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学逗唱
一周的时间里青岛的气温就像崩溃的盘口,我们都开始藏在厚厚的外套里。 晚上路过夜市卖车载CD的摊点,正巧是听过的一首粤语歌摇摇摆摆到结尾。 “愿你可以留下共我曾愉快的忆记,当世事再无完美,可远在岁月如歌中找你。”
近来常想起一张老面孔。 初中某个晚上放学,我一摸口袋空空如也,阿玛和额娘又去了外地,索性回家再想饭辙。 身边学长人流如潮,越在嘈杂里独处我越易走神,想到说不定正巧遇上能遇上她,我踢石子就踢得愈发欢快。 后来我确是在半路被她叫住,可惜的是我并不记得当时祈祷的姿势了,否则我一定每天大概有二十个小时要保持那个姿势。她开口和我说话,可好像并没朝我看,而是盯住我身后小面馆儿的招牌,害我也回头看了好几眼。
“喂。” “哟。” “怎么不去吃饭?” “有它就够了。”我冲她摇了摇手里的八喜。 “哦。”
我控制住自己心里已经蠢蠢欲动的流氓本性,礼貌地笑了笑,“你怎么吃?” 她沉默小片刻,“回家吃啊,哪儿比得上你潇洒”。 明明入夜,可她背后分明都是阳光。
那天的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大概是是飞着慢吞吞晃进的小区。 而那个中途喊住我的人我也曾鼓起勇气表白,而且是两次。 现在去回忆我心里才跟明镜儿似的,映出我自己边幻想相遇边抿嘴偷笑的傻逼样儿。 不过就是这张面孔,我才敢叫它青春啊。
怎样梳理我的过去都绕不开上述插曲里那个,我“喜欢的人”,称她L吧。 “同学,你有橡皮么?” 哧...... 我右手的烙铁鬼使神差放在了左手的大拇指上。 电烙画,家里现在还有两幅,左手拇指上的烧伤痕迹也还清晰。
如果要形容那时节的我,只能说是愣头青,平头,眼镜儿,宅,呆。 不过后来身边的人没有人不知道我喜欢她就是了。 我可能就是这样,藏不住喜欢一个人时的喜悦,也藏不住离别时的感伤。 而L和我看过的所有小说的女猪脚都不一样。 用现在的话说,我当时就身患傲娇晚期,无药可救,只能心思再歇。 反正那几年吧,又笑又哭,又苦又甜。
大学三年见过几面。 那时候我觉得她会跟我一样,是一个顽固不会改变的人。 可能纯粹是不懂感情,也可能是缘分浅薄,我们的关系不出意料的并没有没有丝毫进展。 我并非不念她,只是不习惯怎么表达我的感情,所以在她眼里,我没那么爱她。 如今我往返北各地见朋友办公事,或是旅游途经,每一次走过青岛站的出站口,没有一次敢不想起:我们曾多少次经过这里,却没有一起走个远程的心气。 有次去广西时她说要送我,我执意不肯。送别人离开或者别人送我离开的场景,我是很烦。 当我确定再没有人送我远走的心酸,我时时脚步匆忙又蹒跚,不过心里觉得无比庆幸。
13年夏末我到了南方以南,发现想念的枷锁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挣脱。 半夜一点喝多了米酒,哭着给朋友电话:“我明天就进山了,我还是忘不了她。”
她冷静而理性,自持逐渐走向正途的浅浅一层,而我剩下的全是某种稚气,似乎只面对着她。现在我变得竟然比从前任何时候都理性。 今年我们认识的第十三年,我终于可以用我本质轻佻顽皮的口气跟她打字以至于到最后删掉了联系方式。 那个在电话一端信誓旦旦说要等她到二十五岁的孩子,终究还是变成了没心没肺的混蛋。
我们16年10月30号见过一面,距离上一次见面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九个月零二十三天。而我对于见面那天的回忆几乎除了火锅儿和雨什么都记不得了。
快到家时她把我给她遮雨的帽子还给我,“我回家给你拿伞吧,你等我一下。”
而我拒绝了,我不想下次见面我要用还伞这种理由,这种想念的借口太差劲了。
“都多大的人了,还耍酷。”
“不是啊,哈哈哈,我很快就到家了,别麻烦了。”
我几乎是逃走的。
故事到这里,我说它完了。 看客以为凡人甲和凡人乙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老朋友都说,这一篇你一翻就是十年,可算是过去了。 可生活哪里会这么简单。 它比电影里的阿司匹林或是被扔在水里的泡腾片难得太多。
于她,大概是聪明的,能捕捉我的心思但也仅限于心知肚明而不语。 就同我当初喜欢她一样,以为自己懂得规则却闯进了一头雾水的领域。 如今狼狈退场,也是必然。 曾以为普天之下所谓的不适合都是不够爱,却没想到这世界上有认真和等待换不来的东西,也有耽搁之后收拾不了的局面。
原来这种“不适合”还可以叫做:我不够爱但我打死不想承认。
在冬季渐入佳境的傍晚,我迅速穿过城市,只是为了躲避某个熟悉的身影,为了不回忆起出口才发现对方和自己要命的默契。 我不停平复呼吸憋回一趟又一趟要难过的情绪,也看着朋友圈变得前所未有的唠叨。 海航万邦高楼下的车站仍旧愣在那边儿安安静静。 我觉得,无论谁和你在一起都会很幸福。
我安慰了一下身体里的那个自己,“你做得不错,已经尽力了兄弟,那毕竟是无法改变的她和固执傻逼幼稚阴暗一肚子花花儿肠子的你。至于未来,交给我吧。” 至于未来,交给我吧。
歌儿里唱得对,世事再无完美。
她曾问过我,做朋友不好吗? 我们不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永远不会分开。结了婚又怎样,还可能会离婚。 这个没安全感的家伙,怎么就是不肯给我一个机会呢。 那年我们同样21岁,我看起来简直安全的要死啊。
在我心里,也许我们从来不曾不是朋友。 而这个世上,除了我未知的幸福外我最在意她。 所以我能想到的对她好的方式,就是远远观望,如她跌倒,我会倾我所有相助。 我猜......她待我也该差不许多吧。
听闻印度教义中有四句箴言: 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对的人; 无论发生什么事,那都是唯一会发生的事; 不管事情开始于哪个时刻,都是对的时刻; 已经结束的,已经结束了。
既如此.... 谢谢你能来,也不遗憾你离开。
我深信在一个人身上付出的年华从来不是白搭,只是当告别势在必行,请你好好地,我们好好地, 说一声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