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遇过的厌女症
查看话题 >女性受害者,你的性别就是你的原罪
文/李小丢 头条号签约作者
昨天刷爆朋友圈的是“八达岭野生动物园 两女游客遭老虎袭击1死1伤”的新闻,有知情者称,发生事故的是一家四口,包括三个大人一个孩子,车辆行驶至猛兽区的东北虎园里,年轻男女在车内发生口角,女子突然下车去拽男司机的车门,结果被蹿出来的老虎叼走。年长的女子(爆料称是年轻女子的母亲)看到年轻女子被叼走,立刻下车营救,被另外一只老虎当场咬死并拖走。年轻男子下车也参与了营救,但中途又跑回车里。但目前这一细节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这样细节引人遐想的事件自然引发了多方关注和角度不同的讨论,不过方向大致都是在谴责这名拿规则当儿戏的年轻女子,no zuo no die,不分场合地任性害死了自己的亲人等等,当然也有人谴责丈夫太怯懦为什么没有勇敢地打虎救妻,从而引发了“关键时刻只有母亲才会不顾性命救你”的新一轮鸡汤……更有人依此作文“别跟易怒的人结婚”云云,成为爆款文章。
在这一事件里,我认为受害者的所作所为都是错误的,她应当为这起悲剧负最主要的责任。
但是这种行为都是极个别的,不能代表一个群体,更不能代表一个性别。可是在评论或者转发被咬女游客新闻的人们,却习以为常地以偏概全,说出“现在的女人就是这样爱发脾气/不顾后果/不讲理!”等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言论来,而且纷纷欢呼这样的事件能够好好“教育”一下那些不懂事的“母老虎们”。
其实仔细想想,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无论男女,都会因为刹那间的冲动做出不可理喻的自毁行为。比如下面这则新闻,26岁的男子也会因为跟10岁的表弟吵架输了就要跳河:
类似八达岭被虎袭击的女游客遭遇的,还有前不久疑遭南方日报记者诱奸的女实习生、成都被打女司机等等……将弱势群体的受害者污名化,似乎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的一种思维定势。人们往往认为,都是因为她们自己的愚蠢、任性、不检点,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说到底都是她们咎由自取,与他人无干。而强势的加害者一方往往被群众所忽略,甚至在某些事件中,加害者还会得到广泛的同情,仿佛他们的行为是在“为民除害”,比如殴打女司机的男司机。
当某件事是女性做的时候,她首先会被额外放到女性这个平台上来评判,一定要比较她女人的部分,而非人类、社会这样的普通平台和独立个体的属性。
“要不是她没脑子怎么会被老虎咬!”“要不是她私生活不检点怎么会被人骗上床?”“要不是她太霸道怎么会被人打?”这就是媒体和网民为什么能够对着受害者为女性或同性恋者的新闻一次又一次高潮的原因,因为在这些事件中,人们可以尽情发泄自己对弱势群体的歧视,而不用付上任何的责任。毕竟在平时,大家还是要装着赞同男女平等、LGBT平权这些政治正确的口号的。
尽管男性在体力方面的优势高于女性这是一个普遍事实,但是男权社会并不满足于这一事实,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理论和事件来为女性贴上“智商比男性低”、“没男性理性”、“适合从事服务类行业”、“过于情绪化不适合担任领导”等等的标签,以此来弱化女性能力并削弱她们的竞争力,甚至将她们也成功洗脑认定自己处处弱于男性。
具体到本次事件,女游客的行为不就是迎合了“女性就是冲动、没理性、比男性蠢”的典型男权式想象吗?
再比如“女司机”这个一看就让人想呵呵的梗,不就是一次次地污名化受害者、给女性贴标签才深入人心的吗?现在一说女司机,人们自动联想到的都是“马路杀手”这四个字。虽然统计数据早已表明,无论国内外女司机肇重大事故的几率都要远远低于男司机,2007年北京男女司机比例是7:3,但女司机肇事事故死亡人数是男司机的1/50。
更具体的数据分析请戳:女司机,天生的“马路杀手”?
然而现实是男司机肇事悄无声息,而女司机肇事往往可以成为全国头条,这才是女司机被妖魔化的最重要的原因。当人们嘲笑女司机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在就事论事,而是更多地借助这样的个例,发表自己对女性的歧视性论点罢了。
事实上,绝大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不遵守交通法规,恶劣的驾驶习惯,才是真正的马路杀手,和性别完全无关。男司机当然可以嘲笑一些女司机“反应笨拙”、“技术太差”,但是由于女性较男性更为心细,驾驶准备工作也更加细致周密,一般较男性具有较好的耐力,加之生活规律,睡眠充足,驾车行驶时不易厌倦,且饮酒吸烟者较少。所以尽管女司机的应变、判断能力的确相比男性有可能不足,但是她们良好的驾驶习惯足以让她们开车比男司机更安全。
然而我在一则理性分析女司机不是马路杀手的新闻下看到的热评都是这样的:
男司机们根本不看数据如何,还是叫喊着:“绝大多数女性天生就不会开车却非要抢男人的车开,她们这般无理取闹是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也是对全社会不负责!应该立一项法律,禁止女性开车。”嗯,这是打着为社会负责的旗号公然歧视女性,很好,这很男人。
“没有统计因女司机胡乱驾驶导致男司机肇事的数据,比如特别慢、压线、S形开车、乱踩急刹车,更别提女司机从精神上、情绪上导致男司机愤怒而出现的交通事故。”“女司机时速20公里,绿灯亮了20秒才起步。男的出事多都是被女司机憋的。”嗯,这是在解释为什么男司机肇事的比例比女司机高很多,以及男司机为什么不喜欢遵守交规,很好,原来都是被女司机逼的。
反正我是习惯了,属于强势群体的直男们是永远没有错的,就算错了也是被弱势群体逼的。“要不是你们太傻逼,怎么会逼的我们要打你、强奸你、杀你,哼!”
在这样的语境下,弱势群体受害者被侵害之后,往往还要面临着社会舆论的二次侵害,好像她才是那个做错事应该负责的人。人们从来做不到就事论事,受害者的历史要被拉出来巨细靡遗地过一遍,如果她不是处女了,就有了被侵害的合理性,如果她有过不同的性伴侣,那么人们就可以高唱“活该”而将她狠狠羞辱一番。
美剧《法律与秩序》第二季第八集的剧情,是一个大学女生在派对上喝醉后被轮奸,但是因为她之前有过几个男朋友,作风比较开放,所以她也成为了被歧视的受害者。她无奈地质问:“因为我喝醉了而且我不是个处女,所以我就不是个完美的受害者?可是我交了多少男朋友和我是否喜欢性行为,这都不能改变我被强奸了的事实!”
人们总是愿意相信,没有无缘无故的犯罪,所以没有无辜的受害者。受害者总是因为做了什么才会被犯罪分子盯上。因为这么想容易给自己找寻到更多的安全感,觉得自己不会去犯这些错误,因此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受害者。
所以具体到被虎咬的女游客这一事件,人们生怕她的行为还不够说明她的“活该”,还要为她安上“小三”、“职业医闹”、“空军副营长的霸道老婆”等种种身份,一定要让她污名化的彻底、让她“罪有应得”才行。只是这样“私德有亏才会被害”的想象往往都是事后诸葛亮式的一厢情愿而已。
就算受害者品行无可挑剔,她们还是要面对绝大部分责怪受害者的借口诸如“她穿得是否太少”、“她为什么不逃跑”、“她为什么不武力反抗”、“反正她已经有性经验”等等,比如和颐酒店女生被袭事件中的主人公弯弯,她已经尽可能地保护好了自己,但是她还是被挑剔“穿得像个小姐所以才被袭击”、“反正人没事怎么还要爆料是不是想红想炒作”等等。
说到底,女性受害者,你的性别就是你的原罪。就算你什么都没做错,但是你身为女性、身为弱势群体的一员,只要社会对你还有着标签化的歧视,你就永远得不到公正地对待。
举一个非女性受害者,而是同样弱势群体受害者的例子吧,2012年中国留学生林俊被害案。根据知乎用户erika的整理:“此案的实质,是一个极度想出名的加拿大白人马尼奥塔,将中国留学生林俊诱骗到自己的住所杀害。凶手录制了凌虐被害人尸体的视频并公开发布,还将受害人的残肢邮寄出去。”
因为林俊是同性恋者,再加上马尼奥塔视频的误导,国内的舆论再次高潮,因为受害者的遭遇再次迎合了他们对同性恋群体的标签化想象,即“同性恋者都是喜欢乱搞的,都是变态的”,所以他被杀了也是活该。“谁让你是同性恋,谁让你喜欢SM,谁让你喜欢约炮!你看别人怎么就不会被杀?”
然而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事件的真相被逐渐还原,林俊真的是被凶手随机挑中的,和他本人的性倾向完全无关。凶手以有房出租为借口,将上门看房的林俊残忍杀害。而林俊本人的生活非常简单,踏实、上进、热情,虽然是同性恋,但是他和同性恋人的恋情很稳定,没有乱交的癖好。
可以说,除了性向是少数派以外,他简直就是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但是因为性倾向这一个原因,他就成为了彻彻底底的弱势群体。扣在他头上的种种污名,即便是在四年后已经真相大白的今天,也依然没有洗清。
无论是“gay”这个词,还是“女司机”这个词,甚至是“女受害者”这个词,都实在被污名化太久了。正如erika所说:“林俊没有做任何伤害凶手、刺激凶手情绪的事,就是一个无辜的受害人。当初不少媒体大肆渲染猎奇成分、采用误导性的标题,是可耻的不负责任;部分观众甫一见新闻,就倾向于把受害人想得十分不堪,因同志身份而责备其“生活不检点”“与可疑人为伍”,是一种狭隘的表现。”
无论受害者因为什么原因受到伤害,都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能因为他是弱势群体,被贴了标签,就不是一个无辜者,因此就得不到公正对待的机会。更不能因为个别受害者的案例,就反推到整个群体都存在这个问题。
八达岭被虎咬女游客是任性,是冲动,是不讲理,但是她已经立马得到了“冲动的惩罚”。然而在这满屏的谴责和叫好声中,利用这一事件编造贬损女性段子的人,你们觉得你们的行为又比开车门下来的女人高尚多少呢?
补充两句:
说这件事没有被上升到性别的我也是醉了,你一个人的观点就是大众的观点?我这几天朋友圈里看到的爆款文章都是以此事强调女德的重要性,甚至还有女作者自己写《比老虎更可怕的是女人的情绪化》并且被疯狂转载,我才真的是黑人问号脸????
执业心理咨询师沈荟馨分析此文的偏颇之处在于:
1.非心理学专业人士写心理分析鸡汤,惨不忍睹。
2.“女子愤怒下车挑衅司机老公”与事实不符,已证实实际情况为女子乘车不适想与老公换座位。文章在作者恣意推断下刻意描绘出一位粗鲁、愚蠢、冲动、情商极低的妻子形象,并试图将这种形象扩大至整个女性群体,引导舆论向“女性=愚蠢冲动”的方向延伸,充满了浓浓的性别刻板印象,充分表现出作者自以为是的傲慢嘴脸与居心叵测的厌女态度,令人心寒。
迎合大众观点的文章我不是不会写,我是不愿意写,不要每次看到和你观点不一的文章就跳脚,脑子是个好东西,其实大家都有,只不过很多时候你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罢了,言尽如此,评论我向来不看,诸位自便。
昨天刷爆朋友圈的是“八达岭野生动物园 两女游客遭老虎袭击1死1伤”的新闻,有知情者称,发生事故的是一家四口,包括三个大人一个孩子,车辆行驶至猛兽区的东北虎园里,年轻男女在车内发生口角,女子突然下车去拽男司机的车门,结果被蹿出来的老虎叼走。年长的女子(爆料称是年轻女子的母亲)看到年轻女子被叼走,立刻下车营救,被另外一只老虎当场咬死并拖走。年轻男子下车也参与了营救,但中途又跑回车里。但目前这一细节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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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细节引人遐想的事件自然引发了多方关注和角度不同的讨论,不过方向大致都是在谴责这名拿规则当儿戏的年轻女子,no zuo no die,不分场合地任性害死了自己的亲人等等,当然也有人谴责丈夫太怯懦为什么没有勇敢地打虎救妻,从而引发了“关键时刻只有母亲才会不顾性命救你”的新一轮鸡汤……更有人依此作文“别跟易怒的人结婚”云云,成为爆款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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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事件里,我认为受害者的所作所为都是错误的,她应当为这起悲剧负最主要的责任。
但是这种行为都是极个别的,不能代表一个群体,更不能代表一个性别。可是在评论或者转发被咬女游客新闻的人们,却习以为常地以偏概全,说出“现在的女人就是这样爱发脾气/不顾后果/不讲理!”等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言论来,而且纷纷欢呼这样的事件能够好好“教育”一下那些不懂事的“母老虎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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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八达岭被虎袭击的女游客遭遇的,还有前不久疑遭南方日报记者诱奸的女实习生、成都被打女司机等等……将弱势群体的受害者污名化,似乎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的一种思维定势。人们往往认为,都是因为她们自己的愚蠢、任性、不检点,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说到底都是她们咎由自取,与他人无干。而强势的加害者一方往往被群众所忽略,甚至在某些事件中,加害者还会得到广泛的同情,仿佛他们的行为是在“为民除害”,比如殴打女司机的男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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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件事是女性做的时候,她首先会被额外放到女性这个平台上来评判,一定要比较她女人的部分,而非人类、社会这样的普通平台和独立个体的属性。
“要不是她没脑子怎么会被老虎咬!”“要不是她私生活不检点怎么会被人骗上床?”“要不是她太霸道怎么会被人打?”这就是媒体和网民为什么能够对着受害者为女性或同性恋者的新闻一次又一次高潮的原因,因为在这些事件中,人们可以尽情发泄自己对弱势群体的歧视,而不用付上任何的责任。毕竟在平时,大家还是要装着赞同男女平等、LGBT平权这些政治正确的口号的。
尽管男性在体力方面的优势高于女性这是一个普遍事实,但是男权社会并不满足于这一事实,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理论和事件来为女性贴上“智商比男性低”、“没男性理性”、“适合从事服务类行业”、“过于情绪化不适合担任领导”等等的标签,以此来弱化女性能力并削弱她们的竞争力,甚至将她们也成功洗脑认定自己处处弱于男性。
具体到本次事件,女游客的行为不就是迎合了“女性就是冲动、没理性、比男性蠢”的典型男权式想象吗?
再比如“女司机”这个一看就让人想呵呵的梗,不就是一次次地污名化受害者、给女性贴标签才深入人心的吗?现在一说女司机,人们自动联想到的都是“马路杀手”这四个字。虽然统计数据早已表明,无论国内外女司机肇重大事故的几率都要远远低于男司机,2007年北京男女司机比例是7:3,但女司机肇事事故死亡人数是男司机的1/50。
更具体的数据分析请戳:女司机,天生的“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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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是男司机肇事悄无声息,而女司机肇事往往可以成为全国头条,这才是女司机被妖魔化的最重要的原因。当人们嘲笑女司机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在就事论事,而是更多地借助这样的个例,发表自己对女性的歧视性论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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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绝大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不遵守交通法规,恶劣的驾驶习惯,才是真正的马路杀手,和性别完全无关。男司机当然可以嘲笑一些女司机“反应笨拙”、“技术太差”,但是由于女性较男性更为心细,驾驶准备工作也更加细致周密,一般较男性具有较好的耐力,加之生活规律,睡眠充足,驾车行驶时不易厌倦,且饮酒吸烟者较少。所以尽管女司机的应变、判断能力的确相比男性有可能不足,但是她们良好的驾驶习惯足以让她们开车比男司机更安全。
然而我在一则理性分析女司机不是马路杀手的新闻下看到的热评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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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司机们根本不看数据如何,还是叫喊着:“绝大多数女性天生就不会开车却非要抢男人的车开,她们这般无理取闹是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也是对全社会不负责!应该立一项法律,禁止女性开车。”嗯,这是打着为社会负责的旗号公然歧视女性,很好,这很男人。
“没有统计因女司机胡乱驾驶导致男司机肇事的数据,比如特别慢、压线、S形开车、乱踩急刹车,更别提女司机从精神上、情绪上导致男司机愤怒而出现的交通事故。”“女司机时速20公里,绿灯亮了20秒才起步。男的出事多都是被女司机憋的。”嗯,这是在解释为什么男司机肇事的比例比女司机高很多,以及男司机为什么不喜欢遵守交规,很好,原来都是被女司机逼的。
反正我是习惯了,属于强势群体的直男们是永远没有错的,就算错了也是被弱势群体逼的。“要不是你们太傻逼,怎么会逼的我们要打你、强奸你、杀你,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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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语境下,弱势群体受害者被侵害之后,往往还要面临着社会舆论的二次侵害,好像她才是那个做错事应该负责的人。人们从来做不到就事论事,受害者的历史要被拉出来巨细靡遗地过一遍,如果她不是处女了,就有了被侵害的合理性,如果她有过不同的性伴侣,那么人们就可以高唱“活该”而将她狠狠羞辱一番。
美剧《法律与秩序》第二季第八集的剧情,是一个大学女生在派对上喝醉后被轮奸,但是因为她之前有过几个男朋友,作风比较开放,所以她也成为了被歧视的受害者。她无奈地质问:“因为我喝醉了而且我不是个处女,所以我就不是个完美的受害者?可是我交了多少男朋友和我是否喜欢性行为,这都不能改变我被强奸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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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具体到被虎咬的女游客这一事件,人们生怕她的行为还不够说明她的“活该”,还要为她安上“小三”、“职业医闹”、“空军副营长的霸道老婆”等种种身份,一定要让她污名化的彻底、让她“罪有应得”才行。只是这样“私德有亏才会被害”的想象往往都是事后诸葛亮式的一厢情愿而已。
就算受害者品行无可挑剔,她们还是要面对绝大部分责怪受害者的借口诸如“她穿得是否太少”、“她为什么不逃跑”、“她为什么不武力反抗”、“反正她已经有性经验”等等,比如和颐酒店女生被袭事件中的主人公弯弯,她已经尽可能地保护好了自己,但是她还是被挑剔“穿得像个小姐所以才被袭击”、“反正人没事怎么还要爆料是不是想红想炒作”等等。
说到底,女性受害者,你的性别就是你的原罪。就算你什么都没做错,但是你身为女性、身为弱势群体的一员,只要社会对你还有着标签化的歧视,你就永远得不到公正地对待。
举一个非女性受害者,而是同样弱势群体受害者的例子吧,2012年中国留学生林俊被害案。根据知乎用户erika的整理:“此案的实质,是一个极度想出名的加拿大白人马尼奥塔,将中国留学生林俊诱骗到自己的住所杀害。凶手录制了凌虐被害人尸体的视频并公开发布,还将受害人的残肢邮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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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林俊是同性恋者,再加上马尼奥塔视频的误导,国内的舆论再次高潮,因为受害者的遭遇再次迎合了他们对同性恋群体的标签化想象,即“同性恋者都是喜欢乱搞的,都是变态的”,所以他被杀了也是活该。“谁让你是同性恋,谁让你喜欢SM,谁让你喜欢约炮!你看别人怎么就不会被杀?”
然而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事件的真相被逐渐还原,林俊真的是被凶手随机挑中的,和他本人的性倾向完全无关。凶手以有房出租为借口,将上门看房的林俊残忍杀害。而林俊本人的生活非常简单,踏实、上进、热情,虽然是同性恋,但是他和同性恋人的恋情很稳定,没有乱交的癖好。
可以说,除了性向是少数派以外,他简直就是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但是因为性倾向这一个原因,他就成为了彻彻底底的弱势群体。扣在他头上的种种污名,即便是在四年后已经真相大白的今天,也依然没有洗清。
无论是“gay”这个词,还是“女司机”这个词,甚至是“女受害者”这个词,都实在被污名化太久了。正如erika所说:“林俊没有做任何伤害凶手、刺激凶手情绪的事,就是一个无辜的受害人。当初不少媒体大肆渲染猎奇成分、采用误导性的标题,是可耻的不负责任;部分观众甫一见新闻,就倾向于把受害人想得十分不堪,因同志身份而责备其“生活不检点”“与可疑人为伍”,是一种狭隘的表现。”
无论受害者因为什么原因受到伤害,都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能因为他是弱势群体,被贴了标签,就不是一个无辜者,因此就得不到公正对待的机会。更不能因为个别受害者的案例,就反推到整个群体都存在这个问题。
八达岭被虎咬女游客是任性,是冲动,是不讲理,但是她已经立马得到了“冲动的惩罚”。然而在这满屏的谴责和叫好声中,利用这一事件编造贬损女性段子的人,你们觉得你们的行为又比开车门下来的女人高尚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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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件事没有被上升到性别的我也是醉了,你一个人的观点就是大众的观点?我这几天朋友圈里看到的爆款文章都是以此事强调女德的重要性,甚至还有女作者自己写《比老虎更可怕的是女人的情绪化》并且被疯狂转载,我才真的是黑人问号脸????
执业心理咨询师沈荟馨分析此文的偏颇之处在于:
1.非心理学专业人士写心理分析鸡汤,惨不忍睹。
2.“女子愤怒下车挑衅司机老公”与事实不符,已证实实际情况为女子乘车不适想与老公换座位。文章在作者恣意推断下刻意描绘出一位粗鲁、愚蠢、冲动、情商极低的妻子形象,并试图将这种形象扩大至整个女性群体,引导舆论向“女性=愚蠢冲动”的方向延伸,充满了浓浓的性别刻板印象,充分表现出作者自以为是的傲慢嘴脸与居心叵测的厌女态度,令人心寒。
迎合大众观点的文章我不是不会写,我是不愿意写,不要每次看到和你观点不一的文章就跳脚,脑子是个好东西,其实大家都有,只不过很多时候你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罢了,言尽如此,评论我向来不看,诸位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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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座德墨忒尔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9-03-20 03: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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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柚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6-10-07 19: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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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ushno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6-07-30 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