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故事的女妖怪——香港(挖记忆updating)
香港吃的这么多,哪有胃空间全部实验。喜欢吃,也喜欢故事,我就是那个吃故事的女妖怪。
我是喜欢流汗运动身体的人,食物的偏向自然而然有一套身体喜欢的理论。喜欢能吃出食材本身味道的食物,植物的叶就该有叶子的味道,根就该有泥土里长出来的气息,肉类要吃得出“奔跑”味的才是好肉,鱼虾要有海潮的清新。
另外,我讨厌吃铺满廉价芝士的披萨。讨厌并不是因为它的芝士廉价,而是,我讨厌廉价的只剩下牛奶提取过后剩下的生黄脂肪的芝士。产业化后的很多cheese,早已违背了cheese原始创造者的初衷。
加之在中文大学一年的人类学学习,对“吃”产生了不止是“吃吃而已,开心就好”的情感。我开始更喜欢吃,更严肃的吃,每顿饭没种食物每个餐厅,都应该是一个“仪式”。仪式嘛,就该严肃庄重的对待,玩手机看视频就别了,何必争分夺秒抢着咀嚼的那点时间刷朋友圈呢。如果硬是与手机度过吃饭的时光,那只说明三点:一,你不喜欢这饭菜。二,你(很怕)孤独。
我很少出去吃饭,常常带着味觉去探险的地点有:中文大学(学校),中环-湾仔(上工),大围(住家),以及一些零零散散的馆子。





莲香楼-中环(无图)
网红店,还想再去一次。第一次去是和西班牙的两位朋友烈日下爬完大佛后,本来冲着早茶去的,可是早已经卖光了。只随意点了3个非招牌菜,吃饭喝茶搞了三四个小时。无意中点的叉烧和烧鹅非常惊艳,看着西班牙大叔和姐姐“que rico(超好吃!)”边捣鼓筷子边称赞的样子,我忍住只每一种试了一小块,心里念叨着下次一定吃个够。这该就是孔融让梨的心情。
顺记猪手面-上水(无图)
猪手粉好吃到炸掉!!安爸住在上水,去了5次也只吃上一次,常常卖空。我去了3次,只吃到一次。
每种让人思考5秒的食物都值得记录下来,或许感动是因为陪你吃的人,食物本身,or各种奇奇怪怪的原因,但是作为健忘的人类,我还是要一笔一笔的记录下来,即使马马虎虎像流水账,也比什么都不留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