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深爱
关于深爱 我从未体验
“十三”这个称呼无关大小,也与深爱排不上号,只因小时候性格很匪气,特别像男孩子,当时正好出了一部匪剧老大名曰:刘十三。他们就开始那样叫我,后来叫着叫着身边亲近点儿的人就唤我“十三”。突然很喜欢这个名字,一来是性格,二来是让人听了温暖。很早之前我就说过,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我只为一个人撕心裂肺的哭一次,或许还是没有眼泪就滚蛋,一次过后,要是我心里能放得下,那我们还是朋友,但永远不会再走进我的心里,要是我放不下,那就形同陌路吧。
其实,很多故事并不适合分享,尤其是感情。就像你拔掉的牙,肿了的脸,饿着肚子不能吃饭一个样子,其中的疼痛只有自己懂,说出来又能怎么样,那些安慰的话听得多了,自己都觉得烦,也并没有人会拔了他的牙,陪你一同饿着痛着,所以,就让那些感同身受的话都见鬼去吧。
我与言小姐是在一个活动上认识的,后来私下有过几次接触,彼此觉得爱好和脾性都合得来,一来二去也就熟络起来了。到现在我们已经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她曾经跟我提起过她的初恋,那个与她的闺蜜一起带给她无尽伤痛的人,过了这么多年其实她已经不恨了,只是不能原谅。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分别六年,两人竟然会在这异城相遇,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全身如电流击过一般,所有的回忆在脑中倒播,眼前的这个人,那么的熟悉又陌生,她也曾想过他们之间会以怎样的方式开场,那一场被伤的体无完肤的恋爱,被挚爱的人背叛、抛弃,她说再也不想见到他,缓了这么多年,如今修炼的也算百毒不侵了。她说自己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支付流年,面对眼前的这个人,反而变得平淡许多,从前的他和时光也只能说是爱过。
人一旦习惯了不该习惯的习惯,其最终的结局都会变得不知所措。言小姐也想到过他们之间的结果,或许是在他厌倦了她的无理取闹,无法忍受她的孩子气之后,绝情离开。又或许是他目标高了,跟了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富家千金。但就是没有想过会是那样残忍的结局。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坐在平行的位置上欣赏相同的风景。同他一起看世间纷扰云起云舒,听他讲顺其自然,庸人自扰。也习惯了他每天早上叫她起床,任她孩子般的迷糊贪睡;习惯了提醒他天冷了记得加衣,晚上睡觉盖好被子不要埋着头。喜欢他叫她笨蛋,也习惯了他电话本里存的“宝贝”。习惯了总站在他身旁,有他的地方就有跟屁虫的她。那一切的美好在毫无预兆中变成了噩梦,跟偶像剧里上演的狗血剧情一样,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最后跟她的好朋友在一起了,如果不是偶然看到的那一幕,她永远也不相信,最信任的两个人会如此残忍的背叛他们之间的友情和爱情。她彻底崩溃后,选择悄然离开。
记忆犹如一本泛黄的相册,无声的诉说着那些终究老去的故事,那些尘烟往事伴着一张张熟悉亦陌生的面孔在她记忆中飘过。而她和他与她之间就像一根断掉了的线,即使拼命接好,也终恢复不了原样。
其实就是这样,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溜走,我们也在一点点的老去,有些人,百转千回,相遇又离开。青春散场,不小心遗落的碎片,扎伤的不只是心。离开之后,她将那几年生活留下的文字一把火烧了,和着那些故事一起化为灰烬。
那一场关于怜惜的意外终于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升温为别样的情愫。人们总说要为爱勇敢,过去这些年,她学会了只为自己勇敢。这么多年虽没有大富大贵,但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了喜欢的生活,不定期的会去外地出差,工作之余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经常会为了一期推文而工作到凌晨,也会在周末一个人,一本书在咖啡馆里待上一整天。所有的时光陆续经过,也许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真正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虽然恨,也大声骂过“人渣”,可无论过去明天,成全自己才能成长。这些年她一个人闯荡一座陌生的城,为她的人生写满了故事。
前段时间看到一篇文章是这样讲的:青春就是要拿来敢爱敢恨,拿来奋不顾身、拿来喂狗,拿来爱上人渣的,且结局不论是好是坏都要不怕输,还有同事阿哲常常在耳边说的一句“年轻人不要怂”。其实真的是这样,每个人的青春都只有一次,好的坏的都该自己收着。听过言小姐的故事,我不禁有这样的感叹:即使你的青春喂了狗,那你也看清了人生这条路上,“狗”存在的意义,即便青春是献给了一个人渣,你也要心存感念。因为是他们成全了现在精彩的、不向生活认怂的自己。
之前L君跟我分享过他写的《做个朋友好不好》,说他在乱糟糟的书桌上安静的睡着,耳机里放着民谣,睁眼瞥瞥那一大堆的资料,慵懒的眼又瞬间闭上,想起曾经深爱的那个姑娘,情绪无可安放,他不喜欢电脑所以不能玩个通宵,又可惜他不会抽烟,那点心绪也不能随着烟味散去。烂在输入框里的话,他不提,那姑娘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面对那段没有结果的守候,他只能无奈的选择放手,说只要姑娘幸福,他可以不再打扰。我跟身旁的朋友都不止一次的劝过他:没有你她不会真正开心的,你们在一起好好奋斗,凭你的才干和能力一定能给她幸福的生活只是晚一点而已。他支支吾吾的,笑着说已经决定忘掉。其实我不爱听这样的答案,但我懂他的无奈和顾虑,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我同他一样敏感脆弱又容易想太多。所以也就没在多说什么。感情的这件事,旁人从来都不会真正了解,更不好搀和其中,与其说三道四还不如好好祝福。此时,耳边放着民谣,在键盘上敲打下这些文字,想起L君的那份真诚和长路漫漫无法伴姑娘走下去的无奈和失落。所以,“做个朋友好不好,你结婚的时候,我一定会送去个红包,然后给你一个久违的拥抱”。
有人说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曾经彼此伤害过;也有人说分手可以做朋友,因为不忍曾经相爱的两人从此形同陌路。那么,你呢?觉得哪种合适?
十三是一个没有真正经历过爱情的人,在我看来对于言小姐这样的初恋,就不要再让我遇见了,我的朋友很多,真不缺你这号的;而L君,可以另当别论,两个人算是和平分手,山南海北,人来人往,若是多年之后重遇,就给彼此一个久违的拥抱,做个朋友吧,多一个懂你的人总是好的。
沈从文有一句很文艺的话说给你听说: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喝过许多美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你。所谓深爱,只此一次仅一生。(西姑娘)
“十三”这个称呼无关大小,也与深爱排不上号,只因小时候性格很匪气,特别像男孩子,当时正好出了一部匪剧老大名曰:刘十三。他们就开始那样叫我,后来叫着叫着身边亲近点儿的人就唤我“十三”。突然很喜欢这个名字,一来是性格,二来是让人听了温暖。很早之前我就说过,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我只为一个人撕心裂肺的哭一次,或许还是没有眼泪就滚蛋,一次过后,要是我心里能放得下,那我们还是朋友,但永远不会再走进我的心里,要是我放不下,那就形同陌路吧。
其实,很多故事并不适合分享,尤其是感情。就像你拔掉的牙,肿了的脸,饿着肚子不能吃饭一个样子,其中的疼痛只有自己懂,说出来又能怎么样,那些安慰的话听得多了,自己都觉得烦,也并没有人会拔了他的牙,陪你一同饿着痛着,所以,就让那些感同身受的话都见鬼去吧。
我与言小姐是在一个活动上认识的,后来私下有过几次接触,彼此觉得爱好和脾性都合得来,一来二去也就熟络起来了。到现在我们已经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她曾经跟我提起过她的初恋,那个与她的闺蜜一起带给她无尽伤痛的人,过了这么多年其实她已经不恨了,只是不能原谅。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分别六年,两人竟然会在这异城相遇,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全身如电流击过一般,所有的回忆在脑中倒播,眼前的这个人,那么的熟悉又陌生,她也曾想过他们之间会以怎样的方式开场,那一场被伤的体无完肤的恋爱,被挚爱的人背叛、抛弃,她说再也不想见到他,缓了这么多年,如今修炼的也算百毒不侵了。她说自己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支付流年,面对眼前的这个人,反而变得平淡许多,从前的他和时光也只能说是爱过。
人一旦习惯了不该习惯的习惯,其最终的结局都会变得不知所措。言小姐也想到过他们之间的结果,或许是在他厌倦了她的无理取闹,无法忍受她的孩子气之后,绝情离开。又或许是他目标高了,跟了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富家千金。但就是没有想过会是那样残忍的结局。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习惯了两个人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坐在平行的位置上欣赏相同的风景。同他一起看世间纷扰云起云舒,听他讲顺其自然,庸人自扰。也习惯了他每天早上叫她起床,任她孩子般的迷糊贪睡;习惯了提醒他天冷了记得加衣,晚上睡觉盖好被子不要埋着头。喜欢他叫她笨蛋,也习惯了他电话本里存的“宝贝”。习惯了总站在他身旁,有他的地方就有跟屁虫的她。那一切的美好在毫无预兆中变成了噩梦,跟偶像剧里上演的狗血剧情一样,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最后跟她的好朋友在一起了,如果不是偶然看到的那一幕,她永远也不相信,最信任的两个人会如此残忍的背叛他们之间的友情和爱情。她彻底崩溃后,选择悄然离开。
记忆犹如一本泛黄的相册,无声的诉说着那些终究老去的故事,那些尘烟往事伴着一张张熟悉亦陌生的面孔在她记忆中飘过。而她和他与她之间就像一根断掉了的线,即使拼命接好,也终恢复不了原样。
其实就是这样,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溜走,我们也在一点点的老去,有些人,百转千回,相遇又离开。青春散场,不小心遗落的碎片,扎伤的不只是心。离开之后,她将那几年生活留下的文字一把火烧了,和着那些故事一起化为灰烬。
那一场关于怜惜的意外终于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升温为别样的情愫。人们总说要为爱勇敢,过去这些年,她学会了只为自己勇敢。这么多年虽没有大富大贵,但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了喜欢的生活,不定期的会去外地出差,工作之余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经常会为了一期推文而工作到凌晨,也会在周末一个人,一本书在咖啡馆里待上一整天。所有的时光陆续经过,也许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真正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虽然恨,也大声骂过“人渣”,可无论过去明天,成全自己才能成长。这些年她一个人闯荡一座陌生的城,为她的人生写满了故事。
前段时间看到一篇文章是这样讲的:青春就是要拿来敢爱敢恨,拿来奋不顾身、拿来喂狗,拿来爱上人渣的,且结局不论是好是坏都要不怕输,还有同事阿哲常常在耳边说的一句“年轻人不要怂”。其实真的是这样,每个人的青春都只有一次,好的坏的都该自己收着。听过言小姐的故事,我不禁有这样的感叹:即使你的青春喂了狗,那你也看清了人生这条路上,“狗”存在的意义,即便青春是献给了一个人渣,你也要心存感念。因为是他们成全了现在精彩的、不向生活认怂的自己。
之前L君跟我分享过他写的《做个朋友好不好》,说他在乱糟糟的书桌上安静的睡着,耳机里放着民谣,睁眼瞥瞥那一大堆的资料,慵懒的眼又瞬间闭上,想起曾经深爱的那个姑娘,情绪无可安放,他不喜欢电脑所以不能玩个通宵,又可惜他不会抽烟,那点心绪也不能随着烟味散去。烂在输入框里的话,他不提,那姑娘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面对那段没有结果的守候,他只能无奈的选择放手,说只要姑娘幸福,他可以不再打扰。我跟身旁的朋友都不止一次的劝过他:没有你她不会真正开心的,你们在一起好好奋斗,凭你的才干和能力一定能给她幸福的生活只是晚一点而已。他支支吾吾的,笑着说已经决定忘掉。其实我不爱听这样的答案,但我懂他的无奈和顾虑,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我同他一样敏感脆弱又容易想太多。所以也就没在多说什么。感情的这件事,旁人从来都不会真正了解,更不好搀和其中,与其说三道四还不如好好祝福。此时,耳边放着民谣,在键盘上敲打下这些文字,想起L君的那份真诚和长路漫漫无法伴姑娘走下去的无奈和失落。所以,“做个朋友好不好,你结婚的时候,我一定会送去个红包,然后给你一个久违的拥抱”。
有人说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曾经彼此伤害过;也有人说分手可以做朋友,因为不忍曾经相爱的两人从此形同陌路。那么,你呢?觉得哪种合适?
十三是一个没有真正经历过爱情的人,在我看来对于言小姐这样的初恋,就不要再让我遇见了,我的朋友很多,真不缺你这号的;而L君,可以另当别论,两个人算是和平分手,山南海北,人来人往,若是多年之后重遇,就给彼此一个久违的拥抱,做个朋友吧,多一个懂你的人总是好的。
沈从文有一句很文艺的话说给你听说: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喝过许多美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你。所谓深爱,只此一次仅一生。(西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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