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艺术门类
意大利诗人和电影先驱者乔托·卡努杜于1911年发表了一篇论著《第七艺术宣言》,宣称电影是区别于诗歌、音乐、舞蹈、美术、建筑和戏剧的第七艺术。从中可以看到,在现今的社会语境中,艺术的门类,通常是以社会分工的领域作为存在方式的。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艺术门类的认识,早已习惯于这种职业化的区分。然而,问题似乎并不如此简单。艺术史在演进的过程中,哪怕是这种清晰可辨的社会分工,也总会存在两个领域之间的模糊地带。如果我们将建筑、装置艺术、雕塑等都看作是美术领域的分支,那么当现代艺术崛起,行为艺术、观念艺术等异军突起的艺术样式,应该归入到哪种艺术门类之中呢?这显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在现存的各种以社会分工为依据的艺术门类划分体系中,门类与门类间,是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的,而同时,整个门类体系又有很多未被这些领域所涵盖的空间。这就意味着,有些领域是横跨这七种门类的,而有些领域,则在这七种门类之外。
事实上,对于艺术史和艺术理论而言,艺术门类的讨论,是一个渊源久远并且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关于艺术门类的讨论,最出名的或许就是莱辛的《拉奥孔—论诗与画的界限》。一方面,莱辛从诗和画入手,对于艺术门类的划分给出了有效的建议并强调了其重要性,另一方面,他从媒介、题材、感受三个层面对于两种门类的区别进行了分析,这就为门类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开启了先河。也就是说,莱辛给予我们的最大启发,并不是比较了诗和画有哪些共性,有哪些区别,而是他提示我们,在研究艺术门类的时候,静态还是动态,媒介如何,如何处理题材,表现效果怎么样,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对艺术门类进行探索所需注意的关键点。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已经能够从中隐约看到艺术门类划分的依据。我们如今所说的感受方式、存在方式等门类划分依据和视角,早在莱辛的著作中已初见端倪。
当划分依据一定时,门类便可以清洗分类。比如,按照感受方式,可以分为听觉艺术、视觉艺术、视听艺术等;而根据存在方式,则可以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时空艺术等。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会对以社会分工为单位的门类划分产生一些疑惑。比如,音乐真的是听觉艺术么?约翰凯奇的4分33秒算不算音乐艺术?如果是,那么它能够被称为听觉艺术么?再如,如果我们说电影艺术是时空艺术,那么作为动影像,它所占据的空间体现在哪里?如果我们说绘画是空间艺术,那么难道它就不存在时间维度么?至少对于接受活动来说,任何两个时刻的《蒙娜丽莎》都不会是完全一样的。再如,哪怕是被认定为时间艺术的音乐,它的媒介,本身就是具有物理属性的,音高、时值等等,都必须通过空间才能为我们所感知。
可见,艺术门类的划分,必须有一个依据来作为前提,否则划分就是无的放矢。但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依据又都是无法独立而存在的,因为绘画、舞蹈、音乐等这些作为社会分工而存在的门类,是现实中艺术门类的唯一存在方式。因而任何依据,事实上都成为了衡量这些社会分工的一种尺度,或者说一种比较的条件。然而这种情况随着艺术史的推进正在发生着一定的变化——当我们说某个人是视觉艺术家的时候,我们可能指的是,他是画家、摄影师或者雕塑家、装置艺术家等等。也就是说,社会分工虽然永远是艺术门类在现实中产生意义的唯一存在方式,但社会分工本身,也在发生着某些改变,而这些改变所导致的称谓变更,有可能出现划分依据跟门类名称本身的一定程度的融合。
大名鼎鼎的黑格尔或许早已发现这个秘密,他的著作走的是另外一种道路。既然门类的划分最终还是要指向现实世界的社会分工,那么他从他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关键命题出发,就将艺术史上的艺术进行了划分: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当形式大于理念,也就是那些原始艺术,几何纹、自然主义的艺术品,就是象征型艺术;而古希腊的艺术,那些宁静的、和谐的雕塑,则是理念和形式的平衡,就是古典型艺术,在黑格尔看来是很完满的;而到了古典艺术以后,理念溢出了形式,就是浪漫型艺术。因此黑格尔认为,到了最后,由于理念溢出形式的趋势愈演愈烈,最终哲学将取代艺术,艺术必将终结。这个观点是多么具有预见性和警示意义,现代主义艺术的发展轨迹惊人地验证了这一走向。无论如何,黑格尔试图打通历时性和共时性的界限,将演绎和归纳真正意义上实现统一,这对于艺术门类的探讨来说,无疑是一个飞跃。也就是说黑格尔建立了一个坐标轴,横坐标是理念和形式的关系,纵坐标是艺术史的长河,而形成的每一个点,则是一件件具体的艺术作品,而一块块区域,则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艺术领域。这种艺术门类的划分方法,是开辟了先河的。
因此,对于艺术门类的划分,我们不仅需要对艺术史的时间轴线进行某种界定,同时也需要对要素进行分析。换言之,媒材、存在方式、感受方式等要素只有结合时间概念,才能更为全面地把握艺术门类。比如,如果我们将现代艺术中的装置艺术划分到空间艺术的领域,那么有些装置艺术利用了沙漏、水滴等包含时间因素的设计,这样的艺术形式,显然是无法与时间艺术进行彻底分割的。诸如此类,我们永远也无法仅仅就某些要素对艺术世界进行准确的划分。然而,艺术史的分水岭,也仅仅只是一种提示,它反应了艺术门类的演进以及对分类依据的认识的改变。例如,印象主义作为一种艺术思潮、一种艺术流派而存在,当它作为艺术门类而存在,仅仅是以其在艺术史上的区别特征而存在,从本质上说,这种门类划分并没有回归到门类划分的本质。只有将要素和时间都作为依据,艺术门类的划分才可能找到正确的、有效的路径。
事实上,对于艺术史和艺术理论而言,艺术门类的讨论,是一个渊源久远并且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关于艺术门类的讨论,最出名的或许就是莱辛的《拉奥孔—论诗与画的界限》。一方面,莱辛从诗和画入手,对于艺术门类的划分给出了有效的建议并强调了其重要性,另一方面,他从媒介、题材、感受三个层面对于两种门类的区别进行了分析,这就为门类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开启了先河。也就是说,莱辛给予我们的最大启发,并不是比较了诗和画有哪些共性,有哪些区别,而是他提示我们,在研究艺术门类的时候,静态还是动态,媒介如何,如何处理题材,表现效果怎么样,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对艺术门类进行探索所需注意的关键点。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已经能够从中隐约看到艺术门类划分的依据。我们如今所说的感受方式、存在方式等门类划分依据和视角,早在莱辛的著作中已初见端倪。
当划分依据一定时,门类便可以清洗分类。比如,按照感受方式,可以分为听觉艺术、视觉艺术、视听艺术等;而根据存在方式,则可以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时空艺术等。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会对以社会分工为单位的门类划分产生一些疑惑。比如,音乐真的是听觉艺术么?约翰凯奇的4分33秒算不算音乐艺术?如果是,那么它能够被称为听觉艺术么?再如,如果我们说电影艺术是时空艺术,那么作为动影像,它所占据的空间体现在哪里?如果我们说绘画是空间艺术,那么难道它就不存在时间维度么?至少对于接受活动来说,任何两个时刻的《蒙娜丽莎》都不会是完全一样的。再如,哪怕是被认定为时间艺术的音乐,它的媒介,本身就是具有物理属性的,音高、时值等等,都必须通过空间才能为我们所感知。
可见,艺术门类的划分,必须有一个依据来作为前提,否则划分就是无的放矢。但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依据又都是无法独立而存在的,因为绘画、舞蹈、音乐等这些作为社会分工而存在的门类,是现实中艺术门类的唯一存在方式。因而任何依据,事实上都成为了衡量这些社会分工的一种尺度,或者说一种比较的条件。然而这种情况随着艺术史的推进正在发生着一定的变化——当我们说某个人是视觉艺术家的时候,我们可能指的是,他是画家、摄影师或者雕塑家、装置艺术家等等。也就是说,社会分工虽然永远是艺术门类在现实中产生意义的唯一存在方式,但社会分工本身,也在发生着某些改变,而这些改变所导致的称谓变更,有可能出现划分依据跟门类名称本身的一定程度的融合。
大名鼎鼎的黑格尔或许早已发现这个秘密,他的著作走的是另外一种道路。既然门类的划分最终还是要指向现实世界的社会分工,那么他从他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关键命题出发,就将艺术史上的艺术进行了划分: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当形式大于理念,也就是那些原始艺术,几何纹、自然主义的艺术品,就是象征型艺术;而古希腊的艺术,那些宁静的、和谐的雕塑,则是理念和形式的平衡,就是古典型艺术,在黑格尔看来是很完满的;而到了古典艺术以后,理念溢出了形式,就是浪漫型艺术。因此黑格尔认为,到了最后,由于理念溢出形式的趋势愈演愈烈,最终哲学将取代艺术,艺术必将终结。这个观点是多么具有预见性和警示意义,现代主义艺术的发展轨迹惊人地验证了这一走向。无论如何,黑格尔试图打通历时性和共时性的界限,将演绎和归纳真正意义上实现统一,这对于艺术门类的探讨来说,无疑是一个飞跃。也就是说黑格尔建立了一个坐标轴,横坐标是理念和形式的关系,纵坐标是艺术史的长河,而形成的每一个点,则是一件件具体的艺术作品,而一块块区域,则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艺术领域。这种艺术门类的划分方法,是开辟了先河的。
因此,对于艺术门类的划分,我们不仅需要对艺术史的时间轴线进行某种界定,同时也需要对要素进行分析。换言之,媒材、存在方式、感受方式等要素只有结合时间概念,才能更为全面地把握艺术门类。比如,如果我们将现代艺术中的装置艺术划分到空间艺术的领域,那么有些装置艺术利用了沙漏、水滴等包含时间因素的设计,这样的艺术形式,显然是无法与时间艺术进行彻底分割的。诸如此类,我们永远也无法仅仅就某些要素对艺术世界进行准确的划分。然而,艺术史的分水岭,也仅仅只是一种提示,它反应了艺术门类的演进以及对分类依据的认识的改变。例如,印象主义作为一种艺术思潮、一种艺术流派而存在,当它作为艺术门类而存在,仅仅是以其在艺术史上的区别特征而存在,从本质上说,这种门类划分并没有回归到门类划分的本质。只有将要素和时间都作为依据,艺术门类的划分才可能找到正确的、有效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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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综合症患者 赞了这篇日记 2020-04-18 21: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