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惫的通勤,阅读
疲倦袭来
在昏头胀脑之中终于度过了通勤上班的第三周:第一周那种饶有兴致观察着形形色色通勤上班的人群劲头已经过了,每天两个半小时花在路上的疲惫不堪终于开始发挥效力了。加之上个周末薇薇的两个朋友来访纽约,从周五完晚上到达到周一早上离开日程都安排的满满的——虽然和薇薇的好朋友相聚,吃比萨,打桌球,喝啤酒,漫游博物馆,在中央公园散步,在酒吧听不错的爵士音乐会,都很好;可是连着三天没有丝毫自己的时间,坐下来喘口气,必须和他人说上很多的话,也是相当的消耗精神和体力。周日的爵士音乐会散的很晚,上床的时候已经两点多了;以至于周一早晨在火车上便一开始昏昏欲睡,心想幸亏今天的实验并不复杂,上午搞定一切,下午可以提早放工回家补觉。然而事情往往不如人意:到办公室Jim跟我说,明天Raj要来,不如今天赶紧准备一下,明天可以做一个实验,正好让Raj看一下整个实验的流程。在我头脑经历了措手不及,沮丧,疲惫不堪这整个过程之前,我已经表情僵硬的对Jim说:好啊,没问题啊。也许连他都看出来我睡眠不足的沮丧表情吧,连连问我真的没有问题吗?结果可想而知,上午往3mm直径24mm长的容器里装溶液的所有成绩就是连续两次搞砸——多了几毫克这样或那样,而不得不清理干净容器,然后放入烘箱里烘干,重新开始。Jim时不时从实验室外探头进来问我,怎么样了啊,Dr. Ding,我也只能回头,对着他大约比哭还难看的笑一下说:不怎么样呢,又加多了这个,得重新洗了。Jim在午饭前探头进来,劝我先吃个午饭,然后重新开始,并且又劝我,实在不行就明天再装。做实验就会有低气压的时候,一事无成。对于他的好言相劝,我当然很感激,又很惭愧了——自己好歹做了这么多年得实验,怎么连一个样品都装不好呢。但是多年实验的经验也告诉我,Jim的建议也许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在手风不顺的时候若是硬干,更容易搞砸事情。不如停一停,享受一下午餐,然后重振旗鼓。幸好下午的风向转变,也许是因为午餐的披萨让我精神振奋,我心平气和,一鼓作气地把两个容器都装好了。
周二和Raj见面。不得不说,在纽约这个还让我觉得陌生的城市,在恐龙展厅后面的这个系里,依然感觉自己是局外人的我能够见到有着五年师生之谊的Raj,感到分外的亲切。下午和他讨论了一些我们正在写的几篇论文,感觉思路也清晰了不少,想着翻来覆去改改改前后六个月直到上周才被接受的论文,以及四篇我们正在写的,突然为自己的工作感到十分的兴奋。更重要的是,这些日子,自己正开始一个完全不同的项目,不论是实验方式,研究对象,主要阅读的论文种类,都与我从前博士工作的内容截然不同。突然能够和熟悉的人探讨熟悉的问题,不得不说有一种酒逢甘露,如鱼得水的感觉。
与Raj见面以后很想给以前实验室的同学写几张明信片,并非节假日的祝福,只是单纯的想跟他们说一说自己在另一个城市的心境。可是每天上班下班时间都十分固定,因此在工作时间内除了去中央公园跑步,丝毫不敢怠慢,所以一直都只是一个设想而已。
中央公园
上周最大的收获是开始了一周两次的中央公园慢跑。中央公园是曼哈顿的地标之一,也有城市绿肺的美称。这并非言过其实,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曼哈顿孤岛之上,纽约人能坚决的保留下这样一片巨大的地域,树木葱郁,水库里水波清冽,实在令人佩服;而中央公园也成为了终日穿梭于水泥森林之间的纽约客们的绝佳休憩场所。清晨,午后,傍晚,工作日或者周末,公园里总是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活动,散步,遛狗,划船,家庭野餐,跑步等等, 其中跑步者尤为多。我虽然不能自称为Runner (跑步者),但近三年,我也断断续续的绕着Rice进行五公里跑的活动,尤其是在非盛夏的时候,大概能坚持一周两次的长跑。虽然已经是十一月下旬,我也抓紧了严冬之前的美好光阴,以及博物馆座落在中央公园西侧的便利,在午餐时间去公园慢跑。
经过周末,美国东北部的天气风云突变,气温骤降,虽未到严冬的程度,但空气明显的冰冷起来,风也变得强劲了。即使如此,我仍然决定在周一的中午去公园跑步。一来觉得自己虽然不及那些可以挑战半程或者全程马拉松的跑者们强劲,但是也希望将这项运动当作自己的日常坚持下来;二来周一上午接到汽车修理店的电话,我的Toyota排骨君状况颇为不妙,让我感到心烦意乱,觉得需要清冷的空气以及身体的舒展来冷静舒展一下自己一团糟的头脑。跑步或者攀岩都是让人身心舒畅的运动,虽然疲劳了筋骨,可是完成之后又有一种周身轻巧的感觉,仿佛在运动中卸下了饮食过量的疲劳的胃,还有日常琐碎中的不胜其烦。
虽然五摄氏度在休斯顿算是很冷的时分了,在东北部的曼哈顿确是属于还不太冷的天气:整个跑步途中,我虽然没有专业的御寒的跑步装备,但是也并没有太为寒冷感到困扰,只是偶尔经过湖边开阔的路段时,感到寒风凛冽。而这使我更觉得应该奋然前进。跑完后跟同办公室的Ellen交流,她曾经参加过半程马拉松,她说,其实到了最后并不是跟你的身体作战,而是跟你的头脑作战。我感到完全的同意:因为即使是常常跑五公里,我的意识也总是比我的身体先行感到疲惫。并不非要想到停下来,通常是当身体在规律的奔跑时,头脑有意无意地触及到了“疲倦”这个概念,从此便一直围绕着“累”翻来覆去的走神,而身体随之也变得沉重——这时候,如果不使用强硬的意志来鼓舞自己前进,就很容易停下来走几步了。因而在寒风中奔跑也有这样的好处:横竖离可以回去的地方还很远,衣着单薄的在这样的寒风中行走绝非舒服的事情;简单而言,一旦开始奔跑,就必须完成一圈,没有退路——因为停下来便会被寒冷侵蚀,甚而生病。当我稍感疲惫的时候,便这样提醒自己。索性五公里对我而言并不是太挑战的距离——我还是顺利完成了,甚至比天气暖和时要快上几分钟。
阅读
通勤上班最大的好处在于给予了我充分的时间和理由阅读。这里指的阅读当然不是专业相关的论文,而是我从小爱看的所谓的“闲书”。不得不说,在通勤的三个星期里,我的阅读密度大约是大学毕业以来的最高峰了。四个星期,一本小说,一本随笔集——虽然阅读比拼的并非数量,但是这样的进度,还是让我有小小的自豪感。
小说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朝圣》,充满崇高意味的译名,但讲述的却是一个堪称为loser的老头,希望通过完成一项看似极其不可事情——穿着一双平底鞋一件防雨外套从英格兰南端走到北端看望失去联系二十年,如今生患绝症的老友——以自己的坚持来为老朋友延续生命。当然事情的目的比完成这项旅行本身更不现实,然而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路上,他与形形色色的人相遇,交谈,倾听,他的思绪在过去与现实之间,抛弃他的生生父母,妻儿以及曾经关系密切的老朋友之间游走,直至旅程的最后一段,他的意志仍在坚定与放弃之间交换。他的旅行就好似人生的本身,起起落落,失去的难以挽回,但又有一些一直在身边却逐渐淡忘的情意被唤醒。正如他自己像他人所说的:他之所以旅行并非为了拯救他人,而是为了得到他人的原谅,这是一场救赎之旅。于我而言,虽然在阅读时常常为主人公的碌碌无为感到苦恼,常常为他和妻子之间呼之欲出却又沦为沉默的相互关切感到惋惜,但是往往就是这样徘徊,失之交臂,无可奈何以及潜藏在沉默之后的温情让我感到这本小说的温度;让我在Harald朝圣之路上找到了自己生活的影子。提醒着自己:不要和自我头顶着头搏斗,顺其自然的坚持才能细水长流;不要口是心非的和身边的人怄气,也许我并没有Harald和妻子那般幸运,二十年之后还是想起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瞬间。
随笔集是村上春树的游记《远方的鼓声》,主要记录了他和妻子在八十年代末在希腊意大利旅居三年的见闻。读过他的几部小说,一本名叫《当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在想什么》的散文集子,不得不再次强调比之村上春树天马行空的小说,我更喜欢他直白,但不失戏谑的散文。我在同时阅读的还有布洛斯基著名的散文集《悲伤与理智》。比之后者严密的论述以及精妙绝伦的比喻,村上的游记更像是草稿纸上的素描,有些粗糙,却又很适合游记的风格,更适合他所讲述的关于希腊,意大利以及这两个南欧国家的人的故事。他对意大利的印象大概不怎么样,关于政府组成的迅速变更,邮局工作人员的低下效率,意大利人对待种种事情的马虎了事(除了吃和红酒以外),当然还有闻名世界的“罗马的小偷”。虽然说是三十多年前的呆梨,但是难免给读者,尤其是对从未去过意大利的人,留下不太好的印象。虽然最后他说一种人外貌协调,举止得到,但是见很多次也未必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另外一种人其貌不扬,举止难免出格,但是很多年后,仍能清晰地记得那人的面孔,觉得是个有趣的家伙——而意大利显然是后种。这样的总结,倒是很合适他全书那种听天由命,反过来欣赏的无可奈何的幽默感。希腊在他的笔下比意大利更粗旷也更加质朴:读着他笔下随性的希腊人,是在行驶时在山间的小镇上买大瓶甘冽的红酒和大块的醇厚奶酪与乘客们分享的大巴司机,一边数着日子等退休经,但又一边兢兢业业的公寓管理员,还有会在路上停下来观看村上在寒风中慢跑的大妈,想到今时今日希腊动荡的时局以及拮据的经济,难免让人感到悲从心来。这个爱情海边蓝色与白色的国度,村上春树笔下冬天寒冷宁静,人们热切而知足的国度,神话中承受着诸神的宠爱与愤怒的国度,这个我还从未到过的国度,正在混乱贫穷与愤怒中挣扎。
由于即将去西班牙旅行,我的下一本书是两年前便已经开始却没有机会完成的林达的《西班牙旅行笔记》。这是与村上春树完全不同的游记:带着中国文人的古今感怀,只是对象是西班牙这个有着悠久历史,多元文化,叹为观止的艺术,如今同样经历困境的国度。只是这个国家,与我有着更深的羁绊。
在昏头胀脑之中终于度过了通勤上班的第三周:第一周那种饶有兴致观察着形形色色通勤上班的人群劲头已经过了,每天两个半小时花在路上的疲惫不堪终于开始发挥效力了。加之上个周末薇薇的两个朋友来访纽约,从周五完晚上到达到周一早上离开日程都安排的满满的——虽然和薇薇的好朋友相聚,吃比萨,打桌球,喝啤酒,漫游博物馆,在中央公园散步,在酒吧听不错的爵士音乐会,都很好;可是连着三天没有丝毫自己的时间,坐下来喘口气,必须和他人说上很多的话,也是相当的消耗精神和体力。周日的爵士音乐会散的很晚,上床的时候已经两点多了;以至于周一早晨在火车上便一开始昏昏欲睡,心想幸亏今天的实验并不复杂,上午搞定一切,下午可以提早放工回家补觉。然而事情往往不如人意:到办公室Jim跟我说,明天Raj要来,不如今天赶紧准备一下,明天可以做一个实验,正好让Raj看一下整个实验的流程。在我头脑经历了措手不及,沮丧,疲惫不堪这整个过程之前,我已经表情僵硬的对Jim说:好啊,没问题啊。也许连他都看出来我睡眠不足的沮丧表情吧,连连问我真的没有问题吗?结果可想而知,上午往3mm直径24mm长的容器里装溶液的所有成绩就是连续两次搞砸——多了几毫克这样或那样,而不得不清理干净容器,然后放入烘箱里烘干,重新开始。Jim时不时从实验室外探头进来问我,怎么样了啊,Dr. Ding,我也只能回头,对着他大约比哭还难看的笑一下说:不怎么样呢,又加多了这个,得重新洗了。Jim在午饭前探头进来,劝我先吃个午饭,然后重新开始,并且又劝我,实在不行就明天再装。做实验就会有低气压的时候,一事无成。对于他的好言相劝,我当然很感激,又很惭愧了——自己好歹做了这么多年得实验,怎么连一个样品都装不好呢。但是多年实验的经验也告诉我,Jim的建议也许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在手风不顺的时候若是硬干,更容易搞砸事情。不如停一停,享受一下午餐,然后重振旗鼓。幸好下午的风向转变,也许是因为午餐的披萨让我精神振奋,我心平气和,一鼓作气地把两个容器都装好了。
周二和Raj见面。不得不说,在纽约这个还让我觉得陌生的城市,在恐龙展厅后面的这个系里,依然感觉自己是局外人的我能够见到有着五年师生之谊的Raj,感到分外的亲切。下午和他讨论了一些我们正在写的几篇论文,感觉思路也清晰了不少,想着翻来覆去改改改前后六个月直到上周才被接受的论文,以及四篇我们正在写的,突然为自己的工作感到十分的兴奋。更重要的是,这些日子,自己正开始一个完全不同的项目,不论是实验方式,研究对象,主要阅读的论文种类,都与我从前博士工作的内容截然不同。突然能够和熟悉的人探讨熟悉的问题,不得不说有一种酒逢甘露,如鱼得水的感觉。
与Raj见面以后很想给以前实验室的同学写几张明信片,并非节假日的祝福,只是单纯的想跟他们说一说自己在另一个城市的心境。可是每天上班下班时间都十分固定,因此在工作时间内除了去中央公园跑步,丝毫不敢怠慢,所以一直都只是一个设想而已。
中央公园
上周最大的收获是开始了一周两次的中央公园慢跑。中央公园是曼哈顿的地标之一,也有城市绿肺的美称。这并非言过其实,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曼哈顿孤岛之上,纽约人能坚决的保留下这样一片巨大的地域,树木葱郁,水库里水波清冽,实在令人佩服;而中央公园也成为了终日穿梭于水泥森林之间的纽约客们的绝佳休憩场所。清晨,午后,傍晚,工作日或者周末,公园里总是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活动,散步,遛狗,划船,家庭野餐,跑步等等, 其中跑步者尤为多。我虽然不能自称为Runner (跑步者),但近三年,我也断断续续的绕着Rice进行五公里跑的活动,尤其是在非盛夏的时候,大概能坚持一周两次的长跑。虽然已经是十一月下旬,我也抓紧了严冬之前的美好光阴,以及博物馆座落在中央公园西侧的便利,在午餐时间去公园慢跑。
经过周末,美国东北部的天气风云突变,气温骤降,虽未到严冬的程度,但空气明显的冰冷起来,风也变得强劲了。即使如此,我仍然决定在周一的中午去公园跑步。一来觉得自己虽然不及那些可以挑战半程或者全程马拉松的跑者们强劲,但是也希望将这项运动当作自己的日常坚持下来;二来周一上午接到汽车修理店的电话,我的Toyota排骨君状况颇为不妙,让我感到心烦意乱,觉得需要清冷的空气以及身体的舒展来冷静舒展一下自己一团糟的头脑。跑步或者攀岩都是让人身心舒畅的运动,虽然疲劳了筋骨,可是完成之后又有一种周身轻巧的感觉,仿佛在运动中卸下了饮食过量的疲劳的胃,还有日常琐碎中的不胜其烦。
虽然五摄氏度在休斯顿算是很冷的时分了,在东北部的曼哈顿确是属于还不太冷的天气:整个跑步途中,我虽然没有专业的御寒的跑步装备,但是也并没有太为寒冷感到困扰,只是偶尔经过湖边开阔的路段时,感到寒风凛冽。而这使我更觉得应该奋然前进。跑完后跟同办公室的Ellen交流,她曾经参加过半程马拉松,她说,其实到了最后并不是跟你的身体作战,而是跟你的头脑作战。我感到完全的同意:因为即使是常常跑五公里,我的意识也总是比我的身体先行感到疲惫。并不非要想到停下来,通常是当身体在规律的奔跑时,头脑有意无意地触及到了“疲倦”这个概念,从此便一直围绕着“累”翻来覆去的走神,而身体随之也变得沉重——这时候,如果不使用强硬的意志来鼓舞自己前进,就很容易停下来走几步了。因而在寒风中奔跑也有这样的好处:横竖离可以回去的地方还很远,衣着单薄的在这样的寒风中行走绝非舒服的事情;简单而言,一旦开始奔跑,就必须完成一圈,没有退路——因为停下来便会被寒冷侵蚀,甚而生病。当我稍感疲惫的时候,便这样提醒自己。索性五公里对我而言并不是太挑战的距离——我还是顺利完成了,甚至比天气暖和时要快上几分钟。
阅读
通勤上班最大的好处在于给予了我充分的时间和理由阅读。这里指的阅读当然不是专业相关的论文,而是我从小爱看的所谓的“闲书”。不得不说,在通勤的三个星期里,我的阅读密度大约是大学毕业以来的最高峰了。四个星期,一本小说,一本随笔集——虽然阅读比拼的并非数量,但是这样的进度,还是让我有小小的自豪感。
小说的名字叫《一个人的朝圣》,充满崇高意味的译名,但讲述的却是一个堪称为loser的老头,希望通过完成一项看似极其不可事情——穿着一双平底鞋一件防雨外套从英格兰南端走到北端看望失去联系二十年,如今生患绝症的老友——以自己的坚持来为老朋友延续生命。当然事情的目的比完成这项旅行本身更不现实,然而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路上,他与形形色色的人相遇,交谈,倾听,他的思绪在过去与现实之间,抛弃他的生生父母,妻儿以及曾经关系密切的老朋友之间游走,直至旅程的最后一段,他的意志仍在坚定与放弃之间交换。他的旅行就好似人生的本身,起起落落,失去的难以挽回,但又有一些一直在身边却逐渐淡忘的情意被唤醒。正如他自己像他人所说的:他之所以旅行并非为了拯救他人,而是为了得到他人的原谅,这是一场救赎之旅。于我而言,虽然在阅读时常常为主人公的碌碌无为感到苦恼,常常为他和妻子之间呼之欲出却又沦为沉默的相互关切感到惋惜,但是往往就是这样徘徊,失之交臂,无可奈何以及潜藏在沉默之后的温情让我感到这本小说的温度;让我在Harald朝圣之路上找到了自己生活的影子。提醒着自己:不要和自我头顶着头搏斗,顺其自然的坚持才能细水长流;不要口是心非的和身边的人怄气,也许我并没有Harald和妻子那般幸运,二十年之后还是想起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瞬间。
随笔集是村上春树的游记《远方的鼓声》,主要记录了他和妻子在八十年代末在希腊意大利旅居三年的见闻。读过他的几部小说,一本名叫《当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在想什么》的散文集子,不得不再次强调比之村上春树天马行空的小说,我更喜欢他直白,但不失戏谑的散文。我在同时阅读的还有布洛斯基著名的散文集《悲伤与理智》。比之后者严密的论述以及精妙绝伦的比喻,村上的游记更像是草稿纸上的素描,有些粗糙,却又很适合游记的风格,更适合他所讲述的关于希腊,意大利以及这两个南欧国家的人的故事。他对意大利的印象大概不怎么样,关于政府组成的迅速变更,邮局工作人员的低下效率,意大利人对待种种事情的马虎了事(除了吃和红酒以外),当然还有闻名世界的“罗马的小偷”。虽然说是三十多年前的呆梨,但是难免给读者,尤其是对从未去过意大利的人,留下不太好的印象。虽然最后他说一种人外貌协调,举止得到,但是见很多次也未必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另外一种人其貌不扬,举止难免出格,但是很多年后,仍能清晰地记得那人的面孔,觉得是个有趣的家伙——而意大利显然是后种。这样的总结,倒是很合适他全书那种听天由命,反过来欣赏的无可奈何的幽默感。希腊在他的笔下比意大利更粗旷也更加质朴:读着他笔下随性的希腊人,是在行驶时在山间的小镇上买大瓶甘冽的红酒和大块的醇厚奶酪与乘客们分享的大巴司机,一边数着日子等退休经,但又一边兢兢业业的公寓管理员,还有会在路上停下来观看村上在寒风中慢跑的大妈,想到今时今日希腊动荡的时局以及拮据的经济,难免让人感到悲从心来。这个爱情海边蓝色与白色的国度,村上春树笔下冬天寒冷宁静,人们热切而知足的国度,神话中承受着诸神的宠爱与愤怒的国度,这个我还从未到过的国度,正在混乱贫穷与愤怒中挣扎。
由于即将去西班牙旅行,我的下一本书是两年前便已经开始却没有机会完成的林达的《西班牙旅行笔记》。这是与村上春树完全不同的游记:带着中国文人的古今感怀,只是对象是西班牙这个有着悠久历史,多元文化,叹为观止的艺术,如今同样经历困境的国度。只是这个国家,与我有着更深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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