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七日
先要说这是一篇小说,我写的。因为作者喜欢童话,所以要用个童话来开头然后写点有的没的。然后来讲,作者自认为是个纯文学作者,就是那种喜欢看爱情和美然后同样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最后一个会欣赏文学的人,并且以此为理由不发表任何文章。
回到童话里,我喜欢《小王子》里的一段话,就是如果一栋房子是姜饼和巧克力建起来的,那么就一定是一座好房子。所以在风雪雨晴的世界里,房子和屋顶都是用巧克力做的,还有姜饼做的墙,冰糖的窗子,蛋糕做的路,阳台则是马兰花和鼠尾草编出来的栏杆。之所以叫它风雪雨晴,是因为它对应着我们的春夏秋冬。
故事里这个小镇我们就叫它红色珍妮好了。那么你住进珍妮的时候,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浪漫。好比在雨季的时候蛋糕会化,就需要棉花鞋来帮你不要陷下去,不过棉花鞋只是增大了受力面积,所以如果你很胖,还是会沉下去,因为在这个世界里腰围很保持在22寸。而晴天的时候,你的冰糖窗户会在你的姜饼地板上衍射出来一个一个光斑,就有一股难闻的奶油和蛋糕糊味。如果光把你的巧克力屋顶照化了,你就必须在巧克力池里踩着高跷才能上街。我想这样踩高跷的话
,女孩们就不能在这个晴天季节穿裙子。既然作者说作者喜欢美,那么这就是个很大的遗憾,但是这个世界总需要个晴天。当然这个世界有很好的风季,因为风会带动小镇外面的风车,来帮他们酿酒,榨油,做烟叶,风亦会沉睡在街道一个风季。但是风车是这里仅存的物理学,毕竟这个世界的有遍地的糖果屋。
我想这个世界的故事要有爱情,但一定不要太爱情。如果作者给爱情下个定义,作者会说村上春树的小说基本是以“虽然有些事情还不明白,但是我现在只想见到你”来作为结尾。因为感受过这种感觉,所以作者喜欢它。回到现实里,我并不知道S的真名,但是她的头到脖颈下的颧骨,会给我一种S的感觉,所以我叫她S,也许她本人喜欢S这个称呼。
我是昨天在一家名字叫“两点半”的小餐馆认识的S,S告诉我是因为这里下午依然为那些来吃饭的人提供三明治和咖啡什么的。至于如果两点半叫腻了会换成三点半。因为在上学,这次下午只有来这里吃点东西。进来的时候,店里没有人,放着The Beatles的《I Want to Hold Your Hand》。下午两点半,外面下着小雨,所以光透过玻璃照在柜台上,被玻璃上的海报弄的一块黑一块亮。
“一杯摩卡然后来个培根的三明治吧。”
她眯着眼睛说:“今天可没有意式咖啡,像你这样倒不如来点滤压的淡咖啡提神。”
“啊。好的。”
她看起来21岁上下,要我形容的话,她给我的感觉是那位白玫瑰孟烟鹂,中国式的小巧精致,和中国式的嗓音。其实说到孟烟鹂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她并不喜欢做爱以及种种描述于是我开始找本书不让自己往下想。书是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其实已经看过很多遍,只是因为喜欢想再看一遍。这个时候我的食物已经端到了吧台。CD机放着The Beatles的《Norwegian Wood》。
“这家店,是你的?”
S告诉我说这是她姑姑的店,自己因为并不喜欢学校,所以来经营这家店,她会做菜,喜欢给店里放自己喜欢的音乐。
我喝了一口咖啡,有点淡和酸味。我说如果你天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就不会觉得淡的东西哪里好,反而就会喜欢给别人的自行车轮胎撒气或者砸别人玻璃。
S正经的反驳说如果只喜欢浓而不去品味和感受淡的话,这样即是缺乏品鉴能力,久而久之浓也不会这么浓了。
古希腊有一位叫巴门德尼的哲学家,认为世界又对立而产生,正如浓和淡就是一种对立,中间即为“0”,也可以说是一种几何形态的虚无。但是他并没有为对立的种种分出好坏和标准,就好像咖啡和爱。
就像我觉得意式咖啡是浓,法式咖啡就是淡。《失乐园》的结局男女主人公以交合在一起的姿势殉情,于爱情来讲,确实太浓了。因为短暂刺激的浓烈转而会害怕之后的淡薄,这种淡薄是精神不可承受者。当然我是个有点消极的人,积极的人会在任何地方看到积极的事物,消极则是避免一些事情的发生,换言之在面对不可避免的事情时会逃避。我不认为消极是好的,也在努力积极着,但是总要正视自己。
“是不是喜欢Beatles?”
“开始仅仅这首Norwegian wood,后才听了很多别的。”
S喜欢这首Norwegian wood,“知道么,初听起来会觉得歌名有点取宠的意思,这其实是“Knowing she would”的谐音,”S很开心的说“Knowing she would.......”
几秒钟的沉默之后她告诉我,列侬是个天才,正因为天才才可以做出天才的音乐。
“天才么....”我看着《失乐园》的封皮——就像天才会写出天才的文章,天才般的美好。
我不再说话,其实从以前就并不爱多说。我在想16 7岁的时候有一个女友R,R的脸上有点雀斑,很开朗可爱,背后梳了一个大辫子。R的爸爸从小就很少回家,直到和她的妈妈离婚为止。因为这个R把头发剪短,姓氏改成随母亲。我很喜欢R,可我并不认为这个时候我有什么好说的。直到R告诉我咱们好像确实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半年之后她跟我说有缘再见,我好像再也没见过她。
R喜欢钢琴,R最喜欢弹献给爱丽丝。R说感觉爱情的旋律就该是献给爱丽丝,所以R应该很浪漫。R喜欢弹琴给每个去她家的人听,虽然我觉得这不无炫耀的成分。R说我应该把我的文章给别人看,但我并不喜欢这样,我同样讨厌别人为了好玩来动我的书,亦不喜欢别人偷看我的批注。之所以我不讨人喜欢,就是因为我总是带着点自私和消极,R对我说这样很理性。如果说理性的对立面,应该就是积极——像文革的时候口号是要炼1000吨钢,这就是积极,但如果理性的想想,这就是扯淡。反而如果R有一天跟我说我要爱你一辈子,我就要用理性的分析告诉她,这也是扯淡。
我还要说我像很多人一样,曾想过再见到R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我是个积极的人,我就会想我身边有个完美的女人,然后我会很优雅的跟她打招呼。但是理性来想,我就在低着头走路,抬起头打招呼,然后没话说。至于如果R问我过的怎样,我就要说很不好,因为确实很不好——然后就会完全聊不下去,变成一个更让人讨厌的人。
“是不是喜欢读书?” S在这个时候问我。
“嗯,胜于百无聊赖。”其实并非是仅仅是胜于百无聊赖,因为如果没事情干,人就会想要去社交或者手淫什么的。在我眼里二者并没有哪个比另一个要好。人类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百无聊赖,在人类文明起步的时候,有一个教派叫毕达哥拉斯,这个教派的教条有两条很有意思,一是不要掰开面包,二是不要吃整个的面包。这个事情在我眼里是极可怕的。就像我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也会信一些教条上的东西,但是好在我现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会去干点坏事。
S讲她也会看书,她喜欢卡夫卡,但现在并不怎么看,店里的生意其实没有现在看上去这么不堪,有时会很忙,她在很用心的经营起这个店。不过在她上学的时候,她教室里有一本卡夫卡短篇集,于是她上课就看了又看,但是并不能看懂,比如将军用机器处刑自己的时候,她觉得莫名的开心,虽然她感受的到这里好像不应该开心。在开店之后,就买了几本卡夫卡的书。
“卡夫卡么?”我说“卡夫卡喜欢在半夜两点半写作。”
“就像我喜欢在下午两点半来做午饭。”
“所以你已经读懂卡夫卡了。”
到这里我告诉她在写一篇小说,问她想不想看,我也要回到风雨雪晴里。
CD机里正放着《Yesterday》。
我想在雨季的最后一天,会有一个男孩在雨的街道上,他背着民谣吉他,他手上纹着“You need be
free”,他衬衫上印着列侬,他在曲奇剧场表演现代爵士,他喜欢C大调音阶,他走路低头,他要给珍妮自由。
会有一个女孩在旁边的快餐店里,女孩并不浪漫,因为她不喜欢糖果做的房子(PS:我就很喜欢——此处由S批注)。女孩在珍妮长大,但她想要去别的地方,她身材很匀称但是她并不喜欢雨季掉进蛋糕里,更不喜欢巧克力的屋顶,所以她在各地留学,她走路很快,她要改变珍妮。
这里我要批注一下,虽然风雪雨晴很美,而且我认为只有奴隶制社会里才会有这种城镇。因为奴隶会干农活,这样男孩和女孩就可以忙着恋爱。但是这是童话所以不能有奴隶制这种制度,我也没法为风雪雨晴设计一个新制度,所以还是希望这里的人们能和睦的生存下去。
这次或许因为雨太大店太满,男孩和女孩只好坐在一起。男孩的头发很长,上面还带了巧克力屑。女孩则是干净大方的马尾。女孩要了咖啡,而男孩要了牛排汉堡和可乐,男孩说摇滚歌手不能吃的太健康。女孩认为摇滚歌手只会在半夜吵别人,所以不要吃的太健康。
男孩会告诉女孩在摇滚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只会有一纸之隔,摇滚可以把人们推在一起。
女孩肯定会不置可否。
男孩会告诉他摇滚就是蓝调,就像雨季有雨的蓝调,而晴有晴的蓝调,缺少的只是仔细听。
在历史上确实有人将雨视作一种通道,他们认为在雨中可以看到自己的过去与未来。有诗人会说他的思维在雨中停留了数个世纪,在雨的世纪里会看到无比美好的景象,会看到他自己以及世界的真理。无论如何,这就是男孩说的雨的蓝调。
女孩会沉浸在改造后的珍妮里,她喜欢混凝土钢筋的天花板和水泥的路。她抬头走路但是她只看到她所认为美好的。
不过女孩会对男孩所说的雨的蓝调产生兴趣。不过我要说这是雨季的最后一场雨,已经到了晴的季节。
所以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在阳光下女孩告诉男孩自己要走了,但是希望还能再见面,她喜欢男孩说话的时候认真的看着她和男孩的蓝调。(PS:我不喜欢这个结局——此处由S批注)
S问我为什么会是这个结局,为什么不可以更好一点,亦或是对话更对一点来让男孩和女孩更了解彼此。
“因为如果他们知道彼此的目的,反而会互相厌恶”。这样的话整个故事会平淡到有点酸。
“说的也是....”
于是雨停了,到了晴的季节,我从S的餐厅走了出来。S告诉我店要关门了,晚上还有很多要准备,她说她希望有个热烈的结局以及喜欢我认真的态度。她说经营这家店面并不容易,所以至少希望身边可以有热烈点的事物。
《几何原本》的命题1.1证明已知一条线段可作等边三角形,只需要以线段为半径做两个圆即可。但开始就无法证明两圆会相交,这样即一切回归原点。这条说法的用意即是可能在几年之后男孩女孩会再见面,如果男孩对女孩说——知道么,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女孩——我反而觉得莫名其妙,所以一切回归原点。
现在我要说,我曾梦到过R,如果在梦里我对R说过什么热烈的话,我会觉得莫名其妙。
如你所见,欧几里得(命题1.1由欧几里得证明)在努力规避问题,还是出现了两圆相交的情况。无论爱或几何,总有点无限循环的问题,我不认为我聪明到足以解决这些事情,只是我愿意活在问题的年代,如果这些问题也被解决了,人类要有多无趣?
到了今天的早晨,我只想做的事情就是去见S。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在一起呆了两小时。
我觉得她会知道我要去找她,因为她跟我说Knowing she would。
回到童话里,我喜欢《小王子》里的一段话,就是如果一栋房子是姜饼和巧克力建起来的,那么就一定是一座好房子。所以在风雪雨晴的世界里,房子和屋顶都是用巧克力做的,还有姜饼做的墙,冰糖的窗子,蛋糕做的路,阳台则是马兰花和鼠尾草编出来的栏杆。之所以叫它风雪雨晴,是因为它对应着我们的春夏秋冬。
故事里这个小镇我们就叫它红色珍妮好了。那么你住进珍妮的时候,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浪漫。好比在雨季的时候蛋糕会化,就需要棉花鞋来帮你不要陷下去,不过棉花鞋只是增大了受力面积,所以如果你很胖,还是会沉下去,因为在这个世界里腰围很保持在22寸。而晴天的时候,你的冰糖窗户会在你的姜饼地板上衍射出来一个一个光斑,就有一股难闻的奶油和蛋糕糊味。如果光把你的巧克力屋顶照化了,你就必须在巧克力池里踩着高跷才能上街。我想这样踩高跷的话
,女孩们就不能在这个晴天季节穿裙子。既然作者说作者喜欢美,那么这就是个很大的遗憾,但是这个世界总需要个晴天。当然这个世界有很好的风季,因为风会带动小镇外面的风车,来帮他们酿酒,榨油,做烟叶,风亦会沉睡在街道一个风季。但是风车是这里仅存的物理学,毕竟这个世界的有遍地的糖果屋。
我想这个世界的故事要有爱情,但一定不要太爱情。如果作者给爱情下个定义,作者会说村上春树的小说基本是以“虽然有些事情还不明白,但是我现在只想见到你”来作为结尾。因为感受过这种感觉,所以作者喜欢它。回到现实里,我并不知道S的真名,但是她的头到脖颈下的颧骨,会给我一种S的感觉,所以我叫她S,也许她本人喜欢S这个称呼。
我是昨天在一家名字叫“两点半”的小餐馆认识的S,S告诉我是因为这里下午依然为那些来吃饭的人提供三明治和咖啡什么的。至于如果两点半叫腻了会换成三点半。因为在上学,这次下午只有来这里吃点东西。进来的时候,店里没有人,放着The Beatles的《I Want to Hold Your Hand》。下午两点半,外面下着小雨,所以光透过玻璃照在柜台上,被玻璃上的海报弄的一块黑一块亮。
“一杯摩卡然后来个培根的三明治吧。”
她眯着眼睛说:“今天可没有意式咖啡,像你这样倒不如来点滤压的淡咖啡提神。”
“啊。好的。”
她看起来21岁上下,要我形容的话,她给我的感觉是那位白玫瑰孟烟鹂,中国式的小巧精致,和中国式的嗓音。其实说到孟烟鹂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她并不喜欢做爱以及种种描述于是我开始找本书不让自己往下想。书是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其实已经看过很多遍,只是因为喜欢想再看一遍。这个时候我的食物已经端到了吧台。CD机放着The Beatles的《Norwegian Wood》。
“这家店,是你的?”
S告诉我说这是她姑姑的店,自己因为并不喜欢学校,所以来经营这家店,她会做菜,喜欢给店里放自己喜欢的音乐。
我喝了一口咖啡,有点淡和酸味。我说如果你天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就不会觉得淡的东西哪里好,反而就会喜欢给别人的自行车轮胎撒气或者砸别人玻璃。
S正经的反驳说如果只喜欢浓而不去品味和感受淡的话,这样即是缺乏品鉴能力,久而久之浓也不会这么浓了。
古希腊有一位叫巴门德尼的哲学家,认为世界又对立而产生,正如浓和淡就是一种对立,中间即为“0”,也可以说是一种几何形态的虚无。但是他并没有为对立的种种分出好坏和标准,就好像咖啡和爱。
就像我觉得意式咖啡是浓,法式咖啡就是淡。《失乐园》的结局男女主人公以交合在一起的姿势殉情,于爱情来讲,确实太浓了。因为短暂刺激的浓烈转而会害怕之后的淡薄,这种淡薄是精神不可承受者。当然我是个有点消极的人,积极的人会在任何地方看到积极的事物,消极则是避免一些事情的发生,换言之在面对不可避免的事情时会逃避。我不认为消极是好的,也在努力积极着,但是总要正视自己。
“是不是喜欢Beatles?”
“开始仅仅这首Norwegian wood,后才听了很多别的。”
S喜欢这首Norwegian wood,“知道么,初听起来会觉得歌名有点取宠的意思,这其实是“Knowing she would”的谐音,”S很开心的说“Knowing she would.......”
几秒钟的沉默之后她告诉我,列侬是个天才,正因为天才才可以做出天才的音乐。
“天才么....”我看着《失乐园》的封皮——就像天才会写出天才的文章,天才般的美好。
我不再说话,其实从以前就并不爱多说。我在想16 7岁的时候有一个女友R,R的脸上有点雀斑,很开朗可爱,背后梳了一个大辫子。R的爸爸从小就很少回家,直到和她的妈妈离婚为止。因为这个R把头发剪短,姓氏改成随母亲。我很喜欢R,可我并不认为这个时候我有什么好说的。直到R告诉我咱们好像确实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半年之后她跟我说有缘再见,我好像再也没见过她。
R喜欢钢琴,R最喜欢弹献给爱丽丝。R说感觉爱情的旋律就该是献给爱丽丝,所以R应该很浪漫。R喜欢弹琴给每个去她家的人听,虽然我觉得这不无炫耀的成分。R说我应该把我的文章给别人看,但我并不喜欢这样,我同样讨厌别人为了好玩来动我的书,亦不喜欢别人偷看我的批注。之所以我不讨人喜欢,就是因为我总是带着点自私和消极,R对我说这样很理性。如果说理性的对立面,应该就是积极——像文革的时候口号是要炼1000吨钢,这就是积极,但如果理性的想想,这就是扯淡。反而如果R有一天跟我说我要爱你一辈子,我就要用理性的分析告诉她,这也是扯淡。
我还要说我像很多人一样,曾想过再见到R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我是个积极的人,我就会想我身边有个完美的女人,然后我会很优雅的跟她打招呼。但是理性来想,我就在低着头走路,抬起头打招呼,然后没话说。至于如果R问我过的怎样,我就要说很不好,因为确实很不好——然后就会完全聊不下去,变成一个更让人讨厌的人。
“是不是喜欢读书?” S在这个时候问我。
“嗯,胜于百无聊赖。”其实并非是仅仅是胜于百无聊赖,因为如果没事情干,人就会想要去社交或者手淫什么的。在我眼里二者并没有哪个比另一个要好。人类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百无聊赖,在人类文明起步的时候,有一个教派叫毕达哥拉斯,这个教派的教条有两条很有意思,一是不要掰开面包,二是不要吃整个的面包。这个事情在我眼里是极可怕的。就像我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也会信一些教条上的东西,但是好在我现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会去干点坏事。
S讲她也会看书,她喜欢卡夫卡,但现在并不怎么看,店里的生意其实没有现在看上去这么不堪,有时会很忙,她在很用心的经营起这个店。不过在她上学的时候,她教室里有一本卡夫卡短篇集,于是她上课就看了又看,但是并不能看懂,比如将军用机器处刑自己的时候,她觉得莫名的开心,虽然她感受的到这里好像不应该开心。在开店之后,就买了几本卡夫卡的书。
“卡夫卡么?”我说“卡夫卡喜欢在半夜两点半写作。”
“就像我喜欢在下午两点半来做午饭。”
“所以你已经读懂卡夫卡了。”
到这里我告诉她在写一篇小说,问她想不想看,我也要回到风雨雪晴里。
CD机里正放着《Yesterday》。
我想在雨季的最后一天,会有一个男孩在雨的街道上,他背着民谣吉他,他手上纹着“You need be
free”,他衬衫上印着列侬,他在曲奇剧场表演现代爵士,他喜欢C大调音阶,他走路低头,他要给珍妮自由。
会有一个女孩在旁边的快餐店里,女孩并不浪漫,因为她不喜欢糖果做的房子(PS:我就很喜欢——此处由S批注)。女孩在珍妮长大,但她想要去别的地方,她身材很匀称但是她并不喜欢雨季掉进蛋糕里,更不喜欢巧克力的屋顶,所以她在各地留学,她走路很快,她要改变珍妮。
这里我要批注一下,虽然风雪雨晴很美,而且我认为只有奴隶制社会里才会有这种城镇。因为奴隶会干农活,这样男孩和女孩就可以忙着恋爱。但是这是童话所以不能有奴隶制这种制度,我也没法为风雪雨晴设计一个新制度,所以还是希望这里的人们能和睦的生存下去。
这次或许因为雨太大店太满,男孩和女孩只好坐在一起。男孩的头发很长,上面还带了巧克力屑。女孩则是干净大方的马尾。女孩要了咖啡,而男孩要了牛排汉堡和可乐,男孩说摇滚歌手不能吃的太健康。女孩认为摇滚歌手只会在半夜吵别人,所以不要吃的太健康。
男孩会告诉女孩在摇滚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只会有一纸之隔,摇滚可以把人们推在一起。
女孩肯定会不置可否。
男孩会告诉他摇滚就是蓝调,就像雨季有雨的蓝调,而晴有晴的蓝调,缺少的只是仔细听。
在历史上确实有人将雨视作一种通道,他们认为在雨中可以看到自己的过去与未来。有诗人会说他的思维在雨中停留了数个世纪,在雨的世纪里会看到无比美好的景象,会看到他自己以及世界的真理。无论如何,这就是男孩说的雨的蓝调。
女孩会沉浸在改造后的珍妮里,她喜欢混凝土钢筋的天花板和水泥的路。她抬头走路但是她只看到她所认为美好的。
不过女孩会对男孩所说的雨的蓝调产生兴趣。不过我要说这是雨季的最后一场雨,已经到了晴的季节。
所以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在阳光下女孩告诉男孩自己要走了,但是希望还能再见面,她喜欢男孩说话的时候认真的看着她和男孩的蓝调。(PS:我不喜欢这个结局——此处由S批注)
S问我为什么会是这个结局,为什么不可以更好一点,亦或是对话更对一点来让男孩和女孩更了解彼此。
“因为如果他们知道彼此的目的,反而会互相厌恶”。这样的话整个故事会平淡到有点酸。
“说的也是....”
于是雨停了,到了晴的季节,我从S的餐厅走了出来。S告诉我店要关门了,晚上还有很多要准备,她说她希望有个热烈的结局以及喜欢我认真的态度。她说经营这家店面并不容易,所以至少希望身边可以有热烈点的事物。
《几何原本》的命题1.1证明已知一条线段可作等边三角形,只需要以线段为半径做两个圆即可。但开始就无法证明两圆会相交,这样即一切回归原点。这条说法的用意即是可能在几年之后男孩女孩会再见面,如果男孩对女孩说——知道么,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女孩——我反而觉得莫名其妙,所以一切回归原点。
现在我要说,我曾梦到过R,如果在梦里我对R说过什么热烈的话,我会觉得莫名其妙。
如你所见,欧几里得(命题1.1由欧几里得证明)在努力规避问题,还是出现了两圆相交的情况。无论爱或几何,总有点无限循环的问题,我不认为我聪明到足以解决这些事情,只是我愿意活在问题的年代,如果这些问题也被解决了,人类要有多无趣?
到了今天的早晨,我只想做的事情就是去见S。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在一起呆了两小时。
我觉得她会知道我要去找她,因为她跟我说Knowing she wou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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