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情应该走极端吗?
“极端”这个词语在中文世界里并不是一个褒义词,也不是个友善的词语,更多代表的是做事情超出人们想象。确实是这样,极端的做事方式会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可取呢?或许是可取的,起码你要想做成一件大事,哪怕对你个人来说的大事,你也要采用极端的做事方式。
万维钢的《精英日课》里有一篇《极端式成功者》,专门描写了埃隆马斯克等人的工作风格,在我们常人看来确实是非常极端。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极端的工作方式或许正是他们能够达成目标的保证。如果我们用房子车子这些小确幸的标准去衡量他们可就太肤浅了,因为他们谋求的远远不是这些看似确定的东西,而是内心的大事,一些不确定的东西。
如果将注意力定位到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这种极端方式或许本身就无法避免。比如你想要在一年内熟练掌握英文阅读这个技能,那你应该怎么做呢?一天阅读两个小时,然后不耽误吃喝玩乐管不管用呢?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根本不管用,即使有效果也可能是你的幻觉,因为你还没有接触到更艰难的环节和局面。一天下来阅读八个小时一年不间断,那或许才能由量的积累产生质的飞跃。所以,在你看到周围的人非常努力工作时,就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初步的结论:与其每天做一点长久坚持,还不如短期内高强度工作效果明显。所以,当你想要迫不及待做成某件大事时,一定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行,至于极端不极端,那是别人的事,不用去关心。因为,他们不能代替你去做事,去承担代价和后果。
来自 豆瓣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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