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半
那是一个夏秋交会的时候,七月流火,天气转凉。我独自在学校的阅览室里,阳光从大块的落地窗投射进来,寂静得像是时间停止了一样。
趴在长桌上,昏昏欲睡。阅览室的门被打开了,“咯吱——”一声长响。
她走到我背后。
起身看她,长长的黑棕色卷发在她的胸和腰之前晃荡,逆着光让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走吧。”她看上去有些局促不安。
“嗯。”
“嗒嗒”
走廊回声很大,她走路习惯脚跟先着地,鞋跟砸在地砖上的声音在我的脑海里被无限放大。
她很高,所以很少穿高跟鞋,她喜欢软底布鞋。
鞋子黑色长长的带子缠绕在细白的小腿上,很妩媚。
同样的,她有着一张很妩媚的脸,眼角上翘。虽然在看到的第一眼我觉得非常像一个男人。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我看过她很多的照片。从三岁到高中。
“我们学校对面的坡上有家冷饮店,我喜欢那里的阑干。”局促不安已经不见了。
“唔……”
我不确定我的说话方式会不会激怒她,但是事实上我憋出任何一个音节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甚至想不到其实可以说两句“我们去那里坐坐吧,我请你喝阑干”“哈哈,我大老远跑来快请我去喝一杯”。
想到了也不会敢说出口的。
在那时候,我觉得我的每一个动作和神态都在向她解释我有多么的紧张和不安。
最后我们还是去了那家冷饮店。她看了我一眼,然后点了两杯阑干。我对她没有问我喝什么感激涕零,这是我最讨厌回答的问题之一。
现在她就坐在我的对面,搅动着面前塑料杯里的蓝色液体,冰块相互碰撞,发出“砰砰”的响声。
在这片静默里,我后悔来到这里了。
打电话给她,告诉我已经到湖南的时候,她压低声音说她在上课。
“你去阅览室等我吧,我一会儿就来。”
在长沙的车站发呆了很久,车站外全部是黑车。有很多人用长沙话大声揽客,但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
叹了口气,背起书包,走出车站。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路上怕中暑喝了两瓶藿香正气水。我讨厌它的味道。
第一次喝是在我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晚上肚子痛得不行,跑了趟厕所,回来依然痛。我打电话让父亲来接我去医院,奶奶就在一旁拿着一瓶藿香正气水不停劝说我喝。
这是奶奶,所以这么温柔。我那时边打电话边想。如果是我妈,她会揪着我的头发灌下去。
后来父亲来接我去医院,我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面,晚风吹着很舒服。
等我差不多回忆完我的父亲和母亲,以及这几年我的生活后,我终于看到了一台出租车。
在车里,司机听完我报的学校名后,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然后发车。
我也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头发乱糟糟还没来得及剪,脸上两块不自然的红——看上去像是逃难的。我本来就是来逃难的。
低头不去看镜子,不喜欢自己脸上充血的样子,很粗野很难看。我也不喜欢任何运动,小时候很喜欢游泳,现在已经转化为了喜欢洗澡。
我也不知道我在乱七八糟地想些什么,那似乎是在压抑着自己不去想一些别的东西。至于是什么,现在的我大概已经不想去记得了。
找阅览室花了很多时间,我根本不知道阅览室在哪里。所以只好硬着头皮问了清洁阿姨,清洁阿姨操着一口正宗的长沙话。我一直觉得南方的方言非常非常难懂,跟北方那种与普通话很类似的音完全不同。
所以我完全没有听懂清洁阿姨的长沙话。幸好她指了一座建筑物给我,建筑物上写着“黄兴图书馆”。
没错,现在她就在我对面。我设想了很多种的见面后的情况,都是一个前提——“我们在交往”。
可是我们分手了,就在我出发的前一晚,但是我还是跑过来了。
非常后悔。非常想就这么逃走,然后再走来时那些弯弯绕绕的盘山公路,原路回家。我这么想。
“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她开口。
“在这住一晚就回去吧……”尽管这是早就决定好了的事,但是我还是迟疑了一会才说出口。
“住哪?”
“宾馆。”
“一个人?”
“嗯。”
“去我那吧,我也是一个人。”
我沉默了,她当我默认了。
“走吧。”
“嗯。”
不知道刚刚是不是睡着了,总之我现在醒过来了。偌大的阅览室里安静得要命。她说会喜欢话少的人,说不定在现实里也是个很安静的人,喜欢拿一本《情人》坐在这个阅览室里。
明明跟我说过看不懂《情人》的。
我夸张地笑起来,一点也不怕阅览室太安静笑声太突兀。
我该走了。
走出阅览室的时候,学校下课了。刚刚还像太平间一样的走廊有了人声。
我想她也会穿着这种校服,会和一两个女生一起去厕所,会走过我刚刚走过的走廊。她或许会和我擦肩而过,却看不见我。
来的时候我挑了走得最慢的大巴车,似乎就是刻意为了拖延时间,走那些弯弯曲曲的盘山路,路很险。路旁摔碎的手机屏幕上布满了裂痕,所幸主板还没有坏,如果把我手指上的血垢和灰尘擦干净,摁在home键上打开锁屏的话,会是短信界面。
“学校对面的坡上有家饮料店,我喜欢那里的阑干。”
“我今天趴在阅览室睡着了,如果你会来学校看我,我们就在阅览室里见面吧。我特别喜欢阅览室,中午偶尔有人会趴在桌上午睡,其它时间都没有人,很安静。”
“我们不要再继续了吧。谢谢你。我恨你。”
我离开的时候七月正好过了一半,我们的感情也只过了一半。
我恨你的意思就是我爱你。我知道。
可是我为什么又把这篇情书拿出来一遍遍回忆,像收集橡皮擦一样把我对小明有过的爱情收集起来,这篇小说现在我看起来幼稚得烦人,但是,但是。
如果说爱情本来就是自慰式的幻觉,至少小明让我心潮澎湃地拥有过这段体验,对此我真心地感谢,它一度让我误以为,让我深深相信我是被爱着的,I am not alone。
它已经是我的一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