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维修工证职业标准
1.1 职业名称
摩托车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摩托车进行维护、修理、调试和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动作协调;手臂、手指灵活;色觉、嗅觉、听觉正常;有较强的空间感;有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形体知觉感;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摩托车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摩托车维修丁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 600 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和必要的工、夹、量具及供学员动手拆装、检验、调试的各种摩托车,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摩托车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摩托车进行维护、修理、调试和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动作协调;手臂、手指灵活;色觉、嗅觉、听觉正常;有较强的空间感;有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形体知觉感;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摩托车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摩托车维修丁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 600 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和必要的工、夹、量具及供学员动手拆装、检验、调试的各种摩托车,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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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t 赞了这篇日记 2020-07-11 23: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