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創造社」
創造社 ─ 藝術電影發行先鋒 「創造社」與我 說起來也許你不會相信,我做發行工作(與媒體人吳承歡合夥)最初購入的兩部電影(都是日本片,一部是連名字也忘了的青春片,另一部是桃井薰主演——我當年迷得她不行——、前田陽一導演的《神様のくれた赤ん坊》Heaven Sent),其實都沒有公映過(字幕都做好了,卻連排片也不懂,就讓拷貝放在那裡發霉)。那是80年代初期。因為年輕,所以沒有介懷。直到後來,在影展間跑來跑去,每看到好電影,總心有戚戚然,其理與喜歡一個人一樣,一是很想與它(他)發生(或起碼展開)關係,其次就是想帶著它(他)在人前(驕傲地)展示,讓人們也欣賞到它(他)的美。結束了與德寶公司的合作後,遂把心一橫,正式成立了「創造社」,用一點積蓄,把心愛的電影,一部一部買回來在我城做小規模發行。湊巧當年銀都機構經營了「影藝」戲院,他們想用陳凱歌的《孩子王》打頭陣,我手上有侯孝賢的《尼羅河女兒》。我只本著電影與熱情辦事(不能否認也帶點希冀名利的世俗心),沒多大理會背後「中、港、台聯手」(共闖藝術電影市場)的統戰意識,沒料一幹就是15年。1987-2002。沒正式統計過,部頭算,應有約200。 往事並不如煙。這些年來,不時都有比我晚兩三輩的初相識朋友(本城的與國內的)跟我說:我的電影啟蒙,來自「創造社」。我從未想過,僅屬很自我陶醉的出發點,會有如斯的影響力。如果真有,功勞其實都全歸於電影,那怕只是區區的一部小片(像來自伊朗的、非洲的、東歐的)。我只是一個Go-between。L.P. Hartley說:「The past is like a foreign country. They do things differently there.」今日回首,倒真的有點這樣的味道。 舒琪 2013.5.1 - See more at: http://cinefan.com.hk/cms/category/archive/june-july-programmes/?lang=zh#sthash.peyCA7nL.dpu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