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奥威尔早年的作品《缅甸岁月》

由于打算下次旅行去缅甸,我开始读奥威尔的小说《缅甸岁月》。近来我读书很慢,却读得比从前细了些。这是一本每一个角色都令人讨厌,但却好读的一本书。免去多余的闲谈,直接写这本书的读后杂感吧。
一、比喻
奥威尔的比喻用得真好,而且我发现,他喜欢重复使用一些比喻,比如猫和巨人。
他总是把缅甸女人比喻成小猫,而最常见的对象,是男主角弗洛里的缅甸情人玛拉美。读者初见玛拉美,会读到“她长了一口整齐的牙,就像小猫咪的牙齿一样”,印象深刻。我的小猫名为屁屁,我也时常观察屁屁嘴里的牙。确实,猫的两小排门牙是非常整齐而细小的,很可爱,但我从没想过可以这样来写一个女性的牙齿。女性与猫在文学上总是被联系在一起,在书里的这个“她”,弗洛里的缅甸情人,也是一个很有“猫性”的女人。在猫咪所有的牙齿中,那两排小门牙是最没有攻击性和伤害力的,而玛拉美由一个初见时柔顺万分的女子,变成了结局中毁灭弗洛里的最后一根稻草。好玩的是,当玛拉美被弗洛里扫地出门时,她的身边正有一只猫。“玛拉美一脸郁闷,直挺挺地坐在她的两个柳条筐旁边,抚摸着膝上的一只小猫”。
巨人的比喻也出现了多次,第一次是用来形容一刻菩提树。“(菩提树缠在一起的枝条)像是一团被巨人缠死的电缆线”,句子里不仅有自然与工业的冲突,还引入“巨人”的视觉冲击和“缠死”这一动作,挺有画面感。另一处是“集市的另一头,阳光穿过僧侣血红色的阳伞,就像从一个巨人的耳朵里照射出来一样”。
另外一些好玩的比喻的摘录:
- 每年一船又一船的女人来到这儿,就跟冷冻的羊肉一样,就指望着像你这样的恶心老光棍去哄抢呢。还是冷冻的。直接从冰上拿下来的,鲜美多汁的大块肉。
- 她怒不可遏,脸上泛起了惊人的淡粉色,就像提前一天盛开的罂粟花。
- 月亮爬得更高了,黄澄澄的,看起来就像是从地平线那边黑云的黝黯之中升起一般,抑或像是一个生病的女人从床上爬起。
二、影像感
前文提到奥威尔喜欢在比喻中引入的“巨人”这一视觉突出的形象,但他更喜欢写的,是热带地区无处不在的动物,乃至专门花了一章来写打猎。在《缅甸岁月》里所有关于动物的描写中,最令我拍大腿的,是弗洛里自杀时的一段描写。“他急忙扯开外套,将枪口压在自己的衬衫上。一只果冻般晶莹剔透的小壁虎正沿着桌边追踪一只白色飞蛾。弗洛里用大拇指扣动了扳机”,这完全可以拿去做电影分镜了!一个苦闷的男人将死,而万物如恒常流转,就跟壁虎和飞蛾一样,弗洛里即将被人遗忘,真是悲惨啊。
而且,这也不是书中第一次出现壁虎与蛾子,在小说一开始,百无聊赖的弗洛里在后来自杀的那间房间里靠着书架喝酒,就有一句“有那么几分钟,他懒散地站在那儿,看着壁虎在书架上悄悄接近一只蛾子”。那时是缅甸的四月,旱季。在几个月滴雨未下之后,七月里雨季到来,而弗洛里死去。
三、其他
- 奥威尔在《我为何写作》一文中总结了四个写作动机:完全的自我中心、热衷于美的事物、基于历史的使命、政治性目的。总结能力很强,我试着去归纳自己的写作动机,大约是:完全的自我中心-日记/日志,对美和未知事物的好奇心-游记/文化研究类文章,暂时没有其他动机,也没有出于历史使命和政治性目的而写作的情况。译者认为奥威尔大部分小说是出于政治性目的而创作的,而《缅甸岁月》的创作动机是历史使命。
- 第三章中,写英国人弗洛里与他的印度医生朋友的辩论,两人的立场和观点非常有趣。印度人为英国人说话,认为殖民者为这个国家带来进步和现代化,认为当地人天经地义地低人一等。而英国人则是一个“反叛者”,认为殖民破坏了当地的自然与传统。这其实是对全球化初期的反思。就像书里弗洛里说的:“你喜欢这些个现代进步的玩意儿,而我更倾向于看到事物肮脏的一面。”
- 第五章里,写弗洛里的早年生活时,写了两件事,一件是凌辱同学,一件是沉迷酒色。在叙述这两件事结束时,奥威尔重复了两次:“对弗洛里来说,这是性格形成的时期”和“当时正是他的性格形成的时期”。这两次重复很吸引我,首先,这种写法明确地指出了作者写这些内容的目的,即说明弗洛里如今的性格是如何形成的;其次,这两句放在叙述的末尾,也是对此段落的总结。重复两次,又是互相的呼应。
- 对于不需要回顾过去、也不用思考未来的年轻人来说,这确实是好日子。这一段落仍然是写弗洛里早年在缅甸的“浪荡”生涯,在我读来,有种心有戚戚焉的感觉,因为我也曾经历过这样的“好日子”,即我大学的前两年。
- 因为随着思想的进步——你没办法让思想停滞不前啊,而且对于只有半吊子教育水平的人来说,他们的悲剧之一就是,他们的思想发展得晚,待发展之时早已误入歧途——他才看清了英国人和大英帝国的真面目。“思想发展得晚”这一感慨也戳中我心,我自己也有此遗憾。
- 但是一个人要伪装起他真正的生活,实在让人堕落。人应该顺着生活的洪流去过活,而不是逆流而行。其实我拿不准奥威尔这两句话的真正倾向。这段写的是弗洛里对白人老爷的虚伪生活逐渐认清,从而无法跟他们建立友谊,也无法有真正的交流。但“真正的生活”和“生活的洪流”到底分别指的是什么呢?是沉浸在个人的秘密思绪中呢?还是随波逐流做一个白人老爷?
- 伊丽莎白的母亲是个无能又愚蠢、自负又可怜的女人,她仗着文艺方面的悟性,甩掉了生活中本应承担的一切正常责任,虽然事实上她根本没有这种悟性。
- 她生活的全部准则就可以总结成一个信条,一个简单的信念,那就是“好的”东西(她的用词是“美妙的”)就等同于昂贵的、优雅的、贵族的;而“坏的”东西(她的用词是“糟糕的”)就等同于廉价的、低等的、破旧的。也许世上之所以有这种昂贵的女校,就是为了弘扬这一信条吧。
- 一个生活在国外的人,只有在鄙视当地人的时候,才能过得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