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才能超越外表的皮相,去爱一个人的灵魂?
原来,还是有很多人,会透过皮囊,喜欢一个人的内心。 所以美女才会爱上野兽,因为这个野兽的内心住着一个王子,这个王子,他是读莎士比亚的。 在美女危难的时候,野兽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哪怕他自己被恶狼咬的遍体鳞伤,差一点死掉。 哪怕外表是野兽,但是他的温柔,仍然是王子的级别。 在这个渺渺茫茫的尘世间,恐怕不止电影里的贝尔一个人被认为是奇怪的女孩。 所有跟身边的环境格格不入的人,在童年时代,都会被认定为奇怪的小孩。 有些男孩,也有一样的遭遇。小时候很孤独,被排挤。长大了以后才发现,并不是他自己很奇怪,而是呆着的地方实在太小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那些傻逼的麻雀当然不知道天鹅的内心。 只知道温饱求生存的地方,当然认为心里面想要读诗的孩子,是奇怪的。 只知道计算科研成果的大学里面,当然认为文学是无足轻重的。 人人攀关系寻求更多利益的小城市,如果你喜欢歌剧音乐,在大家眼里你根本就是个怪物。 真正热爱文学的人,得到再多的名利,他也不会改变内在的深情和执着。他只是变得更加强大,能够捍卫自己的爱与自由。 那些说“长大后最终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的人,其实他们本来就是那种讨厌的人。岁月只不过让他们露出了野兽的真相与本质。 内在是王子,那他就是王子。哪怕被人误会,当成怪物和野兽,最终还是会变回王子。 一个人的心如果见识过广阔,见识过深情,见识过美好,见识过真实,那他就再也无法忍受虚伪做作和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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