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德国哲学十论》 张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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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被哲学折磨着,但是当没有考试压力和论文压力时,看哲学书还是一件非常过瘾的事,可以挑战一下自己的智商。在中国人里,迄今为止真懂西方哲学的人没几个,恕我直言,反正我也不怕得罪谁。张汝伦是我极推崇的一位,而他的《德国哲学十论》和《莱茵哲影》,真是启迪心智,哲学入门的好书。
先谈目前我最感兴趣的施密特问题。
施密特的政治哲学是极具古典政治哲学精神的,他反对目前的浪漫主义的资本主义机缘论哲学,因而和现代社会的“政治正确”格格不入。那么什么是机缘论呢?
施密特:“浪漫主义者反讽地躲避客观性的种种约束,不让自己对任何东西作出承诺。保留一切无限的可能性就在于反讽。这样,他保留了他自己内在的、宜人的自由,这种自由在于不放弃任何可能性。”……浪漫派也会主张某个更高的和真正的是在,但不会持久。归根结底只有他和他的审美(感性)意识不能动,其他都是权宜之计。……浪漫主义者不想具体实现什么,他沉溺于自己的幻想中,通过想象来把玩世界。为此,他必须要将世界诗化。所谓诗化世界就是将一切文化领域变为美学,将一切人类行为化约为情感。这样一来,孤立的个人就成了一切行为的中心,它是它自己的参照点,自己的教士。诗化世界的结果是绝对的主观化,一切实在的东西只是自我的机缘。
其实说白了,施密特批判的是现代主义盛行的“个人中心”主义,在政治哲学领域,这个个人中心会惹很多麻烦,也让现今的政治哲学理论走入了自欺欺人的怪圈。那么他的政治哲学主旨是什么呢?
施密特看来,自由主义资产阶级优柔寡断,哪怕火烧眉毛了还要研究研究再说,但是政治,更确切说,主权,就是作决断。而这个超越法律做决断的根据,就是紧急状态。他的主要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施密特所说的紧急状态不是指一般的治安或自然灾害方面原因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紧急命令。而是指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极端紧急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种无限的权利把全部现存的秩序悬置起来。紧急状态不等于无政府状态或混乱,因为国家还在,只是法律要往后靠。紧急状态从法律意义上讲仍是一种秩序,只不过不是法律秩序而已。与此相应,决断也不是一般就某个具体问题做出决断,如是否实行宵禁或军管,而是就国家的大经大法做出决断,所以它必须不受一切法律规范的束缚,真正是绝对的。
二、国家主权的本质就在于它不是对强制或政权的垄断,而是对这种决断的垄断。紧急状态最清楚地暴露了国家主权的这种本质。就是说,所谓常态是人为制造的,只有制造出常态,同样是人为制造的法律规范才得以应用。但我们没有制造法律的法律,没有产生规范的规范,法律必须经过主权的权威的决断才有效。
三、常态显然不是我们生命的原始状态,“具体生命的哲学不应该在非常情况和极端状态前退缩,而必须最高程度地对它感兴趣。对于它来说例外比规则更重要,……非常情况比正常情况更有意思。正常证明不了什么,非常证明一切;规则不仅证明它,规则根本只是靠非常情况而活。”
真是精辟啊。真正游走于高深真理处的巨人们,谁会真的在乎平庸的规则呢?不破不立正是这种精神的核心主旨。面对人类的生命大法则,世间的种种羁绊都将退隐其后,而智慧掌握其中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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