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生命里的那些她
以前写的,现在挪到这里来
思绪飘飞,在过往的时光里起起落落,像一只白蝴蝶,最后落在了二十岁那朵半开的花上。遥遥望过去,色彩早已不鲜明,混在一起晕成一片。
那时的我并不是个爱笑的姑娘,总是嘴巴紧闭嘴角上扬,头发短短,一脸漠然,只和最要好的女同学说话。或许是青春期的驿动来得太迟,对于阳光灿烂的男生们,只是有着雷打不动的标准,却从未上过心。现在想来,那么多属于年轻的事情,没有和一个温暖的男同学一起做过,却倒是交付了形影不离的女同学。
我和她,曾经慢步校园,找寻我们能叫得出名字的每一朵花,每一片草,每一棵树;在十月小阳春的暖暖日光里,看垂丝海棠花开二度;在整个空气中都是桂花香气的晴朗秋日,铺一块塑料桌布在桂花树下,等落下星星点点的桂花积满一层,我们就把它们收到玻璃瓶里,光是闻着香气也是开心的;我们发现了芍药的幼苗,一起偷偷把它们挖回家,约定五年后看谁的芍药先开花,只可惜,我家淘气的猫咪很快压折了所有小苗。 记得我们曾一起喜欢琼瑶的<幸运草>,那开着黄色小花,学名叫做醋酱草的鸡心形三叶草,偶尔也会长出变异的四叶草,据说找到这样的叶子,就会有好运气。于是我们经常游走校园的林阴小道,花坛边,草地旁,仔细翻寻,幸运没有找到,却落得了“采花大盗”的美名。 我和她,曾经流连于图书馆的闲书架,看琼瑶,三毛和张爱玲,写乱七八糟的感悟,莫名其妙的情绪,曾经把校园的橱窗当成了我们的微博,曾经也由此收到长长长长的读后感,那手写体的信件也让我们有小小激动和骄傲,而后又付诸谈资。我和她,曾经一起奔波于教室和实验室,一起洗瓶子调仪器做实验,看着黄梅雨季里长出霉斑的白大褂,深深感叹,从此便是一入候门深似海,从此将在女汉纸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空留了一副善感的心思和软妹子的外表。我们常常会因为看某朵花某片叶子,或是闲聊某本杂书而忘记了上课,总是因为迟到被迫坐在第一排,又总是不爱听讲,窃窃私语,直到被老师点名,上课不许坐在一起。 那时候,班里甚至系里的男生中流传着关于我和她的故事,一个短发女孩和一个长发女孩之间似有若无的‘拉拉’的味道。也是偶然听一个男生说起,我只笑着反问,那又如何呢? 我和她,就这么简单快乐,沉迷于只有我们懂得的花草世界,这样纯粹的闺蜜之情是青春年华里最美丽的景色。 我们中间,曾经相隔过一个非洲大陆,相隔过一个美利坚,相隔着陌生的男同学甲乙丙丁,可那又怎样,即便现在若即若离,偶尔才会联络,但心里却都是惦记着彼此的。因为现在,我们中间不再隔着千山万水,因为我们都知道,即便这个城市再大,只要想见面,也还是随时都可以。
还有我和她,另外一个她,我同寝室,对面上铺的美丽女孩,长长短短的故事贯穿了开学第一天和毕业那一天。我们的相知从一罐啤酒开始。迎新那晚,我独自拿着一罐啤酒,坐在礼堂在的台阶上慢慢喝,后来,长相甜美的女同学走到我身边,然后她问我,介不介意和她一起喝,于是我们开始共饮一杯酒;我们睡过同一张床,讲过一夜的话,一起早起煮泡面,一起打开水,洗衣服,一起去晨跑顺便看帅哥,我给她唱歌,她却笑我把‘北京的金山上’唱得太过有力。 男生寝室和女生寝室联谊打牌的日子,她会拉我跟随大部队,她会在打牌时开心的大呼小叫,而我更喜欢一个人自得其乐的画流川枫,(我不喜欢流川枫,我喜欢三井寿,可我从没画过三井,因为怕画不好)。那年有狮子座的流星雨,狮子座的她央求我带她出走,去看流星雨,我也只能将她带回我家,我俩并排坐着,同吃一碗馄饨,中间隔着我家的猫。半夜时分,我俩在我家小院里并排坐着,头靠头肩并肩,仰头看着夜空,等待流星横空出世,旁边蹲着的依然是我家的猫。那一夜我们居然在星空下跳起了三步,我调侃,这是第一次我带女孩儿回家过夜,她至今还念念不忘那晚的风雅和疯癫,依然记得我家那只不解风情的猫。这种实实在在的感情和之前的风花雪月似的友情是不一样的,却同样的美好,我和她,现在依然是闺蜜加酒友,我们从未喝醉过,因为我俩还要负责把喝醉的人抗回去……
另一个她,是我的女神,应该说是我所仰慕的女同学,在她的身边,我更像一个女生。她高挑干练,热情聪明,是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是所有男生都佩服,所有女生都爱戴的大姐大似的人物。我并非她的小跟班,却是因她而出名,因为只要我和她同时出现的场合,(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带着我混各种活动),她必然大臂一揽,把我圈在胸前,叫嚣道,她是某某,她是我的人。于是乎,我这个淹没在人群就找不到的姑娘倒也有了一点知名度,叫做某某某的那个谁。因为能写几句不成文的文章,能画几笔不像样的涂鸦,勉强弄了个校刊编辑,好歹还算对的起跟她混了那么久,对的起她的鼎鼎大名。按她的话说,按我这性子,参加那什么画社,书社,会有什么出息呢?写到她,又 想起另一个她,可惜现在完全淹没在城市的灰尘里,了无音讯,她给我画过好多插画,印象最深有两幅,一副是我戴着墨镜,牵着一只鸭子在散步,另一幅是我骑着毛驴,蒙着面纱,一副阿拉伯公主范儿。我一看就喜欢,只是不解为何这样画,她说,你就这调调。也许,在我的女神眼里,我也就这调调,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又会弄些稀奇古怪的调调。她对我一路关照,也是感情笃深,每次一同回家,总是一副男生装扮,而我就像小鸟依人,挽着她的手臂,一时间也难辨真假,还欺骗到了母上大人,以为我有了男朋友……弄得我一头雾水。我喜欢叫她亲爱的,因为她总这么叫我。亲爱的她,现在脱胎换骨,辣妈一枚,活脱脱范爷的翻版,她家宝贝的衣服每一茬都是我的小宝在接力,依然是好闺蜜,依然是我挽着她的手。
用梁静茹的歌收尾吧,过去总算渐渐过得还不错,未来等来了再决定,回忆至少还留一点点余地,还不至于回不去。每次班车在路上绕啊绕,堵啊堵的时候,我的思绪就乱飞,回到过去的很多角落。看着身边年轻的身影,再一次感叹,年轻真好。花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我学会了开朗,曾经也遗憾过,没有谈过一场校园恋爱,但是,同性好友间的友情却是收获多多,历久弥香,宛如盛开在光阴里永不褪色的并蒂莲。
思绪飘飞,在过往的时光里起起落落,像一只白蝴蝶,最后落在了二十岁那朵半开的花上。遥遥望过去,色彩早已不鲜明,混在一起晕成一片。
那时的我并不是个爱笑的姑娘,总是嘴巴紧闭嘴角上扬,头发短短,一脸漠然,只和最要好的女同学说话。或许是青春期的驿动来得太迟,对于阳光灿烂的男生们,只是有着雷打不动的标准,却从未上过心。现在想来,那么多属于年轻的事情,没有和一个温暖的男同学一起做过,却倒是交付了形影不离的女同学。
我和她,曾经慢步校园,找寻我们能叫得出名字的每一朵花,每一片草,每一棵树;在十月小阳春的暖暖日光里,看垂丝海棠花开二度;在整个空气中都是桂花香气的晴朗秋日,铺一块塑料桌布在桂花树下,等落下星星点点的桂花积满一层,我们就把它们收到玻璃瓶里,光是闻着香气也是开心的;我们发现了芍药的幼苗,一起偷偷把它们挖回家,约定五年后看谁的芍药先开花,只可惜,我家淘气的猫咪很快压折了所有小苗。 记得我们曾一起喜欢琼瑶的<幸运草>,那开着黄色小花,学名叫做醋酱草的鸡心形三叶草,偶尔也会长出变异的四叶草,据说找到这样的叶子,就会有好运气。于是我们经常游走校园的林阴小道,花坛边,草地旁,仔细翻寻,幸运没有找到,却落得了“采花大盗”的美名。 我和她,曾经流连于图书馆的闲书架,看琼瑶,三毛和张爱玲,写乱七八糟的感悟,莫名其妙的情绪,曾经把校园的橱窗当成了我们的微博,曾经也由此收到长长长长的读后感,那手写体的信件也让我们有小小激动和骄傲,而后又付诸谈资。我和她,曾经一起奔波于教室和实验室,一起洗瓶子调仪器做实验,看着黄梅雨季里长出霉斑的白大褂,深深感叹,从此便是一入候门深似海,从此将在女汉纸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空留了一副善感的心思和软妹子的外表。我们常常会因为看某朵花某片叶子,或是闲聊某本杂书而忘记了上课,总是因为迟到被迫坐在第一排,又总是不爱听讲,窃窃私语,直到被老师点名,上课不许坐在一起。 那时候,班里甚至系里的男生中流传着关于我和她的故事,一个短发女孩和一个长发女孩之间似有若无的‘拉拉’的味道。也是偶然听一个男生说起,我只笑着反问,那又如何呢? 我和她,就这么简单快乐,沉迷于只有我们懂得的花草世界,这样纯粹的闺蜜之情是青春年华里最美丽的景色。 我们中间,曾经相隔过一个非洲大陆,相隔过一个美利坚,相隔着陌生的男同学甲乙丙丁,可那又怎样,即便现在若即若离,偶尔才会联络,但心里却都是惦记着彼此的。因为现在,我们中间不再隔着千山万水,因为我们都知道,即便这个城市再大,只要想见面,也还是随时都可以。
还有我和她,另外一个她,我同寝室,对面上铺的美丽女孩,长长短短的故事贯穿了开学第一天和毕业那一天。我们的相知从一罐啤酒开始。迎新那晚,我独自拿着一罐啤酒,坐在礼堂在的台阶上慢慢喝,后来,长相甜美的女同学走到我身边,然后她问我,介不介意和她一起喝,于是我们开始共饮一杯酒;我们睡过同一张床,讲过一夜的话,一起早起煮泡面,一起打开水,洗衣服,一起去晨跑顺便看帅哥,我给她唱歌,她却笑我把‘北京的金山上’唱得太过有力。 男生寝室和女生寝室联谊打牌的日子,她会拉我跟随大部队,她会在打牌时开心的大呼小叫,而我更喜欢一个人自得其乐的画流川枫,(我不喜欢流川枫,我喜欢三井寿,可我从没画过三井,因为怕画不好)。那年有狮子座的流星雨,狮子座的她央求我带她出走,去看流星雨,我也只能将她带回我家,我俩并排坐着,同吃一碗馄饨,中间隔着我家的猫。半夜时分,我俩在我家小院里并排坐着,头靠头肩并肩,仰头看着夜空,等待流星横空出世,旁边蹲着的依然是我家的猫。那一夜我们居然在星空下跳起了三步,我调侃,这是第一次我带女孩儿回家过夜,她至今还念念不忘那晚的风雅和疯癫,依然记得我家那只不解风情的猫。这种实实在在的感情和之前的风花雪月似的友情是不一样的,却同样的美好,我和她,现在依然是闺蜜加酒友,我们从未喝醉过,因为我俩还要负责把喝醉的人抗回去……
另一个她,是我的女神,应该说是我所仰慕的女同学,在她的身边,我更像一个女生。她高挑干练,热情聪明,是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是所有男生都佩服,所有女生都爱戴的大姐大似的人物。我并非她的小跟班,却是因她而出名,因为只要我和她同时出现的场合,(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带着我混各种活动),她必然大臂一揽,把我圈在胸前,叫嚣道,她是某某,她是我的人。于是乎,我这个淹没在人群就找不到的姑娘倒也有了一点知名度,叫做某某某的那个谁。因为能写几句不成文的文章,能画几笔不像样的涂鸦,勉强弄了个校刊编辑,好歹还算对的起跟她混了那么久,对的起她的鼎鼎大名。按她的话说,按我这性子,参加那什么画社,书社,会有什么出息呢?写到她,又 想起另一个她,可惜现在完全淹没在城市的灰尘里,了无音讯,她给我画过好多插画,印象最深有两幅,一副是我戴着墨镜,牵着一只鸭子在散步,另一幅是我骑着毛驴,蒙着面纱,一副阿拉伯公主范儿。我一看就喜欢,只是不解为何这样画,她说,你就这调调。也许,在我的女神眼里,我也就这调调,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又会弄些稀奇古怪的调调。她对我一路关照,也是感情笃深,每次一同回家,总是一副男生装扮,而我就像小鸟依人,挽着她的手臂,一时间也难辨真假,还欺骗到了母上大人,以为我有了男朋友……弄得我一头雾水。我喜欢叫她亲爱的,因为她总这么叫我。亲爱的她,现在脱胎换骨,辣妈一枚,活脱脱范爷的翻版,她家宝贝的衣服每一茬都是我的小宝在接力,依然是好闺蜜,依然是我挽着她的手。
用梁静茹的歌收尾吧,过去总算渐渐过得还不错,未来等来了再决定,回忆至少还留一点点余地,还不至于回不去。每次班车在路上绕啊绕,堵啊堵的时候,我的思绪就乱飞,回到过去的很多角落。看着身边年轻的身影,再一次感叹,年轻真好。花了那么多年的时间,我学会了开朗,曾经也遗憾过,没有谈过一场校园恋爱,但是,同性好友间的友情却是收获多多,历久弥香,宛如盛开在光阴里永不褪色的并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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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人-易乾 赞了这篇日记 2024-04-18 17: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