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全集·第一卷·第一部分·博士论文和政论文章·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第二部分 论德谟克利特的物理学和伊壁鸠鲁的物理学的具体差别
说原子具有特性,那是同原子概念相矛盾的;因为正如伊壁鸠鲁所说,任何特性都是变化的,而原子却是不变的。(1)尽管如此,认为原子具有特性,仍然是必然的结论。因为被感性空间分离开来的互相排斥的众多原子彼此之间,它们与自己的纯本质必定是直接不同的,就是说,它们必定具有质。 因此,在下面的叙述中,我完全不考虑施奈德和纽伦贝格尔的说法:“伊壁鸠鲁不认为原子具有质,第欧根尼·拉尔修书中给希罗多德的信第44节和第54节是以后加进去的。”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怎样才能驳倒卢克莱修、普卢塔克以及所有谈到伊壁鸠鲁的著作家的证据呢?而且,第欧根尼·拉尔修提到原子的质的地方,并不只是两节,而是有十节之多,即第42、43、44、54、55、56、57、58、59和61节。这些批评家所提出的理由,说“他们不知道如何把原子的质和它的概念结合起来”,是很肤浅的。(注21)斯宾诺莎说,无知不是论据①。如果每个人都把古代人著作中他所不理解的地方删去,我们很快就会得到一张白板! 由于有了质,原子就获得同它的概念相矛盾的存在,就被设定为外化了的、与它自己的本质不同的定在。这个矛盾正是伊壁鸠鲁的主要兴趣所在。因此,在他设定原子有某种特性并由此得出原子的物质 ①参看斯宾诺莎《伦理学》第1部分第36命题附录。——编者注(P39) 本性的结论时,他同时也设定了一些对立的规定,这些规定又在这种特性本身的范围内把它否定了,并且反过来又肯定了原子概念。因此,他把所有特性都规定成相互矛盾的。相反,德谟克利特无论在哪里都没有从原子本身来考察特性,也没有把包含在这些特性中的概念和存在之间的矛盾客观化。实际上,德谟克利特的整个兴趣在于,从质同应该由质构成的具体本性的关系来说明质。在他看来,质仅仅是用来说明表现出来的多样性的假设。因此,原子概念同质没有丝毫关系。 为了证明我们的论断,首先必须弄明白在这里显得相互矛盾的材料来源。 《论哲学家的见解》一书中说:“伊壁鸠鲁断言,原子具有三种特性:体积、形状、重力。德谟克利特只承认有两种:体积和形状;伊壁鸠鲁加上了第三种,即重力。”(2)在欧塞比乌斯的《福音之准备》里,这段话逐字逐句重复了一遍。(3) 这一段话为西姆普利齐乌斯(4)和斐洛波努斯(5)的证据所证实,据他们说,德谟克利特只认为原子有体积和形状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正相反,在他的《论产生和消灭》一书第1卷里,他认为德谟克利特的原子具有不同的重量。(6)在另一个地方(《天论》第1卷里),亚里士多德又使德谟克利特是否认为原子具有重力这一问题成为悬案,因为他说:“如果一切物体都有重力,那么就没有一个物体会是绝对轻的;但是,如果一切物体都是轻的,那么就没有一个物体会是重的。”(7)李特尔在他的《古代哲学史》里,以亚里士多德的权威为依据,否定了普卢塔克、欧塞比乌斯、斯托贝的论述(8);他对西姆普利齐乌斯和斐洛波努斯的证据未予考虑。 我们来看一看,这几个地方是不是真有那么严重的矛盾。在上面(P40)的引文里,亚里士多德并没有专门谈到原子的质。相反,在《形而上学》第7卷里说道:“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有三种差别。因为作为基础的物体按质料来说是同样的东西,但是物体或者因外形不同而有形状的差别,或者因转向不同而有位置的差别,或者因相互接触不同而有次序的差别。”(9)从这一段话里,至少可以立刻得出一个结论。①重力没有作为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的一个特性被提到。那分裂了的、彼此在虚空中分散开的物质微粒必定具有特殊的形式,而这些特殊的形式是根据对空间的考察完全外在地得到的。这一结论从亚里士多德的下面一段话中看得更明白:“留基伯和他的同事德谟克利特说,充实和虚空都是元素……这二者作为物质,就是一切存在物的根据。有些人认为,有一个唯一的基本实体,其他事物是从这种实体的变化中产生的,同时还把稀薄和稠密看作是一切质的原则,同这些人一样,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也同样教导说,原子的差别是其他事物的原因,因为作为基础的存在只是由于外形、相互接触和转向不同而有所差别…… 例如,A在形状上与N有差别,AN在次序上与NA有差别,Z在位置上与N有差别。”(10) 从这段话可以清楚地看出,德谟克利特只是从现象世界的差别的形成这个角度,而不是从原子本身来考察原子的特性的。此外还可以看出,德谟克利特并没有把重力作为原子的一种本质特性提出来。在他看来,重力是不言而喻的东西,因为一切物体都是有重量的。同样,在他看来,甚至体积也不是基本的质。它是原子在具有外形时即已具备了的一个偶然的规定。只有外形的差别使德谟克利特感兴趣, ①接着马克思删掉了下面这句话:“德谟克利特没有提出原子的质同它的概念之间的矛盾。”——编者注(P41) 因为除了外形的差别以外,形状、位置、次序之中再也不包含任何东西了。由于体积、形状、重力在伊壁鸠鲁那里是被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它们是原子本身所具有的差别;而形状、位置、次序是原子对于某种他物所具有的差别。这样一来,我们在德谟克利特那里只看见一些用来解释现象世界的纯粹假设的规定,而伊壁鸠鲁则向我们说明了从原则本身得出来的结论。因此,我们要逐个地分别考察他对原子特性的规定。 第一,原子有体积。(11)另一方面,体积也被否定了。也就是说,原子并不具有随便任何体积(12),而是认为原子之间只有一些体积上的变化。(13)应该说只否定原子的大,而承认原子的小(14),但并不是最小限度,因为最小限度是一个纯粹的空间规定,而是表现矛盾的无限小。(15)因此,罗西尼在他为伊壁鸠鲁《残篇》所作的注释里把一段话译错了,完全忽视了另外的一面,他说: “但是,伊壁鸠鲁认定那些小得难以置信的原子是如此细微,根据拉尔修第10卷第44节提供的证据,伊壁鸠鲁说过,原子没有体积。”(16) 我现在不愿意去考虑欧塞比乌斯的说法,照他说,伊壁鸠鲁最先认为原子是无限小的(17),而德谟克利特却承认有最大的原子,——按斯托贝的说法,甚至像世界那么大。(18) 一方面,这种说法同亚里士多德的证据相矛盾(19),另一方面,欧塞比乌斯,或者不如说他所引证的亚历山大里亚的主教迪奥尼修斯,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在同一本书里宣称,德谟克利特承认不可分割的、用理性可以直观的物体是自然界的本原。(20)有一点是清楚的:德谟克利特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矛盾,它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而这个矛盾却是伊壁鸠鲁的主要兴趣所在。(P42) 伊壁鸠鲁的原子的第二种特性是形状。(21)不过,这一规定也同原子概念相矛盾,并且必须设定它的对立面。抽象的个别性就是抽象的自身等同,因而是没有形状的。因此,原子形状的差别固然是无法确定的(22),但是它们也不是绝对无限的(23)。相反,使原子互相区别开来的形状的数量是确定的和有限的(24)。由此自然而然就会得出结论说,不同的形状没有原子那么多(25),然而,德谟克利特却认为形状有无限多(26)。如果每个原子都有一个特殊的形状,那么,就必定会有无限大的原子(27),因为原子会有无限的差别,不同于其他一切原子的差别,像莱布尼茨的单子一样。因此,莱布尼茨关于天地间没有两个相同的东西的说法,就被颠倒过来了;天地间有无限多个具有同一形状的原子(28),这样一来,形状的规定显然又被否定了,因为一个形状如果不再与他物相区别,就不是形状了。① 最后,极其重要的是,伊壁鸠鲁提出重力作为第三种质(29),因为在重心里物质具有构成原子主要规定之一的观念上的个别性。所以,原子一旦被转移到表象的领域内,它们必定具有重力。 但是,重力也直接同原子概念相矛盾,因为重力是作为处于物质自身之外的观念上的点的物质个别性。然而,原子本身就是这种个别性,它像重心一样,被想象为个别的存在。因此在伊壁鸠鲁看来,重力只是作为不同的重量而存在,而原子本身是实体性的重心,就像天体那样。如果把这一点应用到具体东西上面,那自然而然就会得出老布鲁克尔认为是非常惊人的(30)、卢克莱修要我们相信的结论(31):地球 ①接着马克思删掉了下面这段话:“因此,伊壁鸠鲁在这里也把矛盾客观化,而德谟克利特只坚持物质的方面,再也不让人在其他规定中看到从原则得出的结论。”——编者注(P43) 没有一切事物所趋向的中心,也不存在住在相对的两个半球上的对蹠者。其次,既然只有和他物有区别的、因而外化了的并且具有特性的原子才有重力,那么不言而喻,如果不把原子设想为互相不同的众多原子,而只就其对虚空的关系来设想原子,重量的规定就消失了,因此,不管原子在质量和形状上如何不同,它们都以同样的速度在虚空的空间中运动。(32)因此,伊壁鸠鲁也只在排斥和因排斥而产生的组合方面应用重力,这就使得他有理由①断言,只是原子的聚集,而不是原子本身才有重力。(33) 伽桑狄就称赞伊壁鸠鲁,说他仅仅由于受理性的引导,就预见到了经验,按照经验,一切物体尽管重量和质量大不相同,当它们从上往下坠落的时候,速度却是一样的。(34)② 所以,对原子的特性的考察得出的结果同对偏斜的考察得出的结果是一样的,即伊壁鸠鲁把原子概念中本质和存在的矛盾客观化了,因而提供了原子论科学,而在德谟克利特那里,原则本身却没有得到实现,只是坚持了物质的方面,并提出了一些经验所需要的假设。 ①接着马克思删掉了“把重力看作排斥的原因并”。——编者注 ②接着马克思删掉了下面这句话:“对这一称赞,我们加上了根据伊壁鸠鲁的原则作出的说明。”——编者注(P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