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了他十年,他只能敬一杯酒,说珍重再见。
十年前,她是乡下转来县城上学的小女孩,二年级。 崭新的教室,陌生的面孔,她站在老师旁边,往回缩了缩,盯着脚尖。 那是一双刚买的球鞋。爸爸说,第一次来到新学校,一定要穿一双很新很新的鞋。 这双鞋这么新,让她不敢随意蹦蹦跳跳弄脏了它。 她一定不知道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这样写道:这个世界还那么新,需要他用手指去指。 她抬起眼睛,用颤颤巍巍的声音做着自我介绍。徘徊在这个陌生世界的边缘。 直到她看到他的笑容。孩子的明眸皓齿,温暖了她后来冰冷的十年。 孩子懂什么喜欢呢,懵懂的情愫只是像种子一样埋下了,随着拔节的骨骼,慢慢生长,郁郁葱葱。 小学的时光应该是他们之间相遇最美的记忆吧。 正班长,副班长,正班长喜欢副班长,副班长喜欢正班长,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 升至初中,没有分在一个班。却出现了许多不美好的插曲。分岔的路口从那一刻起,就已经昭然若揭,只是他们并未发觉。 男孩白净,成绩优异,又很稳重,很多女生喜欢。后来因为一次误会,两人渐渐疏远。 直到初二,再次分班,她和他分到的班级,正好是隔壁班。可是他们已不再联系。 她还是很优秀,有时甚至年级前十也考,而他,遇到了另一个她,成绩下滑。 她很想直到他的近况,却不知从何问起,况且她已早不在他的列表里。 他越来越喜欢避开她。他追逐着另一个她,总是分分合合,却死心塌地。 她给他发了一条:“你最近成绩怎么样?我最近学得挺好的,好喜欢你跟我差距很大的样子。” 就此,两人彻底断裂,再无挽回的余地。 之后是长时间的空白。她的喜欢,一直在滋长。他不知道,没人知道。 直到高二,文理分科,两人再次走进同一个班级。 两个人都长大了,他成熟了,再也不冲动了,对往事不再耿耿于怀。只当她是认识了很久的普通同学。她剪的男孩头又长长了,她也不会再说刻薄的话了,但是她依然清楚的知道,她的喜欢,从来没有消失。她依然在看到他的时候,内心雀跃到不行。 由于个子高,他们有时候位置靠的很近。她拼命学习语文,只是想超过他。这么多年了,她从来都没学会忘记,也不懂释怀是什么意思,她语文那么好,却读不懂庄子说的:相呴以湿不如相忘于江湖。 而他呢,什么都不知道。他追逐的还是也同样是另一个她。 命运这么戏谑无情。同样的戏码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乐此不疲。 日子波澜不惊,他们没有交集。只是她自己的心里,潮起潮落得厉害。 毕业了,散伙饭那天,她做了很多伟大的事。鼓了十八年的勇气,一下子发泄完了。 比如用她走调得不像样子的声音唱了一首动力火车的当开场,比如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当着老师的面,痛哭流涕的对他告白,催泪全场,比如喝了一瓶又一瓶的啤酒,颓废不已。 她终于释怀了,大概是吧。又大概不是。这种事又是怎么能容易说清楚呢。青春还是会如烟般飘走的,那些刻薄的话语,那些冷漠的眼神,那些数不清的错过,多年后回想起来,是否能被尘封的暖意所涵盖呢? 我想起了米沃什的一首诗: ——我的过去是一只蝴蝶愚蠢的跨海航行, 我的未来是一座花园,厨子在里面割开公鸡的喉咙。 我得到什么,以我全部的痛苦和反抗? ——把握瞬间,即使一秒钟,当它优美的外壳, 两只交叠的手掌,缓缓展开, 你看到了什么? 一颗珍珠,一秒钟。 多年后,她能释怀,甚至感谢他最后那一句珍重。当优美的外壳缓缓打开,昔日炽烈的感情灿烂平息,她知道他的宿命,他在她心中留下的珍珠串串,美若叹息。到了那时,一切苦难都应该变成歌吟着展开的长卷,一切诉说都应该随着管风琴开扬然后噤声。而一切欲念、情爱都应该在此得到保留然后化作花瓣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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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 赞了这篇日记 2016-11-16 11: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