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们有梦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北岛《波兰来客》
1
有没有突然觉得生活开始变得很陌生?五年前你调侃自己老了,要奔三了。五年后当玩笑就要成真了,你却发现并没那么好笑。父母总是在念叨别人家孩子的好,女朋友开始和你经常闹矛盾,上学时的老朋友们好久没联系了,合影的照片也都开始泛黄了。十八九岁的男孩子在球场上把你打爆并不屑的看着你。你路过校门口,铺面而来的青春显得你格格不入。
看起来一切糟透了,不是么?甚至于你也开始怀疑你自己。你开始变得健忘了,你忘了你曾经球打得不错,球场边有时会有偷偷给你加油的女孩。你忘了你以前Dota玩的挺溜,大学时整天和朋友们开黑。你忘了你曾经最喜欢穿白衬衫,而不是蹩脚的西服。你忘了在学校时你和一群死党们肆意挥洒的青春,那时你们什么都没有,就是坚信世界有一天会被你们踩在脚下。你忘了自己曾经每个周六都会坐在电脑前,看着一个爱吃拉面和恶作剧的金发小子永不放弃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你忘了你小时候最爱幻想的事情就是和一帮小伙伴组队去屠龙去救下不知道在虚无飘渺哪个城堡里的公主,巨龙倒下的时候,夕阳的余晖映着你们身上的龙血,像在记述未出世的传说。
可是现在,你全忘了。
世俗的浪潮早已经把你完全淹没,不留一点踪影。你胸口堵的很难受,想要大声的呼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你心中的那个小男孩看了你一眼,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越跑越远。好像血都要凉透了。
2
等等,好像不是这样的。喂,还没完呢。
好像做一个现在看到热血故事还会涌上眼泪的傻逼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好像你自己并不甘于浑浑噩噩,就这样继续下去成为一个平庸的大叔。好像即使被人嘲讽中二嘲笑幼稚也不会动摇你了。龙并不存在,但公主还在不知名的城堡里等着你,你可是儿时曾幻想屠龙的少年呢。
你开始从涌浪深处往外爬,用尽了全身力气,然后爬上了岸,浑身湿透看起来有点狼狈。但好像站的直了一些,血液也恢复了一些温度,某些感觉好像从内心深处被唤醒了。你褪下了蹩脚的西服,又换回了白衬衫。你到了球场上,你开始发狠每个球都往篮下打,对面的小子开始变得惊愕。你又登录上那个熟悉的ID,狠狠的虐了对面一把。你发现那个你每周六关注的金发小子最后用了15年完成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你用努力工作赚来的钱给女朋友买了条项链,她瞪着你看了一会,然后忍不住笑了,笑的很好看。你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坐在你旁边一起上自习,那时窗边的丁香花散落的被风吹起,在阳光的照射下像散落的满天星般美丽。你给年迈的父母买了些家用,虽然不多,但都是自己挣得,感觉很踏实。你给久未谋面的老朋友打了电话,彼此聊儿时的趣事笑到肚子疼,挂了电话后,把那张有点泛黄的照片放在了床头。你开始就和那个金发小子一样开始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
好像少年心的尾巴被紧紧攥住了呢。那些曾经的誓言、热血与许诺好像又开始逐渐燃烧,从冰封的海面上冒出来,感觉它们隐藏了好久,又感觉像从未离开过。
你肯定知道将来即使你开上豪车,衣着光鲜的活跃于各大报纸头条功成名就之时,依然会在某个时刻怀念那张泛黄的照片,怀念在场边给你加油的姑娘与戴着耳机在操场跑步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
3
我以前啊,和你一样,很想成为一个很厉害很厉害很厉害的人。喜欢看热血的东西,幻想自己是屠龙的勇士,登塔的先锋,我左手有剑,右手有光,没头没脑的燃烧自己,敌人的骑军来了,我说你们何人堪与之战,这个世界迟早是我的。
后来我现实了一点,我觉得我要成为那种说走就走的行动主义者,我梳大背头,流浪在欧洲或者新几内亚的,我拍孩子,拍野兽,与罗伯特德尼罗握手,说嘿,我给你写了《愤怒的公牛2》。再后来,我觉得我人生的梦想,是在城市的中心买上一间顶层公寓,把一整面墙都改造成钢化玻璃,在灯火通明的夜晚,我就要端着酒站在巨大的窗前,看整个城市在呼吸。
现在,我发现龙并不存在,我依旧不会骑马,不会用单反,家住农村,我能做的,就是把眼前的事儿做好,赚到足够的钱,这样我可以给我喜欢的姑娘一个地球仪,然后用飞镖扎它,扎到哪儿,就带她去哪儿玩。
而将来,我只希望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无需经常出差,每天下班能和家人吃一顿安静的晚饭。就像我的小时候,夏天的傍晚一家人围着那个小木桌。
这样看来,虽然我的想法随着生活始终在变,但那个很厉害很厉害的人,一直离我很远,甚至越来越远。我心中曾经的执剑少年,此刻也混迹在市井之间。血似乎都凉了。我也不是没有惶恐过,是不是我这一生,都不能左手持剑,右手握着罗伯特德尼罗,说这里的红酒随便喝但是你他妈别从窗户掉下去啊。这样一看,我逊得不行,我的朋友也都是一些凡人,比我还逊,业余生活就是推塔、中单、跪。我心想,我是不是这辈子都要做一个逊逼,直到我的坟墓上写好墓志铭,我甚至都想好了:我来,我见,我挂了。
最后我给了自己一个否定的答复,我不要!
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没有什么厉害与逊逼,只有血的热与凉。有的人觉得生活这样挺好,但是我还要更好。所以现在,我和你不一样了,我仍然想成为一个很厉害很厉害很厉害的人,我仍然是一个剧情稍微热血一点就会热泪盈眶的傻逼。也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我会握着罗伯特德尼罗的手,他说这是你写的吗,《愤怒的公牛2》,只要他还没死。故事里拳王拉莫塔忍着伤,他举着铁拳,挥汗如雨,要和命运斗争,他说我怎么能失约呢,我是那个要成为很厉害很厉害的拳王拉莫塔!
我听闻最美的故事,是公主死去了,屠龙的少年还在燃烧。所谓热血的少年,青涩的爱恋,死亡与梦之约。
这么好的故事,你可别演砸了。
——北岛《波兰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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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突然觉得生活开始变得很陌生?五年前你调侃自己老了,要奔三了。五年后当玩笑就要成真了,你却发现并没那么好笑。父母总是在念叨别人家孩子的好,女朋友开始和你经常闹矛盾,上学时的老朋友们好久没联系了,合影的照片也都开始泛黄了。十八九岁的男孩子在球场上把你打爆并不屑的看着你。你路过校门口,铺面而来的青春显得你格格不入。
看起来一切糟透了,不是么?甚至于你也开始怀疑你自己。你开始变得健忘了,你忘了你曾经球打得不错,球场边有时会有偷偷给你加油的女孩。你忘了你以前Dota玩的挺溜,大学时整天和朋友们开黑。你忘了你曾经最喜欢穿白衬衫,而不是蹩脚的西服。你忘了在学校时你和一群死党们肆意挥洒的青春,那时你们什么都没有,就是坚信世界有一天会被你们踩在脚下。你忘了自己曾经每个周六都会坐在电脑前,看着一个爱吃拉面和恶作剧的金发小子永不放弃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你忘了你小时候最爱幻想的事情就是和一帮小伙伴组队去屠龙去救下不知道在虚无飘渺哪个城堡里的公主,巨龙倒下的时候,夕阳的余晖映着你们身上的龙血,像在记述未出世的传说。
可是现在,你全忘了。
世俗的浪潮早已经把你完全淹没,不留一点踪影。你胸口堵的很难受,想要大声的呼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你心中的那个小男孩看了你一眼,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越跑越远。好像血都要凉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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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好像不是这样的。喂,还没完呢。
好像做一个现在看到热血故事还会涌上眼泪的傻逼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好像你自己并不甘于浑浑噩噩,就这样继续下去成为一个平庸的大叔。好像即使被人嘲讽中二嘲笑幼稚也不会动摇你了。龙并不存在,但公主还在不知名的城堡里等着你,你可是儿时曾幻想屠龙的少年呢。
你开始从涌浪深处往外爬,用尽了全身力气,然后爬上了岸,浑身湿透看起来有点狼狈。但好像站的直了一些,血液也恢复了一些温度,某些感觉好像从内心深处被唤醒了。你褪下了蹩脚的西服,又换回了白衬衫。你到了球场上,你开始发狠每个球都往篮下打,对面的小子开始变得惊愕。你又登录上那个熟悉的ID,狠狠的虐了对面一把。你发现那个你每周六关注的金发小子最后用了15年完成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你用努力工作赚来的钱给女朋友买了条项链,她瞪着你看了一会,然后忍不住笑了,笑的很好看。你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坐在你旁边一起上自习,那时窗边的丁香花散落的被风吹起,在阳光的照射下像散落的满天星般美丽。你给年迈的父母买了些家用,虽然不多,但都是自己挣得,感觉很踏实。你给久未谋面的老朋友打了电话,彼此聊儿时的趣事笑到肚子疼,挂了电话后,把那张有点泛黄的照片放在了床头。你开始就和那个金发小子一样开始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
好像少年心的尾巴被紧紧攥住了呢。那些曾经的誓言、热血与许诺好像又开始逐渐燃烧,从冰封的海面上冒出来,感觉它们隐藏了好久,又感觉像从未离开过。
你肯定知道将来即使你开上豪车,衣着光鲜的活跃于各大报纸头条功成名就之时,依然会在某个时刻怀念那张泛黄的照片,怀念在场边给你加油的姑娘与戴着耳机在操场跑步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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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啊,和你一样,很想成为一个很厉害很厉害很厉害的人。喜欢看热血的东西,幻想自己是屠龙的勇士,登塔的先锋,我左手有剑,右手有光,没头没脑的燃烧自己,敌人的骑军来了,我说你们何人堪与之战,这个世界迟早是我的。
后来我现实了一点,我觉得我要成为那种说走就走的行动主义者,我梳大背头,流浪在欧洲或者新几内亚的,我拍孩子,拍野兽,与罗伯特德尼罗握手,说嘿,我给你写了《愤怒的公牛2》。再后来,我觉得我人生的梦想,是在城市的中心买上一间顶层公寓,把一整面墙都改造成钢化玻璃,在灯火通明的夜晚,我就要端着酒站在巨大的窗前,看整个城市在呼吸。
现在,我发现龙并不存在,我依旧不会骑马,不会用单反,家住农村,我能做的,就是把眼前的事儿做好,赚到足够的钱,这样我可以给我喜欢的姑娘一个地球仪,然后用飞镖扎它,扎到哪儿,就带她去哪儿玩。
而将来,我只希望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无需经常出差,每天下班能和家人吃一顿安静的晚饭。就像我的小时候,夏天的傍晚一家人围着那个小木桌。
这样看来,虽然我的想法随着生活始终在变,但那个很厉害很厉害的人,一直离我很远,甚至越来越远。我心中曾经的执剑少年,此刻也混迹在市井之间。血似乎都凉了。我也不是没有惶恐过,是不是我这一生,都不能左手持剑,右手握着罗伯特德尼罗,说这里的红酒随便喝但是你他妈别从窗户掉下去啊。这样一看,我逊得不行,我的朋友也都是一些凡人,比我还逊,业余生活就是推塔、中单、跪。我心想,我是不是这辈子都要做一个逊逼,直到我的坟墓上写好墓志铭,我甚至都想好了:我来,我见,我挂了。
最后我给了自己一个否定的答复,我不要!
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没有什么厉害与逊逼,只有血的热与凉。有的人觉得生活这样挺好,但是我还要更好。所以现在,我和你不一样了,我仍然想成为一个很厉害很厉害很厉害的人,我仍然是一个剧情稍微热血一点就会热泪盈眶的傻逼。也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我会握着罗伯特德尼罗的手,他说这是你写的吗,《愤怒的公牛2》,只要他还没死。故事里拳王拉莫塔忍着伤,他举着铁拳,挥汗如雨,要和命运斗争,他说我怎么能失约呢,我是那个要成为很厉害很厉害的拳王拉莫塔!
我听闻最美的故事,是公主死去了,屠龙的少年还在燃烧。所谓热血的少年,青涩的爱恋,死亡与梦之约。
这么好的故事,你可别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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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146722851 赞了这篇日记 2016-07-18 20: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