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
雪从昨天晚上开始下。早晨出门的时候雪刚刚埋到脚面,等到下午出门的时候,积雪的厚度已经差不多到了膝盖。我打开门,旺财便飞速地跑了出去,在雪地里打滚撒欢,做往返跑。
雪还在下着,四周白茫茫,好像整个世界已经处在雪的统治之下。雪花成片的从空中落下,钻进脖子里变成一阵阵冰冷。杨树和槐树也蒙了一层雪,原本光秃的树枝上积了厚厚的雪。我戴上帽子和口罩,穿上厚厚的皮靴,脑子里想着在这样的大雪天兔子们在干么?
兔子们在这样的天气喜欢钻进柴草堆里,或者大片枯萎发黄的蒿草也会是他们喜欢的藏身之地。柴草堆和河沟里大片干枯的蒿草在有阳光的日子充分吸收热量,热量堆积,足以应对这场雪。实在不行,就在养牛人的草垛旁边挖一个隐秘的洞穴,面朝南的洞穴不畏寒风又可以晒着阳光,实在是对抗寒冬的好地方。放心吧!兔子们总有千百种方法去让自己生活得舒服些,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找到它们。
旺财拒绝了我给它穿一件护胸棉衣的好意,它有着厚实的金色皮毛和由脂肪与角质堆积起来的脚垫,这些都是它在雪地里往来奔跑追击野兔的法宝。它早已迫不及待,在我脚边来回地走,看到我收拾停当,就急急忙忙地跑到门口,然后回头望我。
我们先去了南边的土岗探路。经过一条积雪封盖的小河沟的时候,我细心观察了一下河沟两岸的情景,这里并没有兔子的脚印,或许有,只是被雪覆盖了。说实话,如果等雪停了,然后经过一个晚上再出来猎兔,会轻松好多。只是我太缺钱又太喜欢这场雪了。
雪已经把进山林的小路全部覆盖,根本分不清那些河沟井坑和路的区别。好在我对这片山林太过熟悉,即便闭上眼睛也能找到通往各个地方的道路,甚至随便触摸一棵大树都能让我确定方位。要知道,在这山林里迷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从小河沟向东走,那边有大片的苹果树,苹果树下总是长满了两尺高的蒿草,密密麻麻。野鸡和过冬的斑鸠喜欢在这片蒿草下面定做一个温暖的窝,长耳灰兔也喜欢在苹果树下打洞,不可否认,它们在打洞方面甚至可以和鼹鼠打成平手。
旺财一个冲刺跃上了苹果林旁边的土墙,在土墙上举颈观察,然后又一个冲刺跑到我面前。我们一起爬上一米多高的土墙,跳进苹果林里。
雪把蒿草全部覆盖,这里像是下了一米深的雪。根本无路通行,我和旺财围着这片林子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一条没有蒿草的道路,这里应该是果农开车用的车道。车道两边的蒿草像两派低矮的茅草房。就在刚刚踏进这条车道的时候,一串雉鸡的脚印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一串崭新的脚印,以至于还没有被雪覆盖,应该是我们刚才跳进苹果园的时候,它还在这片雪地上踱着骄傲的方步。我把这类飞禽的脚印统称为“三岔路口”,从它的宽度和深度来看应该是只两年以上的女士。旺财也喜欢这串脚印,鼻子贴在脚印上嗅来嗅去,然后像个老谋深算的账房先生,悄悄地靠近旁边的“茅草房”。蒿草太过密集,旺财无法在里面大展拳脚。我弯下腰朝里面看了看。那只披着红黑斗篷的雉鸡在蒿草丛的深处正挺着脖子向我示威。这笨蛋死到临头还不知道。我慢慢的从背上取下枪,尽量减轻动作幅度,以免惊着猎物。旺财显然比我更加心急,一个猛子钻了进去,蒿草缠着了它的腿脚,它无法前行,“呜呜”地发出愤怒的声音。雉鸡转身钻进了更深处。
我把正在和蒿草搏斗的旺财叫住,拉它出来。它似乎知道破坏了我的计划,低着头跟在我身后,不再像刚才那么兴奋。
我们在苹果林里搜寻,除了一只飞速横穿道路的狐狸之外,再没有其他动物出现。倒是在蒿草里发现了两个拳头大小的椭圆形通道,通道贴着地面向蒿草丛延伸,两边低矮的衰草被挤压开来,像是兔子或者狐狸的道路。我在通道上放了两根细铁丝做的简易机关,兔子总是在自己的道路上行走,只要脑袋钻进铁丝环里,铁丝环就会拉紧,它越挣扎,铁环拉得越紧。
这个地方不值得耽搁太多时间。我们穿过苹果园向南走,然后向西进入了树林。
雪渐渐停了。整个树林萧瑟死寂。我们踏上没有人行走过的道路,向着我心中想到的地方进发。高大的杨树上坐落着几个鹰的巢穴,虽然不射杀鹰是我们一贯遵循的准则,但我觉得这种被赋予神灵身份的动物并不具有太过高傲的品格。我想人们不去猎捕它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的肉像石头一样坚硬,而且又涩又酸,还柴的很,牙口不好的人如果想保护牙齿去品尝其它美味,最好不要打它的主意。
屠格跟我讲过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大概八年前,他猎了一次鹰,那是只只有柴鸡大小的雏鹰。或许是刚学会飞翔,在顿河河沟遇到了狐狸的攻击。你不要惊讶,狐狸确实有这样的本事,吕克雅克关于狐狸的故事只是异想天开,我不止一次地批评过这老家伙对狐狸根本一窍不通。但这次的狐狸显然经验不足,在雪地里留下一只眼珠子之后仓皇逃窜。屠格的细犬把那只受伤的鹰献给了屠格。到了晚上,那只原本应该搏击长空的鹰成了一碗滋补寒冬的酸汤。屠格和细犬推杯换盏喝得烂醉,半夜出来撒尿的时候,两只硕大的鹰蹲在他的柴门上。屠格尿到一半,两只鹰冲了过来,若不是还有些猎人的身手,屠格胯下的“小鹰”估计早就离家出走了。屠格一个翻身,把“小鹰”压在身下。细犬听到动静从屋子里窜了出来,但身子摇摇晃晃,除了咧着嘴大叫再无其他动作。屠格说那是他这一生经历最惊险的一次。从那次之后,他再不允许细犬喝酒。也是从那以后,他遇到人就要讲一遍关于鹰的神勇故事,见到鹰就顶礼膜拜。
有鹰的地方,兔子就少得可怜,我从来没有在鹰巢附近猎到过猎物。我们继续向南行进。大概一小时之后到达了清河河沟。
河水早就结了冰。河道两侧是高高的土崖,土崖上面有数不清的洞穴,这是麻雀的阵地。无数麻雀从洞穴里伸出脑袋,警觉地看着我们。
在这里终于有了收获。旺财在河边的柴草旁发现了兔子的洞穴。一只黄色短耳兔飞速地从洞穴里跑了出来,旺财把野兔追到河沟里,新鲜的积雪还没有凝结,野兔一个猛子扎进了雪堆里,再也不出来。
我跑过去,踩在过膝的积雪里看到兔子正安静地待在雪里面束手就擒。我伸手抓住兔子耳朵把它拎了出来。旺财高兴的在我身边蹦跳。
回到那片柴草地。我又找寻了一边,发现了两个洞穴,里面并没有兔子。我把这只肥硕的黄兔装进口袋里,吆喝着旺财继续沿着河道向上走去。
天色暗了下来。我得抓紧时间走路,这个季节天黑的快。我准备在前方大约五公里的河湾处歇息,明天一早去顿河森林,那里有狗獾,冬天的狗獾正是值钱的时候。
气温急剧下降,积雪表面已经开始凝结,像盖了一层薄薄的硬壳,踩在上面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更让人烦心的是河道。谁也不知道这河道里哪个地方会有积水。一旦踩在积水里,可就要了命,虽然不至于像杰克伦敦在《生火》里描绘的那个冰天雪地危险,但脚趾头冻坏的话,一个冬天都好不了。不过,现在这场景倒是和他说的那场景有些相似。
我小心翼翼地沿着河道前进,前面白茫茫一片,没有人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更没有人会比我更心急着去顿河河道。旺财已经累了,大口地喘着白气。在积雪上走路对它来说要比平地时候吃力十倍。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肉饼给它,它大口地咀嚼,然后用舌头添雪补充水分。
可恶的墨菲定律终于发生了。当那个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时候,我想刻意的忘记,却总挥之不去。脚步没法停下,天空一片灰白,分不清哪个地方是天地的边界。在这个时候,糟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一脚踏进了水坑里,一股刺骨的冰冷瞬间钻进我的右脚,幸好我反应够快,才没有把左脚也迈进去。
我把右脚拔出来,坐在地上把靴子脱下,羊毛袜早就湿透,正在缓慢地结冰。我赶忙把袜子脱了,从包里拿出一块用来做引火的羊皮包裹在脚上。清空靴子里面的水,又在里面垫了一点羊皮。
我想找一些干的柴草烤烤,四处没有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好在离河湾已经不远,那里有丰盛的衰草和树根。旺财关心地用脸在我的右脚上蹭,温暖从它的脸传到我的脚上。我从口袋里拿出酒壶,灌了一口酒,一股暖流从肚子里传向四肢。
我不敢浪费时间,匆忙把脚塞进靴子,然后小心地试探出水坑的规模,好在不大。我从旁边绕过水坑,尽量高频率地迈腿,好让右脚不至于冻坏。
等我到河湾的时候,整个右腿已经没了知觉。河湾有一片较为开阔的河滩,旁边是高耸的断崖,在断崖下面有一个凹形的浅洞。去年和屠格打猎的时候在这里露宿过,这地方绝对是躲避风雪的好去处,对猎人来说,这地方比酒店还要舒服。
旺财衔来一些绒柴,我在断崖下面找到一些树根。我把这些东西都收集到洞穴里,把洞穴里的积雪清理出去,然后坐在地上用羊皮引燃这堆柴火。旺财贪婪地趴在火边,目光呆滞地盯着面前的这堆火,丝毫不去忧心自己的皮毛着火。
我把鞋子脱下,从口袋里拿出袜子挂在树根上烘烤。又拿出两块肉饼在火边烤热,肚子早就饿得乱叫。
旺财和我吃了几块肉饼,都有了些精神。鞋子不容易烤干,里面的一层烤干之后,我就穿在脚上。从口袋里拿出那只黄兔到河边宰杀。
宰杀兔子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可以在五分钟之内把兔肉和兔皮完整的分开。用雪清理兔子比用水清理更加容易,而且不会让兔子的血过分流失。
旺财蹲在我旁边,看着我宰兔,顺便等待享用兔子的内脏。
趁着兔子架在火上烤的时候,我去断崖下砍了些干柴,树的枯枝被风吸走了所有水分,正是烤火的好材料。
我和旺财分享了烤熟的兔肉,一起喝了半壶酒,身体暖烘烘的。外面又下起了雪,雪花从洞口飘进来落在烧着的干柴上发出“滋滋”的响声。我把鞋子架在树根上烤着,躺在干燥的地上,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15.11.24夜
雪还在下着,四周白茫茫,好像整个世界已经处在雪的统治之下。雪花成片的从空中落下,钻进脖子里变成一阵阵冰冷。杨树和槐树也蒙了一层雪,原本光秃的树枝上积了厚厚的雪。我戴上帽子和口罩,穿上厚厚的皮靴,脑子里想着在这样的大雪天兔子们在干么?
兔子们在这样的天气喜欢钻进柴草堆里,或者大片枯萎发黄的蒿草也会是他们喜欢的藏身之地。柴草堆和河沟里大片干枯的蒿草在有阳光的日子充分吸收热量,热量堆积,足以应对这场雪。实在不行,就在养牛人的草垛旁边挖一个隐秘的洞穴,面朝南的洞穴不畏寒风又可以晒着阳光,实在是对抗寒冬的好地方。放心吧!兔子们总有千百种方法去让自己生活得舒服些,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找到它们。
旺财拒绝了我给它穿一件护胸棉衣的好意,它有着厚实的金色皮毛和由脂肪与角质堆积起来的脚垫,这些都是它在雪地里往来奔跑追击野兔的法宝。它早已迫不及待,在我脚边来回地走,看到我收拾停当,就急急忙忙地跑到门口,然后回头望我。
我们先去了南边的土岗探路。经过一条积雪封盖的小河沟的时候,我细心观察了一下河沟两岸的情景,这里并没有兔子的脚印,或许有,只是被雪覆盖了。说实话,如果等雪停了,然后经过一个晚上再出来猎兔,会轻松好多。只是我太缺钱又太喜欢这场雪了。
雪已经把进山林的小路全部覆盖,根本分不清那些河沟井坑和路的区别。好在我对这片山林太过熟悉,即便闭上眼睛也能找到通往各个地方的道路,甚至随便触摸一棵大树都能让我确定方位。要知道,在这山林里迷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从小河沟向东走,那边有大片的苹果树,苹果树下总是长满了两尺高的蒿草,密密麻麻。野鸡和过冬的斑鸠喜欢在这片蒿草下面定做一个温暖的窝,长耳灰兔也喜欢在苹果树下打洞,不可否认,它们在打洞方面甚至可以和鼹鼠打成平手。
旺财一个冲刺跃上了苹果林旁边的土墙,在土墙上举颈观察,然后又一个冲刺跑到我面前。我们一起爬上一米多高的土墙,跳进苹果林里。
雪把蒿草全部覆盖,这里像是下了一米深的雪。根本无路通行,我和旺财围着这片林子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一条没有蒿草的道路,这里应该是果农开车用的车道。车道两边的蒿草像两派低矮的茅草房。就在刚刚踏进这条车道的时候,一串雉鸡的脚印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一串崭新的脚印,以至于还没有被雪覆盖,应该是我们刚才跳进苹果园的时候,它还在这片雪地上踱着骄傲的方步。我把这类飞禽的脚印统称为“三岔路口”,从它的宽度和深度来看应该是只两年以上的女士。旺财也喜欢这串脚印,鼻子贴在脚印上嗅来嗅去,然后像个老谋深算的账房先生,悄悄地靠近旁边的“茅草房”。蒿草太过密集,旺财无法在里面大展拳脚。我弯下腰朝里面看了看。那只披着红黑斗篷的雉鸡在蒿草丛的深处正挺着脖子向我示威。这笨蛋死到临头还不知道。我慢慢的从背上取下枪,尽量减轻动作幅度,以免惊着猎物。旺财显然比我更加心急,一个猛子钻了进去,蒿草缠着了它的腿脚,它无法前行,“呜呜”地发出愤怒的声音。雉鸡转身钻进了更深处。
我把正在和蒿草搏斗的旺财叫住,拉它出来。它似乎知道破坏了我的计划,低着头跟在我身后,不再像刚才那么兴奋。
我们在苹果林里搜寻,除了一只飞速横穿道路的狐狸之外,再没有其他动物出现。倒是在蒿草里发现了两个拳头大小的椭圆形通道,通道贴着地面向蒿草丛延伸,两边低矮的衰草被挤压开来,像是兔子或者狐狸的道路。我在通道上放了两根细铁丝做的简易机关,兔子总是在自己的道路上行走,只要脑袋钻进铁丝环里,铁丝环就会拉紧,它越挣扎,铁环拉得越紧。
这个地方不值得耽搁太多时间。我们穿过苹果园向南走,然后向西进入了树林。
雪渐渐停了。整个树林萧瑟死寂。我们踏上没有人行走过的道路,向着我心中想到的地方进发。高大的杨树上坐落着几个鹰的巢穴,虽然不射杀鹰是我们一贯遵循的准则,但我觉得这种被赋予神灵身份的动物并不具有太过高傲的品格。我想人们不去猎捕它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的肉像石头一样坚硬,而且又涩又酸,还柴的很,牙口不好的人如果想保护牙齿去品尝其它美味,最好不要打它的主意。
屠格跟我讲过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大概八年前,他猎了一次鹰,那是只只有柴鸡大小的雏鹰。或许是刚学会飞翔,在顿河河沟遇到了狐狸的攻击。你不要惊讶,狐狸确实有这样的本事,吕克雅克关于狐狸的故事只是异想天开,我不止一次地批评过这老家伙对狐狸根本一窍不通。但这次的狐狸显然经验不足,在雪地里留下一只眼珠子之后仓皇逃窜。屠格的细犬把那只受伤的鹰献给了屠格。到了晚上,那只原本应该搏击长空的鹰成了一碗滋补寒冬的酸汤。屠格和细犬推杯换盏喝得烂醉,半夜出来撒尿的时候,两只硕大的鹰蹲在他的柴门上。屠格尿到一半,两只鹰冲了过来,若不是还有些猎人的身手,屠格胯下的“小鹰”估计早就离家出走了。屠格一个翻身,把“小鹰”压在身下。细犬听到动静从屋子里窜了出来,但身子摇摇晃晃,除了咧着嘴大叫再无其他动作。屠格说那是他这一生经历最惊险的一次。从那次之后,他再不允许细犬喝酒。也是从那以后,他遇到人就要讲一遍关于鹰的神勇故事,见到鹰就顶礼膜拜。
有鹰的地方,兔子就少得可怜,我从来没有在鹰巢附近猎到过猎物。我们继续向南行进。大概一小时之后到达了清河河沟。
河水早就结了冰。河道两侧是高高的土崖,土崖上面有数不清的洞穴,这是麻雀的阵地。无数麻雀从洞穴里伸出脑袋,警觉地看着我们。
在这里终于有了收获。旺财在河边的柴草旁发现了兔子的洞穴。一只黄色短耳兔飞速地从洞穴里跑了出来,旺财把野兔追到河沟里,新鲜的积雪还没有凝结,野兔一个猛子扎进了雪堆里,再也不出来。
我跑过去,踩在过膝的积雪里看到兔子正安静地待在雪里面束手就擒。我伸手抓住兔子耳朵把它拎了出来。旺财高兴的在我身边蹦跳。
回到那片柴草地。我又找寻了一边,发现了两个洞穴,里面并没有兔子。我把这只肥硕的黄兔装进口袋里,吆喝着旺财继续沿着河道向上走去。
天色暗了下来。我得抓紧时间走路,这个季节天黑的快。我准备在前方大约五公里的河湾处歇息,明天一早去顿河森林,那里有狗獾,冬天的狗獾正是值钱的时候。
气温急剧下降,积雪表面已经开始凝结,像盖了一层薄薄的硬壳,踩在上面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更让人烦心的是河道。谁也不知道这河道里哪个地方会有积水。一旦踩在积水里,可就要了命,虽然不至于像杰克伦敦在《生火》里描绘的那个冰天雪地危险,但脚趾头冻坏的话,一个冬天都好不了。不过,现在这场景倒是和他说的那场景有些相似。
我小心翼翼地沿着河道前进,前面白茫茫一片,没有人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更没有人会比我更心急着去顿河河道。旺财已经累了,大口地喘着白气。在积雪上走路对它来说要比平地时候吃力十倍。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肉饼给它,它大口地咀嚼,然后用舌头添雪补充水分。
可恶的墨菲定律终于发生了。当那个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时候,我想刻意的忘记,却总挥之不去。脚步没法停下,天空一片灰白,分不清哪个地方是天地的边界。在这个时候,糟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一脚踏进了水坑里,一股刺骨的冰冷瞬间钻进我的右脚,幸好我反应够快,才没有把左脚也迈进去。
我把右脚拔出来,坐在地上把靴子脱下,羊毛袜早就湿透,正在缓慢地结冰。我赶忙把袜子脱了,从包里拿出一块用来做引火的羊皮包裹在脚上。清空靴子里面的水,又在里面垫了一点羊皮。
我想找一些干的柴草烤烤,四处没有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好在离河湾已经不远,那里有丰盛的衰草和树根。旺财关心地用脸在我的右脚上蹭,温暖从它的脸传到我的脚上。我从口袋里拿出酒壶,灌了一口酒,一股暖流从肚子里传向四肢。
我不敢浪费时间,匆忙把脚塞进靴子,然后小心地试探出水坑的规模,好在不大。我从旁边绕过水坑,尽量高频率地迈腿,好让右脚不至于冻坏。
等我到河湾的时候,整个右腿已经没了知觉。河湾有一片较为开阔的河滩,旁边是高耸的断崖,在断崖下面有一个凹形的浅洞。去年和屠格打猎的时候在这里露宿过,这地方绝对是躲避风雪的好去处,对猎人来说,这地方比酒店还要舒服。
旺财衔来一些绒柴,我在断崖下面找到一些树根。我把这些东西都收集到洞穴里,把洞穴里的积雪清理出去,然后坐在地上用羊皮引燃这堆柴火。旺财贪婪地趴在火边,目光呆滞地盯着面前的这堆火,丝毫不去忧心自己的皮毛着火。
我把鞋子脱下,从口袋里拿出袜子挂在树根上烘烤。又拿出两块肉饼在火边烤热,肚子早就饿得乱叫。
旺财和我吃了几块肉饼,都有了些精神。鞋子不容易烤干,里面的一层烤干之后,我就穿在脚上。从口袋里拿出那只黄兔到河边宰杀。
宰杀兔子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可以在五分钟之内把兔肉和兔皮完整的分开。用雪清理兔子比用水清理更加容易,而且不会让兔子的血过分流失。
旺财蹲在我旁边,看着我宰兔,顺便等待享用兔子的内脏。
趁着兔子架在火上烤的时候,我去断崖下砍了些干柴,树的枯枝被风吸走了所有水分,正是烤火的好材料。
我和旺财分享了烤熟的兔肉,一起喝了半壶酒,身体暖烘烘的。外面又下起了雪,雪花从洞口飘进来落在烧着的干柴上发出“滋滋”的响声。我把鞋子架在树根上烤着,躺在干燥的地上,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15.11.24夜
还没人赞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