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学”
万历《大明会典》卷七十八礼部三十七《社学》:“洪武八年,诏有司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十六年,诏民间立社学,有司不得干预,其经断有过之人不许为师。二十年,令民间子弟读《御制大诰》。又令为师者率其徒能诵《大诰》者赴京,礼部较其所诵多寡,次第给赏。又令兼读律令。正统元年,令各处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成化元年,令民间子弟愿入社学者听,其贫乏不愿者勿强。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访保明师,民间幼童年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礼。”
按:此为“社学”而非“社”。
按:此为“社学”而非“社”。
还没人赞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