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
王卫民是辽宁朝阳市人,朝阳市在辽宁西北部,再往西北走就是内蒙古赤峰市。王卫民的祖父母是赤峰人,他们是草原上的牧民,过着逐水而居的游牧生活。他的童年是跟随祖父母度过的,少年时期也时常回祖父母家里跟着祖父照看羊群和牛群,他最爱听祖父讲家族的故事。
要说起他家的先祖,可以追溯到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至于这其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王立民从小就是听着祖父讲的先祖的故事长大的,所以在他心中一直都有信念,自己要想先祖一样做出一番丰功伟业。
在他十五岁那年和父亲回乡看望祖父母,他和父亲一道驱车从市里一直开到祖父的蒙古包,然后再和祖父母一道吃着羊肉就奶茶。在下午休息的时候,祖父告诉父亲让他带着两匹马去水塘边清洗毛发,立民也积极加入了父亲的队伍。祖父笑了笑,然后摸着他的头,笑笑说:“我们立民长大了!”
祖父领着两匹马交到父亲手里,又情深意切的拍拍立民的头,嘱咐了一声“路上小心”就回蒙古包了。这两匹马有一匹毛色亮丽,眼如黑炭,鬃毛矗立,四肢健壮有力,看起来正当年;另一匹马稍显瘦弱,毛色淡黄微微蜷曲,眼中充满了恐惧,走路时总是跟着前一匹马,看起来它俩是母子。虽然小马驹身体并不健壮,但是祖父已经为他安好了马鞍,配上了缰绳和鞭子。
父亲从小就在蒙古包里长大,对驾驭马匹的技术早已烂熟于心,所以轻车熟路就跨上了那匹年老的马身上,然后转身看着自己的孩子,眼里似乎在说:“小子,看你的了!”立民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以前骑的马都是祖父驯化好了的,可是今天要骑的这匹马可是一头刚刚配上马鞍的小马驹。他一手拉着缰绳,脚步慢慢靠近小马驹,嘴里一边还念念有词。小马驹看见立民靠近它,立马就前脚支撑身子,两条后腿腾跃起身。立民没有丢开缰绳,顺着马头的方向转到马的面前,可是小马驹这时候后脚已经着地,前脚又抬了起来,吓得立民丢了缰绳就跑开。父亲看着儿子的窘迫样笑了起来,拉着缰绳绕着草场跑动起来,尽量让母马在小马驹身边不远处。立民等着小马驹情绪稳定了,方才又慢慢靠近,然后捡起地上的缰绳,手里还顺带递过去一把草料。刚开始受惊的小马驹不吃手中的草料,过了一阵它才尝试着靠近吃了一两口,再慢慢的放心吃了起来。立民这次机敏了,不再是硬拉着要赶上马去,而是先慢慢梳理小马驹的鬃毛,让它打消对自己的恐惧。等到小马驹吃了一阵子,他才尝试着轻轻拍它的头,示意它蹲下来,才慢慢的跨上马,再拍拍它的脖子,小马驹才站起来。这时候立民可算是摸到了这头小马驹的脾气,再拍了拍它的屁股,马儿就跑了出去。
父亲的马也很快的追了上来,一边拽住缰绳,一边转头对儿子:“可算骑上来了。”立民趴在马上并不敢说话,生怕随时被马儿扔下来,所以缰绳在他手上不能有丝毫放松。这时候立民恐怕无心欣赏这草原的美景:天空是深蓝色的蓝,白云是洁白的白,青草是绿油油的绿,远处地平线草天相接处是如水墨般纯粹的浸润出来的墨绿。脚下的绿草在阳光下发出亮眼的光,混杂在清风里的阳光和青草的味道,穿过鼻息之间带来的是身心的阵阵轻逸。
草原上的阳光带着绿草的清香随着风拂过面庞,一呼一吸间清香已经沁入心脾,立民陶醉在草原亲切中,忘乎所以。父亲在马背上问了一些立民的学习情况,然后又叮嘱了一些生活上的细节,立民应对起来有些不自在。他是不爱读书的,课上课下的他完全是两样:上课时瞌睡不断,下课后生龙活虎。关于生活,他更是老太太家的麻绳,一团糟。穿过的袜子可以装满一桶,却从来没有清洗过;衣服穿到脏的不行的时候就扔掉,没了再买新的,每次回家之前他都要去衣服店里买套新衣服回家穿,这倒给了父母一个错觉:自己的儿子蛮会打扮自己的。其实,他的生活习惯倒不是因了他的懒惰,而实在是他在家里没有学过浆洗衣服的本事。刚开始他的母亲有些担忧,但后来立民看着母亲辛苦,就告诉母亲自己的衣服不用洗了。至今,母亲都还被他蒙在鼓里。
不知不觉间,父子俩已经信步来到了水塘边。说是信步,实则是父亲所骑的老马知道去水塘的路,它凭着自己的记忆带着立民和父亲来到水塘边的。父亲带了刷子和毛巾,用来给马清洗皮毛;还带了很多心里话,他要跟孩子谈心。
马儿到了水边,先是低下头嗅了嗅水边的味道,然后抬头四下望了望,再放心的低头饮水。立民用手挡着太阳强烈的光,向远处望去,草原和天际相接处灰蒙蒙的天,就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般充满了魔力。等到马儿都喝饱了,父亲招呼着儿子到近前来,分给他刷子和毛巾。老马在水边先抬了抬前蹄,又抬了抬后蹄,然后就这样交替前蹄和后蹄。小马驹先是看了一会儿母亲的动作,然后也学着像老妈一样踏起步来。父亲见到这一幕,笑起来对儿子说:“你看这小马驹,体内流着贵族的血液,他的母亲正在唤醒他的记忆。”“它的记忆?”“这是一个流传很久的传说:在很久以前,草原上的马儿都是自由自在奔跑的野马,它们无拘无束,不受任何人为的控制。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直到一群牧马人的到来打破了这样的宁静。牧马人在水塘边扎下营来,专等马儿来水边喝水,然后再用计将马儿捉住。被捉走的马先都是集体关在一个围栏里驯养,等到它们不在那么具有野性后,就把它们进一步作驯化,然后再根据驯化情况决定一匹马是做拉车的马、走仪仗的马还是送到屠宰场做马肉。在这个过程中很多野马不堪屈辱,不食不喝,最后暴毙在马栏里。在传说中,有这样两匹马,一雌一雄,他们在草原上肆意的奔跑,自由自在的,公马总是在母马身后,它们不离不弃地生活了很多年。直到母马被牧马人捉走那天,公马却没能保护它的挚爱。公马为了能够永远的保护所爱,于是佯装去饮水被捕,也进入了马栏驯化。两匹马在一起后的训练进展很快,因为它们走路时协调很好,总能保持默契,就同时被选进宫里作了仪仗队的领头马。在宫里的岁月虽然没了自由,但却因为能够常伴左右而幸福。后来不幸发生了,公马被暴乱的群众打死,母马在惊慌中伏在公马的身上,引颈嘶鸣,哀声响彻京城。后来它就离开了京城,凭着自己的直觉回到了草原。从此,草原上多了一匹孤马。据说,后来它的身边多了一匹小马驹。”“那这匹老马后来怎么样了?”“老马死了。”“小马驹呢?”“小马驹成了野马群的头马。”“那我们家的马为什么会走仪仗?”“这匹母马是我的爷爷,也就是你的曾祖父从草原深处驯养回来的野马驹的后代。”“那它岂不该是那匹传说中的马儿的后代?”父亲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两人已经给马儿清洗了身子,又用毛巾给他们擦拭了一遍,才看得太阳渐渐往西去了。马儿抖了抖毛发,水扑了立民一脸,腾起的水雾把阳光幻化成了彩虹,两匹马似乎听懂了什么似的仰起脖子对着天空长啸。
王立民大抵就是从这一时刻开始爱上了骑马的,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他保持了这个爱好,直到他行差踏错那一刻。
我们的主人公的一生的学习阶段都是在优秀中度过的:小学全是优良的成绩;中学保持优良;后来在他高中毕业后,他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警察学校去读书。从此刻开始,就如他喜欢骑马一般,他也爱上了当警察。最开始他学的就是交通警察这个专业。在学校的时光很快就结束了,于是根据学校的安排,他被分到了辽宁铁岭的一个小镇上实习。实习期有半年,在期间他就是跟着一个老警员学习怎么处理日常事务,迎来送往,偶尔老警员也会有出去出警的机会,也都一并叫上他。但是这个老警员似乎就像被打入冷宫的宫女一半不受上级领导的待见,只有在局里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起还有这个老警员。最让王立民奇怪的是:老警员居然也不生气,依旧每天都按时上班,下班。每天的的工作他都做的兢兢业业,微笑着面对每一个人,然后还会给新来的同事提供很多帮助。
后来,在大家偶尔的称呼中,王立民才知道大家都称呼他“老李”。可是具体叫什么名字,则没有明确,没人称呼老李全名,立民也没问,他就跟着大家打哈哈叫他老李了。
老李是在很早就来到镇上的交通指挥中心的,说是中心,也就五六个人。一个指挥组长,一个助理,还有两个有编制的警员,再加上老李和立民。老李来了很多年,没有编制,也没有职位。在他年轻那会,他是协助指挥中心管理镇上的生产,管理镇上的往来交通的。在以前,镇里就几趟乡村巴士,还有些摩托车和自行车,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那时候,也不叫指挥中心,就叫交通站,交通站的任务就是在早上向镇上居民用高音喇叭播报今天经过镇上的巴士班次,并提醒有需要的顾客到交通站领取车票。老李在交通站一做就是十多年,虽然收入很少,但他热爱这份事业,从无怨言。所有与老李共事过的人都或早或晚的调离了镇上,去了其他更好的单位,唯独不见老李有什么要离开的意思。
时间飞快,眼看着交通站改做车站,老李没文化不识字,就把他调离了车站。以前负责卖票和管理镇上交通的交通站一分为二,有了车站和交通指挥中心。两相比较,老李自然就被调到了交通指挥中心,还是以前的工作,少了卖票这一件事,反正老李以前也不做这件事。
等到小王来的时候,老李已经工作了四十多年,临近七十了,但他还没退休。不是领导要他工作,而是老李退休后回到家中无事可干,就又要求回到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指挥中心的领导商讨后决定:老李可以回到单位,但是却不会给他安排很多工作,只有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让他帮忙。这就有了为什么老李无事可做但他却乐此不疲的原因。
小王知道这一切的方式很简单,就是通过和老李的聊天一点点理清楚的。等到他实习期满的那天,他已经和老李是忘年之交了。每在工作结束之后,总能看到这老少走在镇上的青石板路上。镇上岔路口那儿有一间茶舍,两人也会经常出现在那儿。
茶舍的老板娘是镇里出了名的“阿七嫂”。阿七嫂是典型的大嗓门,在她说话的时候,整个茶舍都听得见。在她年轻的时候,和镇上的男人吵架他就没输过,后来还有吵不赢她的男青年给她外号“辽东母狮”。至于七嫂为什么会有“阿七嫂”这个雅称,还有两个缘由。一个是她在家族里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爹娘都叫她阿七;再一个是在她结婚那年,喝交杯酒的时候打了一个喷嚏,声音像极了“阿七”。后来,每每镇上人见了她都学着他打喷嚏的样子,“阿七”“阿七”“阿七”……她的乳名本就叫“阿七”,她以为大家叫她,她便答应了。后来,这个称谓就是“七妹”-“七姐”-“七妈”-“七嫂”一步步这样过来的。在她四十岁那年有了如今这个茶楼,大家都习惯了叫她七嫂,于是干脆就叫七嫂茶舍。
小王和老李相对而坐,老李的紫砂壶泡着铁观音,小王则在用舌头咋着绿茶。两人不约而同望了一眼西下的夕阳,然后又同时抬起茶杯轻轻啖了一口茶,再是相视一笑。小王放下茶杯,打开了话茬。
“老李,你在指挥中心工作了多久了?”
“指挥中心成立那天我就在这儿了。”
“那得有二十几年了吧?”
“差不多吧。这儿以前不叫指挥中心,以前被称作交通站,后来叫交通台,直到前几年新来的干部才把这儿改名交通中心。反正换汤不换药,都是一回事儿。”
“我看交通中心的人都很敬重您的。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只是局里的大小事务我都熟悉,有什么问题,他们都要向我请教,我都会倾囊相授。”
“说起来,您就是这个中心的元老了。”
“元老谈不上,只是我这把老骨头闲不住,退了休回去反而不习惯,还憋出病来。后来干脆申请回来寻个位子清洗打扫,也比在家闲着更好,来的更妥当。”
“您以前有没有大的理想?”
“你是指梦想吗?”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小王捧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后舌头在嘴唇上舔了舔,腮帮子向后收了收。
老李头这时候,也把茶杯端起来,揭起茶盖轻轻拂去茶上的泡沫,才缓缓把茶杯凑到长满灰白相间的胡须的嘴边,吞了一大口茶后,他抬起头又望了一眼“七嫂茶舍”,缓缓的目光像是陷入了沉思。
“不要轻易的去讨论梦想这个词啊!这个词让我回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刚从学校出来,浑身是胆,正赶上国家的文化内乱十年时期。我们这些小年轻,混个初中毕业,能干些什么呢?”
“那时候要戴红袖章,发小本子,要去中央拥护主席的吧?”
“不错,虽然你们年轻一代不再会经历那个特殊的年代了。可是,那个时代的一些细枝末节却被人们口耳相传,印在了我们这一代人的脑海里了。”
“这些口耳相传的事,有多少是真的呢?”
“这些,倒很难考证了。重点是,那时候,我,和我们那一代人的确是奔着那个伟大理想去到北京的。我们都想为共产主义尽一份力,那就是我们的,也是整个民族的理想与梦想。”
“可是,最后我们得到了什么?获得了什么?”
“教训。那时候所留下的最有价值的遗产就是我们的所作所为得到了比血更惨痛的教训。直到后来,我们整个民族都在痛定思痛那场浩劫带来的痛苦时,依然有很多深受其害的人,不愿过多提及那段残酷的岁月。那样特殊的时期,即使是最最锋芒毕露的才华横溢之人,也被一群庸俗之人把他们的锐气磨蚀掉了。才华横溢之人,一旦失去锐气,才气自然也就消失了。”
“那后来,你又去了哪儿?”
“在那段岁月里,我做了太多罪不可恕的事情,但是我却没有任何办法去自我救赎。后来,我用我自己攒下的钱在国内周游一圈,最后选择在这个小镇上安下身来。”
“可是,你怎么能够甘于平凡,甚至平庸的在这个小镇上度过一生。”
“是啊,平庸的苟且。”
“对不起,恕我冒犯。”
“不,你说的对。我之前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所有的朋友都不赞成,说什么的都有。胸无大志、苟且偷安、甘于堕落、糟蹋了……”
“可是,我看您并不是像您说的那样,在这儿苟且偷安。您把自己的工作一丝不苟地做好了,并且没有朝三暮四。”
“我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那时候刚在小镇上开始生活的时候,我每天的梦就是,有一个声音把我从梦里叫醒,问我:’为什么不出去奋斗,要呆在这个小地方,浑浑噩噩的浪费你的大好青春年华?’我被这个声音惊醒,坐立不安,背上冷汗直冒。”
“那样的岁月持续了多久?”
“过了好几年,当我不再为理想和梦想所累的时候,我的脑际少了那些虚无空幻的念头之后。我开始渐渐喜欢我自己的生活,每天对我而言都是鲜活的,新鲜的空气,新鲜的水,新鲜的事物,然后遇到一些以前没来过镇上的新人,我和他们交谈,喝茶,饮酒,最后,时间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的过来了。”
“一直到现在?”
“到现在!”
“您一直是一个人吗?”
“是。也不是。”
小王脸上写满了疑惑,但他却没有发作,而是啖了一口茶,把所有的困惑都摆在脸上,望着老李。
“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但我也害怕孤独,所以我一有时间就会找人喝茶聊天。”
“你就没有结婚?”
“结婚?哈哈哈,我从没有想过要结婚。”老李头脸上的皱纹在这时候舒展开了,他的牙齿露出来,已经缺了很多颗了,门牙上还留着烟熏的棕色。
“为什么不结婚?”
“年轻的时候为了理想,离家万里来到北方。等到理想破碎的时候,万念俱灰,连从新生活的勇气都没有。等到后来想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后,已经错过了结婚的大好年纪了。”
“现在也不晚啊,可以找个老伴一起欢度余生啊。”
“算啦算啦!一把老骨头了,还是好好等着老天爷来把我收走吧。”
突然,老李头话锋一转:“小伙子,你一口气问了我这么多问题,也该换我问问你了吧?”
“您问吧!”
“你有什么梦想没?”
“有啊。我想当一个威风八面的警察。”
“什么才叫威风八面?”
“就是让所有的窃贼、劫匪、凶犯都对我闻风丧胆。我治理的地方太平安稳,安宁祥和。”
“不错,不错。你想好怎么去实现这一切了吗?”
“没有。”这句话他倒回答的恳切。
“跟我当年一样,空有一腔热血,到头来只恐怕竹篮打水一场空。”
“您有什么指教吗?”
“这我倒没有,先喝口茶吧,茶都凉了。”
等到两人都各自喝一口茶后,老李头继续说道:“我只是想劝你,凡事记得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把自己陷入绝地了。”
“我爷爷劝我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永远也不要从马背上摔下来。可是我却没能明白,爷爷到底指的什么?您说的话和他的倒很有些相近。”
“小伙子啊,这句话你就留着在以后的岁月里慢慢领会吧。你的实习要结束了,什么时候走?”
“就这两天了。”
“你走的时候,我送你份礼物。”
两人最后默默对坐,喝茶,对坐,喝茶,最后离开,再没有一句话。
小王的实习主要是以整理打扫为主要事务,然后又辅助老李头完成他那本就清闲的工作,所以这半年来他竟也偷得清闲。但这对于小王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直到这一刻就要离开实习公司了,他还是和当初出学校来的那一刻一样对这个工作一无所知,只是看到身边的同事都在奔波忙碌,但他自己却无事可做。这次实习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即使自己要离开,也没想明白,下一次要去哪。老李头看着小王这个年轻人,经常陷入对往昔的追忆之中,他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借鉴的社会或者人生经验能够传授给眼前这个年轻人。但他最后要送给年轻人的礼物会是什么呢?
小王并未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多,他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首先要去售票处领一张回学校的票,因为是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缘故,票就免费了;然后,第二天他就要去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签几个自己的名字,领一叠薄薄的薪水,再和领导以及同事道别,在后就是离别了。
离别那天,老李把一本书塞进小王怀里,是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然后轻轻说了一句:“这本书的翻译者死了。”“死了?”“自杀的。”良久的沉默,最后,老李低沉的嗓音带着岁月的苍伤:“斯人已逝,但这本书是好书。闲来无事就翻翻,你会有收获的。”小王一直低着头望着手里的书,这时候再抬起头来,望了一眼老李。老李今天带了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已经白的差不多,脸上有很多皱纹,但笑起来却感觉眼前这个老头子很年轻,仿佛又是当年那个年轻的小子,在抱着一本书和满腔热情。如今,这热情和抱负都交到了小王的手里和心里。
可是这本书里,实在没有什么抱负。在最后主人公终于断悟,他做出的决定是:回家、忘记心中的担忧和烦恼、最后再要励志做一个守望麦田,保护孩子的人,就这样一辈子守护那些孩子。
看着面前这个满腔抱负的年轻人,老李脸上泛起微光,他仿佛真的回到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年纪,他在为社会主义的伟大理想而奋斗,他在为保卫祖国的一分一毫土地而奋斗,他在为更幸福的明天奋斗。如今,能够代表这一理想的标的物就是他手里的这本书,可是正如前面分析的那般,这本书里却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那无尽的青春期心理的挣扎与纠结,主人公负气离家,却又无处可去,在外不知所踪的游荡了几天之后,最后又不得不选择回到那个他讨厌透了的家中,回到家去把一切都说清楚。自己并不是那个家里的好孩子,而是一个不去参加考试,还到处惹事的捣蛋鬼,正准备捅更大的篓子,但却因为突然的成熟,而放弃了那了无边际的想法。成为一个守望麦田里的孩子的守望者,却是他最终的抉择。
小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只得勉强说道:“老李,我平时不大喜欢看书的,但我会努力看完这本的。”
老李头拍了拍小王的肩膀,然后皱起满脸皱纹的脸又笑了笑。
小王走后,这个在镇上的交通指挥中心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老李头又恢复那独来独往的生活了。
要说起他家的先祖,可以追溯到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至于这其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王立民从小就是听着祖父讲的先祖的故事长大的,所以在他心中一直都有信念,自己要想先祖一样做出一番丰功伟业。
在他十五岁那年和父亲回乡看望祖父母,他和父亲一道驱车从市里一直开到祖父的蒙古包,然后再和祖父母一道吃着羊肉就奶茶。在下午休息的时候,祖父告诉父亲让他带着两匹马去水塘边清洗毛发,立民也积极加入了父亲的队伍。祖父笑了笑,然后摸着他的头,笑笑说:“我们立民长大了!”
祖父领着两匹马交到父亲手里,又情深意切的拍拍立民的头,嘱咐了一声“路上小心”就回蒙古包了。这两匹马有一匹毛色亮丽,眼如黑炭,鬃毛矗立,四肢健壮有力,看起来正当年;另一匹马稍显瘦弱,毛色淡黄微微蜷曲,眼中充满了恐惧,走路时总是跟着前一匹马,看起来它俩是母子。虽然小马驹身体并不健壮,但是祖父已经为他安好了马鞍,配上了缰绳和鞭子。
父亲从小就在蒙古包里长大,对驾驭马匹的技术早已烂熟于心,所以轻车熟路就跨上了那匹年老的马身上,然后转身看着自己的孩子,眼里似乎在说:“小子,看你的了!”立民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以前骑的马都是祖父驯化好了的,可是今天要骑的这匹马可是一头刚刚配上马鞍的小马驹。他一手拉着缰绳,脚步慢慢靠近小马驹,嘴里一边还念念有词。小马驹看见立民靠近它,立马就前脚支撑身子,两条后腿腾跃起身。立民没有丢开缰绳,顺着马头的方向转到马的面前,可是小马驹这时候后脚已经着地,前脚又抬了起来,吓得立民丢了缰绳就跑开。父亲看着儿子的窘迫样笑了起来,拉着缰绳绕着草场跑动起来,尽量让母马在小马驹身边不远处。立民等着小马驹情绪稳定了,方才又慢慢靠近,然后捡起地上的缰绳,手里还顺带递过去一把草料。刚开始受惊的小马驹不吃手中的草料,过了一阵它才尝试着靠近吃了一两口,再慢慢的放心吃了起来。立民这次机敏了,不再是硬拉着要赶上马去,而是先慢慢梳理小马驹的鬃毛,让它打消对自己的恐惧。等到小马驹吃了一阵子,他才尝试着轻轻拍它的头,示意它蹲下来,才慢慢的跨上马,再拍拍它的脖子,小马驹才站起来。这时候立民可算是摸到了这头小马驹的脾气,再拍了拍它的屁股,马儿就跑了出去。
父亲的马也很快的追了上来,一边拽住缰绳,一边转头对儿子:“可算骑上来了。”立民趴在马上并不敢说话,生怕随时被马儿扔下来,所以缰绳在他手上不能有丝毫放松。这时候立民恐怕无心欣赏这草原的美景:天空是深蓝色的蓝,白云是洁白的白,青草是绿油油的绿,远处地平线草天相接处是如水墨般纯粹的浸润出来的墨绿。脚下的绿草在阳光下发出亮眼的光,混杂在清风里的阳光和青草的味道,穿过鼻息之间带来的是身心的阵阵轻逸。
草原上的阳光带着绿草的清香随着风拂过面庞,一呼一吸间清香已经沁入心脾,立民陶醉在草原亲切中,忘乎所以。父亲在马背上问了一些立民的学习情况,然后又叮嘱了一些生活上的细节,立民应对起来有些不自在。他是不爱读书的,课上课下的他完全是两样:上课时瞌睡不断,下课后生龙活虎。关于生活,他更是老太太家的麻绳,一团糟。穿过的袜子可以装满一桶,却从来没有清洗过;衣服穿到脏的不行的时候就扔掉,没了再买新的,每次回家之前他都要去衣服店里买套新衣服回家穿,这倒给了父母一个错觉:自己的儿子蛮会打扮自己的。其实,他的生活习惯倒不是因了他的懒惰,而实在是他在家里没有学过浆洗衣服的本事。刚开始他的母亲有些担忧,但后来立民看着母亲辛苦,就告诉母亲自己的衣服不用洗了。至今,母亲都还被他蒙在鼓里。
不知不觉间,父子俩已经信步来到了水塘边。说是信步,实则是父亲所骑的老马知道去水塘的路,它凭着自己的记忆带着立民和父亲来到水塘边的。父亲带了刷子和毛巾,用来给马清洗皮毛;还带了很多心里话,他要跟孩子谈心。
马儿到了水边,先是低下头嗅了嗅水边的味道,然后抬头四下望了望,再放心的低头饮水。立民用手挡着太阳强烈的光,向远处望去,草原和天际相接处灰蒙蒙的天,就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般充满了魔力。等到马儿都喝饱了,父亲招呼着儿子到近前来,分给他刷子和毛巾。老马在水边先抬了抬前蹄,又抬了抬后蹄,然后就这样交替前蹄和后蹄。小马驹先是看了一会儿母亲的动作,然后也学着像老妈一样踏起步来。父亲见到这一幕,笑起来对儿子说:“你看这小马驹,体内流着贵族的血液,他的母亲正在唤醒他的记忆。”“它的记忆?”“这是一个流传很久的传说:在很久以前,草原上的马儿都是自由自在奔跑的野马,它们无拘无束,不受任何人为的控制。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直到一群牧马人的到来打破了这样的宁静。牧马人在水塘边扎下营来,专等马儿来水边喝水,然后再用计将马儿捉住。被捉走的马先都是集体关在一个围栏里驯养,等到它们不在那么具有野性后,就把它们进一步作驯化,然后再根据驯化情况决定一匹马是做拉车的马、走仪仗的马还是送到屠宰场做马肉。在这个过程中很多野马不堪屈辱,不食不喝,最后暴毙在马栏里。在传说中,有这样两匹马,一雌一雄,他们在草原上肆意的奔跑,自由自在的,公马总是在母马身后,它们不离不弃地生活了很多年。直到母马被牧马人捉走那天,公马却没能保护它的挚爱。公马为了能够永远的保护所爱,于是佯装去饮水被捕,也进入了马栏驯化。两匹马在一起后的训练进展很快,因为它们走路时协调很好,总能保持默契,就同时被选进宫里作了仪仗队的领头马。在宫里的岁月虽然没了自由,但却因为能够常伴左右而幸福。后来不幸发生了,公马被暴乱的群众打死,母马在惊慌中伏在公马的身上,引颈嘶鸣,哀声响彻京城。后来它就离开了京城,凭着自己的直觉回到了草原。从此,草原上多了一匹孤马。据说,后来它的身边多了一匹小马驹。”“那这匹老马后来怎么样了?”“老马死了。”“小马驹呢?”“小马驹成了野马群的头马。”“那我们家的马为什么会走仪仗?”“这匹母马是我的爷爷,也就是你的曾祖父从草原深处驯养回来的野马驹的后代。”“那它岂不该是那匹传说中的马儿的后代?”父亲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两人已经给马儿清洗了身子,又用毛巾给他们擦拭了一遍,才看得太阳渐渐往西去了。马儿抖了抖毛发,水扑了立民一脸,腾起的水雾把阳光幻化成了彩虹,两匹马似乎听懂了什么似的仰起脖子对着天空长啸。
王立民大抵就是从这一时刻开始爱上了骑马的,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他保持了这个爱好,直到他行差踏错那一刻。
我们的主人公的一生的学习阶段都是在优秀中度过的:小学全是优良的成绩;中学保持优良;后来在他高中毕业后,他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警察学校去读书。从此刻开始,就如他喜欢骑马一般,他也爱上了当警察。最开始他学的就是交通警察这个专业。在学校的时光很快就结束了,于是根据学校的安排,他被分到了辽宁铁岭的一个小镇上实习。实习期有半年,在期间他就是跟着一个老警员学习怎么处理日常事务,迎来送往,偶尔老警员也会有出去出警的机会,也都一并叫上他。但是这个老警员似乎就像被打入冷宫的宫女一半不受上级领导的待见,只有在局里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起还有这个老警员。最让王立民奇怪的是:老警员居然也不生气,依旧每天都按时上班,下班。每天的的工作他都做的兢兢业业,微笑着面对每一个人,然后还会给新来的同事提供很多帮助。
后来,在大家偶尔的称呼中,王立民才知道大家都称呼他“老李”。可是具体叫什么名字,则没有明确,没人称呼老李全名,立民也没问,他就跟着大家打哈哈叫他老李了。
老李是在很早就来到镇上的交通指挥中心的,说是中心,也就五六个人。一个指挥组长,一个助理,还有两个有编制的警员,再加上老李和立民。老李来了很多年,没有编制,也没有职位。在他年轻那会,他是协助指挥中心管理镇上的生产,管理镇上的往来交通的。在以前,镇里就几趟乡村巴士,还有些摩托车和自行车,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那时候,也不叫指挥中心,就叫交通站,交通站的任务就是在早上向镇上居民用高音喇叭播报今天经过镇上的巴士班次,并提醒有需要的顾客到交通站领取车票。老李在交通站一做就是十多年,虽然收入很少,但他热爱这份事业,从无怨言。所有与老李共事过的人都或早或晚的调离了镇上,去了其他更好的单位,唯独不见老李有什么要离开的意思。
时间飞快,眼看着交通站改做车站,老李没文化不识字,就把他调离了车站。以前负责卖票和管理镇上交通的交通站一分为二,有了车站和交通指挥中心。两相比较,老李自然就被调到了交通指挥中心,还是以前的工作,少了卖票这一件事,反正老李以前也不做这件事。
等到小王来的时候,老李已经工作了四十多年,临近七十了,但他还没退休。不是领导要他工作,而是老李退休后回到家中无事可干,就又要求回到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指挥中心的领导商讨后决定:老李可以回到单位,但是却不会给他安排很多工作,只有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让他帮忙。这就有了为什么老李无事可做但他却乐此不疲的原因。
小王知道这一切的方式很简单,就是通过和老李的聊天一点点理清楚的。等到他实习期满的那天,他已经和老李是忘年之交了。每在工作结束之后,总能看到这老少走在镇上的青石板路上。镇上岔路口那儿有一间茶舍,两人也会经常出现在那儿。
茶舍的老板娘是镇里出了名的“阿七嫂”。阿七嫂是典型的大嗓门,在她说话的时候,整个茶舍都听得见。在她年轻的时候,和镇上的男人吵架他就没输过,后来还有吵不赢她的男青年给她外号“辽东母狮”。至于七嫂为什么会有“阿七嫂”这个雅称,还有两个缘由。一个是她在家族里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爹娘都叫她阿七;再一个是在她结婚那年,喝交杯酒的时候打了一个喷嚏,声音像极了“阿七”。后来,每每镇上人见了她都学着他打喷嚏的样子,“阿七”“阿七”“阿七”……她的乳名本就叫“阿七”,她以为大家叫她,她便答应了。后来,这个称谓就是“七妹”-“七姐”-“七妈”-“七嫂”一步步这样过来的。在她四十岁那年有了如今这个茶楼,大家都习惯了叫她七嫂,于是干脆就叫七嫂茶舍。
小王和老李相对而坐,老李的紫砂壶泡着铁观音,小王则在用舌头咋着绿茶。两人不约而同望了一眼西下的夕阳,然后又同时抬起茶杯轻轻啖了一口茶,再是相视一笑。小王放下茶杯,打开了话茬。
“老李,你在指挥中心工作了多久了?”
“指挥中心成立那天我就在这儿了。”
“那得有二十几年了吧?”
“差不多吧。这儿以前不叫指挥中心,以前被称作交通站,后来叫交通台,直到前几年新来的干部才把这儿改名交通中心。反正换汤不换药,都是一回事儿。”
“我看交通中心的人都很敬重您的。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只是局里的大小事务我都熟悉,有什么问题,他们都要向我请教,我都会倾囊相授。”
“说起来,您就是这个中心的元老了。”
“元老谈不上,只是我这把老骨头闲不住,退了休回去反而不习惯,还憋出病来。后来干脆申请回来寻个位子清洗打扫,也比在家闲着更好,来的更妥当。”
“您以前有没有大的理想?”
“你是指梦想吗?”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小王捧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后舌头在嘴唇上舔了舔,腮帮子向后收了收。
老李头这时候,也把茶杯端起来,揭起茶盖轻轻拂去茶上的泡沫,才缓缓把茶杯凑到长满灰白相间的胡须的嘴边,吞了一大口茶后,他抬起头又望了一眼“七嫂茶舍”,缓缓的目光像是陷入了沉思。
“不要轻易的去讨论梦想这个词啊!这个词让我回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刚从学校出来,浑身是胆,正赶上国家的文化内乱十年时期。我们这些小年轻,混个初中毕业,能干些什么呢?”
“那时候要戴红袖章,发小本子,要去中央拥护主席的吧?”
“不错,虽然你们年轻一代不再会经历那个特殊的年代了。可是,那个时代的一些细枝末节却被人们口耳相传,印在了我们这一代人的脑海里了。”
“这些口耳相传的事,有多少是真的呢?”
“这些,倒很难考证了。重点是,那时候,我,和我们那一代人的确是奔着那个伟大理想去到北京的。我们都想为共产主义尽一份力,那就是我们的,也是整个民族的理想与梦想。”
“可是,最后我们得到了什么?获得了什么?”
“教训。那时候所留下的最有价值的遗产就是我们的所作所为得到了比血更惨痛的教训。直到后来,我们整个民族都在痛定思痛那场浩劫带来的痛苦时,依然有很多深受其害的人,不愿过多提及那段残酷的岁月。那样特殊的时期,即使是最最锋芒毕露的才华横溢之人,也被一群庸俗之人把他们的锐气磨蚀掉了。才华横溢之人,一旦失去锐气,才气自然也就消失了。”
“那后来,你又去了哪儿?”
“在那段岁月里,我做了太多罪不可恕的事情,但是我却没有任何办法去自我救赎。后来,我用我自己攒下的钱在国内周游一圈,最后选择在这个小镇上安下身来。”
“可是,你怎么能够甘于平凡,甚至平庸的在这个小镇上度过一生。”
“是啊,平庸的苟且。”
“对不起,恕我冒犯。”
“不,你说的对。我之前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所有的朋友都不赞成,说什么的都有。胸无大志、苟且偷安、甘于堕落、糟蹋了……”
“可是,我看您并不是像您说的那样,在这儿苟且偷安。您把自己的工作一丝不苟地做好了,并且没有朝三暮四。”
“我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那时候刚在小镇上开始生活的时候,我每天的梦就是,有一个声音把我从梦里叫醒,问我:’为什么不出去奋斗,要呆在这个小地方,浑浑噩噩的浪费你的大好青春年华?’我被这个声音惊醒,坐立不安,背上冷汗直冒。”
“那样的岁月持续了多久?”
“过了好几年,当我不再为理想和梦想所累的时候,我的脑际少了那些虚无空幻的念头之后。我开始渐渐喜欢我自己的生活,每天对我而言都是鲜活的,新鲜的空气,新鲜的水,新鲜的事物,然后遇到一些以前没来过镇上的新人,我和他们交谈,喝茶,饮酒,最后,时间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的过来了。”
“一直到现在?”
“到现在!”
“您一直是一个人吗?”
“是。也不是。”
小王脸上写满了疑惑,但他却没有发作,而是啖了一口茶,把所有的困惑都摆在脸上,望着老李。
“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但我也害怕孤独,所以我一有时间就会找人喝茶聊天。”
“你就没有结婚?”
“结婚?哈哈哈,我从没有想过要结婚。”老李头脸上的皱纹在这时候舒展开了,他的牙齿露出来,已经缺了很多颗了,门牙上还留着烟熏的棕色。
“为什么不结婚?”
“年轻的时候为了理想,离家万里来到北方。等到理想破碎的时候,万念俱灰,连从新生活的勇气都没有。等到后来想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后,已经错过了结婚的大好年纪了。”
“现在也不晚啊,可以找个老伴一起欢度余生啊。”
“算啦算啦!一把老骨头了,还是好好等着老天爷来把我收走吧。”
突然,老李头话锋一转:“小伙子,你一口气问了我这么多问题,也该换我问问你了吧?”
“您问吧!”
“你有什么梦想没?”
“有啊。我想当一个威风八面的警察。”
“什么才叫威风八面?”
“就是让所有的窃贼、劫匪、凶犯都对我闻风丧胆。我治理的地方太平安稳,安宁祥和。”
“不错,不错。你想好怎么去实现这一切了吗?”
“没有。”这句话他倒回答的恳切。
“跟我当年一样,空有一腔热血,到头来只恐怕竹篮打水一场空。”
“您有什么指教吗?”
“这我倒没有,先喝口茶吧,茶都凉了。”
等到两人都各自喝一口茶后,老李头继续说道:“我只是想劝你,凡事记得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把自己陷入绝地了。”
“我爷爷劝我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永远也不要从马背上摔下来。可是我却没能明白,爷爷到底指的什么?您说的话和他的倒很有些相近。”
“小伙子啊,这句话你就留着在以后的岁月里慢慢领会吧。你的实习要结束了,什么时候走?”
“就这两天了。”
“你走的时候,我送你份礼物。”
两人最后默默对坐,喝茶,对坐,喝茶,最后离开,再没有一句话。
小王的实习主要是以整理打扫为主要事务,然后又辅助老李头完成他那本就清闲的工作,所以这半年来他竟也偷得清闲。但这对于小王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直到这一刻就要离开实习公司了,他还是和当初出学校来的那一刻一样对这个工作一无所知,只是看到身边的同事都在奔波忙碌,但他自己却无事可做。这次实习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即使自己要离开,也没想明白,下一次要去哪。老李头看着小王这个年轻人,经常陷入对往昔的追忆之中,他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借鉴的社会或者人生经验能够传授给眼前这个年轻人。但他最后要送给年轻人的礼物会是什么呢?
小王并未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多,他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首先要去售票处领一张回学校的票,因为是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缘故,票就免费了;然后,第二天他就要去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签几个自己的名字,领一叠薄薄的薪水,再和领导以及同事道别,在后就是离别了。
离别那天,老李把一本书塞进小王怀里,是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然后轻轻说了一句:“这本书的翻译者死了。”“死了?”“自杀的。”良久的沉默,最后,老李低沉的嗓音带着岁月的苍伤:“斯人已逝,但这本书是好书。闲来无事就翻翻,你会有收获的。”小王一直低着头望着手里的书,这时候再抬起头来,望了一眼老李。老李今天带了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已经白的差不多,脸上有很多皱纹,但笑起来却感觉眼前这个老头子很年轻,仿佛又是当年那个年轻的小子,在抱着一本书和满腔热情。如今,这热情和抱负都交到了小王的手里和心里。
可是这本书里,实在没有什么抱负。在最后主人公终于断悟,他做出的决定是:回家、忘记心中的担忧和烦恼、最后再要励志做一个守望麦田,保护孩子的人,就这样一辈子守护那些孩子。
看着面前这个满腔抱负的年轻人,老李脸上泛起微光,他仿佛真的回到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年纪,他在为社会主义的伟大理想而奋斗,他在为保卫祖国的一分一毫土地而奋斗,他在为更幸福的明天奋斗。如今,能够代表这一理想的标的物就是他手里的这本书,可是正如前面分析的那般,这本书里却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那无尽的青春期心理的挣扎与纠结,主人公负气离家,却又无处可去,在外不知所踪的游荡了几天之后,最后又不得不选择回到那个他讨厌透了的家中,回到家去把一切都说清楚。自己并不是那个家里的好孩子,而是一个不去参加考试,还到处惹事的捣蛋鬼,正准备捅更大的篓子,但却因为突然的成熟,而放弃了那了无边际的想法。成为一个守望麦田里的孩子的守望者,却是他最终的抉择。
小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只得勉强说道:“老李,我平时不大喜欢看书的,但我会努力看完这本的。”
老李头拍了拍小王的肩膀,然后皱起满脸皱纹的脸又笑了笑。
小王走后,这个在镇上的交通指挥中心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老李头又恢复那独来独往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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