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
下面依次说一下剧中各个人物。
这是1号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他代表着较为理智的一类人。可以较好地控制局面,让讨论有条不紊地进行。并且也很有主见,他并不是最初倒向认为男孩“无罪”的几个人,而是等到陪审团人员提出的证据中疑点足够多时,才表示认为男孩儿无罪。
这是2号娃娃音。他第一次加入陪审团。第一次拥有权力投票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对一切充满着好奇,也非常乐于倾听别人的意见。他有点像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单纯,好奇,但是也有自己的原则。比如在别人调侃这案子时,他本能地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3号暴力男则代表这样一类人:他们认为对于这样凶手一目了然的案子,不应该有律师来为他们辩护。人证物证俱在,为什么还要律师来为他们“开脱”?他们认为这样的败类就应当杀之而后快。
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万一被告真的不是罪犯呢?有人证物证就真的能证明被告犯了罪杀了人吗?如果证人在作伪证或者不确定呢?如果物证是伪造的或者巧合呢?让自己身临其境想一想,如果所有人都一口咬定你犯了罪,而你清清楚楚地知道你没有,这种百口莫辩的心情该有多绝望。
所以要有律师的存在,律师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被告“犯了罪”,而是想到他是不是“没有犯罪”;如果他犯了罪,能不能力争他减轻惩处。因为被告一个人拥有的权利,就是每个人自己拥有的权利。
而3号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也是有原因的。这个劣迹斑斑的男孩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他的儿子在跟他打了一架之后离家出走,现在应该也是这副打架斗殴的痞子混混模样。他恨这类人的存在,他想着一定要让这些混蛋们吃点苦头他们才会回心转意。但到最后,当他意识到这样做真的会把一个18岁的孩子处死时,他反射性地想到了自己的儿子也可能会被夺去生命。他立刻心痛地不能自已,喃喃道,“他无罪,他无罪。”
4号眼镜男比较理智,但也对男孩怀有偏见。他一直认为男孩有罪,直到能说服自己的证据出现。
5号贫民窟帅哥非常不自信。他的出身让他不断地暗示自己低人一等。他很自卑,不敢也不愿表达自己的观点。直到别人侮辱性的言辞实在过分时,他才忍无可忍地反驳了几句。但是,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为贫民窟的孩子辩解,总会有人说“他说的不是你,别那么敏感”。这样说的那些人不会考虑你的话是否正确,他们只是一厢情愿先入为主地想“看吧戳到这类人的痛处了,真是情绪敏感的人”。所以他们的社会处境使得他不善于说出自己的看法,这也是他在第一轮阐明观点时说“我放弃”的原因。
6号是来打酱油的。哥们儿你能刷一下存在感不?
7号戴帽子的怪蜀黍是现实生活中数量庞大的一类人。他们只在乎自己,漠视别人。他人的事和我没有丝毫干系,我只求自己逍遥自在。在本案中,他非常不爽自己自己被扯进这场无趣的争论,一直想着赶紧结束好去看球赛。不论他是认为男孩有罪,还是后来草率地认为男孩无罪,都本着赶紧结束的态度。他可能觉得这样没什么大不了,但实际上,他漠视他的投票,就是在漠视那个男孩的生命。
8号应该是男主角(在全是老爷们儿的一部片子里,这不容易)了吧。他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有良知也有勇气的人。在第一次表决时,其他11个人都认为男孩有罪,他感到自己无法投这一票。如果他也同意了,那么那个男孩就必死无疑。他不认为男孩无罪,但是觉得不能这样轻率地就认定男孩有罪。他顶着绝大多数人给的压力,不断提出人证物证中的疑点纰漏,自己一次次地演示验证。他甚至去男孩住的街区,买了一把和凶器几乎一模一样的折叠刀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他这样尽心尽力地来对待这件事,是因为,他认为陪审制度是民主政治中非常可贵的部分。法律赋予你投票表决别人生死的权利,你应当认真对待,因为生命不是儿戏。
9号好脾气老爷爷是第一个倒戈来支持8号男主角的。他其实对那个老年证人很有种感同身受的意味。他说,”that’s a very sad thing to mean nothing.”
10号暴脾气老头则是顽固不化暴躁偏见的一类人的代表。他怀着强烈的个人情感和偏见来看待这个男孩,看待这个案子。他狂怒着抨击贫民窟的人们,认为他们是社会的败类毒瘤。并且他带着一种“我吃的盐比你走的路还多”的优越感,激情澎湃地对他人大声嚷嚷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粗鲁又无礼。这样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也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最终,人们以愤然离席来作为无声的抗议。
11号背带裤蜀黍善于有条理地看待分析问题。
12号安利男则三句不离本行。
电影中有一些人物自己打自己脸的情节。
那个一直叫喊着自己的观点的10号暴脾气老头,他嘲笑那男孩儿”he don’t even speak good English.”另一个人马上纠正他,是”he doesn’t even speak good English.”
3号暴力男认为男孩儿说了“我要杀了你”不是气话而是真正想这样做。当他自己被8号男主角激怒时,扑上去想揍他,也喊了“我要杀了你”。当男主角趁机问“你并不是真正想要杀了我,对吧?”时,我想这脸打的,piapia的。
眼镜男第一次打脸是认为男孩并没有去看电影,因为他记不起自己看的电影名和演员名。而当他自己回想几天前看的电影时,记错了电影名和演员名。第二次是他提出那位女士清楚地看到男孩行凶过程,但是那女士和眼镜男一样,都是近视。因为他们都不会自觉地按摩鼻梁上压出的印。
另,影片中有一处bug。
从57分19秒到53秒,与影片中的41秒不符。
总之,很经典很耐看的电影。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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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号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他代表着较为理智的一类人。可以较好地控制局面,让讨论有条不紊地进行。并且也很有主见,他并不是最初倒向认为男孩“无罪”的几个人,而是等到陪审团人员提出的证据中疑点足够多时,才表示认为男孩儿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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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号娃娃音。他第一次加入陪审团。第一次拥有权力投票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他对一切充满着好奇,也非常乐于倾听别人的意见。他有点像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单纯,好奇,但是也有自己的原则。比如在别人调侃这案子时,他本能地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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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暴力男则代表这样一类人:他们认为对于这样凶手一目了然的案子,不应该有律师来为他们辩护。人证物证俱在,为什么还要律师来为他们“开脱”?他们认为这样的败类就应当杀之而后快。
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万一被告真的不是罪犯呢?有人证物证就真的能证明被告犯了罪杀了人吗?如果证人在作伪证或者不确定呢?如果物证是伪造的或者巧合呢?让自己身临其境想一想,如果所有人都一口咬定你犯了罪,而你清清楚楚地知道你没有,这种百口莫辩的心情该有多绝望。
所以要有律师的存在,律师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被告“犯了罪”,而是想到他是不是“没有犯罪”;如果他犯了罪,能不能力争他减轻惩处。因为被告一个人拥有的权利,就是每个人自己拥有的权利。
而3号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也是有原因的。这个劣迹斑斑的男孩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他的儿子在跟他打了一架之后离家出走,现在应该也是这副打架斗殴的痞子混混模样。他恨这类人的存在,他想着一定要让这些混蛋们吃点苦头他们才会回心转意。但到最后,当他意识到这样做真的会把一个18岁的孩子处死时,他反射性地想到了自己的儿子也可能会被夺去生命。他立刻心痛地不能自已,喃喃道,“他无罪,他无罪。”
4号眼镜男比较理智,但也对男孩怀有偏见。他一直认为男孩有罪,直到能说服自己的证据出现。
5号贫民窟帅哥非常不自信。他的出身让他不断地暗示自己低人一等。他很自卑,不敢也不愿表达自己的观点。直到别人侮辱性的言辞实在过分时,他才忍无可忍地反驳了几句。但是,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为贫民窟的孩子辩解,总会有人说“他说的不是你,别那么敏感”。这样说的那些人不会考虑你的话是否正确,他们只是一厢情愿先入为主地想“看吧戳到这类人的痛处了,真是情绪敏感的人”。所以他们的社会处境使得他不善于说出自己的看法,这也是他在第一轮阐明观点时说“我放弃”的原因。
6号是来打酱油的。哥们儿你能刷一下存在感不?
7号戴帽子的怪蜀黍是现实生活中数量庞大的一类人。他们只在乎自己,漠视别人。他人的事和我没有丝毫干系,我只求自己逍遥自在。在本案中,他非常不爽自己自己被扯进这场无趣的争论,一直想着赶紧结束好去看球赛。不论他是认为男孩有罪,还是后来草率地认为男孩无罪,都本着赶紧结束的态度。他可能觉得这样没什么大不了,但实际上,他漠视他的投票,就是在漠视那个男孩的生命。
8号应该是男主角(在全是老爷们儿的一部片子里,这不容易)了吧。他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有良知也有勇气的人。在第一次表决时,其他11个人都认为男孩有罪,他感到自己无法投这一票。如果他也同意了,那么那个男孩就必死无疑。他不认为男孩无罪,但是觉得不能这样轻率地就认定男孩有罪。他顶着绝大多数人给的压力,不断提出人证物证中的疑点纰漏,自己一次次地演示验证。他甚至去男孩住的街区,买了一把和凶器几乎一模一样的折叠刀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他这样尽心尽力地来对待这件事,是因为,他认为陪审制度是民主政治中非常可贵的部分。法律赋予你投票表决别人生死的权利,你应当认真对待,因为生命不是儿戏。
9号好脾气老爷爷是第一个倒戈来支持8号男主角的。他其实对那个老年证人很有种感同身受的意味。他说,”that’s a very sad thing to mean nothing.”
10号暴脾气老头则是顽固不化暴躁偏见的一类人的代表。他怀着强烈的个人情感和偏见来看待这个男孩,看待这个案子。他狂怒着抨击贫民窟的人们,认为他们是社会的败类毒瘤。并且他带着一种“我吃的盐比你走的路还多”的优越感,激情澎湃地对他人大声嚷嚷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粗鲁又无礼。这样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也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最终,人们以愤然离席来作为无声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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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背带裤蜀黍善于有条理地看待分析问题。
12号安利男则三句不离本行。
电影中有一些人物自己打自己脸的情节。
那个一直叫喊着自己的观点的10号暴脾气老头,他嘲笑那男孩儿”he don’t even speak good English.”另一个人马上纠正他,是”he doesn’t even speak good English.”
3号暴力男认为男孩儿说了“我要杀了你”不是气话而是真正想这样做。当他自己被8号男主角激怒时,扑上去想揍他,也喊了“我要杀了你”。当男主角趁机问“你并不是真正想要杀了我,对吧?”时,我想这脸打的,piapia的。
眼镜男第一次打脸是认为男孩并没有去看电影,因为他记不起自己看的电影名和演员名。而当他自己回想几天前看的电影时,记错了电影名和演员名。第二次是他提出那位女士清楚地看到男孩行凶过程,但是那女士和眼镜男一样,都是近视。因为他们都不会自觉地按摩鼻梁上压出的印。
另,影片中有一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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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7分19秒到53秒,与影片中的41秒不符。
总之,很经典很耐看的电影。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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