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刷屏的时候,我们到底在想什么
5月29号无疑是娱乐圈历史上足够值得纪念的一天。出道18年、从未正面承认恋情的范冰冰和男友李晨同时发布微博,晒出二人合影,附俩字“我们”。
一时间,网友都炸开了锅,争相点赞评论,截止目前李晨该条微博已经被点赞320万,范冰冰的转发也收获了239万赞,创造了明星恋情公布微博点赞数的新纪录。
而微博话题榜上,前十名迅速被冰晨攻占,其中到现在还保持在前列的,无疑是话题“我们”。无数网友,从官方的联合国、中国维和警察,到草根人气博主内涵大婊哥、回忆专用小马甲,再到普通网民,用各种晒照创造了4.6亿的阅读量和85.3万的讨论量。随后,微博上的狂潮又蔓延到微信朋友圈,放眼望去只见一片“我们”,或是秀恩爱或是秀友谊要么就是晒晒母子情深,还有些搬了微博上的热图转发到朋友圈,“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让人忍俊不禁。
但就像任何东西吃多了都会腻一样,刷屏看多了只会让人觉得乏味而焦躁。
千篇一律的主题、似曾相识的笑点、发图者或多或少的炫耀心态,不用点开其实都能知道他们在发什么。但就是同质化如此严重的东西,在社交网络上病毒式扩散。本来想看看大家最近都经历了什么事情有什么想法,结果满眼只有毫无实际意义而言的“我们”。可以说,“刷屏”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社交。
然而笔者议论这个话题不是要为“刷屏”扰民问题支招寻求解决之道,这不是我的职责。我想把目光放深远一些,探讨一下为什么中国的社交网络上会出现“刷屏”?作为一种社会精神文化现象,它的出现蕴含着怎样的社会机理?它折射了中国人怎样的精神处境?它的发展是一种必然还是偶然?我觉得弄清楚这些问题十分重要,犹如弗洛姆所言:“要弄清人的动机,必须首先弄清人的境遇。”弄清楚我们作为群体和个体的境遇,也就弄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社交网络中的位置,往大了说,是弄清楚我们所置身的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而这至少在我看来要比具体地提出解决“刷屏”扰民问题的建议有价值得多。
形式逻辑五大基本规律之一的“充足理由律”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独属于它自己的成因,而只有认识了成因,才能够认识事物。
以存在即合理的观点看,“刷屏”的大面积出现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里有如下几个原因:一、中国的社交网络在近几年疯狂发展,出现了大量新兴网民,他们必须有自己的话语表达空间;二、在社交网络上反复刷屏的网民大多关注着同样浮躁的主题,有条件在该主题下发生事件后聚集成为一个活动着的群体;三、初级程度的市民社会萌生了自由权利意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为自己活着”是天经地义。
这三个原因或者说条件,正是构成我们眼前这件事物基本形态的原因。你很难想象一个社交网络不发达的国家会聚集起如此庞大的青年网民群体;你很难想象看着尼采谈着维特根斯坦的人会有什么兴趣刷“我们”的屏;你很难想象像朝鲜人那样在三胖领导下被国家权力驯服得如同机器一般的人会如此张扬。
由此看来,与社交网络发展同步的中国人的个体权利意识不仅在苏醒,更处在一个逐步上升的过程之中。但这同时产生了一个问题:个体权利的张扬和对群体权利的尊重,是否寻找到了彼此“互洽”、都感觉“舒适”的状态?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记得有次,一个在北大读哲学博士的学长告诉我,他已经把他朋友圈里发状态频率高的人都屏蔽了,就是因为不想看到这些扰人心绪的东西。刷屏的人自说自话不亦乐乎,看圈的人心生厌恶不能再忍,本来好好的社交网络,却变成了朋友之间越走越远的厚墙。当然,在我看来,开发“屏蔽”“拉黑”等功能本来就是让社交陌生化的倒退,这个我们今天暂且不论。
马斯洛把实现自我视为人性得到表达的过程,是有道理的。我们都不是纯粹的利他主义者,我们与他者的联系,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和谐甚至冲突对立的,在当下,在社会温暖离我们还十分遥远时候,我们出自本能还很难做到不把个人权利凌驾于他人权利之上。刷屏者实际上就处在这种既让人怜悯又让人厌恶的尴尬境地当中,这同时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处境,我们就站在我们此刻站立的地方。
莱斯利•里普森引用乔杜尼的话说:“人不是一个孤岛和独立存在,人们都是一个陆地的碎片,一个大陆的部分,如果海水冲走了一个土块,冲走一个海岬,冲走你的朋友或是你自己,结果都是一样的……任何人的死都损害了我,因为我与整个人类相关。不需要知道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
这就是说,我们在鄙夷刷屏者用个体权利的畸形表达侵犯社会的时候,我们还应当想到,一个人的幸福不是完整的幸福,同样,一部分人的不幸也是所有人的不幸。在整个社会还没有步入恬适状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断言,任何个体就都还是不自由的,任何人性的表达也必然是扭曲的。我们总会受到扭曲——来自社会的扭曲,来自我们灵魂深处人性的扭曲。
我们不得不忍受有些不可规避的东西。想起来有些悲哀,但这可能真的是文明进程中的宿命。
一时间,网友都炸开了锅,争相点赞评论,截止目前李晨该条微博已经被点赞320万,范冰冰的转发也收获了239万赞,创造了明星恋情公布微博点赞数的新纪录。
而微博话题榜上,前十名迅速被冰晨攻占,其中到现在还保持在前列的,无疑是话题“我们”。无数网友,从官方的联合国、中国维和警察,到草根人气博主内涵大婊哥、回忆专用小马甲,再到普通网民,用各种晒照创造了4.6亿的阅读量和85.3万的讨论量。随后,微博上的狂潮又蔓延到微信朋友圈,放眼望去只见一片“我们”,或是秀恩爱或是秀友谊要么就是晒晒母子情深,还有些搬了微博上的热图转发到朋友圈,“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让人忍俊不禁。
但就像任何东西吃多了都会腻一样,刷屏看多了只会让人觉得乏味而焦躁。
千篇一律的主题、似曾相识的笑点、发图者或多或少的炫耀心态,不用点开其实都能知道他们在发什么。但就是同质化如此严重的东西,在社交网络上病毒式扩散。本来想看看大家最近都经历了什么事情有什么想法,结果满眼只有毫无实际意义而言的“我们”。可以说,“刷屏”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社交。
然而笔者议论这个话题不是要为“刷屏”扰民问题支招寻求解决之道,这不是我的职责。我想把目光放深远一些,探讨一下为什么中国的社交网络上会出现“刷屏”?作为一种社会精神文化现象,它的出现蕴含着怎样的社会机理?它折射了中国人怎样的精神处境?它的发展是一种必然还是偶然?我觉得弄清楚这些问题十分重要,犹如弗洛姆所言:“要弄清人的动机,必须首先弄清人的境遇。”弄清楚我们作为群体和个体的境遇,也就弄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社交网络中的位置,往大了说,是弄清楚我们所置身的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而这至少在我看来要比具体地提出解决“刷屏”扰民问题的建议有价值得多。
形式逻辑五大基本规律之一的“充足理由律”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独属于它自己的成因,而只有认识了成因,才能够认识事物。
以存在即合理的观点看,“刷屏”的大面积出现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里有如下几个原因:一、中国的社交网络在近几年疯狂发展,出现了大量新兴网民,他们必须有自己的话语表达空间;二、在社交网络上反复刷屏的网民大多关注着同样浮躁的主题,有条件在该主题下发生事件后聚集成为一个活动着的群体;三、初级程度的市民社会萌生了自由权利意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为自己活着”是天经地义。
这三个原因或者说条件,正是构成我们眼前这件事物基本形态的原因。你很难想象一个社交网络不发达的国家会聚集起如此庞大的青年网民群体;你很难想象看着尼采谈着维特根斯坦的人会有什么兴趣刷“我们”的屏;你很难想象像朝鲜人那样在三胖领导下被国家权力驯服得如同机器一般的人会如此张扬。
由此看来,与社交网络发展同步的中国人的个体权利意识不仅在苏醒,更处在一个逐步上升的过程之中。但这同时产生了一个问题:个体权利的张扬和对群体权利的尊重,是否寻找到了彼此“互洽”、都感觉“舒适”的状态?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记得有次,一个在北大读哲学博士的学长告诉我,他已经把他朋友圈里发状态频率高的人都屏蔽了,就是因为不想看到这些扰人心绪的东西。刷屏的人自说自话不亦乐乎,看圈的人心生厌恶不能再忍,本来好好的社交网络,却变成了朋友之间越走越远的厚墙。当然,在我看来,开发“屏蔽”“拉黑”等功能本来就是让社交陌生化的倒退,这个我们今天暂且不论。
马斯洛把实现自我视为人性得到表达的过程,是有道理的。我们都不是纯粹的利他主义者,我们与他者的联系,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和谐甚至冲突对立的,在当下,在社会温暖离我们还十分遥远时候,我们出自本能还很难做到不把个人权利凌驾于他人权利之上。刷屏者实际上就处在这种既让人怜悯又让人厌恶的尴尬境地当中,这同时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处境,我们就站在我们此刻站立的地方。
莱斯利•里普森引用乔杜尼的话说:“人不是一个孤岛和独立存在,人们都是一个陆地的碎片,一个大陆的部分,如果海水冲走了一个土块,冲走一个海岬,冲走你的朋友或是你自己,结果都是一样的……任何人的死都损害了我,因为我与整个人类相关。不需要知道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
这就是说,我们在鄙夷刷屏者用个体权利的畸形表达侵犯社会的时候,我们还应当想到,一个人的幸福不是完整的幸福,同样,一部分人的不幸也是所有人的不幸。在整个社会还没有步入恬适状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断言,任何个体就都还是不自由的,任何人性的表达也必然是扭曲的。我们总会受到扭曲——来自社会的扭曲,来自我们灵魂深处人性的扭曲。
我们不得不忍受有些不可规避的东西。想起来有些悲哀,但这可能真的是文明进程中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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