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性阅读06
财产超出了现世人生的有限范围,在肉体消失以后依然存在——它是不朽灵魂与现世物质的结合。但这种存在。只有在财产仍掌握在所有者手中的时候,才能够实现:只有在财产属于他认为他自身所投射于的、为他所有的个体时,他才能够超越死亡,拥有这种存在。B第93页
如果人们在脑中保留这种想法:物主在财产中异化了自身的存在,便会明白这种制度的极端重要性;物主对财产比对生命本身更加看重;财产超越了暂时生命的狭窄界限,越过身体的毁灭而存在下去,是不朽灵魂在人间的感性的象征 。A第109页
在巴比伦, 《汉穆拉比④法典》承认女人拥有一定权利:女人获得父亲遗产的一部分,她出嫁时,她的父亲给她一笔陪嫁。
汉谟拉比(公元前20世纪):Hammurabi(?一前1750),巴比伦第一王朝阿莫里特王朝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法典》是现存最全面,最完整的巴比伦法律汇编。
(这一直是我比较欣赏的一部法典)
PS:B98页开头,“在巴比伦乱伦是允许的。。。”应为译误,应是继续讲波斯女人的。
①Solomon(前972一前932),以色列王,他的统治标志着以色列达到鼎盛时期。
★既然对女人的压迫其根源在于延续家族和保持财产原封不动的意愿,如果她摆脱家族,她就摆脱了这种绝对的从属状态;如果社会否认私有制并拒绝家庭,女人的命运就会大大改善。共同体制度
占据优势的斯巴达①是唯——个这样的社会:女人几乎受到与男人同等的对待。姑娘像男孩子一样成长;妻子不关在丈夫的家中:她的丈夫只允许对她进行夜间短暂的拜访;他的妻子不怎么属于他,另一个男人用优生学的名义可以要求同她结合:通奸的概念本身在遗产消失的同时也消失了;所有的孩子共同属于整个城市,女人也不专门侍候一个主人:或者反过来,可以说,公民既不拥有自己的财产,也没有专门属于自己的后代,所以也没有妻子。女人忍受怀孕的束缚,就像男人遭受战争的束缚一样。但是,除了完成这个世俗的责任以外,没有任何束缚限制他们的自由。A第117页
(自由真的有很多的层次,斯巴达似乎比前面谈到的其他地方对女性而言“更自由”,但无疑,这种自由离让女性觉得心理舒服的自由还差得远。)
(其实很多“自由”对某个体可能是完全无意义的,人总是文化中的人和有自我意识的人的结合,所以在社会给予的自由往往于一个人真正想得到的自由直接存在某种多余和缺失。)
希罗多德谈到,在公元前5世纪,每一个巴比伦女人一生中都有义务到米利塔神殿委身于一个陌生人一次,以换取献给神殿的钱财。
她们有人身自由,拥有财产,聪明,有教养,是艺术家,男人被她们所迷惑,受到另眼相看。由于她们逃离家庭,处于社会之外,她们也摆脱了男人:她们可以被男人看做同类人,几乎平起平坐。在阿斯帕西娅、弗丽内、拉伊丝①身上,确立了被解放的女人对老实的家庭主妇的优势。A第119页
(注:B:她们可以自由支配自身以及她们的财富;她们有智慧、有教养、有艺术天赋,被迷恋于她们的男人当做人去对待。由于她们逃离了家庭,生活在社会边缘,她们摆脱了男人的支配。因而男人可以认为她们是同类,和自己几乎是乎等的。B103。
罗马的父权是在塔昆(Tarquin)①死后才确立起来的。
塔昆(公元前616-前578)即塔奎尼阿斯(塔奎尼乌斯),是罗马王政时期的第五个国王,相传被牧人杀死。(约前7世纪末一前6世纪初),传说中罗马的第五代国王,据传说建造了大广场、大竞技场、朱庇特神庙和下水道。
如果人们在脑中保留这种想法:物主在财产中异化了自身的存在,便会明白这种制度的极端重要性;物主对财产比对生命本身更加看重;财产超越了暂时生命的狭窄界限,越过身体的毁灭而存在下去,是不朽灵魂在人间的感性的象征 。A第109页
在巴比伦, 《汉穆拉比④法典》承认女人拥有一定权利:女人获得父亲遗产的一部分,她出嫁时,她的父亲给她一笔陪嫁。
汉谟拉比(公元前20世纪):Hammurabi(?一前1750),巴比伦第一王朝阿莫里特王朝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法典》是现存最全面,最完整的巴比伦法律汇编。
(这一直是我比较欣赏的一部法典)
PS:B98页开头,“在巴比伦乱伦是允许的。。。”应为译误,应是继续讲波斯女人的。
①Solomon(前972一前932),以色列王,他的统治标志着以色列达到鼎盛时期。
★既然对女人的压迫其根源在于延续家族和保持财产原封不动的意愿,如果她摆脱家族,她就摆脱了这种绝对的从属状态;如果社会否认私有制并拒绝家庭,女人的命运就会大大改善。共同体制度
占据优势的斯巴达①是唯——个这样的社会:女人几乎受到与男人同等的对待。姑娘像男孩子一样成长;妻子不关在丈夫的家中:她的丈夫只允许对她进行夜间短暂的拜访;他的妻子不怎么属于他,另一个男人用优生学的名义可以要求同她结合:通奸的概念本身在遗产消失的同时也消失了;所有的孩子共同属于整个城市,女人也不专门侍候一个主人:或者反过来,可以说,公民既不拥有自己的财产,也没有专门属于自己的后代,所以也没有妻子。女人忍受怀孕的束缚,就像男人遭受战争的束缚一样。但是,除了完成这个世俗的责任以外,没有任何束缚限制他们的自由。A第117页
(自由真的有很多的层次,斯巴达似乎比前面谈到的其他地方对女性而言“更自由”,但无疑,这种自由离让女性觉得心理舒服的自由还差得远。)
(其实很多“自由”对某个体可能是完全无意义的,人总是文化中的人和有自我意识的人的结合,所以在社会给予的自由往往于一个人真正想得到的自由直接存在某种多余和缺失。)
希罗多德谈到,在公元前5世纪,每一个巴比伦女人一生中都有义务到米利塔神殿委身于一个陌生人一次,以换取献给神殿的钱财。
她们有人身自由,拥有财产,聪明,有教养,是艺术家,男人被她们所迷惑,受到另眼相看。由于她们逃离家庭,处于社会之外,她们也摆脱了男人:她们可以被男人看做同类人,几乎平起平坐。在阿斯帕西娅、弗丽内、拉伊丝①身上,确立了被解放的女人对老实的家庭主妇的优势。A第119页
(注:B:她们可以自由支配自身以及她们的财富;她们有智慧、有教养、有艺术天赋,被迷恋于她们的男人当做人去对待。由于她们逃离了家庭,生活在社会边缘,她们摆脱了男人的支配。因而男人可以认为她们是同类,和自己几乎是乎等的。B103。
罗马的父权是在塔昆(Tarquin)①死后才确立起来的。
塔昆(公元前616-前578)即塔奎尼阿斯(塔奎尼乌斯),是罗马王政时期的第五个国王,相传被牧人杀死。(约前7世纪末一前6世纪初),传说中罗马的第五代国王,据传说建造了大广场、大竞技场、朱庇特神庙和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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