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传说中的双重合并现象
今天培训听来的,尚未在准则中得到验证。如有错误,概不负责。
一家合营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两家母公司同时合并入报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在无论什么会计准则下,合并的基础都是控制。作为共同控制而被视为存在实质控制的合营企业必然对于两家母公司中的一家不完全符合控制原则,而不能进行报表合并(在IFRS下可以采用的比例合并法不能算是一种典型意义的合并)。但是在两种不同准则情况下,却可以产生一种传说中的双重合并现象。
在IFRS和US GAAP的企业控制的定义下有一个不同点。认股权在IFRS下一旦进入行权期,其对应的表决权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从而会影响到是否对企业拥有控制权,而在US GAAP下,该种认股权除非行权完成,否则不具表决权。
不过,没人会吃饱了撑着去尝试在公共报表里玩这个花样,要是被投资者发现两家母公司都进行了合并这得是个多大的笑话。
一家合营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两家母公司同时合并入报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在无论什么会计准则下,合并的基础都是控制。作为共同控制而被视为存在实质控制的合营企业必然对于两家母公司中的一家不完全符合控制原则,而不能进行报表合并(在IFRS下可以采用的比例合并法不能算是一种典型意义的合并)。但是在两种不同准则情况下,却可以产生一种传说中的双重合并现象。
在IFRS和US GAAP的企业控制的定义下有一个不同点。认股权在IFRS下一旦进入行权期,其对应的表决权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从而会影响到是否对企业拥有控制权,而在US GAAP下,该种认股权除非行权完成,否则不具表决权。
不过,没人会吃饱了撑着去尝试在公共报表里玩这个花样,要是被投资者发现两家母公司都进行了合并这得是个多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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