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游牧式评论计划(四):多元读解
这是一个未完成,并且在不断流动的project。
鉴于文学在被文本以信息化的形态打散,并不断被扩张边界的趋势,与越发高耸的专业化学科壁垒相激烈冲突的现实。
评论被多元化,成为一种标准缺失的创作。
成为一种游戏式的异类批评。
这些分散的碎片式文本,是这种思考的不定期产物。
随时欢迎提供文本,丰富并持续强化的间性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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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毫无疑问自古具有批评的传统。这一传统来自史官、来自贵族教育,某种意义上,是我国传统理想儒家文人的本职工作:最好的自然是立德、立功,但是对于大多数文人来说,显然第三项“立言”是最容易做到的;而且这种“立言”,是批评,是教化,而不是创作;不是抒情、叙事,是议论。虽然要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文人才开始将非功利自觉创作的诗歌纳入到可以品评的范畴中,但是中国的“历史批评”早已经普及开来:一个令人深思的事实是,对于我们最初反应里应该准确无误的“历史”,我们很早就已经将其作为一种可以被无限解释、被多元构建的文本,中国文人很早就用他们的“传”、“注疏”、“正义”表明,虽然“秉笔直书”是需要坚持的美德,但实际上,相比于将历史事件解读完善,使之适合教化、方便统治,历史本身的真实则是第二位的。
“郑伯克段于鄢”,一场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在卷帙浩繁、却“微言大义”的春秋里,只是一段六个字的记录。这六个字的确需要相应的读解,因为虽然春秋的“微言大义”被后人认为扩展到了比较过分、“过度解读”的程度,但实际上对于文本来说,没有什么是能被“过度解读”的,而实际上后来的经学家们,也没有谁仅仅将这六个字当做一个历史事件,他们和我们现在对待任何一部小说的态度,其实某种意义上是类似的。我们和他们一样,面对的是一组等待解说的文本。显而易见,这个文本是有特殊性的,它采取了较为陌生的叙述方式,而且经学家们要讨论的问题,似乎又很具备文学性:孔子为什么要这样写?
一个最早的批评示例,即来自于留存下来的三本《春秋》的“传”,《左传》《公羊传》与《谷梁传》。其中,《左传》最为详尽的把篇幅花在了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上,在记述的过程中简练、精致,还营造了一种虚构性的悬念,人物形象也鲜明可观,立刻从三传之中脱颖而出,成为至今脍炙人口的经典文本——相比较而言,《公羊传》与《谷梁传》则更类似于道德说教。对比而言,首先《左传》和《谷梁传》都指出,称庄公为“郑伯”,是一种蔑称;《左传》认为蔑称的原因,是因为庄公对自己的弟弟失之管教,而《谷梁传》则认为,蔑称是因为居然发生了这样兄弟相杀的丑事,对于这样的丑事,不值得给当事人以敬称。其次,三传都提到为何直呼共叔段其名,而并非说他是一名公子,或者是郑庄公之弟。《左传》和《谷梁传》认为这是因为共叔段没有做到一个弟弟的本分,《公羊传》认为这是为了强调共叔段已经成为了郑国的敌人。这两方面其实三传互有补充,基本意思并未有太大分歧。然而有关“克”和“于鄢”的读解,三传不同的批评取向和相异的结论开始凸显。
《左传》关注的是“克”的字面含义,认为“克”字强调的是这场战争已经不是兄弟内部矛盾的性质,而类似于两国相争,共叔段已成为郑国的敌人。但是《公羊传》则认为一个“段”字早已经表达了这样的意思,认为“克”字实际上指郑庄公杀掉了共叔段。《谷梁传》与之类似,认为“克”代表着能够,不直接说杀而是说能够杀,是因为郑庄公是用军队和民众杀掉共叔段的。这里令人震惊的事实是,《左传》完全忽略,或者躲开了对共叔段被杀的描写,仅仅写到共叔段“出奔”到了共,而有意忽略了郑庄公杀死了共叔段的事实。这也和“于鄢”的读解一贯相承,《左传》认为《春秋》对共叔段下场的记述只写到他逃亡到鄢,后面不写他逃到共,是因为史官对此有难处。那么有什么难处呢?《公羊传》和《谷梁传》则毫不避讳,《谷梁传》更是强调说,之所以提“鄢”这个地名,是因为鄢已经是离郑国国都很远的地方,这样的情况下郑庄公还对共叔段千里追杀,实在是手段残忍,如同从母亲手中夺走婴儿杀掉。实际上,对此《左传》也并非没有写出,恐怕是真的有所顾虑,一句“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其实已经用极快的文字节奏,体现出郑庄公的残忍和要杀死共叔段的迫不及待。
三传对比下来,《左传》中的郑庄公只是有点管教弟弟失当,导致弟弟犯错的小错误,其他的决定都是合理的,共叔段罪有应得,甚至为尊者讳,隐瞒庄公杀弟的事实;而《公羊传》比较中立,点名了这是一场兄弟相杀,没有人值得尊敬,认为郑庄公做的过分了;而《谷梁传》态度不同,极力的批评郑庄公,认为他残忍至极,违反兄弟亲情,罪过较共叔段更为严重。
三传的取向和观念固然不同,然而更有趣的是,最后是《左传》大行其道,独为一尊,大多数国人对于“郑伯克段于鄢”的了解,基本都来自《左传》,因此共叔段被杀一事,几近无人得知。这完全是《左传》所引导的批评取向,和《春秋》原文的六字毫无关联;固然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左传》来自于郑国史官之手,因此为尊者讳,从而当《春秋》成为儒家经典时,儒生们自然而然会为统治者讳。尤其后文还有颍考叔导演的一场“亲情大戏”,说明了《左传》是为了维护统治着仁慈、孝敬的道德形象。这种读解固然不错,但是更令人警觉的事实是,实际上在西汉时期,《公羊》和《谷梁》二传都是官学,而《左传》只是民学,也就是说在事件发生一直到东汉这一段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对于此事的看法是批判郑庄公的,一直到《左传》兴起,人们才逐渐改变了对“郑伯克段于鄢”的态度。如此说来,郑庄公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甚至共叔段是不是罪有应得,都因为这反复无常的、近乎文学批评式的,不在乎历史真实的各家批评,而打上了一个极大的问号。
进入现代,对于《郑伯克段于鄢》更加流行的一种读解,更是显然对郑庄公大为不利。春秋三传只是批评郑庄公对于弟弟缺乏管教,而更加熟悉政治斗争、对于实际利益,你死我活和勾心斗角更加重视的现代人,则纷纷认为郑庄公这一行为有“钓鱼执法”之嫌。面对共叔段规模较小的僭越行为,郑庄公一边派人时刻监视,一边放任自流,根本就没有与之和解的想法,从一开始就是想将其消灭;最后,更是发动了群众的心理,首先在舆论上将共叔段置于不仁不义之地,然后彻底将其消灭。而之后,面对已经刀兵相见的母亲,郑庄公毫无疑问是做了一个“面子工程”,来展现他的“孝道”,然而“母子如初”显然是不可能的。在当代的读解中,郑庄公已经彻底成为了一个伪善的厚黑学家,所谓的“帝王心术”的标准代表。
然而只要我们有“理论”作为武器,同时已经将《郑伯克段于鄢》当作一个纯粹的情节文本,完全抛却掉《公羊传》与《谷梁传》的道德文章,似乎任何的读解都可以是成立的:比如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姜氏对于庄公的厌恶,来源于生产时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恐惧,而郑庄公对母亲的态度,又存在一个通过杀死对手,父亲或者是兄弟,从而获取母亲的重视的恋母情结;最后郑庄公先是对母亲说道“黄泉之下”永不相见,接着却又无比思念,最终还是“母子如初”,意味着一种对母亲的竞争、试图拥有的关系最终得到的满足,在这样的读解之下,最后的母子如初并非面子工程,而郑庄公对共叔段的态度也得到了完美的心理学解释。
或者,我们站在女性批评的角度上去讨论,实际上姜氏是在试图依附男权从而获取一个自我的独立地位。她的抗争在传统意义上是一种谋反,但也可以被解读为女性无法掌控自己命运时,一种争取和自保;而最后,她个人的安危和地位,还是靠郑庄公以权力的形式施舍得来,姜氏企图以男权的手段去掌握权力,遭到了严酷的失败。又或者,从新历史主义的角度上看,这件事情是否真实存在,仅仅参考春秋三传的不同记载,就已经疑窦丛生;不同的记述者,有的是郑国的官方史官,有的是鲁国儒家,也有齐国的旁观者,事实的真相,早已在文本的不断更新和改变中湮灭,此时我们更加值得注意的,应该是从当时的文学作品,如《诗经》中,寻找庄公与共叔段之间这段往事的蛛丝马迹,诸如此类。根本上,作为一名批评家,或者作为一名读者,这已经是一个可以任意分解文本的时代,如《郑伯克段于鄢》这样的历史记载,都可以如此疑窦丛生,那么本身完全是“虚构”的文学创作文本,只要可以自圆其说,他们就足够成为一种理论:既然文本对于创作者是一个可以放养的存在,那么对读者和批评家来说,我们追寻这些游牧动物的方式,就更加没有什么规律可循。游牧者没有家,眼中只有水草丰美之地;而批评者也没有根基,他眼中只有能够为他所用的文本。
我们的问题其实是元批评的问题:多元的读解和批评,除了存在本身,还有什么其他的意义。
鉴于文学在被文本以信息化的形态打散,并不断被扩张边界的趋势,与越发高耸的专业化学科壁垒相激烈冲突的现实。
评论被多元化,成为一种标准缺失的创作。
成为一种游戏式的异类批评。
这些分散的碎片式文本,是这种思考的不定期产物。
随时欢迎提供文本,丰富并持续强化的间性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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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毫无疑问自古具有批评的传统。这一传统来自史官、来自贵族教育,某种意义上,是我国传统理想儒家文人的本职工作:最好的自然是立德、立功,但是对于大多数文人来说,显然第三项“立言”是最容易做到的;而且这种“立言”,是批评,是教化,而不是创作;不是抒情、叙事,是议论。虽然要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文人才开始将非功利自觉创作的诗歌纳入到可以品评的范畴中,但是中国的“历史批评”早已经普及开来:一个令人深思的事实是,对于我们最初反应里应该准确无误的“历史”,我们很早就已经将其作为一种可以被无限解释、被多元构建的文本,中国文人很早就用他们的“传”、“注疏”、“正义”表明,虽然“秉笔直书”是需要坚持的美德,但实际上,相比于将历史事件解读完善,使之适合教化、方便统治,历史本身的真实则是第二位的。
“郑伯克段于鄢”,一场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在卷帙浩繁、却“微言大义”的春秋里,只是一段六个字的记录。这六个字的确需要相应的读解,因为虽然春秋的“微言大义”被后人认为扩展到了比较过分、“过度解读”的程度,但实际上对于文本来说,没有什么是能被“过度解读”的,而实际上后来的经学家们,也没有谁仅仅将这六个字当做一个历史事件,他们和我们现在对待任何一部小说的态度,其实某种意义上是类似的。我们和他们一样,面对的是一组等待解说的文本。显而易见,这个文本是有特殊性的,它采取了较为陌生的叙述方式,而且经学家们要讨论的问题,似乎又很具备文学性:孔子为什么要这样写?
一个最早的批评示例,即来自于留存下来的三本《春秋》的“传”,《左传》《公羊传》与《谷梁传》。其中,《左传》最为详尽的把篇幅花在了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上,在记述的过程中简练、精致,还营造了一种虚构性的悬念,人物形象也鲜明可观,立刻从三传之中脱颖而出,成为至今脍炙人口的经典文本——相比较而言,《公羊传》与《谷梁传》则更类似于道德说教。对比而言,首先《左传》和《谷梁传》都指出,称庄公为“郑伯”,是一种蔑称;《左传》认为蔑称的原因,是因为庄公对自己的弟弟失之管教,而《谷梁传》则认为,蔑称是因为居然发生了这样兄弟相杀的丑事,对于这样的丑事,不值得给当事人以敬称。其次,三传都提到为何直呼共叔段其名,而并非说他是一名公子,或者是郑庄公之弟。《左传》和《谷梁传》认为这是因为共叔段没有做到一个弟弟的本分,《公羊传》认为这是为了强调共叔段已经成为了郑国的敌人。这两方面其实三传互有补充,基本意思并未有太大分歧。然而有关“克”和“于鄢”的读解,三传不同的批评取向和相异的结论开始凸显。
《左传》关注的是“克”的字面含义,认为“克”字强调的是这场战争已经不是兄弟内部矛盾的性质,而类似于两国相争,共叔段已成为郑国的敌人。但是《公羊传》则认为一个“段”字早已经表达了这样的意思,认为“克”字实际上指郑庄公杀掉了共叔段。《谷梁传》与之类似,认为“克”代表着能够,不直接说杀而是说能够杀,是因为郑庄公是用军队和民众杀掉共叔段的。这里令人震惊的事实是,《左传》完全忽略,或者躲开了对共叔段被杀的描写,仅仅写到共叔段“出奔”到了共,而有意忽略了郑庄公杀死了共叔段的事实。这也和“于鄢”的读解一贯相承,《左传》认为《春秋》对共叔段下场的记述只写到他逃亡到鄢,后面不写他逃到共,是因为史官对此有难处。那么有什么难处呢?《公羊传》和《谷梁传》则毫不避讳,《谷梁传》更是强调说,之所以提“鄢”这个地名,是因为鄢已经是离郑国国都很远的地方,这样的情况下郑庄公还对共叔段千里追杀,实在是手段残忍,如同从母亲手中夺走婴儿杀掉。实际上,对此《左传》也并非没有写出,恐怕是真的有所顾虑,一句“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其实已经用极快的文字节奏,体现出郑庄公的残忍和要杀死共叔段的迫不及待。
三传对比下来,《左传》中的郑庄公只是有点管教弟弟失当,导致弟弟犯错的小错误,其他的决定都是合理的,共叔段罪有应得,甚至为尊者讳,隐瞒庄公杀弟的事实;而《公羊传》比较中立,点名了这是一场兄弟相杀,没有人值得尊敬,认为郑庄公做的过分了;而《谷梁传》态度不同,极力的批评郑庄公,认为他残忍至极,违反兄弟亲情,罪过较共叔段更为严重。
三传的取向和观念固然不同,然而更有趣的是,最后是《左传》大行其道,独为一尊,大多数国人对于“郑伯克段于鄢”的了解,基本都来自《左传》,因此共叔段被杀一事,几近无人得知。这完全是《左传》所引导的批评取向,和《春秋》原文的六字毫无关联;固然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左传》来自于郑国史官之手,因此为尊者讳,从而当《春秋》成为儒家经典时,儒生们自然而然会为统治者讳。尤其后文还有颍考叔导演的一场“亲情大戏”,说明了《左传》是为了维护统治着仁慈、孝敬的道德形象。这种读解固然不错,但是更令人警觉的事实是,实际上在西汉时期,《公羊》和《谷梁》二传都是官学,而《左传》只是民学,也就是说在事件发生一直到东汉这一段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对于此事的看法是批判郑庄公的,一直到《左传》兴起,人们才逐渐改变了对“郑伯克段于鄢”的态度。如此说来,郑庄公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甚至共叔段是不是罪有应得,都因为这反复无常的、近乎文学批评式的,不在乎历史真实的各家批评,而打上了一个极大的问号。
进入现代,对于《郑伯克段于鄢》更加流行的一种读解,更是显然对郑庄公大为不利。春秋三传只是批评郑庄公对于弟弟缺乏管教,而更加熟悉政治斗争、对于实际利益,你死我活和勾心斗角更加重视的现代人,则纷纷认为郑庄公这一行为有“钓鱼执法”之嫌。面对共叔段规模较小的僭越行为,郑庄公一边派人时刻监视,一边放任自流,根本就没有与之和解的想法,从一开始就是想将其消灭;最后,更是发动了群众的心理,首先在舆论上将共叔段置于不仁不义之地,然后彻底将其消灭。而之后,面对已经刀兵相见的母亲,郑庄公毫无疑问是做了一个“面子工程”,来展现他的“孝道”,然而“母子如初”显然是不可能的。在当代的读解中,郑庄公已经彻底成为了一个伪善的厚黑学家,所谓的“帝王心术”的标准代表。
然而只要我们有“理论”作为武器,同时已经将《郑伯克段于鄢》当作一个纯粹的情节文本,完全抛却掉《公羊传》与《谷梁传》的道德文章,似乎任何的读解都可以是成立的:比如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姜氏对于庄公的厌恶,来源于生产时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恐惧,而郑庄公对母亲的态度,又存在一个通过杀死对手,父亲或者是兄弟,从而获取母亲的重视的恋母情结;最后郑庄公先是对母亲说道“黄泉之下”永不相见,接着却又无比思念,最终还是“母子如初”,意味着一种对母亲的竞争、试图拥有的关系最终得到的满足,在这样的读解之下,最后的母子如初并非面子工程,而郑庄公对共叔段的态度也得到了完美的心理学解释。
或者,我们站在女性批评的角度上去讨论,实际上姜氏是在试图依附男权从而获取一个自我的独立地位。她的抗争在传统意义上是一种谋反,但也可以被解读为女性无法掌控自己命运时,一种争取和自保;而最后,她个人的安危和地位,还是靠郑庄公以权力的形式施舍得来,姜氏企图以男权的手段去掌握权力,遭到了严酷的失败。又或者,从新历史主义的角度上看,这件事情是否真实存在,仅仅参考春秋三传的不同记载,就已经疑窦丛生;不同的记述者,有的是郑国的官方史官,有的是鲁国儒家,也有齐国的旁观者,事实的真相,早已在文本的不断更新和改变中湮灭,此时我们更加值得注意的,应该是从当时的文学作品,如《诗经》中,寻找庄公与共叔段之间这段往事的蛛丝马迹,诸如此类。根本上,作为一名批评家,或者作为一名读者,这已经是一个可以任意分解文本的时代,如《郑伯克段于鄢》这样的历史记载,都可以如此疑窦丛生,那么本身完全是“虚构”的文学创作文本,只要可以自圆其说,他们就足够成为一种理论:既然文本对于创作者是一个可以放养的存在,那么对读者和批评家来说,我们追寻这些游牧动物的方式,就更加没有什么规律可循。游牧者没有家,眼中只有水草丰美之地;而批评者也没有根基,他眼中只有能够为他所用的文本。
我们的问题其实是元批评的问题:多元的读解和批评,除了存在本身,还有什么其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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