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和爱情的一次思考
现在的我正在看叔本华的思想随笔,当看到这一段话,原文是这样的:“出自爱情的婚姻,其缔结是为着种属,而不是个体的利益。虽然当事人误以为在谋求自己的幸福,但他们真正的目的却不为他们所了解,因为这目的只是生产一个只有经由他们才可以生产的个体。男女双方为着这一目的而走到了一起。”后来叔本华接着讨论了婚姻的两个目的论,第一个是出于爱情的婚姻,另一个是出于舒适生活的考虑。后者很显然在叔本华看来是为了繁衍。这让我想起康德在他的《实用人类学》中的一段关于女人的话语,原文是这样的:“只有把大自然在制造女人时的目的,而不是把我们构成自己的目的的东西,作为原则来运用,才能刻画出女性的特征。这个不归我们选择,而是要用人类的性来达到某种更高意图的智慧的原则,它们是:1.种的保存;2.由女人使人受到社会的教化和教养。”
在我看来,叔本华和康德均是以目的论的方式来看待人类的,叔本华的“意志哲学”多少就是回应了康德的“现象”和“自在之物”。当然前者认为世界的根本是“意志”。康德的“智慧的原则”可以从他的《判断力批判》中关于方法的目的论窥探出来,而叔本华的“种属”多少带有柏拉图的“理念论”的感觉。因此,无论是康德还是叔本华,两者均是以目的论的方式看待世界的,唯一的区别是叔本华将世界看作是“意志”的世界,其基本的支撑点似乎依然是柏拉图的“理念论”。因此,就西方哲学看来,自从柏拉图的“理念”和“共相”出现后,整个西方对于感觉和本能的看待总体是不那么友好。虽然有过存在主义,诸如克尔凯郭尔或者尼采等人对感觉赞赏过,这多少是出于对生命整体的沉思而取得的突破性的洞见。尤其尼采对于本能竟然是如此看重。因此,整个西方看待婚姻总体也是依循目的论的,这跟我们国家的和谐生活,中庸生活的方式是多少有些不同的。可,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甚至是整个世界,人们对于爱情的契约精神——婚姻,是依据法律来实行控制。因为,如果没有法律的控制或者道德的约束,婚姻就是一个空谈,这样多少会对相处的双方中任何一方先造成伤害。
因此,东方这些讲求佛教、道教和儒学思想的国家,对于感觉和本能的抑制并不是那么严重,不像西方国家对于贞洁和通奸看得很重要,我国对于通奸在婚姻中是没有很严格的界定,归其原因,依然是因为我们国家多少受着道德和宗教底蕴的影响。大家一起谈恋爱,结婚了,过不下去就分呗。有的碍于脸面,就发展婚外情和非法同居。因此,我们国家对于“中道和谐观”的根本性依然停留在字面的意思上。大部分所讲求的随遇而安,也仅仅是一种变相的虚无主义,随缘不再是随缘,随缘仅仅是你我都无可奈何,没有什么办法了,可真的没有什么办法了吗?记得本人在《论特征》中谈到了自由即兴的根本问题,自由即兴是一种神奇的艺术,它不像任何传统音乐,世界就犹如很多“空”的种子,自觉觉他的种子。对应到婚姻爱情上,一样是犹如两人一起玩自由即兴,交流的语言是本质语言——特征的流动性。这样就形成了真理的辩证运动,真理不是静止的,也不是不存在的。它是“运动”的永恒。这种“运动”就不是人类大脑所能企及的了。这样以来,无论是西方也好,还是东方也好,婚姻和爱情的问题依靠自由即兴的辩证运动就可以完全解决了!
那么,这样也就引出了婚姻的谎言性,如果真正自由的两个人如何可能结婚或者离婚呢?又或者真正自由的世界哪又有什么爱情和婚姻呢?爱情,仅仅是一种选择,两个自由的人,通过自由即兴的辩证运动可以谈一场不分离的爱情,这就是婚姻的永恒性。两个人共同无限化的超越下去,其中产生的性爱也就真的没有丝毫问题了。两个人通过真理辩证运动成为“光”——纯粹的精神无限坚持。而另一些不想两人相守的,可以选择不结婚或者互相交往,彼此均通过自由即兴的真理辩证运动激活“空”的自觉性。这样就不存在伤害或者不舍得了,这样的相爱也就不称为爱情了吧。
而性爱是彼此不分离的,爱是根本,性是爱的激情的持续升温——双重的无限化——性和爱的彼此攀升。两者使得“生命成为桥梁”得以可能——生命依据性爱可以抵达深处的“光”——纯粹的精神无限坚持。而,此时的性爱就犹如自由即兴音乐中那无限的创造力。而相爱的人可以孕育出创造力的纯粹作品——“空”的孩子——纯真的婴儿,这样的婴儿是光和闪电的化身,他们已经通过父母在性爱的神交中接受激活——天才的诞生,他们更加容易获得明心见性。而叔本华所论述的婚姻和爱情通过性爱产生的孩子大部分是欲望的化身,父母仅仅是为了如同康德所说的繁衍后代,繁衍后代的意思就是堕落!而那些真理辩证运动的爱情和婚姻中的性爱就是创造力,那不是繁衍,他们的名字叫做光和闪电的缔造者——天才和神!
在我看来,叔本华和康德均是以目的论的方式来看待人类的,叔本华的“意志哲学”多少就是回应了康德的“现象”和“自在之物”。当然前者认为世界的根本是“意志”。康德的“智慧的原则”可以从他的《判断力批判》中关于方法的目的论窥探出来,而叔本华的“种属”多少带有柏拉图的“理念论”的感觉。因此,无论是康德还是叔本华,两者均是以目的论的方式看待世界的,唯一的区别是叔本华将世界看作是“意志”的世界,其基本的支撑点似乎依然是柏拉图的“理念论”。因此,就西方哲学看来,自从柏拉图的“理念”和“共相”出现后,整个西方对于感觉和本能的看待总体是不那么友好。虽然有过存在主义,诸如克尔凯郭尔或者尼采等人对感觉赞赏过,这多少是出于对生命整体的沉思而取得的突破性的洞见。尤其尼采对于本能竟然是如此看重。因此,整个西方看待婚姻总体也是依循目的论的,这跟我们国家的和谐生活,中庸生活的方式是多少有些不同的。可,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甚至是整个世界,人们对于爱情的契约精神——婚姻,是依据法律来实行控制。因为,如果没有法律的控制或者道德的约束,婚姻就是一个空谈,这样多少会对相处的双方中任何一方先造成伤害。
因此,东方这些讲求佛教、道教和儒学思想的国家,对于感觉和本能的抑制并不是那么严重,不像西方国家对于贞洁和通奸看得很重要,我国对于通奸在婚姻中是没有很严格的界定,归其原因,依然是因为我们国家多少受着道德和宗教底蕴的影响。大家一起谈恋爱,结婚了,过不下去就分呗。有的碍于脸面,就发展婚外情和非法同居。因此,我们国家对于“中道和谐观”的根本性依然停留在字面的意思上。大部分所讲求的随遇而安,也仅仅是一种变相的虚无主义,随缘不再是随缘,随缘仅仅是你我都无可奈何,没有什么办法了,可真的没有什么办法了吗?记得本人在《论特征》中谈到了自由即兴的根本问题,自由即兴是一种神奇的艺术,它不像任何传统音乐,世界就犹如很多“空”的种子,自觉觉他的种子。对应到婚姻爱情上,一样是犹如两人一起玩自由即兴,交流的语言是本质语言——特征的流动性。这样就形成了真理的辩证运动,真理不是静止的,也不是不存在的。它是“运动”的永恒。这种“运动”就不是人类大脑所能企及的了。这样以来,无论是西方也好,还是东方也好,婚姻和爱情的问题依靠自由即兴的辩证运动就可以完全解决了!
那么,这样也就引出了婚姻的谎言性,如果真正自由的两个人如何可能结婚或者离婚呢?又或者真正自由的世界哪又有什么爱情和婚姻呢?爱情,仅仅是一种选择,两个自由的人,通过自由即兴的辩证运动可以谈一场不分离的爱情,这就是婚姻的永恒性。两个人共同无限化的超越下去,其中产生的性爱也就真的没有丝毫问题了。两个人通过真理辩证运动成为“光”——纯粹的精神无限坚持。而另一些不想两人相守的,可以选择不结婚或者互相交往,彼此均通过自由即兴的真理辩证运动激活“空”的自觉性。这样就不存在伤害或者不舍得了,这样的相爱也就不称为爱情了吧。
而性爱是彼此不分离的,爱是根本,性是爱的激情的持续升温——双重的无限化——性和爱的彼此攀升。两者使得“生命成为桥梁”得以可能——生命依据性爱可以抵达深处的“光”——纯粹的精神无限坚持。而,此时的性爱就犹如自由即兴音乐中那无限的创造力。而相爱的人可以孕育出创造力的纯粹作品——“空”的孩子——纯真的婴儿,这样的婴儿是光和闪电的化身,他们已经通过父母在性爱的神交中接受激活——天才的诞生,他们更加容易获得明心见性。而叔本华所论述的婚姻和爱情通过性爱产生的孩子大部分是欲望的化身,父母仅仅是为了如同康德所说的繁衍后代,繁衍后代的意思就是堕落!而那些真理辩证运动的爱情和婚姻中的性爱就是创造力,那不是繁衍,他们的名字叫做光和闪电的缔造者——天才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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