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38字]EGO
一、
天还没完全亮,仍介乎于深蓝和微蓝中的状态,而他已经醒了。
不知什么缘故,大约有半年前或者更久,他开始变得早醒,往往在6点左右就已经无法再入眠了。当早上在公司茶水间听到同事们睡眼惺忪地抱怨自己常常起不了床,闹钟也按了好几个的时候,他便会自嘲自己已经30岁了,作为一个老人家,再也没有这种年轻人特有的奢侈症状了。
不过,准确来说,他还有3个月零24天到29岁。
尽管如此,撇除睡不了懒觉这个事情,他还是觉得自己的心态已经跟30多岁的中年人差不多了。
比如说,年轻人还可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他已经不好像不行了。
假如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虚无。换句话说,并没有在渴求什么。即使在路上遇见适合眼缘的女子也无法再像大学那时一样,故意装作不认识路而借问路为由而上前搭讪了。
你可能会说,瞎扯什么JB,无非就是长得丑所以并没有女朋友吧。
关于这一点,他可能就会认真地反驳了。
前几天他才在豆瓣相册上传了一张照片,是和同事在日式居酒屋聚餐的时候被拍的。当时他靠在最靠窗边的位置,懒懒地倚在窗边,手上捏着一罐麒麟,逆光的角度勾勒出他的侧面。说实话,他对自己的侧面是很自信的,自小就被人称赞额头饱满,鼻子直挺以及下巴恰到好处地外勾。因此,当他上传了照片后,突然间豆邮和评论都变多了。以前写的陈年日记都被友邻或者不认识的用户纷纷留言。
人嘛,总是看外在的。说不看外在都是虚的。他想。
所以这么推论,其实他长得相当不错。
不过他也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上传这个照片好像有点太浮夸了,好像要吸引谁一样。于是早上醒了躺在床上刷着豆瓣App的时候就直接将相册设为自己可见了。
对于大部分评论他都假装没有看到,因为他不想和这些人有什么不必要的交流。至于豆邮嘛,就有点尴尬了,看着右角上面的“(1)”,他总是有一种强迫症要去消灭。日志评论可以点开直接关掉就消除,但是豆邮必须要点进提醒,然后再点击一下读了才行,所以就只能出于礼貌而回复一下了。
大学的时候,虽然他学的是电子工程,但是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所以进了文学社,偶尔会在学校的报刊发表一些豆腐块大小的文章。也不知道怎么的,旁边还被要求配一张日常生活照,不放照片还好,一放了照片就莫名有好些女孩子根据班级和名字过来堵他求做朋友。
说是做朋友,但是他明显看到她们看着他的时候,瞳孔稍微变大了,就像猫咪看到了猎物一样。
于是他知道了她们渴求的可不是所谓的柏拉图式的友情,而是更深的一些东西。
然而他也是颜控啊,所以看着燕瘦环肥的她们,他真的提不起来兴趣跟她们深入交流。因此上铺的兄弟常常吐槽他,送到嘴的肉都不吃,简直暴遣天物。然后他就苦笑跟兄弟说“那让给你吧好吗?”
长着一脸麻子的兄弟赤着上身,隔着宽松的短裤,随意抓了一下裆部,然后摆摆手。
“别别别,虽然我是癞蛤蟆但是我还是想吃天鹅肉。”
二、
人都是这样,虽然是癞蛤蟆,但是还是想吃天鹅肉。
他也不外如是。
他心目中的伴侣,有着一头长发,肤色白中透红,笑起来的时候会有甜甜的酒窝,身材纤细。至于罩杯嘛,他没有什么所谓。最好她也喜欢读叶芝听德彪西。反正不要只靠着无脑综艺剧或者玛丽苏韩剧过活。更不要说是什么流量明星的铁粉。
然而,相遇全是缘分,自己假想是这样,但是现实中并不会那么如你所愿。
比如一年前刚分手的前女友。她是他大四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她才大一,在艺术学院学习国画。他们就是在学校举办的艺术学院新生展上认识的。那时他在其中一幅行书面前停留了很久。比起草书和谐体,他最喜欢的就是行书,因为给人感觉很潇洒优美。
他还记得上面写的诗,那是王维的送别。不过上面只有最后两句。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前面四句是”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睡。”
那时他正烦恼着毕业找工作的事,而同学好友也快各奔东西,心头郁结着,然而看到这两句诗,蒙着心间的雾好像也被吹开了,随着云卷舒。于是他就坐在新生展中间的木板凳上,痴痴地反复读着这两句诗,大脑放空。
“你看了很久了喔,同学。”后面有一把女声响起,他回头一看,一个穿着工作服的长发女孩子正笑脸盈盈地看着他。虽然嘴角并没有他设想的酒窝,但是梨涡浅笑,也是很迷人。
他站起来,看了看手表,原来已经4点50了,这里5点就要闭馆。
“不好意思,一时忘记了时间。”他轻声抱歉道。
她抬头看他,摇了摇头,笑着说:“我也很高兴你喜欢这幅书法。”
那其实是她的作品。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接通了,虽然彼时他们一个大学生活才刚刚开始一个即将结束。
两个人长跑了四年多,一直到她大学毕业,读了研究生,再到后来,她说她要去美国念读艺术学博士。
也许是距离,也许是颠倒的时间,最后她发了一句,对不起,就永远地拉黑了他。
好像就从那时开始,他失眠了。晚上醒着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下楼买几瓶啤酒或者白酒灌醉自己。啤酒只会让他的膀胱充满尿意,而白酒只会让他半夜胃痛醒,捂着肚子跑去厕所抱着马桶狂吐。至于葡萄酒?几乎没有作用。
没了她,他不知道自己余生还能不能爱上其它人。
然而他也毫无办法。他已经在A市一家不错的公司工作四年了,从高级工程师到现在能带领好几个年轻人做项目。尽管他其实并不喜欢理科的工作,但是这份工作能让他漂浮的思绪定下来,跟着固定的逻辑走。在她刚拿到美国导师给的offer的时候,他也想过辞掉这份工作,跟她一起出去。可是报了托福班,上了几堂课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英语早已经还给高中老师了。更何况,还要备考词汇更加偏僻句式更加刁钻的GRE阅读。这不是三两个月半年就能速成考完的。
还在备考和工作之间挣扎着,她倒是轻松地给出了答案。
三、
他花了近半年,才稍微从失恋中走了出来。这几年他的心思都放在了她的身上,心无旁骛,一心一意,并无他人,而她这一抽身,好像连着他一大片生活都留白了一样。直至最近,他才开始能够入睡,尽管像开头说的,天微微透白他就醒了。
正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划着手机呢,一个豆邮提醒弹了出来,是最近认识的一个友邻发的。两个人相谈甚欢。好像还是他先主动关注对方的。真实生活中他可没有那么主动。他点进去:
“我手头上刚好有一本竺家荣翻译的<近似无限透明的蓝色>。- LIZZZY”
他一下子精神了,坐了起来,双手握着手机回复。
“真的吗?我最近想重新读来着,但是这个版本已经没有再卖也没有加印了。”
不到30秒,LIZZZY就回复了。
“你也在A城是吗?我可以借给你啊。约个咖啡店见就可以了。”
虽然说自己很避免和不必要的人接触,但是一个喜欢村上龙的女生应该不会是肥头大耳或者喜欢装可爱的女青年吧。应该不会很可怕。再说自己也很想再看一次这本书。他思考了一下。回了一句“好”。
于是约了在西西弗斯见面。
“在书店交换着一本书店并没有的书真是一个有点古怪的体验呢。”LIZZZY吐槽着拉开椅子坐下。
他公司就在这附近,所以他下班就步行过来,先点了一杯Decaf咖啡。他不敢点Expresso,怕最近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睡意又被驱散,然后失眠一整晚。
“你点了东西吗?”他问。
LIZZZY歪了歪头,说: “我叫了一杯拿铁,小哥说待会会叫我。”
LIZZZY的长相跟他想象中也不符。她的短发剪的很短,仅仅比耳垂再长一点点,然后留着齐眉的刘海。倒是头发很黑,看起来也很顺滑。他很少看到女生会剪这么短的头发,因为一般女孩子都喜欢在两颊两旁留长长头发,然后把自己的脸埋进去,以免被别人看到真实的腮骨轮廓。她却相反,连脖子都一览无余。她穿着一件黑色亚麻宽松七分裙,仅仅腰部有一条裙子自带的系带绕一下显出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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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吐槽弹幕:
这发型和打扮好弯啊,而且偶然发现这个就是我认识的一个熟人(性别女喜好女)的前女友的日常打扮。虽然说,不要随意评论打量别人的打扮,但是,还真是。弯。我写的时候是不是故意按弯的写的啊?(不,这其实是我也会穿的日常打扮,不过这种发型我是驾驭不了的。)
嘛,幸运的是,某种程度上接下来的剧情也算是给我这种有着刻板的stereotype的啪啪啪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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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放下米黄色帆布包,说:
“书待会再给你可以吗?”
为什么要待会再给我,而不是立刻给我呢?她是想拖延时间跟我聊天吗。哎,不会对我有意思吧。他这么想着,然后“嗯”了一声。
她接着说,“你不知道我今天真的超级狗血的…”
虽然不反感她,但是他莫名觉得有一种想逃离的冲动。他不想听这些鸡毛蒜皮的事。该死的拿铁,到底什么时候才上?他已经决意等她抿了两口咖啡,就以要去健身房为借口先行离去。
没有注意他的反应,她继续说:
“我那个老板真是垃圾,当着整个Team说我这个女同性恋一点都不懂客户审美。审美还跟性取向有关的吗?明明就是因为甲方那边负责人又换了所以设计方案才要一改又改啊。”
“真是不容易啊。我们做乙方的就是苦。”他接上。
原来她是女同性恋啊,那她喜欢他的可能性岂不是非常小吗。他想着。
于是他想,他爱上她了。
四、
看着对方感觉也不是很想聊天的样子,这跟她有点灭掉想要开开心心面基的打算。或许大概真实生活表现跟网络上的表现不一定很一致的吧。比如在网络上面,用户可以不顾一切想说什么便说什么,而到了真实面对面的情景,却因为有很多顾忌的事情所以不能自如对谈,虽然自己情商没有高到可以读懂空气的人,但是看到他略略尴尬也想放他一马,还是把书给他就结束对话好了。
她稍稍侧身从帆布包里面掏出那本<近似无限透明的蓝>,直接递给对方。
“喏,你要的书。”她说,语气里面听不出情绪起伏。
坐在对面的人有点紧张地推了推了眼镜,迟疑了一下,大概觉得她一分钟前不到说了聊一阵才给书,结果这么快就递给他了有点前后矛盾,然而还是接了过去。
“Liz你的Latte可以来拿了。”流理台的小姐姐叫到。我们的Lizzzy或是称为Liz的女主角抓起包,跟他摆了摆手:
“我去拿咖啡了。拜拜。”
然后站起来,走了。
唉。本来以为今天会遇到有意思的可以聊得来的小伙伴。有点失望呢。她想。本来还想吃个饭聊个天打发一下周五的晚上的。看来今晚又得回家去看剧了唉。
她握着咖啡,打算在店里随便逛逛,但是帆布包好像被人拉住了。回头一看,是借书的那个网友小哥。
“嗯。怎么啦?”她有点不解,问。他又在推眼镜了。是有点紧张吗? “你借我书,我都没有说谢谢呢。这附近有一家很好吃的潮汕砂锅粥。当做回礼,我请你吃吧。”他笑着说。
这个人笑起来还真好看啊。
她稍微歪了歪头。“恭敬不如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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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吐槽:不好意思,其实想吃砂锅粥的人是我。我好想吃潮汕砂锅粥啊,还有卤水,还有生腌,还有炒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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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点疑惑。“为什么你用疑问的语气结尾。”用手指了指右边,表示从右边的商场大门出去。
她小碎跑跟上,跟他并肩同行。
“你看,你说的这个问句明明是疑问句,也没有用疑问的语气结尾啊。”
“·······”
“有很多事情呢,规则是这样,但是执行的时候不是这样。有些看起来理所当然的判断,却也可能意外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她抛出了一个没头没脑的回答,低头抿了一口咖啡。
他摇头。“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路了。”
她皱起眉头,嘴歪得特别丑,装作一副特别嫌弃的表情:“吓?你几岁了啊叔叔。”
“还有不到4个月就30岁了。小朋友。”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走在隔壁小小的人儿“啧”了一声。他倒也没有气恼,“唔哇,我都听见你‘啧’了一声好吗。”
“我还有几个月就到29岁了。可是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老人家过。也没有觉得自己应该被划分到‘青年’‘中年’‘老年’哪一个区间里面过......”
“所以你是觉得自己应该被划分到婴幼儿类别是吗?”他打断了她。
她扑哧笑了。明明自己是想要开启教导人生的模式的,却被一个无头脑的插入打断了情绪,只好接上:
“是啦,我是婴儿区的啦。是是,你说什么都好。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是特别的,没必要把自己划分到哪个区间里去啦。”
他思索了一下,说:
“我最近开始很早就醒了。以前可是能够闷头大睡到十一点的。现在不行了。以前偶尔通宵也是没有问题,第二天上班也是打满了鸡血,现在一熬夜,好几天才可以恢复过来。因此为了避免上班太劳累,现在都尽量10点半之前进睡,这样6点醒了也不会觉得太杯具。感觉还真是老人模式呢。”
“呜哇,还真是老年人的作息呢。我倒是也很想有这么准时的生活习惯。不过还是不到十二点不想睡,到了八点半还是不想上班。”她说。
他耸耸肩。“看吧,我说我自己三十岁还是很有发言权的是不是。”
A市的2月仍然算是冬天。不过街道两旁的植物仍然是绿意葱葱的,虽然是墨绿色。尽管温度仅仅是八度,走在街上的大家都穿着厚得要死的羽绒。
他穿了一件羊毛大衣,还围了一条前女友织的灰色围巾,而她只有一件黑色长袖连衣裙和薄薄的防风大衣。
“到底还要走多久,幸亏我买了咖啡暖手,不然真的快完蛋了。”她嘟囔道。
他看了旁边的小不点一眼。叹了一口气。把围巾取下来,递给她。
“本来我想借大衣给你的,但是感觉你的身高披我这大衣会拖到地面变脏的。围巾将就围着一下吧,大概再走个八分钟就到了。”
“好。”她默默地接过围巾,把自己脖子围成一个枣。还残留着温度。还有烟的味道。
“你抽烟?”她把半张脸埋在围巾里,问道。
他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围巾上面味道很重?”
“没有啦。只是我鼻子比较灵,一下就能闻出来而已。说起这个有一个好笑的事情。”
“嗯?”
“我大学那时还不抽烟,所以也不让我ex抽烟。结果他午休的时候回宿舍偷偷抽烟,然后下午接我去上课的之前去刷牙了。虽然牙是刷干净了,但是抓起他的手指尖一嗅,还能闻到那股烧焦的味道喔。哈哈,后来他然后被我批了一顿。”
“现在呢?”
“现在我倒是开始抽了。很搞笑吧。之前还嚷嚷着不让别人抽。不过我最近戒了,因为一抽就会扁桃体发炎,一发炎就会影响鼻腔,然后就变成感冒了....”她顿了顿,接着说:
“为了不感冒我也做了很多老头子一样的生活变化呀。比如每天必须吃一个橙子或者苹果或者香梨。一天要喝八杯水什么的。真的,不按照养生的式样过,一不小心就劳累或者生病了呢。”
她抿了一口咖啡,发现自己才打破一个‘老人家’的养生法则:
“天啊,我今晚还要不要睡觉了,下班之后我点什么拿铁咖啡啊!!!!!!”
他侧过去稍微低了下头,一副忍俊不禁的表情。
啊,好久没有笑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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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于3/16/2018:
本来想自己产粮丰衣足食的,但是奈何真的写不出甜文,只好手动续文。结果发现这两个人一直喋喋不休属于吃一顿饭可以聊个3000多字的类型我是没耐性了,下次才更他们吧。就抛弃他们了。女主是个甜美爽朗小可爱我喜欢。
为什么有时候有些我连角色对话都写不出来,有时候写了又发现他们好长气,如此喋喋不休的???
到底我是作者还是他们是作者啊我摔!
无聊去查了一下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年龄要求,嗯哼,我已经是一个再过几年连C组都进不了的人了=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按照新概念的规则我已经超字数了,结果还没有说出来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
注:在拉丁文中,EGO的含义是‘I’,也就是‘我’。
与文章无关,写在后面:
其实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也是带着满满恶意的。
我觉得那种偏要喜欢上一个不可能得到的人、甚至是幻象的人本质上是自恋的,因为他们并非是爱上人本身,只是迷恋那种状态。或者自我催眠。本质上最爱的还是自己。
当然这事情并没有对错。我也唠叨好多次了,我没有了轻易分对错的能力了。
不过其实最重点是,我也是这种自恋的人,但是我讨厌自恋的人,因此我也厌恶自己。
今天再重新看这篇文章,我突然想起一个我大学有几面之缘的人。
我们恰好选修同一门《近代西方哲学概论》,然后大概是在网路上我发现他也对这门课提了一点感想,后来我粗略浏览了他的其它广播,有些想法我个人也颇为赞同。于是,我就主动联系了这个同学,聊了聊天。
后来大概过了一个月左右吧,他问我可不可以喜欢上我。原话是这样的:
“我想喜欢一个人,所以可以选择喜欢你吗?不用特别担心,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你。只是假装。”
然后我就说抱歉不行,接着拉黑了他。
其实我的理由也蛮肤浅的,一是他的自大感让我感到不舒服,二来是他长得不好看。不过本来拒绝别人就不是一件什么坏事,我觉得直接了当是最恰当的处理方式(因为我懒)。
于是很快,可能一个月不到,他有了一个可爱的女朋友。
当然在这个文章里面,他一点影子都没有。
另外,本文纯属虚构,假如你发现有些说过的话、生活状态、看过的书跟你自己有点相似,真是全然意外。我只是恰好把我脑子里面的一些碎片凑一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