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 The Bronx 布朗士
来到纽约的一开始,住在Bronx。从安静和谐的德国小城市一瞬间来到臭名昭著的贫民区,反差巨大却并不觉得如何。
因为知道只是暂住,毕竟不想一开始就要自己找房子,有医院宿舍可以价廉物美的住着,何乐不为。更何况,第一次自己坐地铁的时候,一个黑人小哥看我在自动售票机前动作缓慢,热心的帮我买票顺便解释了一通。总之印象并不差。
布朗士分南北区。南布朗士集中贫穷犯罪。北边相对好些。不过居住人口依然以黑人西语裔为主。最令人不乐的地方除了破旧混乱外,还是文化的匮乏。整个布朗士只有寥寥两家书店。于是那时,我除了坐地铁往曼哈顿的第一世界跑,就是坐到Kings highway图书馆站。
冬日,温暖的布朗士图书馆多少还是有人气。国际部还有中文书中文碟片。虽然貌似我经常是唯一的中国人,但也从未有过不愉快的事。
我在布朗士不久就认识了另外一个中国人。也是我到纽约后认识的最好的朋友。我们同在一个语言中心上点课。有一天一同报了一节excel 的课。我就叫住了她。
Chinese?
Yes.
然后我们在一起回家的路上,竟然发现相隔很近。根本就是邻居。她是时住在姑母家。只隔了两条马路。
她姑母住的房子是小区为数不多像样的单栋屋。--当然购买的时候,还远在布朗士完全堕落成第三世界前。
我们有次结伴曼哈顿看演出。演出完毕等待着长长的归途。D线终点乃是我们共同的目的地。基本上到这一站就只剩下个位数乘客。何况是寒冬深夜。
下站后我们觉得身后有人。一高大黑人男子。跟的很紧。不由紧张起来。先到她家门口,连忙开门躲进。从猫眼里目视那男子走远,我才重新走出迅速小跑到大路。也不是觉得真的危险,但是在纽约要学会警惕。
就在我觉得应该要这样住三年的时候。父亲过世了。这一年我大半时间留上海善后。随后等我再回到布朗士的时候。已是孕妇。生下大宝后,就觉得要搬家了。
因为想要每天可以带着宝外出走走,看看绿树鲜花。而不是满眼的小食品店杂货店中式快餐外卖店。
对于中式take out,门口那家走进就能看到蟑螂出没。但女主人绝对精明能干。生意从不停歇。两个小孩有一次在笔记本电脑上一起看《葫芦娃》,80年代那版。正演到悲惨处。我估计店主年纪和我差不多。
大宝满一个月的时候,我们搬出了布朗士。来到了布鲁克林的公园坡。至此之后的四年,布鲁克林成为实际第二故乡。
后来还会回布朗士,主要是去植物园或动物园。这两个算是好地方。尤其动物园。参观完动物一般就驱车去小意大利。
曼哈顿那个小意大利其实连小都称不上,被中国城挤成迷你。布朗士那个还保留了些原始气息。但意大利人已不住在那里,只是还回来上班。
能在夏日的傍晚坐在饭店门口吃饭,归功于纽约警察。90年代绝对不可设想。最近一次去却没去意大利饭店而是阿尔巴尼亚人的饭店。阿人已晋升成布朗士第一大黑帮的节奏。忽然一辆宾利车停在门口。下来的却是一个决不起眼的拖鞋大叔。拎着个黑包。再出来时包没了。饭店生意冷清,至此恍然大悟什么叫money laundry。
对布朗士并无真正的糟糕印象。偶尔不快肯定会有。却大多记不真切。譬如边上的劳模在看某种动作片。记得有个熟人少年时在波士顿的交流生和她结伴游纽约,过了125街之后再也没有白人后马上要求折返。一直被我看成白人种族歧视的经典范例。
在离开布朗士的那天终于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我的宜家皮质躺椅在车库被偷了。
被偷倒不是第一的愤怒,而是想到不知谁以后窝在里面浪费人生看垃圾电视就为我的躺椅蒙羞。
布朗士终究是人生中不可磨灭的记忆。对了它也是大宝的出生地。
A Bronx Boy。
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故事的开始。
(雷雨咖啡店躲雨信笔)
因为知道只是暂住,毕竟不想一开始就要自己找房子,有医院宿舍可以价廉物美的住着,何乐不为。更何况,第一次自己坐地铁的时候,一个黑人小哥看我在自动售票机前动作缓慢,热心的帮我买票顺便解释了一通。总之印象并不差。
布朗士分南北区。南布朗士集中贫穷犯罪。北边相对好些。不过居住人口依然以黑人西语裔为主。最令人不乐的地方除了破旧混乱外,还是文化的匮乏。整个布朗士只有寥寥两家书店。于是那时,我除了坐地铁往曼哈顿的第一世界跑,就是坐到Kings highway图书馆站。
冬日,温暖的布朗士图书馆多少还是有人气。国际部还有中文书中文碟片。虽然貌似我经常是唯一的中国人,但也从未有过不愉快的事。
我在布朗士不久就认识了另外一个中国人。也是我到纽约后认识的最好的朋友。我们同在一个语言中心上点课。有一天一同报了一节excel 的课。我就叫住了她。
Chinese?
Yes.
然后我们在一起回家的路上,竟然发现相隔很近。根本就是邻居。她是时住在姑母家。只隔了两条马路。
她姑母住的房子是小区为数不多像样的单栋屋。--当然购买的时候,还远在布朗士完全堕落成第三世界前。
我们有次结伴曼哈顿看演出。演出完毕等待着长长的归途。D线终点乃是我们共同的目的地。基本上到这一站就只剩下个位数乘客。何况是寒冬深夜。
下站后我们觉得身后有人。一高大黑人男子。跟的很紧。不由紧张起来。先到她家门口,连忙开门躲进。从猫眼里目视那男子走远,我才重新走出迅速小跑到大路。也不是觉得真的危险,但是在纽约要学会警惕。
就在我觉得应该要这样住三年的时候。父亲过世了。这一年我大半时间留上海善后。随后等我再回到布朗士的时候。已是孕妇。生下大宝后,就觉得要搬家了。
因为想要每天可以带着宝外出走走,看看绿树鲜花。而不是满眼的小食品店杂货店中式快餐外卖店。
对于中式take out,门口那家走进就能看到蟑螂出没。但女主人绝对精明能干。生意从不停歇。两个小孩有一次在笔记本电脑上一起看《葫芦娃》,80年代那版。正演到悲惨处。我估计店主年纪和我差不多。
大宝满一个月的时候,我们搬出了布朗士。来到了布鲁克林的公园坡。至此之后的四年,布鲁克林成为实际第二故乡。
后来还会回布朗士,主要是去植物园或动物园。这两个算是好地方。尤其动物园。参观完动物一般就驱车去小意大利。
曼哈顿那个小意大利其实连小都称不上,被中国城挤成迷你。布朗士那个还保留了些原始气息。但意大利人已不住在那里,只是还回来上班。
能在夏日的傍晚坐在饭店门口吃饭,归功于纽约警察。90年代绝对不可设想。最近一次去却没去意大利饭店而是阿尔巴尼亚人的饭店。阿人已晋升成布朗士第一大黑帮的节奏。忽然一辆宾利车停在门口。下来的却是一个决不起眼的拖鞋大叔。拎着个黑包。再出来时包没了。饭店生意冷清,至此恍然大悟什么叫money laundry。
对布朗士并无真正的糟糕印象。偶尔不快肯定会有。却大多记不真切。譬如边上的劳模在看某种动作片。记得有个熟人少年时在波士顿的交流生和她结伴游纽约,过了125街之后再也没有白人后马上要求折返。一直被我看成白人种族歧视的经典范例。
在离开布朗士的那天终于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我的宜家皮质躺椅在车库被偷了。
被偷倒不是第一的愤怒,而是想到不知谁以后窝在里面浪费人生看垃圾电视就为我的躺椅蒙羞。
布朗士终究是人生中不可磨灭的记忆。对了它也是大宝的出生地。
A Bronx Boy。
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故事的开始。
(雷雨咖啡店躲雨信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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