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第二讲导言(复旦哲学院孙小玲教授主讲)
当代主流伦理学只是给我们追求各自的善和目的的活动确定了一个公共的合法性界限,并不告诉我们什么是每个人应当追求怎样的善,或者怎样的目的和追求能够赋予人生以意义。与此不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则以回答后一个问题为其主旨。
今晚9点,慧田哲学继续有请复旦大学哲学院孙小玲教授开始系列课堂《伦理地栖居于世》第二讲「德性与幸福」,首先会总结一下我们上一讲的「什么是伦理与伦理学?」内容,并导入意义问题。
在第二讲中将以此问题为导引,以《尼各马可伦理学》为主要参照介绍一下亚氏的伦理学:
1. 目的、善和终极目的或者说最高善。
2. 幸福作为终极目的以及关于幸福的不同观点,这些观点代表了不同的生活方式。
3. 由人的生命最本己的属性界说幸福:“人的善就是灵魂合乎德性的活动”,也即是说,是灵魂中理性活动臻于完美的状态。所以,要知道什么是幸福也就必须先知道什么是德性。
4. 德性描述了人的品格而不只是行动,具有恒定性。德行必须是以德性为动机的行为。能否成为有德性的人取决于人每个人自身。
5. 两种德性,性情或伦理德性与理智德性。伦理德性践行中道。德性完美者可以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
6. 如何命中中道?实践智慧(明智),伦理德性与理智德性的关系。
7. 构成人的幸福的其它要素,比如友谊。人的幸福有赖于一些不完全受控的条件,所以,只有沉思静观的生活才享有完满的幸福,自足,无待于他物,不受人生无常的侵蚀。
8. 亚氏的伦理学与当代主流伦理学的区别。
9. 完美主义的伦理学:对于亚氏来说,人不是被给予的东西,而是不断生成与自我生成的存在者。人生的意义在我们朝向完善的努力中,在人的潜能的实现中。追求幸福等于说追求人生完善。
10. 什么是亚氏认为的人生的完善,或者我们应当追求的目的和意义。
结语:为什么当代伦理学回避人生意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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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G手机 赞了这篇日记 2017-12-09 17: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