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
1月21日。尔冬升。 香港的冬天是比较温暖的。过年的时候,去同事在肇庆的老家吃了顿年夜饭,总算是比他表姐好一些。春运太吓人了,他表姐也没回去,一个人在深圳。本来说想去香港看看他,结果被他给回绝了。他大概是嫌他表姐罗嗦。 到肇庆的那天,下了细雨。广东这边到了一月寒意也渐浓了,又极潮湿。来肇庆的事他其实一直有些犹豫,不是敌不过朋友的拳拳盛意,终究还是怕别人团聚的日子里自己一个人在异乡太形单影只。肇庆比周边城市发展要慢,齐楼都还保持了原貌,摩托车在街上来往穿梭。小食店门口摆着各式蒸笼,夜市更是热闹得紧。他想起画报上一张深圳旧时的照片,觉得这才是广东的写照。 同事家住的那片区都是极老旧的房子,但因为是独门独户倒也自得其乐。老人家习惯坐在街边抽烟、闲谈,偶尔打量一下过往行人。傍晚出游回来,昏黄的街灯下雨丝细如花针,却很密集,他走进窄巷,惊扰了野猫四下里逃窜。因为是大家庭,年夜饭持续了好几晚,每每至夜深,仍是杯盏铿锵语笑喧阗。他独自坐在顶楼露台,看瓦片屋顶高低不一,延伸至远处。西贡的房子也是这样,凌乱却撩人。撩人?撩人是肠粉靓汤出笼弥漫的蒸汽雾湿了眼眶,是广东人叫着靓女嘴里的戏谑,是文化与气质在没落的街道上沉淀显影。 总是仿佛有一束舞台追光灯照耀他,在同事中只有他活在了已过去的那个时空,你看到了光束里的尘嚣,内心有惘然。他身边从不乏女伴,有时候他也与她们在兰桂坊消磨失眠的夜晚。但他不带她们回家也不会带她们去酒店,那是唯一的一晚,在剑桥他打电话给中介公司叫了服务。援交女是剑桥大学在读的高材生,她告诉他这份赚钱轻松又快的职业帮她应付高昂学费之余,还让她买了一件Burberry的风衣和一个LADY DIOR的包包。 还有时候他一个人去看夜场电影。他对情色片没有多大兴趣,但他喜欢《色情男女》,可惜尔冬升近来的枪战片也已经没有了情怀没有了市井没有了小聪明,变得寡然无味。他还是一部一部地看过去。“California”的旋律总在耳边缭绕,可是王家卫的电影并不适合在影院里凭吊。以及许鞍华的。撩人也是深吸再呼出,一根烟的时间便是天水围的日与夜晨与昏。 鲁迅说过,中国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个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他以为也可以这么说,香港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暂时做稳了被殖民的时代,一个是想被殖民而不得的时代。2046是港人的转折点,变与不变被拿来探讨于是显得多少有些小题大做。空气里到处弥漫着怀旧的气息。于是他被观望被猎奇的心打探,却又被隔离被排除在外。 那香港究竟以怎样的气质吸引着他?当初他带着远大理想到香港打拼,却逐日接受香港教给他的金钱的必要。爱情可有可无是他从小就信奉的宗教,可生理有需要,隐忍久了灵魂偶尔也会出鞘,在剑桥的那风流一夜若与人说之大家会有惊奇也难怪,可是他自己知道那是与柴米油盐一样的平常事。自英国回来,他的事业日渐风生水起,却也未影响他变成愈发不同的介质。还记得学生时代,大家都以为他会成为一个文艺青年。他也曾对一个朋友说,电影和阅读是他的生命。那是什么时候,人生忽然就扭转了方向。 如果30岁的他才要重新开始,会不会太晚? 3月2日。志明与春娇。 他觉得他有一天一定会找一份在船上的工作,像海上的钢琴师一样。三月初他辞了工作,到厦门打发时光,日子还算惬意。仍旧有女同事挂念他,给他发邮件,说些风月事,譬如志明与春娇下月要结婚等等。 《志明与春娇》“三级片”的标志有些吓人,而这史上最纯情的“三级片”确实“闷骚”的段位极高。 他也是个极闷骚的人。他以为向往自由的人都闷骚。旅行的人闷骚抽烟的人也闷骚。在拉萨的时候戒过烟,回到香港投身于忙碌的工作竟轻易忘了555可以给他的慰藉。然而现在厦门闲散的时光他尚未适应。心还不够柔软。手脚却常常莫名失去知觉,抽完烟的嘴里残留恶心的味道,他需要食物。 住的旅舍颇有情调,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时常会有人主动上来与他攀谈。单身中的男女对艳遇都有希冀。艳遇,究竟是因为身体寂寞还是彼此真的互相吸引?好像有一个女性作家说过,如果度过漫漫长夜,日光照耀时我将记得你。时光打磨过往,回忆里某处泛着光洁,他站在那里是爱情的样子。于是,他与她们保持着距离,拒绝任何形式上的纠缠。 密不透风的人生,灵魂找不到缺口被释放,他要赶在走火入魔之前死去。 站在轮渡码头的时候,他想起维多利亚港。在许多人眼中那个城市永远那么美。他每天坐凉飕飕的地铁或拥挤的公交奔波于公司宾馆商场电影院,对一座城市的情怀只在到达之前与离开之后。但毕竟在那里有过的那么多疯狂的灿烂的温情的回忆,让他成为再度年轻起来的自己,成为某人想念的人,便总能找到回家的路或通向那个某人的那路,为下一次出发喂饱行囊踌躇满志。 狭长的海对面是鼓浪屿,一座孤岛,百年兴衰后保留下来的。万国建筑以及古董别墅墙面斑驳,柳条窗也业已破损,墙垣上闹腾的三角梅和水泥地表上张牙舞爪的树根于是透露出更显勃勃的生机。放晴的天空总是蔚蓝无比,当地小吃非常诱人,曾经渔民曳舟出海的生存方式,浓重的殖民风味都已经在山岩屋舍院落间隐蔽了起来,曲尽通幽的小巷里是零星迷了路的游人。来是为了去看去听去感知。“昼与夜交替的浩淼的海,时而喧嚣时而靠近神明。” 碧海蓝天,这是多么漂亮的词汇。英文翻译是,The Big Blue。让他变成大鱼,沉入大海。 7月7日。夏娃的诱惑。 他没有预料到自己会在厦门滞留如此长的时间。逐渐与旅舍里的人熟络。女老板的美让人觉得压抑,让人不敢逼视。前台的一个女孩听帕格尼尼跳弗拉明戈,他第一次遇见抽烟跟喝咖啡至呕吐的人。他看到她情绪起伏时常无法自控。可是穿过矫揉造作的青春,他知道她终会长成一个孤单清冷的人,眉目间或还有时光留下的浅淡印痕,那是无人知晓的秘密。刹那芳华。 某个午后,他与她一起去看电影,法语原版的《阿黛拉的非凡冒险》。吕克贝松是她喜欢的导演,她看他所有的作品。他问她是否喜欢伍迪艾伦,她只说她不喜欢斯嘉丽,那个女人让伍迪着迷。她好像是喜欢瘦弱难民的女孩。十一月的时候,她会去上海看王菲的演唱会。真是峰回路转,偶像千呼万唤中还是回来了。可是,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以后的日子只能借旧时的演唱会视频来凭吊,淡淡的遗憾感觉,会不会更好呢? 吴秋月说,人世间的破镜重圆,大概都是一言难尽。 前年他去北京出差,竟遇到吴秋月。他的命忌金,每个相士都说秋月属重金,他们俩在一起轻则惹官司,重则一人会死。在新加坡读书的时候,他们拍拖,他撞了车、坐了牢,她觉得是她克住了他,可是他觉得无悔,为了爱他可以赌。可是后来,他父亲也惹了官司,家境一落千丈,毕业后他只能回国读研。此后,她发狠断了与他的所有联系。但他是知道的,她的伤痛。 日文中的遗憾是残念。有些念想应该是残留在了两人的心上。所以,那么多年后再相遇,他看着她看着他,是一样的专注;他听到她的呼吸声,也有一点急促。他知道他们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能舍弃,只要穿过人群彼此拥抱。可是…… 他还是转过身去,不想毁垮自己地离开。他知道这并不是他所愿。 可是这真不是他所愿吗? 北京的夏天那样热,走在宽阔的公路上,到处是明晃晃的阳光,总也找不到遮阴处。他真是厌恶这一切。 高温同样也在考验着厦门这座城市的耐力,所有人都丢了魂魄般。一切事物都丧失了新鲜感,只有沉入大海的愿望依然生动。他一边思索着坐船去阿根廷的可能性一边等待着台风天。直到8月即将结束的时候,没有预兆的,台风忽尔像一顶会飞翔的帐篷,融进了夜色中,夹带着死亡的气息开始袒露其盛大的排场。暴雨从梦境里生发,终于又倾泻进现世。像在旅舍遇见那个同样是一个人来旅行的女人,他从她身上看见自己,身体里住了一个苍老灵魂。于是他被她吸引,想要窥视她。或者不经意或者别有用意,她落下笔记本在桌上。欲望驱使他一探究竟。翻开的那一页上是她写的词,他只匆匆看了题目,《骚灵情歌》。预料之中或之外的,都来得如此始料未及,灵光闪现时,台风已经过境,女孩早已不知去往何方。 他想起对某个乐队的迷恋,他在他们的CD封套上写,你是那一捧天下无双的爱尔兰小红莓。除此之外,他想不到言语来形容女孩。她静止在了某个空间,让他微感沉然。 基督尚有最后的诱惑。 这突然变成一个奇怪的夏天,蠕动得不够舒展,像巨兽菌群紊乱的肠胃。那夜,他在白城沙滩上踩出深浅不一的脚印,五百米开外是演武大桥上通明的路灯车灯,海风清透,脑袋彻底放空,以视觉和张开的毛孔感受一切。沙滩上那么多足迹与他的交错而过,有多少是属于想念的唯一一人的。他叫她夏娃。 10月9日。秋刀鱼之味。 第一次搭乘夜间的航班。每次离开一座城市,他会丢弃许多不再必要的东西。书总是最沉的,却不能不带在身边。日本作家和导演,最擅长的皆是自说自话。他总算看完了电影版的《雪国》和《伊豆舞女》。大学时代,有一些女生会崇拜他也是因为他阅读这样的书籍。他打动了她们的好奇。其实,他也看色情录像。他觉得那不过是跟琴棋书画一样的平常事。 看《雪国》的那晚,外面狂风大作、暴雨倾盆。他躺在旅舍大厅的沙发上,结果困意渐起便暂停了电影兀自睡去。醒来的时候看见一个女人站在前台打电话,好像是跟电话的那一头抱怨着什么,语气刻薄。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已是凌晨。旅舍的门窗关得严实,他感觉外面应该是下了很大很久的雪,现在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可是他又知道那只是感觉,如今还只是初秋。再过上几个月,隆冬就会来了。那时候的他从敦煌到新疆再到莫斯科,在雪中行路,用雪水洗脸,在雪地上晒太阳。有雪就有希望。雪是丰收的希望。这是书上的原话。 回到家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就匆匆走了。都是些厚衣物,在香港的时候用不上就没带去。他与两老已无话说,辞职的事也没交代。他们问他怎么突然要用这些旧衣,他说是要拿去捐。这么明显的搪塞,好在父母没追问下去,大概也是觉得没有能力再干涉他的生活。说走就走,回来也只是淡淡的。 重庆有他喜欢的美食,因为他的家乡也是以能吃辣而闻名。重庆有水也有山,他喜欢沿着江边踩着自行车上坡下坡。他还喜欢重庆的大雾,至傍晚,所有的公车就因为能见度太低而停开,那是静谧并湿漉漉的夜。他又想起香港。重庆大厦里龙蛇混杂,住的多是些东南亚过来的人。电影里林青霞总是带了金色的假发和墨镜,某个深夜遇见了一个晚上吃掉了三十罐凤梨的金城武。 他们孤独。孤独到了深处,孤独就成了盔甲。 孤独还让人阅读,让人写作,让人行走。他记得他第一次出远门去广州。广州的夜市多而热闹,地铁站出来至他住的旅馆的那条巷内烧烤档家家生意兴隆,他最后没忍住找了江边的一家兀自吃了起来。以前看过小津安二郎的电影,一直对秋刀鱼颇有兴趣。秋刀鱼细长,烤好后用一层锡纸裹住,三分香三分鲜半分甜甚至半分腥都得以保留。据说秋刀鱼生性高傲,不能人工养殖,而且它几乎从不跟其它主菜搭配。宛若电影里演绎的那般,秋刀鱼之味是孤独的,伤感的。 在重庆数日,雨一直下个没停。从他房间的落地窗望出去,天阴沉沉的,江面一点也不平静。旅舍里也并不平静,这样糟糕的天气,谁也没有了兴致打算出去走走,也就寻着了契机各自海阔天空一番。他在读黑泽明的《蛤蟆的油》。其实有些部分他与天才一样,老天赋予他们从小就会摸爬滚打的能力,眼见甜食就忘了哭。大约是未真正触到绝望的底线,这是幸运里令人伤感的部分。他好像平步青云一直在向上攀登,殊不知他一直在等待一场触底。带着心怀爱意的自己死去又重生,好像变成白板他终于可以从头活过一次,即使还有那么多糟粕,即使还是没能成为他想要成为的那个自己。睁开眼看见她在等他醒过来。 如果也要写一本自传,他想他该如何写呢?并不是无关痛痒地活着,连梦境都不是缄默不语的。人生在分秒变幻着。书里有句话,我就像pan-focus那样,和从前截然不同了。可是,他还是觉得无所适从不知从何下笔,亦理不清哪部分需要轻描淡写哪部分又该描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想起认识不久的人和认识了好多年的人。他不喜欢自己软弱,如果和朋友在一起会忍不住依赖对方。那是多么不可控的事。所以宁可孤独也要保持独自。当如果有一天他对他们发出呼喊之音,他是希望他们像雨后初晴那样来瓦解他的孤独,还是真正渴望获知他们的成长。给予他们的比他为自己留下的,是否真的更加长久?是否可以长至永久?都好像舌苔上跃跃欲试的跳跳糖,最终的结局只是融化。 《重庆森林》里有段读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酱也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林华他说,人生中最紧要的三件事,学习,饮食,旅行,因为它们都可以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永久地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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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210137380 赞了这篇日记 2024-04-04 12: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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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水唔抹嘴。 赞了这篇日记 2017-05-24 21: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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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赞了这篇日记 2017-05-22 23: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