WHAT THE FUCK ?
要从哪里开始说起呢?也许一个贫瘠的理想主义者发起疯来真让人觉得可怕,光是这埋怨本身就如同一个哑巴非要通过呐喊的方式表达生活对他的种种不公,这是使出吃奶的力气也听不见什么声响的。自我主义严重的人忽然想要发些议论更是让人避之不及,想想,赤身裸体的国王非要趾高气昂的站在路中央让人们朝拜他那油腻的肚腩和下垂的皮肤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新衣,这想想就要让人神经错乱了。可是不巧,两者我都是,所以此刻对我本人来说都算的上一场灾难。想起《我的阴阳两界》里的王二,“小神经”,多么贴切的称呼,你得用带着北京味儿的调调来读这三个字才够精髓,不然说不定会读出一丝嗲嗲的宠溺的味道,那可就有些尴尬了。
“黄昏是我一天中实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可对于我这样高度近视的患者来说,一天24小时都生活在一座能见度不足五米的大雾的岛上,见到美女的概率基本靠撞,帅哥倒是可以凭借作为异性猎狗般的鼻子敏锐的捕捉到荷尔蒙的气味,于是我倒是有资格故作深沉的高谈阔论,“男人嘛,女人嘛,不就那个样子!”这听起来倒是像某些战绩斐然的情场老手说出来的话,只是我也不想让别人看穿我就是只纸老虎,毕竟披上了这身皮,逮不到梅花鹿,逢年过节还能舞个狮子嘛。
在我看来,自我意识过剩的人,典型的表现就是三句话不离自己:“你看,我……”碰上心情好时倒是还能听得,心情不好的时候强撑着微笑的表情下的眼神可谓生动的诠释着“我可以揍你吗”。可惜人总是选择性的失明,这是本能,算不得聪明人的做法。然而这样折腾几次,就算不会真的挨了拳头,下一次某人遇上你转身也是不远的事。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是明白的。这世上平时明白的人是不少的,只是在遇到了事情之后大家似乎集体摇身一变,一个赛一个的混。事后不管的没得到利益,恍然大悟的拍一下脑门,做出追悔莫及的样子说:“呀,当时我怎么能这样,真是猪油蒙了心,都怪我!”这叫做生存的技能,我也懂。毕竟假的东西见多了,真的东西要是不掺点假,人家会觉得你这才是不真实,叫矫情,叫你这个样子做给谁看呐。
说起来自己呢,其实和说起来别人也差不了多少。因为人有个通病,就是总觉得自己有点什么别人没有的特质,这不单单指好的,连遭过的罪回想起来也能想出一份别致来。这不是什么坏处,人总要指着点什么活下去,没放弃红尘之前悟出了天下大同不如趁早跳湖算了,然而这样实在是不利于人类后代的繁衍,这是违反了自然法则的,所以不能够。所以活着的人比来比去也是免不了的,自己特殊嘛。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讲,特殊这个概念出现的时候就意味着背后一片腥风血雨出现了,人类攀比的大风潮已经势不可当。特殊嘛。
其实愤世嫉俗算起来是我的一个毛病,尤其是当你做不出什么实质性贡献的时候,这实在是有些瞎哔哔的嫌疑。每每想到这里,其实自己有点羞愧;仔细想想,也许脸都会羞红。从这点来看,我并不是一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因为我的平庸,思想实在做不了我唯一的船桨,但这并不能阻拦我以此为荣并且非常恬不知耻的洋洋得意。
尤其对长大深恶痛绝。小孩子懵懵懂懂好坏不一尚未成型,既有成为变态杀手的潜力,也有成为下一个爱因斯坦的可能,你无法因为这个孩子三岁的时候懂得为你让一个梨,就能断定二十年之后他不会飞去美国炸掉五角大楼。而成人则不同。千篇一律的狡诈,约定俗成的礼貌,套路可循的情欲,一切都了无生趣。我可不是要伤春悲秋,这有点俗,人文主义者的悲悯情怀在这里是不合适的,然而遗憾的是,进入成人的世界就不得不被成人的规则所支配。有两个词叫做约定俗成,潜移默化,这充分的说明了这种无奈。就像你无法想像一只蚂蚁是如何让一头骆驼摔跤,我们其实已经变成了被社会阉割的驴,等到春天好时节想要大干一场的时候,发现家伙已经不好使了。
之所以我敢在这里信口胡说大放厥词,是因为我非常确信,大家是没有什么功夫来看的。我既不是花枝招展的美妆博主,也不是小有名气的文人骚客,而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社会青年。这样的青年有很多,要是你想找像我这样的人,把我们抓起来训练一下就可以承办整个赛季的世界杯了,并且队员数量充足,替补队员可以坐满半个足球场。要是每个人像我这样发上一大篇长篇大论的牢骚,想想都对不起大伙的耳朵。但是,这对我是有意义的。
“黄昏是我一天中实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可对于我这样高度近视的患者来说,一天24小时都生活在一座能见度不足五米的大雾的岛上,见到美女的概率基本靠撞,帅哥倒是可以凭借作为异性猎狗般的鼻子敏锐的捕捉到荷尔蒙的气味,于是我倒是有资格故作深沉的高谈阔论,“男人嘛,女人嘛,不就那个样子!”这听起来倒是像某些战绩斐然的情场老手说出来的话,只是我也不想让别人看穿我就是只纸老虎,毕竟披上了这身皮,逮不到梅花鹿,逢年过节还能舞个狮子嘛。
在我看来,自我意识过剩的人,典型的表现就是三句话不离自己:“你看,我……”碰上心情好时倒是还能听得,心情不好的时候强撑着微笑的表情下的眼神可谓生动的诠释着“我可以揍你吗”。可惜人总是选择性的失明,这是本能,算不得聪明人的做法。然而这样折腾几次,就算不会真的挨了拳头,下一次某人遇上你转身也是不远的事。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是明白的。这世上平时明白的人是不少的,只是在遇到了事情之后大家似乎集体摇身一变,一个赛一个的混。事后不管的没得到利益,恍然大悟的拍一下脑门,做出追悔莫及的样子说:“呀,当时我怎么能这样,真是猪油蒙了心,都怪我!”这叫做生存的技能,我也懂。毕竟假的东西见多了,真的东西要是不掺点假,人家会觉得你这才是不真实,叫矫情,叫你这个样子做给谁看呐。
说起来自己呢,其实和说起来别人也差不了多少。因为人有个通病,就是总觉得自己有点什么别人没有的特质,这不单单指好的,连遭过的罪回想起来也能想出一份别致来。这不是什么坏处,人总要指着点什么活下去,没放弃红尘之前悟出了天下大同不如趁早跳湖算了,然而这样实在是不利于人类后代的繁衍,这是违反了自然法则的,所以不能够。所以活着的人比来比去也是免不了的,自己特殊嘛。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讲,特殊这个概念出现的时候就意味着背后一片腥风血雨出现了,人类攀比的大风潮已经势不可当。特殊嘛。
其实愤世嫉俗算起来是我的一个毛病,尤其是当你做不出什么实质性贡献的时候,这实在是有些瞎哔哔的嫌疑。每每想到这里,其实自己有点羞愧;仔细想想,也许脸都会羞红。从这点来看,我并不是一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因为我的平庸,思想实在做不了我唯一的船桨,但这并不能阻拦我以此为荣并且非常恬不知耻的洋洋得意。
尤其对长大深恶痛绝。小孩子懵懵懂懂好坏不一尚未成型,既有成为变态杀手的潜力,也有成为下一个爱因斯坦的可能,你无法因为这个孩子三岁的时候懂得为你让一个梨,就能断定二十年之后他不会飞去美国炸掉五角大楼。而成人则不同。千篇一律的狡诈,约定俗成的礼貌,套路可循的情欲,一切都了无生趣。我可不是要伤春悲秋,这有点俗,人文主义者的悲悯情怀在这里是不合适的,然而遗憾的是,进入成人的世界就不得不被成人的规则所支配。有两个词叫做约定俗成,潜移默化,这充分的说明了这种无奈。就像你无法想像一只蚂蚁是如何让一头骆驼摔跤,我们其实已经变成了被社会阉割的驴,等到春天好时节想要大干一场的时候,发现家伙已经不好使了。
之所以我敢在这里信口胡说大放厥词,是因为我非常确信,大家是没有什么功夫来看的。我既不是花枝招展的美妆博主,也不是小有名气的文人骚客,而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社会青年。这样的青年有很多,要是你想找像我这样的人,把我们抓起来训练一下就可以承办整个赛季的世界杯了,并且队员数量充足,替补队员可以坐满半个足球场。要是每个人像我这样发上一大篇长篇大论的牢骚,想想都对不起大伙的耳朵。但是,这对我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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