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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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购买产品公告
一、众筹项目
1、项目名称:购买国内某银行理财产品
2、项目概况:2015年发起人长沙星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商务”)与国内某银行签署了某理财产品购买协议,星联商务本次需投入1200万元人民。
二、众筹期限:2015年11月6日开始至2015年11月8日截止
三、众筹金额
1、本次众筹人民币1200万元整,共计发行12000000份,每份1元。
2、本次众筹金额用于购入国内某银行理财产品。
四、众筹计划
1、在众筹期限内,发起人至少认筹200万元资金,剩余1000万元公开募集;如公开募集资金不足1000万元,发起人同意认筹完毕剩余金额。
2、众筹人最少参与众筹金额500元,认购期限为99天。
3、众筹期限截止后,由发起人代所有众筹人购买本项目产品;各众筹人按照各自认筹份额享有固定比例产品收益。
4、发起人在认购期间成功购买国内某银行理财产品且获得相应到期收益,视为本次众筹成功并结束;否则,视为众筹失败。
五、众筹权益
1、本次众筹成功,则众筹人按照各自认筹金额的年化10%享受固定比例产品收益,产品剩余收益将全部归发起人所有。
2、不论何种因素导致本次众筹失败,发起人将退还所有众筹资金,并按认购协议约定给予众筹人补偿。
六、众筹风险
1、理财产品因市场因素无法如期足额兑付购买产品的本金与收益;
2、法律、政策等相关因素导致本次众筹购买理财产品失败;
3、法定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购买无法完成。
七、发起人情况
发起人:长沙星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梁欣韬
电话:0731-85457757
八、众筹人要求
1、自然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完全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合法有限公司;
2、众筹人应认可并同意遵守本众筹公告的所有内容;
3、众筹人应在众筹期限内到发起人指定地点签署完毕相关协议并支付认筹款项才享有相应的众筹权益;
4、众筹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撤销认筹;
5、众筹人一致同意委托发起人进行本项目产品的购买、兑付等一切相关事宜。
九、后续行权
1、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次众筹失败,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国内某银行等)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次众筹失败,发起人将退还众筹资金,并按认购协议给予众筹人补偿。
十、其他
本次众筹联系人:梁欣韬
联系方式:0731-85457757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187号星联集团
注:由于本项目理财产品相关的《购买协议》涉及商业机密,众筹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发起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187号星联集团),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保证金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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