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简爱》有感
离第一次看《简爱》已经有近30年了,时间真是可怕之极 ,总是不经意间溜走,又会猛的给你一拳,唤醒你让你,让你知道他的无情,它的强大。因为京东搞的满100省40活动,为了凑单,便买了一本宋兆霖译的《简爱》,悲催的居然是简译本啊,(凑单的还有《战争与和平》也是简译本,已退。)网上查了下,说宋兆霖老先生就是这个风格,舍不得用字,倒也符合简爱的风格,所以便留下了 ,全书只有17万字,花了2个小时,再浏览了一遍。
记忆中简爱是那种爱憎分明,自重自爱的人,她与罗切斯特的经历平淡中又有着必然,当看到最后简来到失明的罗切斯特面前,伸手握住他的大手时,紧悬的心放了下来,又开始砰砰直跳,为即将到来的高潮而兴奋。这次再看,已全无和简一同经历的感觉了啊。小时印象最深的,还有那个疯女人👩,记得当时唯一的恐怖片《夜半歌声》,灵感应该就来源于此吧,她是我儿时的梦魇,导致一直没弄清她叫什么,那一章全是跳着看的。这次终于搞清楚了,她叫伯莎.梅森。我一直怀疑夏洛蒂没搞清楚南美和东南亚,将奔放的南美美女放在了印尼群岛。伯莎也许只是性格不羁,导致不受古板的英国人待见,扣上了“疯女人”的帽子,被关在楼顶10多年,加上情节需要,最终一把火烧死自己,解放了罗切斯特,幸福了简。
小时喜爱简,长大同情疯女人。时间的刻痕不仅表现在额头,更会让你柔软的心变坚强 ,坚硬的部分变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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