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而活·我爱你但我更爱自由
那天心情糟糕,南方湿热的天气弄得人很烦躁。趁着夜色猫着身子走过房东的房门从出租屋里偷溜出来,随便在路边找了一家大排档,要了几瓶啤酒,点了几个小菜,独自喝着。因此遇见了她。
大排档里坐着唱歌的歌手,声音里藏着似浅而深忧伤。 这个城市来过太多的流浪歌手,忧伤是一个流浪者的独有的情感,这并不奇怪,但她的忧伤中仿佛藏了更多的故事。 我跟着曲调和歌词起伏,渐渐尝出了手边酒的苦涩。宋冬野《斑马斑马》,我不是太喜欢这首歌,它总是会触动我心里的那根弦,让我想起我在北方农村的家,那里现在空无一人。歌词里虽是背上吉他离开北方,而我是永远也回不到我的北方,我更不可能去浪迹天涯。我有时希望自己是那一只斑马,受伤之后睡一觉起来忘记所有。
唱完歌后我邀请她喝了几杯。酒是个好东西,不是因为它可以浇愁,而是因为一杯酒就可以使得陌生的两个人对彼此诉说过往。她喝酒的姿势很豪迈,大口大口的灌,完全不是我这副小品小酌的模样。 她说:“你这样喝酒喝不出什么名堂。老板,再来一打啤酒。” 这个长得瘦小,留着一头齐耳短发的女孩让我大为震惊。 我很少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喝酒,下班后我总是在小区的商店里买几个易拉罐,回家后自己一人饮醉。我的酒量并不差,喝惯了酒的人自然而然的就会了解自己的酒量,我对自己的酒量拿捏有度,从不会在外面喝的酩酊大醉。 她用嘴撬开了啤酒瓶盖,递给我。“来,试试,这样喝才带劲!” 我接过来,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酒瓶里的酒倒进了玻璃杯里。我说:“你尽情喝,我请客。” 我边倒酒边问:“听你口音是北方人吧,来南方是为了当歌手?” 她摇摇头,又灌了几口酒。“我只是喜欢唱歌,没想过要成就什么音乐梦,当什么歌手。” 我更加不解,我与许多的流浪歌手有过交谈,有时是在天桥,有时是在地下通道,他们背着一把吉他,唱着不同的歌。当我问起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时,他们的回答出奇的一致:为了梦想。 我不记得那是谁说过了。“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你是万分之一的人,也是万分之一的可能,那么多和你相同的人在这一座城市寻找同样的梦想,谁会知道那万分之一会是谁呢?会是你吗? 我说:“你让我感觉是个有故事的人。” “故事?”她抛出两个字,仰头哈哈地笑。 我不解。 她继续说:“我觉得你想听的是这段。”她依旧开怀的笑着。 她开始向我讲述她的故事。 我爸妈都是教师,我是吃官家的饭长大的。我十六岁就考上了大学,别人都夸我是神童。但我不喜欢这个称号,因为这个称呼让我觉得每个人都当我还是个孩子。高考完我办了身份证,当我拿到身份证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已经长大了。我以这样一个合法公民的身份定位了我在社会上的地位。我终于可以离开我依赖的家庭,独自流浪,这样的想法在我脑海中盘旋,撩拨我已经躁动不安的心。 我离开了我的故乡,去了外地上学,没有任何人的陪伴,我激动到失眠,我终于要去寻找一种真正属于我的生活了。 大二我休过一年学,没有和我爸妈交代,跟着一群人,用了大半年的时间骑车穿越了大半个中国。我去过布达拉宫,去过雪域高原,唱着郑钧的《回到拉萨》看翻涌的云海。 回到大学后我竟然不知道我一年前是怎样生活的了,我想去西部穿越沙漠,去塔克拉玛干看一看。但我在大学里谈了一场恋爱。那是我唯一一次能叫做是恋爱的恋爱,那年我十八岁。 我从没想过有人会追求我,我对情爱这样的事从未有过兴趣,那像是在过家家,幼稚是情爱的本质,它会让人变得蠢笨。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归属感的人,我喜欢齐秦《北方的狼》里那种孤独的流浪感,在无尽的旷野中享受凄厉的寒风,那样我感觉世界都是我的。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迎新会上,我自告奋勇中途跑上舞台,吼了一首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我得意极了,因为我看见主席台上的领导们脸都绿了,胜利感洋溢在我心头。 结束后他突然在身后叫住我,对我说:“你唱的真好!” 我说:“知道。” 他愣住了,我看出来他完全没有料到我会这样回他,我心里的小人嘿嘿地笑,觉得这个男生好傻。好多人都说我狂妄,我并不这么觉得,任何人心里都住着一个自由的精灵,我只是把它释放出来了而已。 他比我矮一级,是新生。而我年纪比他小,却已经是他的师姐了。 迎新会结束后我对他没什么感觉,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没记住。他是个理工男,学医,理性的化身。 他随后开始追求我,不喜欢躲避。我总想去尝试新的东西,于是,我答应了他的追求,和他在一起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恶啊,其实我也这么觉得,但是我不后悔当初做的决定。 其实我完全看不懂他,在一起后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很严谨的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我这样的女人。他并不干涉我,我喜欢的他从不会反对。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感觉很轻松。再遇见他之前,我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是寂寞的人,我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也可以过得很好。孤独是一个人的本质,但是习惯了不孤独后再去适应孤独难免会寂寞。 我们在一起三年,我毕业后我爸妈给我找了个离家近的工作,可是我总想背着我墙角的那把吉他出逃。我开始在一些酒吧里唱歌,那是我放飞自我的天地。我结识了一帮驴友,我辞掉了工作,和他们走了一年。 他毕业后来找我,突然向我求婚,我没有答应。我不懂两个人为什么非要用一张纸牵扯在一起。我想了几天,电话里跟他提了分手,他在电话里听不出悲伤,第二天我去了新疆。 她说的轻松平淡,没有掩饰。我问:“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 她笑了笑说:“我是他儿子的干妈。” “他结婚了?”我难以置信。 “他过得很幸福,他妻子长得很漂亮,很温婉。他那个儿子啊,真是......” 她说:“我喜欢摇滚,也喜欢民谣;我喜欢流浪,也喜欢疯狂。可唯独我不适合我爱的人。我爱他,但我更爱我的生活,我不能做生活的奴隶,只为了柴米油盐烦恼,只为了还债而活。” 我问:“你想过以后吗?” 她说:“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属于我,我只知道“过去”曾经属于我,而我拥有着“现在”,这就够了。” 我问她:“你后悔过吗?” 她说:“我看过一本书,特别喜欢里面的一句话,但我想把这句话改一改。我很庆幸,这个世界上有个男人因为没有娶我而变得幸福。” 她灌了几口酒,又回到了舞台上,拿起了她的吉他。 曲终人散。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在这个城市见过那个女孩。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带啤酒回家,还是像以前一样窝在沙发里,伴着黑夜里的月光独自饮醉。她来了没有改变我的生活;她走了我的生活也不会改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都有自己独有的不可复制的生活。 我问自己:“能洒脱的将自己交给自己吗?” “也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