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鹄之志的阴谋论
前些日子《那年花开月正圆》开播,我十分好奇的在网上搜了搜周莹这个传奇人物,然后理所应当的看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企业家巴寡妇清,与她齐名的是我们熟识的陶朱猗顿,发现范蠡是计然学派的代表人物,便搜索了一下春秋百家,看到法家的时候,无意间看见了一些关于秦律的事儿,由此便又觉得大泽乡起义特别有意思。
我其实对农民起义有着不怎么良好的印象,一直觉得明面上打着为民请命、反抗暴政的幌子,实际上都是为了自己的黄袍加身,像太平天国的洪秀全、隐王陈涉,还有元末农民起义成功的朱元璋,大仁大义的最终走向大多都是一家天下的所有权和荣华富贵的贪恋。
此外,第一次接触的农民起义这个概念的时候,从来没有人跟我解释这是一个广泛应用的术语,并不单单指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而重在依靠农民力量。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认为农民起义说的就是农民,便又理所应当的对那些披着农民外衣揭竿而起的士族知识分子产生了些许鄙夷,然而这种完全因自己浅薄而产生的思想倾向并没有随着知识的增长而掰正,反而带着些死性不改的潜意识。
秦末刘邦斩白蛇起义,官再小刘邦也是公务员出身;西汉绿林赤眉起义,刘秀刘玄都是王族地主;隋末瓦岗农民起义,李渊也是地地道道的士族;就连太平天国运动,洪秀全也是寒窗十余载,熟读四书五经的。纯粹的农民在鼓动人心、领导起义、领兵打仗等方面其实是一个相当落后的阶级,不然毛爷爷也不会列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这样拗口的大方向了。因而在这种阶级上先天不足、后天乏力情况下,实打实的农民起义就不得不让人钦佩了。
当然中国的农民起义太多,我这次只刨根问底了第一个——大泽乡起义,又称陈胜吴广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瞧,百度百科也非常想分清农民起义和平民起义。
说起陈胜吴广起义,那篇《陈涉世家》的课文,我现如今还能背上那么几句,所以事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就不赘述了,我们且以揣度的态度,以划重点的方式聊一聊关于鸿鹄之志的阴谋论。
1、陈胜吴广的阶级属性:
我一直觉得陈胜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毕竟陈涉与人佣耕,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场景如历在目。
然而《陈涉世家》再往后读两句,便会发现“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汉书·陈胜传》注:“人所聚曰屯,其为长,帅也。”屯长,是秦代军队中的下级军官,属于秦二十级爵位中的第五级爵位大夫,职俸二百石。按照现在军队里一个营大约五百人的规格换算,陈胜吴广也算是手握九百新兵蛋子的营长了。细想起来,当年朱德三河坝战役后井冈山会师,不也是八百残兵汇百万雄师,如此千年前陈胜吴广率九百戍边新兵的起义就透着一种底气与顺理成章。
秦时,当官作吏须有爵位,一般的平民是没有资格的。陈胜吴广被任命为屯长,说明他们要么是地方豪强,要么身有爵位。其实秦的这一规定还是很有建树的,最起码意识到了农民阶级的落后性,尤其是在始皇焚书坑儒后。根据《商君书·境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的规定来看,起义前的陈胜定不是一贫如洗的劳苦农民,应属于中小地主阶级,至少也该是个富农。
2、大泽乡起义的直接原因:
用《陈涉世家》的原文来说:“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按照大众观念秦时律法严苛,严苛到理所当然的认为误了期限就要全部处死。然而《秦律·徭律》载:“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興。”意思大约就是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罚两副盔甲;迟到三到五天,口头批评;迟到六到十天,罚一块盾;超过十天,罚一副盔甲。因大雨或洪水耽误,可免除本次征发。这些律法现如今看起来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并无性命之忧。
当然,秦国本耕战之国,军功至上,军法可能较律法更为苛刻,下面的官吏也可能有滥用私刑的违法乱纪行为。然而陈胜吴广从家乡征发至渔阳,路途遥远,在对渔阳将领官吏所知甚少的情况下仍发出:“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的断言,如果陈胜吴广不是法盲,那便是早有预谋。之后为消除个别有法律常识的人的质疑,制造了鱼腹字条、狐仙夜呼等一系列迷信行为,这过程中的参与者也定然不会只有陈胜吴广两人而已,早有预谋的观点在这里便也说通了。
此外,陈胜吴广一行人的行进路线也有很大问题。陈胜的家乡阳城具体在哪个地方尚且有争议,但吴广的家乡阳夏在河南太康县却是十分确定的,渔阳大概在北京地区,从河南征发至北京,按理说应该往北走,而他们一行人却在东南方的安徽大泽乡遇大雨滞留。如果不是古今地理上有巨大的偏差,那便是陈胜吴广的居心叵测。
3、大泽乡起义的根本原因:
考试题的标准答案:“天下苦秦久矣。”失期皆斩,亦成为秦之暴政的一大佐证。
按理说勤政暴虐、不得民心才会造成农民起义,陈胜吴广起义才会在短时间内得到拥护和发展。然而陈胜在揭竿而起时却并没有打出反秦的旗号,而是打着始皇长子扶苏和楚国大将项燕的招牌。拥护项燕是因为起事的地方在楚地,项燕在楚地的号召力和影响力都不低,有利于队伍的壮大。百姓没有反秦而仅仅反的胡亥拥护扶苏,说明当时百姓对于秦统一六国后带来的和平以及对秦的合法继承人还是高度认可的,甚至于对秦并没有咬牙切齿的恨意。况且起义发生于二世元年七月,胡亥再是暴虐也不可能在几个月间激起如此民愤,撑死算是长久暴政的最后那几根稻草,那么若没有强有力的鼓动,“忍”的传统精神说不定还会再支撑些时日。
如果以百姓对于秦没有深入骨髓的痛恨为大前提,在六国统一的大和平无战事的背景下,秦又以军功封王侯,陈胜的“鸿鹄之志”几近泡影,封王拜相更是难上加难,那么“举大计”无疑是“王侯将相”的一大契机。当然,这都是假设,倘使百姓以公子扶苏的勤政爱民为优先,那么上述都是扯淡。
《陈涉世家》里还有一句话:“发闾左適戍渔阳。”其中的闾左一词很是巧妙,古代贫者居住闾左,富者居于闾右。秦始皇时期尽管刑法苛暴,很多农民被当作罪人去服各种苦役,但形式上是不发闾左的。至秦二世,闾左才正式在征发之列。陈胜吴广起义说不定也是因为对闾左征发的强烈不满。
我感觉自己在以小人之心度陈胜之人,过于较真挑剔了,不过都是些陈年旧事。
P.s.这是一篇集和了各家观点,个人主观色彩极浓的娱乐文,莫细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