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控方证人》
如果在没有直接的人证和物证的情形下,有罪的反面是否一定意味着无罪?
关于技术上的问题我觉得专业的人有更专业的回答,在现在这种普遍鄙视民科和业余的浪潮下,不专业的人妄想谈论专业的问题一定会引来嘲笑和讽刺。但是我觉得真正的“民科”不会惧怕这些讽刺,就像那句证明天才的话语“真正的天才不会放弃”一样。但是专业人士之所以成为专业不仅仅因为他们能够指出不专业人所提供方法的缺点和不足,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能够圆满的解答不专业人士所提出来的质疑,否则,他们专业的价值何在??
换一个角度,电影能否成为一个传播理念并且兴起理念的载体呢?文以载道,电影能不能够载道呢?目前来说,两个小时的电影最大或者最合适的目的恐怕在于能够抛出问题。但是系统的论述怕是远远不能和文章做比较。所以电影本身的形式就决定了它能够发挥的功能。
类似的,电影以有限长的影像和声音的形式想要向观众完美的抛出问题,所能够采用的方法大多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式的转折,在带给观众前所未有的心理落差的情形下让观众进入一种道德的困境或者自我的矛盾中,促使观众重新审视自己原有的理念。而采用这种套路的电影一般的目的也是提出问题,另外的希望在细节处引起观众注意的电影这更高明的采用了隐喻或者暗喻的手法。
《控方证人》中最后的转折其实与《十二怒汉》《肖申克的救赎》等所要表达的目的有些类似。即“现有法律体系真的能够保证公平公正么?”在影片的开头其实也抛出了这个问题,而历史上一个又一个的犯罪者逃脱法律制裁的案件也是数不胜数,这我觉得就是属于专业领域的范畴。作为非专业人士所能够做的就是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某个人是有罪的或者无罪的,那么依靠证人的间接证词是否应该避免影片中的那种非此即彼的判断逻辑?“而犯罪者的妻子则是完美的利用了别人对她的厌恶,让陪审团认为自己在撒谎,而间接的拯救了自己的丈夫,可怕的是这所有的厌恶和同情都是可以预料的。而陪审团与律师的困境就在于,没有直接的认证和物证,所有的线索似乎都集中在犯罪者的妻子身上,人们更愿意相信怎样的犯罪者妻子的证词,那么人们就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相同的经历似乎也在《十二怒汉》里出现过,同样缺少直接证据,同样的是对法律体系的质疑和反抗,只是一个是为了拯救,一个是为了毁灭。从拍摄手法和带给观众的体验中,《十二怒汉》虽然也是质疑,但却能够带给观众一种慰藉,因为它拯救的似乎是一个无辜的人,观众随着方达的胜利仿佛看到的也是现代法律的胜利一样,因此在拯救了一个无辜少年的自我感动中,观众似乎忘记了影片所提出的质疑:”若是没有方达的孤军奋战和坚持不懈,这个男孩本该被送上绞刑架。“
法制和人制,如果真的向《大秦帝国》中那样能够泾渭分明高下立判,岂不是太天真了?执法的毕竟是人。
所以,秦,二世而终。
(影片里的罪犯绝壁撩妹高手........)
关于技术上的问题我觉得专业的人有更专业的回答,在现在这种普遍鄙视民科和业余的浪潮下,不专业的人妄想谈论专业的问题一定会引来嘲笑和讽刺。但是我觉得真正的“民科”不会惧怕这些讽刺,就像那句证明天才的话语“真正的天才不会放弃”一样。但是专业人士之所以成为专业不仅仅因为他们能够指出不专业人所提供方法的缺点和不足,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能够圆满的解答不专业人士所提出来的质疑,否则,他们专业的价值何在??
换一个角度,电影能否成为一个传播理念并且兴起理念的载体呢?文以载道,电影能不能够载道呢?目前来说,两个小时的电影最大或者最合适的目的恐怕在于能够抛出问题。但是系统的论述怕是远远不能和文章做比较。所以电影本身的形式就决定了它能够发挥的功能。
类似的,电影以有限长的影像和声音的形式想要向观众完美的抛出问题,所能够采用的方法大多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式的转折,在带给观众前所未有的心理落差的情形下让观众进入一种道德的困境或者自我的矛盾中,促使观众重新审视自己原有的理念。而采用这种套路的电影一般的目的也是提出问题,另外的希望在细节处引起观众注意的电影这更高明的采用了隐喻或者暗喻的手法。
《控方证人》中最后的转折其实与《十二怒汉》《肖申克的救赎》等所要表达的目的有些类似。即“现有法律体系真的能够保证公平公正么?”在影片的开头其实也抛出了这个问题,而历史上一个又一个的犯罪者逃脱法律制裁的案件也是数不胜数,这我觉得就是属于专业领域的范畴。作为非专业人士所能够做的就是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某个人是有罪的或者无罪的,那么依靠证人的间接证词是否应该避免影片中的那种非此即彼的判断逻辑?“而犯罪者的妻子则是完美的利用了别人对她的厌恶,让陪审团认为自己在撒谎,而间接的拯救了自己的丈夫,可怕的是这所有的厌恶和同情都是可以预料的。而陪审团与律师的困境就在于,没有直接的认证和物证,所有的线索似乎都集中在犯罪者的妻子身上,人们更愿意相信怎样的犯罪者妻子的证词,那么人们就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相同的经历似乎也在《十二怒汉》里出现过,同样缺少直接证据,同样的是对法律体系的质疑和反抗,只是一个是为了拯救,一个是为了毁灭。从拍摄手法和带给观众的体验中,《十二怒汉》虽然也是质疑,但却能够带给观众一种慰藉,因为它拯救的似乎是一个无辜的人,观众随着方达的胜利仿佛看到的也是现代法律的胜利一样,因此在拯救了一个无辜少年的自我感动中,观众似乎忘记了影片所提出的质疑:”若是没有方达的孤军奋战和坚持不懈,这个男孩本该被送上绞刑架。“
法制和人制,如果真的向《大秦帝国》中那样能够泾渭分明高下立判,岂不是太天真了?执法的毕竟是人。
所以,秦,二世而终。
(影片里的罪犯绝壁撩妹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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