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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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是我爸,算起来,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正经叫过他爸了。
每次我打电话回家,当他接起来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顿时陷入一种十年生死两茫茫,别说话,千万别说话的诡秒意境之中。与我,是手足无措,运用大量内功真气化解心中的千万头草泥马做奔腾装一去不复还。与他,是越来越凝重的鼻子呼气声,让我想到一头愤怒而倔强的老驴子愤怒的等待了半天,却还是得不到应有的,最基本的称呼,恨不得照着我得脑门直接给我一蹄子的。
每当这个时候,是胆怯,是躲避,是委屈,是尴尬,是气愤,我总是第一个挂断电话的那个人,然后自己也像被绑了绳的母鸡,摊在地上,像刚腿毛活杀,宰了却没死一样的难受。
与他,我就更知道了,他每一次倔强的等待,每一次高高在上的样子,他每一次老子又什么错,这是老子的家,你个小瘪犊子敢跟我超次的调调都在坚强的支撑着一个头发花白,供着脊背,拿着电话一次次被我挂断,气得手直哆嗦的老头。也许,也许,偶尔,他还会掉眼泪。
所以,说说我家老头的故事吧。
老头很年轻的时候,是少先队大队长,是胳膊上扛着四道红杠杠,小小年纪就能霸占红旗杆,升国旗的孩子。之所以返的这早,一是说明老头小的时候确实是聪明伶俐的,二是我恨国旗杆,幼年时的童年阴影就是从来没摸过国旗杆,别说什么护送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朝阳中迎风展开,这档子只有学习好,听话,肯读书的好孩子才能干得事了。为此,我那貌美如花,头脑如豆腐花的老娘自小就摧残过我幼小的心理。什么,你看别人家的孩子,你看你爸小时候。
老头穿开裆裤时候的英姿飒爽我是没见过的,但是幼年时偶尔听他嘴巴里吐出来的情景才让我有种倒吸一口凉气的真实。那个年代,哪有什么正经的学校,更别提他是在土里刨食长大的农村,一个原来教地主家孩子的私塾先生为了吃口饱饭,感谢党和新社会,开了学堂,而所谓的学堂办学地址就选在地主家的牛栏里。当然,新社会了,牛是共有的牛。所以,你可以一边听老先生咿咿呀呀,一边翻身扯牛的尾巴倔屎蛋蛋。
至于红旗,更是扯淡了,二尺红从农家大炕上揪下来的破背面子,还惹了一耳窝子的腥臊抱怨,在村口坟串子里挖的二阶拇指粗的小嫩柳亚子树,就是红旗和光辉的旗杆了。这真是听的我至今为止最动听的红旗的故事。而究其原因,还不是老头最皮,光屁股能下水就能摸王八,穿上裤子拿着石头子就能追野兔了。这就和猴子自封为王一样,谁最捣蛋谁就是代王。
好吧,果然,遗传是最精准的DNA .在我小的时候,皮的能和他小时候一较高下,能让邻居比我小两个月的毛啊头把裤子扒光光,露出小鸡鸡让我玩。汗颜,多么荒淫无耻却美好的一塌糊涂的童年时光啊。记忆中即使我把天捅了一个窟窿,他都是那个双手把我围在身后,然后义无反顾堵窟窿的人。哪怕到现在,我依然清晰的记得他一个大男人,双手无措,惦着脚尖,豆大得汗珠从额前一颗一颗的滚落,倚在门框上扭捏的跟个小媳妇似的,骚红的大脸蛋子如晚霞一样醉人的可爱。然后被邻居张阿姨拐弯带角骂的和灰孙子有一拼。哈哈,即便这样,他依然山口一样的堵在门口,坚决不让我出来。那是我几岁,我都忘了,可我忘不了他看我的眼神,那是一种眉角眼梢都带着笑,弯弯的供成一道道好看的月牙,而你,就是那稀世珍宝,就是那海底的明珠。这样的笑容,你呀呀学语的时候,有过。你二八佳人的时候,也有过。只不过,情郎的是一时。父亲的是一世。
我多希望时光能如此停留,他还是我的那道光,是我心中永远最伟大的父亲。
幼小的我,顽劣不恭是因为我有人宠。而对于父亲,所有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倔在地里逮蚂蚱的看家本事都是为个一个字,吃,能吃饱,能不饿肚子,能不要饿的皮包骨头,拉着他得破衣烂衫,咿咿呀呀的喊着:哥,我饿,我饿,我想吃鸟蛋。是的。穿开裆裤的父亲是家里的老二,而前面的老大就是被活活饿死的,连付草席卷都没有,就着浑浊的山洪冲了下去。农村的孩子生如草芥,死如蝼蚁。同样皮包骨头的父亲在目睹了亲生父母像扔垃圾一样的扔掉那个绵软瘦弱的小身子时,我不知道他是怎样一种心情。而站在他得身后,是同样皮瘦毛长,大眼叮当的老三,老四,老五,老六。用他的话说,烦死,一睁开眼就是一张张嘴,填都填不满。
我不理解那个年代,与我太遥远,太遥远。就像我的爷爷奶奶,我从来没有倚在他们的膝头上,腻腻的喊过他们一声。别说对我,就算他们对自己的亲生儿子,父亲,也是冷漠的可怕。孩子,饿了就饿了,死了就死了。就跟种子撒播到大地上,活与不活,是命,是造化。他们,一个是地主家里最小的长工,背后鞭子的烙痕留了一辈子。一个是大字不识三个裹过脚的女人。盖了红盖头,拜了天地。就是夫妻,就是生养,就是为了能多下一个崽,就能多在地里刨一口饭吃。
也许,如果父亲没进过学堂,没读过书,识了字。就跟他得爹一样,耕地,拉磨,娶一房邻村的二丫,在生一炕哇哇大叫喊饿的光屁股娃娃。但是他不,他从小崇明伶俐又胆色过人。是自己一个人连口大馍都没带,穿着露出脚丫伴的布鞋翻山越岭,走了100多里地上县城考中学的那个人。那一年,他才15,牛逼的一塌糊涂。我问他,你怎么连口干粮都不带,没有馒头,总有窝窝头吧。他说,真没有,就两个掺合了稻糠的苞米大饼,他想了又(想,临走前,还是掰成了五分,递给了那一张张伸过来黑乎乎又脏兮兮的小手里,我又问他,既然舍不得弟弟妹妹,又出来干什么。他抽着烟,一口又一口,好半天才说:“因为烦,因为不想每次一淘到鸟蛋,就的给他们,自己舍不得吃一口。也因为饿,自己还都没吃过一次饱饭呢。”
知识改变命运,在父亲那,绝对是个真理。当他回来,收拾铺盖卷,要滚到县城里读书上学堂的时候,可把他得娘吓坏了。先是劈头盖脸两个大耳瓜子,然后就是一屁股坐在土灰的门框上,哎呀我得命啊,怎么这么苦就开嚎了。而他的父亲,也只会光着脊梁,背朝青田,面朝黄土,蹲在地里,像只永远都要刨食的老鸡,默默的抽着含烟。当然,这意味着失去一个已经会耕地的重劳力,更意味着,他们要在本已经哆嗦的脖口上再打一道死结,供养一个要读书的娃。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倔驴被赶上了架,其实都是一个理,那就是封了心,死都不回头的一口气。父亲不知道是怎样抗争的,还是如愿舍了他那个家。后来我听说,他走的那天,老天爷都哭丧着脸,阴雨绵绵。老二,老三,老四,老五。一流排开,小手紧握的在村口排出一个瘦弱的一字。他的娘,两扇门板子关的咚咚响,又突然打开,扔出了一个蓝布土包,包着两个黄米大馍和几件破衣烂衫。和一声好长的:滚。
那天,是雨水浇开人的头皮,还是他无声无气的哭泣,亦或是翻山赶路一身的汗水汤汤。十五岁的父亲,第一次给自己的人生做了主。从里到外湿了个遍。
半夜的时候,他饿,到布包里翻馍吃,抖出来一个裹了又裹的布疙瘩,层层叠叠,翻了又翻,赫然躺着几角碎钱。就是这几角碎银,他哇的一声嚎啕大哭,拼了命的和自己说:等自己出息的,赚钱了,一定全给爹娘姐弟。
所以,我的娘用亲身的历练和我说过一句至理名言。死都不要嫁农村人。在我看来,这山沟里飞出的凤凰,你可高攀不起,因为,那本身就是只土鸡。土鸡的背后是一窝子填不满的坑。这种黄土里种下来的道义根本不是什么大学教育就能改变的了,因为,那种压上了配上我的命,才成全出你来的厚重,是任何人都承受不起的。
可老头承担了,或者说,年轻的时候,他真的是个挺爷们的汉子。自然,他也没有考上大学,那个年月,是工农兵的天下,是革命小将意气风发跟随伟大领袖的岁月。凭着过硬的三代贫农的家底成分,他很快成为了优秀的工人阶级老大哥的一员。端着铁饭碗,打不碎,坏不了,一辈子不愁吃喝。
他,省吃俭用,高粱米饭里陪盐巴,土布的胶鞋打补丁,恨不得不吃不喝都会活,把血挤出来变成钱,给他的弟弟,妹妹,爸爸,妈妈。这样的日子,他一过就是四五年,直到他遇到了我妈,娶了亲,生了子,成了自己的家。
也许,我曾经也是他的一道光。孩子的稚嫩是大人的希望,小小姑娘的笑容是他劳累一天,愁眉苦脸后唯一的慰籍。要真按照这样的剧本,父慈子孝,母亲温柔,他会一直是个好人,演绎着善良,本分,父爱如山的形象。
哦,我不知道该怎样客观的描绘他的选择。也许,该从我妈妈说起,这个也本是孤苦的,贫穷的女人。妈妈自小就是美人,凤眼,桃腮,锥子脸。漂亮是遗传的,听说我姥姥一家门都是大美女,到了我这辈还能捡到几分姿色,妥妥的漂亮种子。可妈妈命苦,他的爹娘,一个是带着大太太跑到台湾,一个悬了条白布挂了房梁。小小姐自小是排长拿着长枪护卫的大家闺秀,成了没人要,就要饿死的小野猫。幸亏她的婶娘,捡了她,过继给自己当了女儿。从此,穿金戴银变成了粗布土衫。大米白面变成了吃糠咽菜,皮娇肉嫩变成了一道道淤青的伤痕。贫苦大院里长出来的花,满身都是苦水。父亲就栽倒在这朵花之下,当了半背子的冤枉的鬼。
我也想,按道理,都是苦出身,你们两个也应该惺惺相惜,都能够互相疗个伤,什么的。可是,美人的魅力就是花一样的瞪你一眼,另一个人就絢软的全身无力,腿直打瓢,屁颠屁颠的喝了毒药都是挂着阳光般灿烂的脸蛋去死的。喜欢一个人,就是,上哪说理去呢。
父亲说,打第一眼看见你妈,我就没走动道。我说,不至于吧,有那么好看吗。父亲轻蔑的看了我一眼说:”比你好看多了。我说“切,吹,我已经很好看。”后来想想不对劲,指着他鼻子说:“要不是你,我能这么丑。“
老天爷是公平的,他给了你貌美如花,必然也会给你点别的,比如,脑入豆腐渣。我老娘空有一副美艳的皮囊,而人情世故,家长里短上却白痴的一塌糊度。不懂的任何的感恩和爱。
我常常想,像我妈妈这样,过完她的前半生,是大幸还是不幸。她从来不会给别人做一碗热乎饭,对我,还是对父亲。家里的锅碗瓢盆,永远都不是她的阵地。甚至,大锅里做好的酸菜汤,饭锅里闷熟的米饭,在父亲当班回来的时候,都是嚣张的长满了青绿色的长毛,发出阵阵弥漫的恶臭。
“你怎么不吃啊,别饿坏了身子。”这是疲倦了一天,在外边累成狗的男人回家后对着自己的女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我想这个世界上再动听的情话也没有比这个更感人如肺了吧。是的,还有,还是老头说的,在他要走了,扭搭个身子,一只脚在门外,一只脚在门里,又是好多天不回来的当口,转过来看着她:“饭菜我都做了,别坏了,记得吃啊。”
我经常是冷冷看着这个女人,一扭屁股又昏睡在被窝中的漂亮媳妇。也许女儿就是上辈子爸爸的情人,她天性中对父亲的爱就超过了一切,尤其是这样的老婆和妈。我那个时候经常会问:你说你,怎么找了个这样的媳妇,你有病吧。”
他从一开始的嘿嘿傻笑,到后来的默不作声,再到后来的痛苦迷茫。全都沉浸到一瓶子又一瓶子的烈性白酒中了。但是,不无否认。在我童年,幼年,甚至到了小学,中学的时光中。他一直是那个早出晚归,有点私房钱就贴父母,回到家就惦大勺的男人。以至于我认为男人,爷们,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可人,都不是这个样的。
小的时候,我是他的小小管家婆,管着他喝酒,管着他抽烟。管着他脱下来那一身身都乌黑崭亮的工作服。那上面的油污恶心的我只想吐,那酸爽的味道,让我小小年纪就懂得了,男人,天生就是臭的。我到现在都能记得洗那样的衣服要先用洗衣粉泡,再放洗衣机里搅,最后开水过,再重头到尾洗两轮。所以,他的衣服,永远都是干净的,清爽的,是我这个小小姑娘惦着小脚,一盆又一盆的在晒衣场上挂衣服的影子。
可我只看到了,或者说,只看到一个男人承担,付出的一面。却忽略了他是个人,他有他的不甘,委屈,痛苦,迷茫,自私自立,贪婪,甚至丑恶。而这些东西,在日复一日的好人面孔中,早就已经像火山里的熔岩,咕咚咕咚冒着滚热的泡泡。
如果日子没出什么差错,他还是全楼道的妇女之友,是拎着菜篮子狠狠的嗲到:怎么没那个命,找到这样的男人做老公。他乐于做这样别人口中的自己。也许,男人就是这样子。他苦心经营的好儿子,好爸爸,好丈夫的样子是做给别人看的。谁又知道,他偷偷的眯着眼睛,偏着脑袋打量人家刚过门的小媳妇呢。谁知道他日复一日的撒谎,吹牛皮,认识这个高官,那个厅长的日子里,其实他什么也不是,只是个从土里滚出来的驴蛋蛋。
那年家中变故,他成了顶替别人事故的替罪羊。刚开始他自鸣得意,满满的不在乎,认为凭借他的待人处事的能力,人人都会替他说好话。可男人做事,不像女人一样,靠的是凭空的想象力。他们更愿意相信你是几斤几两的铁能打成几斤几两的刚。狼来了三次,就永远不会有人来救你。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一个天天说谎的汉子拍着胸脯打保票。这里面有他认为都能够过命的酒肉朋友,甚至有一个人老娘病危,他替人家当儿子,半夜三更从六楼背下180斤嘴眼歪斜的老太太,送到医院,保住的命。
现在想来,我不是不替他悲凉的。老头,他从来都不是个坏人。
家中的顶梁柱一下子塌了。我还在上学,农村的奶奶还趴在土坑上等一口稀薄的凉粥,养儿防老的小儿子却睡在麻将的炕桌上,伸手只会像大哥要钱。而母亲,也惊慌失措,夜夜哭泣。
生活就是这样,谁家的日子都有裹着血泪往下咽的时候。他开始日日喝酒,白的,啤的,两掺的。喝完之后就是骂人,骂所有的人,骂的要多肮脏有多肮脏。然后,在又一次的鬼哭狼嚎中,在所有的愤恨和委屈都被酒精催发的掺无人道时,他的巴掌终于落向了那个花一样的女人,我不知道在那一刻,他的内心是什么样的,一个用十五年早出晚归,辛勤劳作捍卫家庭的男人,败给了生活,败给了失望落魄和心酸委屈。
往事不堪回首,人却物是人非。
谁又能猜想的到,是哪个被宠了半辈子的花朵女人。我的妈妈,勇敢的或者说被逼迫的挑起生活的大梁。是的,她不做家务,不做饭。屋子里乱的和狗窝有一拼,但是她赚钱,赚着干净的血汗钱。炎炎烈日下,摆地摊,洌洌寒冬里,冒着严寒,上货,卖货,赚钱,给他的父母,那个骂过我妈小婊子的老太太,那个把屎尿拉在裤裆里,还是她给搓了,洗了的城里儿媳妇。卖货,赚钱,给读大学的我。卖货,赚钱,给这个臭老头子买酒喝,买肉吃,让他在酒精的迷失中些许得到一点心灵的宁静。
我曾经给她出过损招,让她把一瓶子白醋掺合到酒里去。她只是呜呜的摇了摇头,说算了,最起码,他喝醉了,能睡着,而睡着的时候就像个可怜的让人心疼的孩子。我也曾经问过她,要不离了算了,反正你自己能养活自己。而我,你就更不用担心了。她在电话里抖的吓人,说我良心丧尽,老天爷都知道,你爸小的时候恨不得把心摘下来给你。还有那句流传千家万户的至死不变的传家宝:我们两个为什么不离婚,还不都是因为你这个拖油瓶的。
哦,天啊。我在大学里的每一个深夜,都听到你或是哀愁的哽咽,或是放肆的嚎叫。我甚至都能想象,你拖着疲倦的身子,早出晚归。在严寒的数九中疲倦奔波,冻的抖成筛糠,嘴唇呼出满是青紫的寒气,在人群中不停的呼喊,只为一张张沾满了血汗的金钱,供养他的爹娘,供养还在花钱读书的我。所以,我知道,你爱钱,是因为赚钱,太不容易了。
大学的冬夜,柏树的叶子永远长青,缀满白雪,在清冷的月光中像童话的中幽密的古堡。而古堡中的公主还在沉睡。是去等待王子还是等待自己足够坚强,能破冰化雪,笑看沧桑。我是公主吗,不,我宁愿是只小强,蹦跶着,顽强着,绝不认输。因为,我的妈妈她就是小强,女人的坚韧和沧桑是不仅是她脸上一道又一道密布的皱纹,更是她骨子里压也压不跨的铁骨铮铮的刚强。我曾经问过她,你怎么挺过来的,她说,不是还有你吗,每个晚上跟你哭一顿,我就活过来了,又能有勇气面对了。我看着她衰老却依旧动人的眼睛,心酸像一只烂掉腐败的杨桃,淌出不是滋味的苦涩。
后来,我大学毕业了,我工作了,我恋爱了又失恋了,我远走他乡,十年不归。只是,依稀,听她日复一日的唠叨和陈述。
“他不愿意赚钱,好好的一个在海港工作的机会,每个月有3000多呢,就是死也不去。”
" 他要到深山老林买个房子,去打野兔野鸡,你说,我可怎活。"
"好了,终于如了他的愿,买了郊区的房子,让他种菜,你说我跟他这样,一辈子算完了。“
”女儿,回家吧,过年别家的孩子都回家。你死到外面算了,也没给家里多少钱”
“女儿,他天天抽烟喝酒,要是死了,我可怎么办,你回来看看我们两个老的吧,不要你的钱了。”
这样的场景,在寒冷等待末班车的公交站点上,在午夜寂静,雪白萦绕,霹雳巴拉打键盘的电脑桌上,还有在那个爆竹声声,喜气洋洋的大年三十,我累的昏死了过去。让我睡吧,只是安静的睡吧,甚至还有一个佛堂的夜晚,我点了一盏明亮的天灯,看着神佛漫天,夜如星斗,却止不住的悲伤,泪如泉涌。
我爱过他,恨过他,也在苦难的生活中,理解过他。现在,他老了,是个长满花白头发的倔老头。啃在家乡的黑土地上,种苞米,种稻谷,愁天下雨,愁地干裂。发脾气的时候依然骂我和娘,你们算个什么东西,都给老子滚。高兴的时候,套了个兔子,咧着掉了一颗大牙已经霍边的嘴,殷勤的在前楼后楼溜达了十圈,逢人就笑,只为炫耀他趴在寒天的雪地里三个小时,最有能,逮到了野兔。
也许,这才是个真实的他。远比他逞能的要成为一个好男人要好的多。而母亲,也从那个娇娇傻傻,十指不落阳春水的妇人变成了驮着腰,点着脚,帮他拔地里的野草,给他烙酥香大饼的老太太。
然后两个老的在每一个寂寞的节日里,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带着毛啊头回来,撑开一大桌子的好吃好喝,灯火明媚,又笑声朗朗……
每当这个时候,母亲总是恨不得掐死我,她的哀嚎声声竟然大于当年那个咬破牙齿,顶破头皮的日子
“你个狼崽子不回来,以后也让你的小狼把你咬死,让你尝尝这是什么滋味。
”哎呀,我的命啊,咋这么苦呢,老天爷啊,我活的没滋没味啊。“
我一个头,有两个大。我终于也知道了,我这么能作人,原来也还是带遗传的。尤其,今年尤甚。可能是我也大肚如锣,怀胎十月,也难产阵痛,鬼门关前晃了一圈。也半夜起床,不用鸡叫蹦的老高。闻孩子的屎尿一脸陶醉,提鼻子一闻,就知道是屎了,还是尿了。奶孩子奶的前胸血肉哒哒,滴滴带血,还意犹未尽,视死如归。
十年风霜如风过,现在,照照镜子,竟然他妈的发现我的鬓角里都藏了几根白发。子欲养而亲不在,这个世界上,树啊,猫啊,狗啊,人啊,只要是有生命的,又有是谁是容易的。
我想家了,也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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