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笔记本
耳边是张敬轩的过云雨,清淡的好像今天下午突然下的那场太阳雨,云散了,天晴了。
春夏秋冬有多少人会走,春夏秋冬有多少人会留。
下午看了好久朴树的现场视频,突然发现我的审美还真是一以贯之,对这种以才华气质见长的清瘦型小脸男神特别痴迷,嗯,作为前男友的你也是这样。
想一想,以读写为乐的我,竟然还没有把和你的故事写一写,还真是矫情的极为不称职。
再回想,那些争吵的细枝末节都被时间打磨的不再清晰,美好的相守,日日陪伴的欣喜被成倍成倍的放大,像路灯的光亮在夜幕渐沉下逐渐凸显,最终成为最璀璨的星。
那年夏天,你的头发柔软的好像清晨的阳光,逆光下你向我走来,定格成青春最美的画。
相爱的前奏,是考试后老同学在路中偶然相遇,于是放弃吉他课掉头一起去喝饮料,可是狂风把吉他吹倒,琴枕断裂,于是,你陪我去修吉他,于是,有了第二次的看电影,第三次的滑旱冰,第四次你送我你穿过的体恤,因为背后的Q版宫城良田,我以前说过好可爱,这让我想到红楼梦里晴雯被逐出府后,宝玉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便绞下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脱去了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小袄儿赠给他,以表心意。于是,和你的牵手也牵的颇有点仪式的味道,然后,湖边不再只有一双脚印,变成了,并排的两双。
那时候每天过的都像新疆的蓝天,纤尘不染的怡然自得,一切都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样子,一起骑车去郊外,一起看爷爷在广场上拿拖把写大字,一起在雨中奔跑,大笑或玩闹。坐公车你会把你长长的臂膀展开,圈成一座安全岛,把我紧紧的包在中间,走路会走在靠近车流的一侧,过马路会紧紧的牵着我的手,我觉得好晒的时候,你会背对着太阳,让我蹲在你的影子里,抬起头,看不清你的脸,但我知道你是在笑的,发出比头顶的太阳还要耀眼的光。
你在手机上写“我喜欢你,杨思嘉”,瞬时,心跳漏了一拍。那天你拉着我过马路的画面,在记忆力不断慢动作重放,像爱情片里最唯美的柔光镜头。
记忆里过去的事,怎么还那么清晰,清晰到你眉毛的抖动,眼里的闪光都那么生动。
我问你为什么老喜欢摸我的头,是享受在身高上碾轧我的快感吗,你故作夸张的说是啊,你怎么这么矮,于是,我噘嘴,扭头,欲走,你拉住我,抱住我,说,你怎么那么可爱。你说我真淘气,总喜欢挂在你身上,想甩也甩不掉,我戏谑的说你是不是想说我软糯的好像最甜的糖,怎么也不愿意甩掉,你摸了摸我的头笑喷了,然后吻了吻我的额头认真的说,就是不想甩掉啊。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
还有一个关键词,轮滑,你在这方面是真有热情和天赋,在市轮滑比赛上拿了第三之后,得得瑟瑟的邀功般向我炫耀奖杯的时候,我也不服气的把家里压相底的兵乓球奖牌拿出来,这种相爱相杀,互相角力的日常,把每天都变得好有趣,每天不跟你斗斗嘴,就觉得缺了什么。那个时候的我们,活的多么鲜活,爱就爱了,恨就恨了,吵架吵的决绝,和好也迅雷不及掩耳。
我问你万人迷似的你,怎么就甘心在我这个小山头安营扎寨了呢,不怕以后还有更好的吗,你说因为我选择了一个人,就认为她是最好的。后来分了手,再回想,也许问题就在这吧,你大于年纪的通透,是我这个晚晚熟的跟不上的,后来也会想,如果让我再晚几年和你相爱就好了,就不会像孩子般任性了,明白了遇见一个想爱的人多么难,就懂得珍惜了。
所以把和你的故事定义为在不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
快乐的蒙太奇回溯,就到这了,接下来是不堪回首的断碎镜头。
异地果然是最毒的杀手,爱情的杀手,加速衰败的杀手。
那个时候,离开家了,到了新的城市新的学校,一切都是新鲜的场景,那个时候,是真矫情啊,被骄傲矜持困在了匣子里,你没时间联系我,我也忙着玩疏忽了你,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了,联系的间隔越来越大了,吵架了之后两个骄傲的人谁也不愿意先低头,加上距离,加上时间隔断,爱情就慢慢的消耗在无味的拉锯战里。后来在当时的日记本里翻出来你写给我的信,我想你和我是一样的人,对于手写有情怀在,所以你写信给我,信 一直留着,依旧如新的白纸上有你当时的痛苦和难过,是已经疲累的真心。后来复盘这段感情,先后退的是我吧,自我的人在感情里失去了自我,天天被一个人占据所有心神,情绪被另一个人完全控制的时候,本能的恐惧,想远离这魔鬼一样的本源,而异地刚好给了一个完美的借口,所以当你深夜4点发来短信问我是不是不爱你的时候,回的是我已经不是我了,所以,分手吧。
不是不痛的,还是难过的,那些和你在一起的温柔时光像滑车一样快速后退的时候,不是不想挽回的,可,还是幼稚吧,没有看清自己,也没有看清爱情。过了这么多年,仍然没有找到想再去奋不顾身爱的那个人,好像爱人的勇气已经散尽了,这是不是对于我当时自私的离开你的惩罚,如果是的话,我也欣然接受吧,毕竟是自己选择的。
客观的讲,你可以说是完美的另一半的样子,对于放弃还是有遗憾的,可是早就已经删了你的所有联系方式,没有任何获知近况的反馈,这样也好,活在记忆里的人只会越来越美,我也放下了,想到你再也不会有情绪波动了,可以毫不犹疑衷心的祝福了。
我猜你已经结婚了吧,万人迷赵,把所有的祝福都送给你。
春夏秋冬有多少人会走,春夏秋冬有多少人会留。
下午看了好久朴树的现场视频,突然发现我的审美还真是一以贯之,对这种以才华气质见长的清瘦型小脸男神特别痴迷,嗯,作为前男友的你也是这样。
想一想,以读写为乐的我,竟然还没有把和你的故事写一写,还真是矫情的极为不称职。
再回想,那些争吵的细枝末节都被时间打磨的不再清晰,美好的相守,日日陪伴的欣喜被成倍成倍的放大,像路灯的光亮在夜幕渐沉下逐渐凸显,最终成为最璀璨的星。
那年夏天,你的头发柔软的好像清晨的阳光,逆光下你向我走来,定格成青春最美的画。
相爱的前奏,是考试后老同学在路中偶然相遇,于是放弃吉他课掉头一起去喝饮料,可是狂风把吉他吹倒,琴枕断裂,于是,你陪我去修吉他,于是,有了第二次的看电影,第三次的滑旱冰,第四次你送我你穿过的体恤,因为背后的Q版宫城良田,我以前说过好可爱,这让我想到红楼梦里晴雯被逐出府后,宝玉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便绞下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脱去了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小袄儿赠给他,以表心意。于是,和你的牵手也牵的颇有点仪式的味道,然后,湖边不再只有一双脚印,变成了,并排的两双。
那时候每天过的都像新疆的蓝天,纤尘不染的怡然自得,一切都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样子,一起骑车去郊外,一起看爷爷在广场上拿拖把写大字,一起在雨中奔跑,大笑或玩闹。坐公车你会把你长长的臂膀展开,圈成一座安全岛,把我紧紧的包在中间,走路会走在靠近车流的一侧,过马路会紧紧的牵着我的手,我觉得好晒的时候,你会背对着太阳,让我蹲在你的影子里,抬起头,看不清你的脸,但我知道你是在笑的,发出比头顶的太阳还要耀眼的光。
你在手机上写“我喜欢你,杨思嘉”,瞬时,心跳漏了一拍。那天你拉着我过马路的画面,在记忆力不断慢动作重放,像爱情片里最唯美的柔光镜头。
记忆里过去的事,怎么还那么清晰,清晰到你眉毛的抖动,眼里的闪光都那么生动。
我问你为什么老喜欢摸我的头,是享受在身高上碾轧我的快感吗,你故作夸张的说是啊,你怎么这么矮,于是,我噘嘴,扭头,欲走,你拉住我,抱住我,说,你怎么那么可爱。你说我真淘气,总喜欢挂在你身上,想甩也甩不掉,我戏谑的说你是不是想说我软糯的好像最甜的糖,怎么也不愿意甩掉,你摸了摸我的头笑喷了,然后吻了吻我的额头认真的说,就是不想甩掉啊。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
还有一个关键词,轮滑,你在这方面是真有热情和天赋,在市轮滑比赛上拿了第三之后,得得瑟瑟的邀功般向我炫耀奖杯的时候,我也不服气的把家里压相底的兵乓球奖牌拿出来,这种相爱相杀,互相角力的日常,把每天都变得好有趣,每天不跟你斗斗嘴,就觉得缺了什么。那个时候的我们,活的多么鲜活,爱就爱了,恨就恨了,吵架吵的决绝,和好也迅雷不及掩耳。
我问你万人迷似的你,怎么就甘心在我这个小山头安营扎寨了呢,不怕以后还有更好的吗,你说因为我选择了一个人,就认为她是最好的。后来分了手,再回想,也许问题就在这吧,你大于年纪的通透,是我这个晚晚熟的跟不上的,后来也会想,如果让我再晚几年和你相爱就好了,就不会像孩子般任性了,明白了遇见一个想爱的人多么难,就懂得珍惜了。
所以把和你的故事定义为在不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
快乐的蒙太奇回溯,就到这了,接下来是不堪回首的断碎镜头。
异地果然是最毒的杀手,爱情的杀手,加速衰败的杀手。
那个时候,离开家了,到了新的城市新的学校,一切都是新鲜的场景,那个时候,是真矫情啊,被骄傲矜持困在了匣子里,你没时间联系我,我也忙着玩疏忽了你,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了,联系的间隔越来越大了,吵架了之后两个骄傲的人谁也不愿意先低头,加上距离,加上时间隔断,爱情就慢慢的消耗在无味的拉锯战里。后来在当时的日记本里翻出来你写给我的信,我想你和我是一样的人,对于手写有情怀在,所以你写信给我,信 一直留着,依旧如新的白纸上有你当时的痛苦和难过,是已经疲累的真心。后来复盘这段感情,先后退的是我吧,自我的人在感情里失去了自我,天天被一个人占据所有心神,情绪被另一个人完全控制的时候,本能的恐惧,想远离这魔鬼一样的本源,而异地刚好给了一个完美的借口,所以当你深夜4点发来短信问我是不是不爱你的时候,回的是我已经不是我了,所以,分手吧。
不是不痛的,还是难过的,那些和你在一起的温柔时光像滑车一样快速后退的时候,不是不想挽回的,可,还是幼稚吧,没有看清自己,也没有看清爱情。过了这么多年,仍然没有找到想再去奋不顾身爱的那个人,好像爱人的勇气已经散尽了,这是不是对于我当时自私的离开你的惩罚,如果是的话,我也欣然接受吧,毕竟是自己选择的。
客观的讲,你可以说是完美的另一半的样子,对于放弃还是有遗憾的,可是早就已经删了你的所有联系方式,没有任何获知近况的反馈,这样也好,活在记忆里的人只会越来越美,我也放下了,想到你再也不会有情绪波动了,可以毫不犹疑衷心的祝福了。
我猜你已经结婚了吧,万人迷赵,把所有的祝福都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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