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的"共同喜好"是个bug
最近看了几个影评,发现大家对同一部电影的观点差异非常之大,有时候简直是唇枪舌剑,水火不容。但是你打开你鄙视的那个人的首页,赫然发现你们居然有着“共同的喜好”,这确实让人有点“羞与之为伍“的感觉。
看过一个电影或者一本书,并不代表喜好,"看过"是一个事实,"喜好"是一种倾向,所以看过是绝对的,"喜好"是相对的,比如喜好的定义可以是3到5星,然后再定义一个"讨厌",是0星到2星。
我觉得,有两个办法。
一,就是把“共同的喜好“改成"都曾经看过",这样就比较准确地描述了事实。
二,就是真正根据两人的喜好来归类,比如两人都给这电影打4到5分,那么你们拥有"共同的爱好",如果两人都给1到2分,那么你们拥有"共同的厌恶",如果一个给1分一个给5分,那么你们拥有“共同的争议”。
看过一个电影或者一本书,并不代表喜好,"看过"是一个事实,"喜好"是一种倾向,所以看过是绝对的,"喜好"是相对的,比如喜好的定义可以是3到5星,然后再定义一个"讨厌",是0星到2星。
我觉得,有两个办法。
一,就是把“共同的喜好“改成"都曾经看过",这样就比较准确地描述了事实。
二,就是真正根据两人的喜好来归类,比如两人都给这电影打4到5分,那么你们拥有"共同的爱好",如果两人都给1到2分,那么你们拥有"共同的厌恶",如果一个给1分一个给5分,那么你们拥有“共同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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