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十七岁的我
昨天一个人出去溜达了一圈,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阅读,一个人坐车回家,似乎已经记不起是从什么时间开始习惯自己独处。
朋友问我,为什么不约上她们一起,我说,人多会有负担。难得和自己相处一次,的确不情愿让人来破坏。
去专柜买口红,店员说,我年龄好小就像未成年,我像个偷走时间的小偷一样,胆怯的点了点头,内心深处却对他发出真挚的感谢。十七岁那年,真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十七岁的我,不惧校纪校规,开始了第一场恋爱,懵懵懂懂的。喜欢在下课的时候去他的班级看看他,聊聊放学去哪儿吃饭;喜欢在他上体育课的时候翘课去给他送饮料;喜欢在睡觉前和他通一小时的电话,和他分享生活的点滴。我们都是艺术生,学校每周都会有几节晚课,直到十点半才会下课,他每次都会在下课铃声响之前在我的教室们外等着,等着我下课,帮我收拾桌子,拎走我的书包,从他的书包里拿出我喜欢的零食,然后一路闲谈,送我回家。青春期的恋爱总是青涩的,分别的一个大大的拥抱成联一天之中最期待的事情。他不高,但是在他面前,我依旧有些较小。他会在冬日的早晨起很早为我买早餐,有粥还有热牛奶;会在大风的时候替我备好一条围巾,会在我想吃冰激凌的时候管住我,因为他知道我不能吃任何生冷的食品。他知道我喜欢吃肉,不喜欢葱和大蒜,知道我对动物的毛发过敏,每一次出去约会,“不要葱不要蒜,再加一杯热牛奶”是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本以为可以和他一直走下去,奈何遇见的桥太少,走过的路太短,情深不敌套路,半年时间结束了这场看似两情相悦的恋情。
几年后的现在,明明是到了该正经谈恋爱的时间,却到是懒得谈,没有十七岁的行知,也没有十七岁的勇气,没有那样不顾一切的坦然,也没有义无反顾的决心。
十七岁,连上厕所都需要找人陪着一起去的我,现在更偏爱独身一人。
十七岁,从不愿意自己一人逛街、看电影的我,现在对这样的清闲时间甚是渴望。
这几年不知道是经历过什么才换来如此的害怕与人交往,可能是环境的改变,或者是那些一言难尽的琐事,终于让现在的我成了十七岁的“我”最不愿意成为的那类人。
时间漫漫,我猜测不出也预想不出以后的我又会是怎样的,但是,我真正地怀念十七岁无畏无惧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