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的东拼西凑
心传
世界上没有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人了,所以无论是多么客观的作家,都不能完全还原别人。
说回正题,本人尚算年浅,所历也不多,那些精彩的故事也从未发上在我身上。可以说,我一直处于平稳的内陆,到现在,开始扬帆出航,开始我的冒险之旅。
如果用一句话形容自己,那就肯定是:一个与寂寞相伴并自得其乐的“宅女”。如果生在古代,我一定是一个称职的养在深闺的女子。
与社会上“找人来陪”的风气截然不同,能一个人做的事,我都尽量一个人完成。甚至在别人看来,一个人做不成的事,我也做了。一个人散步不奇怪,一个人吃饭不奇怪,一个人去唱KTV也不奇怪。我所向往的生活,我所进行的生活,是在不完全脱离社会大众的情况下,独立自主的生活,在自己的空间独立思考,特立独行而不流于世俗。
一个人也许寂寞,有些人在寂寞里迷失自我,但我能在寂寞时找寻自我。并且能和心里的那个“我”进行交流,讨论人生,讨论理想与现实,讨论社会不敢正面讨论故意避忌的话题,讨论别人认为荒谬的话题,与自己讨论也许得不出答案,但心灵能得到解脱,不至于误入歧途。心里这个高大完美的“我”,只有在我感到寂寞时,她才会出现。外面的喧闹会把她吓跑。所以,不要害怕寂寞,寂寞会让你找回自己。
与其在自传中留下那些平淡得让人遗忘的事情,倒不如将这19年的思想记下,当作是一个珍贵的纪念吧!
婚宴
某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我正在玩电脑,阿妈把一张喜帖扔在电脑桌上,说:“我老同学女儿的婚礼,你有空就去吧。”我打开喜帖一瞧,陈李联婚。我便说:“我又不认识他们,该说什么好呢。尴尬死了。”阿妈瞥了我一眼,说:“嘿,人家才不管你是谁,我已经给红包了,别浪费我的钱了,吃够本才好回来!”于是,我匆匆披上一件外套,就被推出门了。
至少也让我看清楚新人的名字和会场地点吧。哎,这么大个人了,总不能把婚礼现场弄错吧。
本来出门就已经完了,现在已经过了入席的时间,我才勉强到达了酒店。我着急地扑到饭店的服务台,问:“今天是不是有个陈家摆酒呢?”服务员马上就知道我是迟到的宾客,马上就把我领到那个会场去。这时我的心才稍稍安定下来,还好还好,吃不到头盘菜,就吃多一点主菜,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了那个红包。
这个酒店真不愧是四星级的,金碧辉煌,光看吊在会场天花板的水晶大吊灯就已经值回票价了。会场大概摆了30席吧,每席几乎都坐满了人。只是没有往日在婚宴中见到的“XX联婚”的大金字,而且也没有见到桌上放着喜饼喜糖,可能是因为上菜收起来了。服务员领着我走了一圈,还要极力避开那些穿梭于酒席中打闹的孩子们终于在坐一群大叔大妈级的那一席找到一个空位。我迅速坐下,偷偷地观察一下坐在我周围的大叔大妈,他们见到中途插入的我坐下,也只是对我礼貌地笑笑,便不再理我,继续聊着不咸不淡的家常。看样子这群人也不是很熟,只是碰巧坐在一起而已。再瞄瞄隔壁桌的,一个穿着西装的疑似老板,正在分发名片,她身边的女士们拿到名片,眉毛和嘴角上挑,貌似很高兴。耳朵充斥着喧闹的谈话声。就连我想叫服务员冲茶也困难。哎,光顾着看,光顾着听,差点忘了自己的任务,于是我拿起碗筷,毫不客气地狼吞虎咽起来。
这时,一对看起来是新人的男女走来我们这席,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女人穿着黑色的裙子。我皱了皱眉头,现在的年轻人也真不懂得忌讳,穿着也不这么讲究。正想着的时候,这对新人款款走来,新人向我们举杯,“今天大家有心了,家母一定非常欣慰。”之后又寒暄了几句,便赶去下一酒桌了。大家有继续聊家常,并且我也加入到其中,和大叔大妈有一句没一句地答话。
酒足饭饱,大家心满意足走了。走出酒店的大门,身边走着一个时髦的女人,打着手机,兴奋地说:“你知道吗?这次丧酒没白来,我认识了一个公司的老板哦……”
我差点没跌倒在楼梯上,我才反应过来,这不是以个婚宴。
“铃铃铃”我的手机响起,是阿妈,“你在哪里呀,我打了很多次电话了,我记错了,婚宴是明天。你刚去哪了,喂喂喂?”
除了会场的布置不像个婚宴,那些举办的人,那些来参加的人,那里的氛围,不是与普通婚宴无异吗?
哎,这么大个人了,连婚宴和丧酒都分不清楚了,还白吃了人家一顿。回家好好反省去。
正想迈步回家,脚步却钉在地上,久久不能移动。
门外有声
他是个浅睡的人。任何细微的声音,都会让他从睡梦中惊醒。然后再也不能入睡。
于是,他搬到一个离市区很远的郊区,方圆十里就只有他一户人家。连电线天线都是他花大钱为他拉设的。没有人知道他住在那里,他不想被别人打扰。
他很有钱。他能从各种渠道弄到钱,他认为,只有钱,才是最好的伙伴,有钱就有了一切。他知道钱是会源源不断的来,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
在他休养的时候,他意识到,他遇到麻烦了。早些年,别人总是羡慕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现在,他可以很清晰地通过稀疏的头发看到头皮的颜色。以前号称是“铁胃”他,如今每次吃完饭都会被胃疼折磨好一阵子。更糟糕的是,他无论多么累,眼皮多么希望能合上,但是在夜深人静时他的头脑却是可恶的清醒。才年过四十,却患上了失眠症。他花了大把的钱,买了进口的安眠药。
搬进新家的第一天,他觉得心情很好。这里的空气很好,就算谁不着,也可以闻着很好的空气,能使他烦躁的心情平静一些。
幸运的是,他终于进入了久违的梦乡,好久没有试过头脑不清醒了。如果人每时每刻都这么清醒,那么,这个人绝对是活得很痛苦。有时,糊涂地活着,找到一个可以麻痹自己的借口,或许会活得容易些吧。
“你就算躲在这里也没用,我会找到你的。”门外似乎传来一个轻柔的女声。
他被这轻柔的女声惊醒,谁,是谁。谁会知道我在这里。这个女声好熟悉,好像是……
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十年前。
“你利用我家的关系向上爬,现在你拥有了一切,就把我和我家抛弃了,你实在可怕!”一个女人掩面哭泣道。
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她其貌不扬,没有高学历,却有着传统妇女应有的贤淑。十年来,她为了他,可谓是挖尽心思去帮助他。她的父亲是高官,她本应该嫁一个好人家,结果却与这么一个穷小子结合,还差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为了他的事业,她低声下气求他的父亲“帮忙”,找门路。为了他认为愚蠢的爱情,她把她的青春都奉献出去。可是,她输了。
这个男人看中的不是她,而是她的家境,是她家的关系网。他深信她可以帮他少走很多弯路就可以成功。就算他不喜欢她的无知,不喜欢她的愚昧,不喜欢她的一切一切。甚至看不起她愚蠢的爱情观。他都把这一切的不满深深地收在心底。比起残酷的现实,比起拥有高学历没有关系在求职场原地打圈的窘困,比起因为自己是来自农村单亲家庭而受人白眼,这些算得了什么。
她家出事了,身后的高台轰然倒塌。每个人唯恐牵连到自己,都远离她家。往日热闹的家,一下变得冷清。一纸离婚协议更是把她打到了地狱。
“这个帐户有我给你的赡养费,我还会帮助你父亲。这样,我们谁也不欠谁。”
“你是希望我向你说句谢谢吗?”她冷笑道。
“如果可以,请你尽快去办好离婚手续。”他并没有回答她。
“我会如你所愿的。”她终于相信,在利益面前,爱情往往不堪一击,何况,他对她根本没有爱!
之后,他们两再也没见过对方。她听说她患了癌症,好像,好像已经去世了。
难道门外是她的灵魂?她回来找他算账了?一个激灵,他坐起身。
不可能,他知道,就算他怎么伤害她,她也不会还手的。他太了解她了。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很好的傻女人。身在官僚之家,见惯了尔虞我诈,依然保持这那份纯真,这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可是这个“奇迹”并没有给这个女人带来多少的好运,她不仅为这个男人付出了青春,甚至还积劳成疾,失去了生命。原本她能活得更长一些的,赡养户口有足够的钱让她住上省最好的医院。可是她一分钱都未曾动用。既然她得不到他的爱,还要他的钱何用呢?她只是悔恨,她浪费了她人生最宝贵的十年,她就像这个世界的过客,未曾留下一点痕迹,就匆匆而去。钱财什么的她本来就不在乎,就让它到需要它的地方去吧。这个账户,就成了某所希望学校的资金来源。
“你不必费尽心思躲进这里,你的仇人会找到你,你知道你有多少仇家,你知道你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还是去有人的地方吧,起码有人能听到你的求救,否则,你连个躺进棺材的机会都没有。”门外的女声清晰地飘进耳朵。
是鬼吗?可笑,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他一直坚信这一点,所以,他才能做到“半夜敲门也不惊”。
可是,他的耳朵的的确确是听到声音了。他迅速下床,走进门。
他把耳朵贴着门,门外没有声响。通过猫眼窥探门外,没人。
一定是谁,想把他逼疯,来报仇。不要妄想把他打倒。
他果断地打开门。门外只有随风摇动的树叶和皎洁的月光,和偶尔缥缈的鸟鸣。他的腿一下子软了,扶着门,几乎是跌跌撞撞地进去。
他瘫在沙发上,好久好久,突然,他站起来,像疯了似的把家具,棉被一切能阻止声音传播的东西堆到玄关那里。
那该死的女声还是清晰地飘到他的耳朵,回响着,“你逃不了。”他也知道,除非他死了,否则他会一直听到这声音。
门外有声,来自人心的魔鬼。
我心中的鲁迅
这里的鲁迅,是我眼中的鲁迅。不可否认,人认识食物总是会带有个人的感情。如有偏颇,还请海涵。毕竟我离鲁迅的时代很远了。还请各位抱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态度看下去吧。
鲁迅是个聪明的人,应该这么说,他是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人。在日本学医到一半,却跑回来中国从文当中国的“心理医生”。
其实我在很久以前一直觉得鲁迅是个残忍的心理医生。他不同于别的作者,把人心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慢慢感化读者,治愈读者的心灵。很明显,这种疗法,只适合轻症、有自省能力的患者。而当时的鲁迅面对的已经是病入膏肓的人,他只能把这些人的心肝剖开,取出,向他们展现丑恶的一面,把他们残忍地逼到绝境,要不醒悟,要不死去。
例如他的《狂人日记》,看似是一个患了迫害幻想症的精神病患者的胡话。事实上,这个精神病是一个已经苏醒,已经有所觉悟的国人。只是他混在那群麻木的国人里。倒变成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了。这个“狂人”觉得村里的每个人都要吃了自己,就连自己的亲人,赵家的狗都对自己虎视眈眈。他的处境犹如十面埋伏,四面楚歌。
为什么国人想吃了他呢?我倒不觉得全市封建礼教所致。虽然说在封建社会,的确有“易子而食”这个不可思议的传统。而《本草纲目》中也的确有把人肉做药引子。不过,《狂人日记》的村民想吃这位狂人的原因还有一个,且听我说来。
文化对人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位狂人已经觉悟。他的思想正在或将会取代腐朽的思想。他的思想将会解放人性,人们由此会意识到,人的价值有与动物不同的社会性。人非机械非工具,是有自主独立性而不是统治者手中的玩物。当然,这些思想都会严重威胁统治者和封建礼教的得益人。因此,他们要想方设法地阻止这个思想的传播。
在这个封建又统一的社会,其封建的思想根深蒂固了,也许因为封建思想存在久了,根本没有人怀疑它的对错。《狂人日记》中的那句“从来如此,便对吗?”这一句话,便揭露了中国人所缺少的精神——怀疑精神。统治者用四书五经和改得面目全非的儒家思想来束缚老百姓的思维。人本来就有思维惯性。惯性地认为一直所做的事是正确的,惯性地排斥新事物。而这种惯性,最能体现在封建社会的人们中。因此,当狂人怀疑吃人是否正确时,他身边的人便开始排斥这种怀疑,让我大胆猜测以下,这些吃人者,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隐隐约约察觉到这种做法欠妥,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下,渐渐抹去这种异样感。后来就坦然接受了。如果有人提出反对,他们会毫不犹豫把那个人打倒。因为,心中坚守的信念岂是你一人能推翻的。
不错,社会分为一旦形成了便难以改变了。但别忘记,制造社会氛围的恰恰是人。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人并排走路,可是他们确实越走越快,于是,甲说看着乙真皮的,乙说是看着丙走的,丙又是说看着乙走的。谁都是领头人,谁都不是领头人。
这就恰好证明了一个特点,有进步性的思想在当代永远都是个异类,而且顽固的主流思想会想方设法打压它。但思想具有流动性,随着这个异类不断渗透,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它。所谓的主流思想也不得不吸纳它甚至被取缔。
《狂人日记》的出世,在当时来说无疑是一个异类。当时读惯了古文小说的人们一接触这小说,想必是觉得不足一提。反之,接受了新思想的我们,觉得里面的狂人很正常,吃人者和甘心被吃者才是不折不扣的狂人。把这个题目放到当今来理解,应该是:一个正常人记录他身边的狂人的日记。
如果想说鲁迅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倒不如说,他是个思想前卫的心理医生。他的文章便是给国人开的药方,至于有用没用,请看当今的中国人。
插队
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意这篇文章的出现,甚至希望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个词的产生。
话说在一个星期六,我与朋友去市区逛街。两人手牵手,从西区的宿舍一路小跑本区校车车站。谁知校车车站早早就排了一条长龙,我们赶紧跟到队伍的后面,后来我们的后面又陆续来了一群人。不久,校车来了,我们就一个个按照排的顺序上车。因为人数比较多,车上已经没有位置了,考虑到三部车也可能坐不下这么多人,所以就有了站位的出现。很明显,车要超载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没有怨言。周末,人多也是在所难免的,忍忍吧。
这是,一个女生突然快步走向队伍的最前头,站在车门前,她看到旁边的长龙前后的距离可以容下一个人时,就立刻插进去,眼光之敏锐,手脚之敏捷,动作之纯熟,深深“折服”了在场的人。后面的人已经按捺不住了,破口大骂,她也选择忽略,还招手,让排在后面的朋友也过来,只见她的朋友低下头,迟疑了一下,在一声声的鄙夷中,还是快步走向了车门。长龙中,有人骂自己的愚蠢,不懂得投机取巧,有人骂那个女生,占人便宜,有人默不作声,似乎见怪不怪了。我们的心中,“有序”这个词的分量,又抹轻了一点。
追风筝的人
曾经听说过这本《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值得收藏的畅销书,便起了好奇心。但一直没机会去读。前几日在学校的图书馆的书架上偶遇它,便想,这便也是一种缘分吧。于是便借下了。在某个寒夜,我开始挑灯夜读,进入书中的世界,我的心也渐渐变冷。
书中的两个主要人物哈桑,和他的主人阿米尔是从小就一起玩耍的朋友。哈桑的母亲莎娜巴是个风流的女人,生下哈桑后就跟别的男人远走了,而阿米尔的母亲也因难产而死,也因为这样,阿米尔始终得不到父亲的爱。因为他的儿子的出生夺走了他深爱的女人,他无法真正原谅他的儿子。但同时他又是哈桑的父亲。是的,阿米尔的父亲与莎娜巴号上了,虽然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但却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而这又是矛盾的出发点。好吧,书中的人物太多,这次,我就挑阿米尔老爷来说吧。
他是一个复杂又矛盾的人。
在镇上,他是被人们尊称为贤者,诚实的商人,还是一个慈善家。他呕心沥血,亲力亲为修了一座儿童院。他经常教育身边的人,偷窃和欺骗是世界上最严重的罪行。但是他有欺骗了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的朋友也就是哈桑的“父亲”阿里,还有他的儿子。当阿米尔实际赶走哈桑父子时,他用冷漠来惩罚他。却始终至死也没有把真相告诉阿米尔。他是带着谎言和污点去见上帝的。上帝会不会饶恕他呢?
如果从这方面认为他是伪君子,却又太武断。在阿富汗战争爆发时,他带着阿米尔做一辆卡车逃亡美国,途中被俄国军队截住。当某个军人提出要凌辱车上的女士时,阿米尔老爷立刻听声而出,保护那位女士,军人用鸣枪恐吓他,他面无惧色,最后折服了那位军人,予以放行。从中可以看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正人君子,在保护弱者方面。
他是个轻易原谅自己却不会轻易原谅别人的人。
他清楚知道哈桑是他的儿子,却又心安理得让他做仆人。虽然他很关心哈桑,但是由此至终却没有一点歉意。甚至连一个给哈桑和阿米尔的交代也没有。他已经原谅了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误,或者他不觉得那是个错误!而对他的儿子,他一直爱不起来,尽管他知道阿米尔一直努力讨好他。知道他后来得了绝症,才懂得珍惜和阿米尔为数不多的日子。
对于这种人,我恨不起来,也爱不起来。真正能够宽恕别人的人很少,真正去狠别人的人也很少。大多数人,都活在宽恕和恨得夹缝中。我便是其中痛苦的一人。
行走于城市间
《读城记》是易中天先生所写的,反映了当今城市的一些现象,颇有参考价值。
易中天在书中写道: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我尤其欣赏其中的“读”字。“读”不同于“看”,读的过程中,有挖掘,有思考的过程,不仅“入眼”,而且“入脑”。易中天不仅把中国的城市当作是书,而且还把城市当作是有个性的人来读,这些是之前的书所没有的难能可贵之处。
就以生猛鲜活的广州来说吧。这是我去过位数不多的城市之一。虽然我是广东人,但是我从那个宁静的小城出发到大都市广州,多半还是有点不适应。广州好比一个大市场,聚集的不是什么达官贵人,而是普通的小市民。夸夸其谈,能吹水的人并不能得到这些讲求实际的小市民的尊重,敢拼敢博才是光走人乃至广东人最看重的。广州人有着全国其他城市所没有的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因此,改革开放选择了广东,这是时势和地势的选择。
以生猛鲜活来形容广州是最贴切不过了。这让我想起了活蹦乱跳的海鲜,就算是被放进了蒸笼,也停止不了生命的跳动。一个猛字,凸现了广州人的冲劲,敢于食头啖汤的精神。有句话食这样说的:非典食广东人吃出来的。
作为一名动物爱好者,我食并不赞成吃野生动物的,啖同时,又不得不敬佩广东人的冒险意识。如果能吧这种买现南意识用于科研领域,一定会出成绩。
“民以食为天,连皇上也只是天子”(后半部分是本人小小的恶作剧)这句话在广州最能体现了。有句话是:吃在广州,穿在上海,说在北京,住在杭州。。虽然本人严重华裔天堂杭州是不是应该加上双引号,不过本人丝毫不怀疑持在广州的真实性。饮食绝对不是一个肤浅的话题,从一个城市中的饮食习惯可以看出那里的气候,地形和人文。这些以后再说。
接下来要谈的也是与我们的口有关的——语言。广州话是中国最难懂的几种方言之一,被内地人称作“鸟语”。这也是广州的开放程度和兼容程度不够的原因之一,易中天先生建议广州能大力推广普通话,来拉近广州很内地的距离,我觉得这是不够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广州与内地的部分城市开始对立起来,互相瞧不起对方。双方一旦有了成见,就难以心平气和交流,文化也不可能得到传播。所以,还需大家放下成见,平等相待,才能共同进步啊!
婚姻是否要门当户对
目前社会争论得比较激烈的一个话题,就是婚姻的门当户对。很多年轻人都会嘲笑这个古老的问题。的确,这个社会问题已经与女娲补天一样古老了,但是人们依旧不会停止讨论。
我们总会在电视剧里看到这样的情景,女主角喜欢上了家境贫寒的男主角,要固执地嫁给男主角。她不惜一切,甚至与家里人断绝了关系,和男主角私奔,浪迹天涯。说这是,为了心爱的人,放弃一切,放弃金银财宝。最终,他们虽然贫苦,却有着幸福美满的婚姻。大团圆结局。
这是理想化的生活,而实际上呢?他们过着贫苦的日子,女主角从小娇生惯养,吃尽山珍海味,如今终日为生计而发愁,当初的激情也在岁月中慢慢褪尽。生活如此单调窘困,她开始后悔,当初的举动实在是太轻率了。虽然他们彼此还是爱着对方,但是还是不得不对现实低头。既然如此,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大家和平分手,寻找各自的快乐吧。悲剧收场。
通过网络,我认识到一些适婚年龄的女性。她们的爱情经历可以编的上一本教科书了。她们曾经喜欢过家境不好的农村小伙子,可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与他们厮守到老的想法。原因是,家庭条件无法对称,自小就生活在不同的家庭条件里,没有共同语言。这样做朋友是很好的,但是要日日在一起就太痛苦了。而且从农村来的小伙子总有一种自卑感。就算女方并没有看不起他,他也终日怀疑女方家里人是否看不起他。与其这样不开心过日子,倒不如相忘于江湖,各自为乐。而有些和一些有钱弟子恋爱,男方的家庭也看不起女方,对方的家长不喜欢,无形中就给两人增添了一种压力,最终也因为压力而分手了。而现在她们的对象家庭条件差不多,有了共同的生活目标,有了共同的语言,就有了动力一起去奋斗,一起生活,日子虽然平淡,倒也美满。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但是结婚绝对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这其中涉及了两个家庭,两个人各自的朋友,其中牵涉到的人太多了。不要说这是夸张,许多夫妇不听当初亲友的意见,婚姻不能美满,结果还是离婚收场,伤害了双方的家庭。由此可见,某些家长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子女嫁给对方,还是有一定原因的。他们的生活阅历毕竟比子女多许多,自然是知道以长远的角度来说,对方是不适合自己的子女的。只是,子女无法知道他们的用心,只当是专制的家长制在作怪。其实,天底下哪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幸福的呢?还望现在的年轻人对考虑,对方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毕竟,一辈子的事情,怎能马虎决定。只追求一时的激情,是过不了长日子的。门当还是要户对。
汉语言文学之我谈
顾名思义,汉语言文学就是与中国汉语和文学有关的。本专业对学生的文艺修养要求比较高,并且要求学生要了解我过关于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总而言之,该专业旨在培养有专业文学综合素质的多功能人才。该专业适用面广,被社会上戏称为“万金油”专业。
那么,在广东海洋大学,又是怎么样定位汉语言文学专业呢?我从专业导论上,获得一些信息。
广东海洋大学是意见普通的本科院校,单纯师资和生源来看,是无法与名牌大学相比的。因此,要想打造专业的研究型人才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条件的限制,我们大学便把培养人才的类型放在应用上,而非研究上。该大学在培养汉语言文学的人才上,注重培养应用型,这类人才完全是为了社会的需要。从文学院最近举办的活动来看,如诗歌朗诵,演讲,鲜有涉及深刻的学术讨论。这再一次体现了我们学校注重培养的是实用性人才非学术性人才。
当然,我并不觉得实用性人才就比学术性人才低人一等。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需要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来做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才能使社会不至于混乱乃至取得进步。找准自己的定位,每个人都可能成功。
了解这些以后,我们便要为自己打算了。在没有分专业方向时,也就要在大一,大二,我们应该努力找到自己的专业兴趣。在学习中,生活中,活动中都可以去挖掘。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专业方向有以下几个:师范、高级文秘、传媒。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大一大二时先旁听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课程,或者向老师咨询。
确定了自己要选的专业方向后,便要开始对自己的专业课程有纵向了解,进行深入的学习,同时又要注意横向学习。也就是要扩充自己的知识面,补充和自己专业相关的知识。成为“十字型”人才,才能在社会上有竞争力。
按照我的看法,我认为,本大学不是师范类院校,自然师范类专业比不上同级的师范学校。如果选择传媒类方向,那么,我们就竞争不过我们学校的新闻专业。我们只好选择综合性比较强的高级文秘。
文秘这个专业涉及面上比较广,几乎任何一个公司,不分大小,都需要秘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秘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秘书能抄抄写写,甚至要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懂得处理公共关系,几乎要把秘书当成多功能的打杂工。既然社会有这个要求,那么我们就要适应,并且跟上,甚至超过它。
秘书这个专业要求写作的能力比较高。因此在6613的计划里,我们要尽量尝试多种不同的文体,积累经验。前面我们说过,要成为“十字型”人才,因此单单是涉足秘书学是不够的。应该横向发展,涉足一些与办公有关的学科,如公共管理学,人力资源学等。
当然,如果有余力有条件,最后选修第二专业,拿多一个学位证书,也多一项傍身之技,前提是学好本专业。
虽然说汉语言文学专业是“万金油”专业。适用性广,但其实这也是缺点之一。因为其专业性不突出,所以人们往往轻视了它。我们应该要注意突出该专业的特点,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去专攻某一个方向,例如专门针对新闻,文学出版,营业公司的文秘部门核心。这样,才能在就业时找到落脚点。
总而言之,在大学四年里,尊重自己的兴趣,培养专业素养,确定就业方向,为成功做准备。
新说《孔雀东南飞》
有人说,《孔雀东南飞》里的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可谓是可歌可泣,缠绵悱恻,哀怨凄美。而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是因为封建的家长制。我却要说,焦仲卿的愚孝,刘兰芝的软弱,才是造成这一悲剧的主要原因。
焦母看不惯刘兰芝,想要把兰芝休了,焦仲卿竟然毫无反抗,照做不误,没有一点自己的主见。虽然说那个年代存有封建家长制,但是,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但是人总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能改变社会,总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吧。就算焦母的威严有多大,只要焦仲卿不从,她也没办法吧。好吧,就算是不能劝服焦母不休兰芝,如果是深爱着兰芝的,至少也和她一起远走高飞,何必落得个“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局面呢?好了,请各位收起手中的砖头,听我慢慢说来。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从这里看出,兰芝简直就是个完美的女人,放到现在当个中国小姐都绰绰有余了。再看“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焦仲卿也只是个衙门的衙役而已,换句话说,焦仲卿还配不上兰芝呢。他娶到兰芝,已经是几生修来的福分了。焦仲卿自己都会说自己娶到了完美的媳妇,应该要知足了。而我相信焦母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但是,公婆和儿媳总是有隔膜的,因为尤其是古代。古代男人一般在外面忙,而且经常三妻四妾,就算一夫一妻,也都是家长包办婚姻,很多婚姻中并没有爱情,过日子而已。古时候女人不能有自己的事业,“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造成大多数女人精神空虚,很容易把精神完全寄托在儿子身上,特别是那种“母凭子贵”的母亲,久而久之,儿子反而成为他们“精神上的丈夫”,这就是“恋子情结”。我觉得,焦母不幸就有这种情结。因此,越完美的媳妇,焦母就越不喜欢,
焦仲卿知道无法劝服母亲,所以他才让兰芝和他假离婚,还要“慎勿违我语”,把人家休了,还要人家为他守节一辈子,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后来得知兰芝要改嫁了,便出言讽刺,逼得兰芝要自杀。后来,两人共赴黄泉,合葬在一起,让世人缅怀。在生的时候不能在一起,难道死了就能做夫妻,笑话。
焦仲卿和刘兰芝未曾试过反抗,就已经认输了。焦仲卿的愚孝和刘兰芝的懦弱,导致了他们的悲剧。不要被现实的困难吓到,多去尝试,路总是会有的。地球是圆的,死路是不存在的。
校园暴力为何层出不穷
校园暴力最近成为了一个热词。最近就听到几个让我震惊的校园暴力事件。
云南:副县长之女率众对15岁女同学施暴(将脏卫生巾塞入对方口中)
河南:14岁女学生遭十几名同学围殴被逼下跪(即布鞋门事件)
西安:六名中学生群殴一名智障同学拍“暴力照”
我们发现,其实施暴者,大凡是一些有钱有权人家的子女。被欺负的,都是“弱者”。在这个校园,难道没钱没权,就注定要在校园里被那些所谓有权有势的孩子欺负吗?我真的不想称施暴者是“孩子”,他们虽有孩子的年龄,但是所作所为却让一个成年人感到心寒。
作为一个县长的女儿,非但没有在学习里有模范作用。反而还对同学大打出手,而且所用的方法又是极其侮蔑人格的。更令人气氛的事,由于施暴者的家庭原因,竟然可以使事实改写,可以让罪名减轻,就算被改过的“事实”多么不符合逻辑,也没有人敢去追究。因为,施暴者家有个当官的。所以,事实就是施暴者所说的事实。
因为一个女孩穿了一双朴素的黑布鞋,所以就遭到十几名的同学围殴。有很多人在看这段视频时都流下眼泪。这个女孩子穿的布鞋,就是以前我们小学时穿的布鞋,只不过现在经济发展了,已经不流行罢了。如果我们偶尔怀旧,穿穿以前的鞋子,是不是也要被殴打呢?
那个欺负智障的就更加没有理由了。现在的社会氛围恶劣,整个社会充斥着欺压弱势群体的气息.弱势群体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群体。就算没有意识去保护他们,他们也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我们不是动物世界里的一员,一个人文社会,不要求做到强者保护弱者,但起码双方都要在一个相对的平等地位吧。
另外,现在的未成年人接受的保护太多了,某些人借未成年保护,来保护自己犯下的过错。未成年就是好啊,就算犯错了,也不需要负责。因为他是受保护的未成年人,结果,别人的利益就没有保障了。某些法律专家称:未成年保护法是针对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而设立的,而不应该是包庇未成年人犯罪的工具。如果不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就会有更多的未成年人钻法律的空子为所欲为,以后就会发生比校园暴力更加严重的事情。
有些老师戏称,他们是体面的民工。没有自主权,要考虑某些学生与学校领导的利害关系来办事,有时也是情非得已。
归根到底,还是那些由学生家庭和学校,社会的组成的关系网“保护”了犯错的孩子,让他们不落法网啊!
自说论语
来逛天涯,发现网友对于《论语》的热情是有增无减,甚是高涨。而且从中也找到新的观点,似乎比传统的解释更让人信服。
从“不亦乐乎”说开去。以往人民的解释是,有朋友从远方来,难道不应该开心吗?如果单独看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与前面两句联系起来,那么就有些不通了。孔子在这一章里,是劝人学为君子。他一共说了三句话:第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讲的是学习方法。第三句话:“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讲的是个人修养。再一个就是本文所举的这句话。这三句话都是孔子对其弟子们说的,都是在教诲弟子们应该怎样去做,不可能中间的那句话是在讲自己如何如何地快乐。如果这么说了,倒是有点前言不搭后语的。所以现在有种新的理解,就是:有志同道合者一同学习,不也是快乐吗?至于其中的“乐”的读法,我更倾向读le,就像“钟鼓乐之”一样,单单的喜悦,已经不足以表达,只有借助钟鼓,才能表达孔子的欣喜若狂。
再者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以前的解释是,习是温习。但是我到不同意这个观点。百家讲坛上讲易经的曾仕强教授解释说,习是实践的意思。如果解释为温习,倒有点应付考试的意思了,而如果是实践,就能体现出古人强调学以致用的观点。而且在古代的科学,强调的也正是实用性,因此,后人的解释更符合孔子本来的意思。
为了某些需要,有时编书者不得不曲解古人的话,是非黑白,还是需要我们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从人的角度看鲁迅
鲁迅的生平故事在网上用搜索引擎一搜可是一大堆,无须多讲。我在这里想讲的,是我所了解的鲁迅,是一个普通人眼中的鲁迅,不可否认,人认识事物总是会带有个人的感情。我也不能说我所说的都是客观的,正确的。如有偏颇,还请各位海涵。毕竟我离鲁迅那个时代很远了,所知道的事情也只是前人流传的,不排除有以讹传讹之嫌。还请各位抱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态度看下去吧。
要想了解一个人,尤其是作家,就必须从他的作品入手。读作品,是最能接触作者思想的途径了。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往往在第一眼就能给某个事物定性。如果对某个作家不了解,最好先不要读其他作家对这个作家或其作品的解读。否则,人们会在读作品时带上其他作家的感情,而对这个作家的理解,也不纯是个人的理解了。当然,在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去看看其他学者对这个作家的评价,那是个不同思想的碰撞,生出理性火花的过程。这个过程能使你更加立体地认识一个作家,而不会偏左或是偏右。所以,在我没有读完鲁迅的作品之前,我不会轻易地去看什么解读。对于现在的我,这些解读只会使我混淆。
鲁迅的文章在小学和中学的课本是“随处可见”,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读鲁迅的文章就只有两个字的感受——痛苦。还能有比鲁迅的文章让人痛苦的东西吗?我还非常记得小学五年级的《给颜黎民的信》中的“周围的是黑洞洞的,碰一鼻子灰。”当时的我非常不解,怎么会黑呢?房子不是有灯吗?难道此人太穷,连灯也买不起。而老师也只是笼统的说是因为当时的社会太黑暗了。是个伸手不见五指,人吃人的社会。这些笼统的解释,对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自然是理解不了的。我对鲁迅的误会,就从这里开始,文字艰涩难懂,还要有错别字,最重要的是每本课本都要有他,简直就是要命!
直到现在,我依然不赞成把鲁迅的课本放到小学生的课本中。“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是有它的道理的。没有一定的阅历,没有对历史背景的了解,读鲁迅的文章简直是自找苦吃。那句“周围都是黑洞洞”,还是我在高中时,知道社会黑暗的一面,人性的丑陋,套上那句话,才理解一点。
鲁迅写过几部小说,《阿Q正传》、《呐喊》、《朝花夕拾》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阿Q正传》的阿Q和王胡的持虱子“大赛”,阿Q的“劈”和王胡的“剥”,短短两个拟声词,就已经把这个可笑的场景表现出来。不得不佩服作者用词的精炼。可见中国老百姓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无聊。阿Q就连当时生活在最底层最悲惨的小尼姑都得欺负一翻,却不敢得罪恶人赵太爷。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中国人欺善怕恶的恶劣人性。老百姓不敢反抗比他们更加强大的恶人,就只能欺负比自己更加弱小的善人,以此来找取心里平衡。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惜的是,就连穷困潦倒的阿Q,也只是把女人当做是生育工具,觉得自己都这么大了,屋子里竟然没有个女人,但是自己又找不到女人,想对吴妈下手。这种随便找个人过日子得过且过的家庭观在当时随处可见。对自己没有要求,对国家就更加不用说了。无论谁统治都好,做农民的只是希望有亩薄田,风调雨顺就满足了。其他的过家大事,就让匹夫去解决吧,匹夫是谁,管他呢。
再者就是鲁迅的《狂人日记》。古代有易子而食的说法,也经常听说人们用人肉来做药引。姑且不讲人肉是否有此药效。首先吃人这个“习俗”(在文中貌似吃人是一种习俗),就是难以理解的。吃人可不管你是不是吃者的亲戚,家人,只要又需要,就大可以冠冕堂皇的行使这项权利,而每个人似乎又有这个义务被人吃。而且不管大人在互吃,顺便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自己的孩子吃。当然,文中的吃人不是单纯地指吃人肉那么简单。吃人是象征封建礼教,像这种“易子而食”、“葬子养父”这种骇人的行为,统治者为了他们的政治目的,不但伤害无辜老百姓的肉体,还腐蚀他们的心灵。关键是,这一切非文明的举动,在当时竟然被认为是正常。
讲者
台上的讲者神采飞扬,抑扬顿挫,仿佛要用尽平生的力气,去完成这次的演讲。他身前的麦克风,也时常被他忽然抬高的声调而“哔哔”作响。讲到要点时,他抓起粉笔,用力地在黑板上客商几个字,粉笔哪里经得起他的用力,“啪”的一声就短了,弹到桌子上。仔细一看。桌子已散落不少粉笔头。而他的手指显然还未适应那瞬间变短的粉笔,手指甲划上了黑板,发出了让人战栗的声音。虽然讲室里装有空调,他的白衬衣已经湿透,可以从浸湿贴身的衣服中音乐看出他健康的肤色。
他挽起衣袖,双手撑着桌子,不难发现坦然的手臂也有微微的汗珠。因为有阳光的照射而闪闪发光。他扯开上衣最上方的一个扣子,似乎这颗扣子阻碍了他激情的演讲。他的话从喉咙喷薄而出,而且因为兴奋,他的脸部表情有些扭曲。
铃声响起,他的结束语伴着铃声,格外和谐。一阵热烈的掌声过后,他双手背后,昂着头,迎着阳光走出教室。
远走的回忆
我有时觉得,世界变得很陌生,就像是失忆的人,那以前叫得朗朗上口的名字,现在竟然叫起来却觉得生涩。明明只是一年前发生的事情,有时觉得离自己很遥远,但有时又觉得像在昨天发生一般。很矛盾。
昨天,无意中在抽屉底翻出一张模糊的照片,原来,那是小学的毕业照。由于当时天气不好,才照成那个样子。照片上的人就像是被打了格子一样,也只能凭着自己的感觉,来认人了。
好不容易把人认出来了,于是,童年发生的趣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上演了。
曾经有那么一个地方,是我们的游乐场,它没有任何的设施,要硬说它有,那就只有一个让摩托车经过的小斜坡。我记得,那里附近有许多比较陈旧的房子,还有一间被废弃的小屋子,那里便是我们的基地。
没个星期五,我都会跟跟小伙伴们去到那里,玩捉迷藏。那里有很多可以躲藏的地方,所以找起来很费劲,当时最有趣的并不是一味地躲起来,而是跟在那找的人的身后,陪她一起找。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捉迷藏是世界上最简单而又最让人快乐的游戏了。那时电脑并不普及,更不要说上网了,但我就是觉得以前比现在还要多姿多彩。
我想,无论我已经多少岁了,捉迷藏永远是我心目中最爱的游戏,就是现在那些网络上制作精美的游戏,也不能跟它相比。
还记得以前小学的零食:一个一角钱的冰袋+一张一角钱的辣片。即使我们知道那些是很不卫生的,但吃得依然畅快。小孩子,哪懂得不卫生的危害呢?以前,兜里有几块钱,就是别人眼中的羡慕的对象了。像现在,没有几十块就别想出去。
想到这里,心就痒痒的,想给4年没联络的伙伴打个电话,于是,就翻箱倒柜地找啊找,终于在床底找到以前的电话簿,又犹豫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拨号,结果,并没有听到那期待的声音,而是:“对不起,您拨的电话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再拨其他的人,都没有回音。
曾经是那样刻骨铭心的友情,就像断线的风筝,毫无征兆地,远去了。只有那曾经欢乐的回忆,还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一生,也无法忘却。
再次回到那地方,依然没有变化,只是,那里已经不属于是我们的游乐场,只是,旁边少了那天真活泼的伙伴。只是,心情不同罢了。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今天与明天
此文仅献给我亲爱的表兄弟们。
不知道应该用什么心情去面对我的兄弟们。我只知道,我们会分道扬镳,越走越远。我们相聚的时间只会有增无减。所以现在才倍感珍惜。
老大终于要踏上大学之路,他的羽毛已经丰满,时刻准备着展翅高飞。老三也已经考入理想的高中,开始艰苦的高中生活。老四也即将步入知识的殿堂,而不只是在幼儿园单纯的玩耍。巧合的是,他们三人都相聚在佛山,只留下我孤独一 人。
这里留下了我们涉足的痕迹,开心的,忧伤的,遗憾的……我们曾在这里留下了笑声,歌声,吵闹声,我们曾在这里建立的“正义”的基地,我们曾在这里把米饭撒了一地,我们曾在这里向着天空,许下美丽的心愿……我们,在这里留下了美好的童年。
请不要把它带走,让它躺在这里微笑吧!
-我们会长大,然后找工作,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的交集会越来越少,因此,才要珍惜现在相处的日子,让我们相聚的每一秒都变得精彩。现在的一切,以后就成为美丽的回忆。请念惜吧!
后记:突如其来的心情,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但愿明天更美好!
本能
不久以前的晚上,那时大概是两点吧,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我梦到有个人走近我的房间,然后他抓着我的手,这时,我就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其实当时只是自己压着自己的手而已。但是我并没有清醒过来,处于半醒半睡的状态中。理智不清的我以为这是真实的。我很害怕,恐惧的心促使我大声哭喊了起来:“妈咪,救命啊!”然后父母闻声而来,妈妈是首先冲进来。他们得知我是做恶梦时,安慰了我一下,就让我继续睡了。
当我清醒的时候,才发现,我刚刚的举动是多么可笑啊。什么都没弄清楚,就乱哭乱喊一通,还把父母吵醒了。不,绝对不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因此,我开始仰着睡,这样就一定不会再把自己的手压着了。我就这样仰着几个晚上,虽然是有点不舒服,但是没有再做恶梦了。这件小事渐渐被我淡忘了。
过了阵子,我无意中看到一本杂志,里面有个故事,是说一个间谍,潜入别国窃取情报,一直都在讲别国的语言,后来她结婚了,还怀了一个孩子。就在她生产时,巨大的痛楚让她无法承受,这时,她用了母语叫了一句:“妈妈呀。”就这这样,她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潜入别国十多年,就因为这样,她丢掉了生命。
有一些习惯,就算养成了很久,只要自己努力一下,还是可以改掉的。唯有本能,是一辈子也无法磨灭的。例如,依赖母亲。
三感火车
窗外的火车
说起火车,我是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从我懂事起,它就一直在我身旁。
我和铁路之隔只有一条几十米宽的马路。每天,无论我是否开心,无论我是否醒着,它都在我身边。有时同学来我家,就觉得难以忍受这轰咚轰咚的火车声,她问我,难道你可以忍受吗?你不觉得很难受?
难受?我从来都不会想到这个词。从我3岁开始,它就一直在我身边,从来没有离开。有时,感到烦躁,睡不着,心里就会盼望火车快快过,如果此时真有火车驶过,伴着有节奏的轰咚轰咚声,就会感到无比的踏实和舒服,也就可以快快入睡。现在的铁轨已经换成无缝铁轨,轰咚轰咚的火车声变成了轰~的声音,毫无节奏感可言。有时稍微把电视调大声一点,甚至完全察觉不到火车的驶过。
在搬来这里的初期,我们曾经想过要搬家,不过因为种种原因,还是没有实现,现在我们一家都说,没有这火车声,还真是不习惯呢!火车的存在,从“有形”到“无形”,从我们的“在意”到“习惯”,在到现在的有点“喜欢”。其实也在告诉我,如果开始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却没有机会改变现状,不如试着接受,说不定通过时间的摩擦,会有和谐的一天。
坐火车
我第一次坐火车,是在我6岁时,和妈妈、表哥一起去佛山探亲。因为是第一次坐火车,所以我非常兴奋,途中,我和表哥在高唱《樱桃小丸子》和《难兄难弟》的歌(当时这两个节目很收欢迎)。虽然我和表哥都很吵闹,不过没有一人会责备两个天真活泼的小孩。
等到火车到了广州站时,火车就调换车头,此时原本是“前进”的火车,就会变成“后退”。本来这是常有的事,不过一个6岁的小鬼又怎么会懂呢?我拽着妈妈,忙问:“妈妈,我们不是去佛山吗?为什么倒回去了呢?”此句“童言”一出,几个同车的旅客就笑了,坐我们对面的一对老夫妇就逗我们:“是啊,现在就要回韶关了。”
“啊,真的吗?怎么会这样?”我有点沮丧。然后,老夫妇就跟我们解释,我表哥算是弄明白了,不过我到现在还是不懂。可是没有关系,因为那句童言,打开了我们和老夫妇的话匣子,在广州到佛山这几十分钟的路程中,我们聊得很开心,给我第一次的火车之旅留下很好的印象。
自己驾车的活动性的确是比坐火车强,可是,这样就没有进站时欢欣雀跃的心情,也没有发车时对下一个新旅程的期待了。坐汽车,你经常看到的就是高速公路和收费站,坐火车,你可以看到农民伯伯和耕牛,偶尔还可以发现很漂亮的偏僻地……
火车站
有时亲人回来,我们都要去接车。要去买一块钱的站台票,穿过天桥,来到‘车道’,还要竖起耳朵,打醒十二分精神,留心广播,做好万全的准备。
如果他们坐的是中间车厢,那就要感到庆幸。如果是坐在一头一尾,那就要碰碰运气了。若他们坐的是车头,而我们却站在车尾的位置,这时就得以50米冲刺的速度向另一头赶去。因为我家的传统,无论去哪,行李一定是四五袋的,如果只有他们,是肯定拿不下来的。而且停车时间又不长。于是,四五人追着火车的一幕便开始了。
送车也是差不多。四五个人大包小包地挤上火车,安顿好后,又挤下去,站在火车外,静静等待发车,默默地挥手,有时还会跟着小跑一段。
无论是在车上还是车外,人们的心情都是一样的,亲友回来就是期待和欢乐,亲友回去就是不舍和思念。欢聚和离别的场景经常在同个车厢里同时发生。
其实,离别也不需太过伤感,就请期待下次的重逢,如果是欢聚,就要珍惜这次的相逢,因为始终有离别的一天。总之,以平常心对待吧。
现在的我,火车快快开,载着车上所有人的爱到目的地吧!
直面浮躁
这个题目是很无奈,也是很愤怒。对现在的书店的做法和社会的浮燥既无奈又愤怒啊!
一进书店,就被那些花花绿绿的彩色封面搞得眼花缭乱,而且也看到许多的学生堆在那里,好奇心促使我走去探个究竟,原来,他们在看书。
随手拿了一本封面非常漂亮的小说,翻了翻,里面都是讲了一些爱情故事,本人对那些书没有兴趣,就把书放下,再拿一本,更可笑的是,另一本书讲的故事跟刚刚的那本竟然是那么相似。于是,探索的心理促使我把书读下去。
故事说的是一个又帅又拽又有钱的男孩爱上一个又没钱又普通但是心地善良的女孩。后来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跟主角抢,但是没成功,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不就是两个家里条件和外貌都很好的男孩,一个很温柔,一个很拽,同时喜欢女主角,然后女主角就很为难地从中选择。
问了问身边的同学,他们给我的回答是:“这些是现在最流行的小说,你现在拿着的就是所谓的历史上最悲情的。”
我一脸茫然,这就是所谓的最悲情的小说,怎么在我眼中看起来是那么可笑?算了,不跟这些莫名其妙的书计较。去找我要看的书。
转了好几个弯,才找到我要的专柜,跟刚才的热闹相比,这里就显得冷清多了。竟然找不到林清玄的书,我便去问书店的售货员:“请问,林清玄的书在什么地方。”
店员摇摇头,竟然问我:“林清玄是谁啊,没听说过。”天啊,这里可是韶关最大的书店,那么出名的作家的文集竟然会没有?太不可思议了。
不甘心的我走出书店,向其他的书店进攻,结果,我把整座城市给翻了过来,也没有找到他的文集。第二天,我跟周围的朋友的诉苦,谁知,他们问了跟那个店员同样的问题,我无力的解释:即使你不知道他,也应该做过有关他文章的阅读吧。答案是:没印象。我默默地走开了,因为我知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应该有很多人读过他的《生命的化妆》,里面有一句话让我觉得很受用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 可惜,在表相上用功的人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
拙劣的文章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人的视线好的文章,是作家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个生命。
现在,有哪一本校园小说能够做到这一点?好一点的小说,充其量就能让人短暂地感动一把,最终就被人忘记地烟消云散。而那些精品,会让人一生受用,带给我们心灵最真实的冲击。
我对书的要求不高,只希望在一本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书里,能找到一句让我记住一辈子的话,便足够了。
我不能做什么,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而已。算了,就像林作家所说的吧,心美,一切,皆美。
论生死
我知道这个题目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觉得很严肃,甚至有人还会很忌讳。但我这个人就是直肠直肚的,有什么就说什么。
生与死本来就是个对立的话题,但我偏要把它拿在一起。记得小时候,我婆婆家对面的那栋楼有人跳楼自杀。而且自杀的理由,仅仅是因为被女朋友甩了,心有不甘,一气之下竟然去跳楼。我除了惋惜,更多的是不理解!我不知道失恋的滋味是怎么样。但是,我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自杀。为了那已经不存在的爱情?还是想证明他爱他的女朋友爱到可以去死?
我们没有权利去了结自己的生命,因为那是父母给的。我们的出生纯属偶然,记得我学过一篇课文,叫《我很重要》。我们能来到世界上已经不易,成长还更需要许多物质,仔细想想,我们吃了多少米饭,饮了多少水,才能有今日的我们,有血有肉有思想的我们!可惜,不珍惜自己的人太多了。
谁没有在困难时候退缩过?我想每人都有过吧。在困难时,我想过放弃,在失落时,我也想过结束生命。但最终还不是端端正正地站在这里。要活着的理由太多太多,要活得更好的原因就更多了。多到我们一生一世都说不完。
记得有一次,我的确很伤心,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是多余的人,于是决定,放假时选择离开。可笑的是,放假时竟然忘记了,还是像往常一样过着。放假后才想起来,此时才觉得,当初有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多么可笑。如果当初因为一时之气,就这样走了,该多么可惜啊。
虽然时常还会冒出这样的念头,但很快就会随着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想想,自己对这个世界已有太多的不舍,肩上已有太多的责任。放不下啊!
有时,会听见朋友说看了谁谁谁的书以后很想自杀。就是那本《悲伤逆流成河》。听说里面的人全部自杀死了。虽然我并没有看过,但是我觉得,作者太低估我们人类的生命力了。不论有多么悲伤,多么痛苦,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体内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力,我们有无比坚强的韧性,是绝对不会轻易言败的。
能够坚强的活着,就是勇士。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
很久没有像现在那么爽了。没错,我只是一个小孩,有许多大风浪没有见过。知道什么是风浪吗?就是那些在一瞬间可以把人给冲倒,但是它时间短,而且很快就会被人遗忘的物质。风浪过后仍然可以看见阳光。有什么大不了。
并不是说那些轻言死亡的人懦弱。因为选择死亡也必定需要勇气,但为什么就不能把这份勇气用在“活着”上呢?
有爷爷的春天
春天,本来是活力四射,充满生机的季节。可是,这年的春天,我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因为,朝夕相对的爷爷永远离我而去了,我再也见不到他,再也听不到他沙哑浑浊的呼唤。
再也回不到,儿时的清晨,两个老人和一个充满志稚气的小女孩肩并肩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清晨的清风带着一丝湿气,拂过脸上,带来一丝凉意,微微地湿润着略微干燥的脸。两个老人吃着昨晚的剩饭,经过奶奶精巧的烹饪,剩饭也变成美味的佳肴。小女孩吃着新鲜滚烫的玉米棒,香气把家里的小狗也引来了,小狗嗷嗷地乞求着,好像在说:“给我一点吧。”于是,小女孩啪地一声,把小半个玉米给折断,送到小狗的嘴里,小狗开始狼吞虎咽起来。这样的情景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但总不觉得厌烦,可惜,不会再有了,小狗在5年前就已经病死了,连阳台的主角之一——爷爷,也永远离开我了。
我清楚地记得,在爷爷去世后的那一个月,我每晚都会被同一个梦惊醒,然后泪流满脸,又在流泪中睡着。每当,看到那个已经经过装修的阳台,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就会隐隐作痛,虽然现在的阳台已经大变样,但是,那熟悉的味道,还在心头凝绕着,久久不能忘怀……
自从爷爷去世后,我疯狂地想要把他的照片都找出来,把他对我说过的话回想起来。但是,我竟然回想不起来他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自从爷爷在两年前中风后,我们已经甚少说过话了,我是个坏孙女……
还有不到一年北京奥运会就开幕了,我还清楚地记得,6年前,当奥委会宣布了北京为主办国时,我们约好了,08年,等我18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北京看奥运会。多么美好,又多么遥远的约定……
“我很想你,我很爱你!”我把所有的情感,甜酸苦辣,全部集聚成一句话,对着上空,用尽力气喊了出来,世界所有人都听到这声呐喊,唯独你,听不到了……
知道吗?这一声的背后有多少饱含着多少失落和思念。
人家说,思念是一根轻飘的羽毛,可以把人的思念载去对方那儿。可是,对已故的人来说,思念是一根沾满泪水的羽毛,它太沉重,飞不起来,只能埋藏在心底里,有时,人害怕看到它,因为它会撩起人心中的伤痛,有时,人希望看到它,它会密密地紧裹着受冷的心,给心保持暖和。
育人婆婆
我是哭着看完KOA写的《婆婆,我回来了》。对着电脑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对这一版看起来是毫无动感的文字流泪,却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就连现在在写这篇文章时,眼睛里还是含着泪花的。
真的,我的心又甜蜜,又心酸。仿佛我心里最丰富的感情,一块涌上心头。爷爷,奶奶,公公,婆婆,多么熟悉,多么令人尊敬的字眼啊!每当这些称呼由心底向嘴上流出时,脑海里就会出现老人家慈祥的脸,让我又甜蜜,又心酸。
我的婆婆是一个平凡的老妪,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每天就忙碌在家务活中。记得我懂事的时候,婆婆的头发还是乌黑,那时她才五十多岁。5岁以前我几乎都待在婆婆家,因为父母很忙,没时间照顾我。那时婆婆要照顾3个小孩,我表哥,我,我表弟。我们三个是三大魔王,经常出去胡乱溜达,又不知道时候回家。所以每到吃饭的时间,婆婆就会派公公去找我们,其实我们也就在附近,看到公公下楼就马上藏起来,跟他玩起抓迷藏。我们小孩子跑得快,老人家走得慢,当然抓不到我们,所以,公公只好等我们玩腻了,再带我们回家。那时我们觉得很好玩,可对老人家来讲,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陪我们跑来跑去,这是一种折磨。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婆婆拿棉被。棉被放在衣柜的最高处,需要凳子的帮忙,然后婆婆就摇摇晃晃地站上去,看到婆婆好像要摔跤,我马上跑上去,用小手臂抱着婆婆的小腿,用着大人式的口吻说:“婆婆,别怕,我扶着你。”
当晚,婆婆家里来了好多亲戚,婆婆将这件事情将给那些亲戚听,还夸我很懂事呢。其实,在我们觉得不在意的小事中,在他们的眼里,都会无限放大,变成世界上最伟大,最美丽的事情。
婆婆是一个老好人,随和得跟哪个人都谈得来。记得一次婆婆从佛山坐火车回来,路上有两个年轻人帮她放行李,于是就跟他们攀谈起来,得知他们家里住在乳源,到韶关总站后还要搭车去乳源,但是回到韶关的时候,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以,她就让那两个年轻人在家里住下了一晚,叫他们明天再回家。让两个毫不相识的人在家里住,这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不用怀疑,这绝对是真的。她总是善良得像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但是,却没有人会欺负她,骗她。她教会了我一点,只有自己主动真心对人,人家也会拿真心对你的。
生活是一场披着“欢乐”外衣的悲剧
我不想用哀悼的口吻来写这篇文章,事情过了这么久了,心中的悲伤也已经被时间慢慢冲淡。我还记得当初从我那个喜欢开玩笑的好友得知这个消息的情景。那是军训完的下午,我非常疲惫坐在宿舍,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她问我身边有没有易碎的东西,叫我放好那些东西,身体坐直,手找一个支持物,然后,她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跟我讲:“《蜡笔小新》的作者去世了。”她是很慎重地遣词,除了迈克杰克逊,臼井仪人是第二个她用“去世”这个词来表述一个人的死亡的人。她知道,《蜡笔小新》在我的心中的地位,或者说,《蜡笔小新》在她心中也有一个重要的位置吧。
她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放声痛哭,她只听到我在沉默了很久的一句淡淡的“哦”,沉默一阵后,她跟我讲,她有事忙,就挂了电话。我一直都很冷静,直到晚上和父母讲起这件事时,他们的一句毫无所谓的“那你就找其他的漫画看吧”,才给了我机会发泄我心中的悲伤。
我不是一个冷静的人,对于这件事反常的冷静的态度,我是好久才得出来个所以。重新再看《蜡笔小新》,发现这部喜剧一点也不好笑,或者说,这是一部以喜剧口吻来讲述的悲剧,快乐的人们,背后隐藏着无法用时间磨灭的辛酸,无奈。我的理解是,就算这是一个悲剧,也请把泪水和辛酸尽量收起,活下去。这个,是我看小新是收获的。
一定会有很多人反驳我的说法,从百度百科,还是多年来对《蜡笔小新》的认知,它都是定义为喜剧的。且听我举几个小例。
房东太太有半夜堆假牙的习惯。这听起来是多么滑稽。但是我们可以去好奇地推测这个习惯是怎么形成地。十几年前,她的丈夫和女儿因车祸死了,自己孑然一身,没有人和她说话,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无法驱赶孤独便涌上心头,于是她就更加思念她的亲人,无法入睡,那么,就找点事转移注意力,好让自己没这么难过吧,于是,十多年了,就有了这个在外人看来是滑稽,其实却无比无奈的习惯。
然后是我们长得一脸恶相其实非常善良的园长先生。一直被人误会是黑社会老大,不敢参加那些幼稚园园长的聚会,问路时会把人吓跑,把幼稚园的孩子吓哭,就连朝夕相处的妻子一大早看到她的样子都会吓一跳,自己看到自己笑的样子都想吐。在这个以貌取人的社会里,他是如此地尴尬和无奈。还好,他要面对的,不是心机复杂的大人,而是单纯的小孩。小孩也会以貌取人,但是他们可以更快地摆脱样貌的迷惑,来看清一个人的本质。大家应该还记得在单行本第十三册中那个衣冠楚楚的优雅幼稚园园长来挖角的事吧,后来松阪老师把一杯水浇在会把孩子分成上等和下等的园长,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就是喜欢对着那些流着鼻涕的小鬼,领着微薄的薪水,每天辛苦得要死。”在这里,我想多提醒句,不要被那些穿着西装的人形垃圾给骗了。
以貌取人,结果误会那些善良的人是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过于自信自己的第一感觉,而懒得去分辨好坏,把别人伤害同时也把自己放在尴尬的境地,这个应该是我们的通病吧。
接下来的例子一大堆了,太过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结果把自己强迫成性格扭曲的妮妮妈妈,因为现实所迫最终放弃了理想的梦雅的师傅,还有那个差点自暴自弃放弃自己的生命的松阪……
不是说只有哭泣,死亡才算是悲剧。我把悲剧的范围放宽了。人的意愿和现实冲突,最后人不得不接受现实,牺牲自己而迎合现实,也许最后也是笑着活下去,没有所谓的悲惨结局。我们大多都是违背自己的意愿,无奈的“积极”地生活下去。如果自己想通了,真正愿意过这种生活还好,无奈和不甘还可以减少一点,如果是非要强迫自己开心地过日子,其实自己并没有想通,那简直是生不如死。呃,扯远了。
最后讲一句题外话,我除了佩服小新,还佩服两个人,一个是梦雅,一个是苏珊。梦雅知道自己的理想很遥远,并且亲眼目睹身边的人为了和她相同的理想而一败涂地,最后尊严尽失时,还能有勇气去追寻那个看不见影子的理想,我真的很感动。苏珊能抛弃那么辉煌的过去,做一个空白的人,踏上一个坎坷的路,他知道,他会受尽歧视,不被人理解。他有那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大无畏气概。苏珊和梦雅都是会为自己理想不顾一切地拼搏的人。就算理想有多么遥远,就算理想在旁人看来是多么可笑。那些嘲笑他们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那种为理想拼搏后的无悔和满足。
不管大家是为了那份被抹掉的童年记忆而悲伤,还是为了少了一本可以消遣读物感到可惜,我真的是很感谢大家,还记得小新,还支持小新。一个以为自己是被遗忘的人,然后却发现原来有人一直支持他。这就是我的心情。
因为太激动了,所以我有点语无伦次了,以上都是我的个人见解,与很多人的价值观都是截然不同的,从来不敢奢望自己的想法会被人认同,我是抱着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心情来发言的,希望大家也抱着“我不同意你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态度来看这篇文。最后,谢谢。
聆听生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种垃圾广告便开始泛滥起来,就给大家随便举一则。
一个年轻的女人焦急地打电话给一个男人,说:“我……怀孕了,你快来××医院啊。”然后那个男的就以十万八千里的速度赶到医院,只见那个女人坐在医院的长凳上,看到那个男的来了,女人就娇滴滴地责问:“怎么现在才来,我早就好了。”然后那个男的就惊奇地问:“真的吗?”然后镜头一转,两排白衣天使就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还向你鞠躬,这时,屏幕上就出现一排字:三分钟无痛人流,帮助女性解决意外烦恼。然后那个女人又冒出来说:“就像在梦中一样,一点也不疼。”之后就是介绍那医院医疗设施如何先进,服务有多么地人性化。大概就是这样子。
开始无意看到这个广告,心里充满疑问,再次“体会”这个广告,我——愤怒了。
且不说那个女人,就说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做错事情,竟然没有勇气去承担责任,我觉得最过分就是那个女人,竟然可以轻轻松松地,没有一丝心痛,没有一丝惋惜,就把那个孩子的生命断送。那个,可是你的亲生骨肉,他是流着你的血,牵着你的心的孩子啊!
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么一篇文章,就是那些医生,要把一个孩子拿掉时,竟然发现那个孩子在不停地闪缩,脸上都是惊恐的表情。当这段录像放出来后,在场的准妈妈们都流下了眼泪。那是一个一直被我们认为是无意识的弱小生命,在面临死亡时,他的本能,让他做出反抗。即使是还没出生的婴儿,也会害怕死亡的啊!
我有个邻居,他们领养了一个女婴,听说是从农村里抱回来的,抱回来时,不足3天。她的父母抛弃她的原因很简单:重男轻女。虽说现在是提倡生男生女一个样,但这种封建思想在农村还是根深蒂固。每天都可以听到她的哭声,真不明白,她的母亲怎样狠得下心,把自己的女儿送出去,那可是十月坏胎,用尽多少心血,才孕育出一个生命!难道,她就只值那二十张一百元的硬梆梆的钞票?
不明白,真的不明白,血浓于水的骨肉情连小孩子都懂,为什么那些大人偏偏就装不懂呢?
有什么理由,要非得舍弃自己的骨肉不可?我想来想去,就只有一个理由:就是那些人,已经没有承认这是个生命而不是玩物的勇气了。
白糖糕、绿茶、油条
故乡的白糖糕不很甜,而且几乎只有在喝早茶的时候才能吃到。不过,在爷爷家那边,总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下岗阿姨,每天清早都会准时推着有玻璃盖的小车,而小车里面,放着白糖糕,下脚,油条,糍粑等传统的的早茶点心。味道做得还挺地道。而且不要去茶楼就能吃到地道的点心,多么方便。因此,招来了不少的客人,有晨练的老人,忙碌的上班族和学生。每当这位阿姨一推出小车,就引来许多人,其中,有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喜欢吃白糖糕,因为它松软而不腻,味道甘甜,不上火,易饱肚,特别适合像我爷爷这样的牙齿不好底子又热的老人家。早餐喝一杯茶,吃两块白糖糕,就够了。童年的我经常跑去爷爷家完,于是,我也爱上了白糖糕。
本来小孩子是不喝茶的。但是用果汁送白糖糕又太过甜腻,我也便学起了喝绿茶。干枯的绿茶和甘甜的白糖糕是早餐的“神雕侠侣”,如果再加上一根油条,那便是人间最惬意的享受了。不过,我们家族是热底,容易上火,油条是吃不得的。至少在两老的监护下,是不能光明正大地吃的。我只好偷偷攒起零花钱,趁两老打瞌睡不注意时,溜出去,拿四毛钱买一根油条(本来是一块钱三根的,但是一个人吃三根太冒险,只能买一根)。其实我是很害怕阿姨揭穿我的“罪行”,好在,她没有在两老面前提起,至少在我在场时没有,不过以后我在偷吃时经常会被家里抓个现行,不知道她是不是两老的卧底呢?
白糖糕,绿茶,油条这三样简单的食物,便撑起了我童年的记忆。让我在夜里静静回味。如今,爷爷走了,油条也不敢吃了,连白糖糕也要在茶楼才吃得到。兴许茶楼的味道更地道,KFC三块多一根的油条更健康,绿茶也更细腻。但是,那种熟悉的味道陌生了,再也找不回了
生命如梭
忽然觉得自己就像坐在一条小船上,摇啊摇,不知漂到哪一方,没有目的地,或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
有时会碰上急流,差点撞上水边突兀的岩石,粉身碎骨,还不知道目的地就出师未捷身先死。
有时平平缓缓的,可以摸到水中游动的小鱼,有心情看看沿途的景色,会觉得不远处就是我要到的地方。
有时漂到浅处,搁浅了,就想呆在船上,等待涨潮的来临,一辈子待在这个让我搁浅的地方算了。
可是会想,起码怎么也要去到那个地方看看吧,漂流的机会就这么一次,不去看看那个所谓的目的地总是不甘心。于是,还是怀着一丝希望,一丝期待,半点乐观重新出发了。
小船虽然破,虽然会搁浅,虽然会渗水,可是我坐在上面呀,虽然身不由己、无可奈何,我总会想,就算是再小再破的船,运用得当,它还是会载着我到我想到的地方吧。
于是,我又乘这条又小又破的独木舟,带着不安和期待,哼着小调,重新出发了,也许往后的旅程艰辛无比,或许会淹没在风雨中,我还是守着我的独木舟,漂着到更远的地方。
寂寞十九岁
如果说前面的十八年还算是阳光灿烂,那么,十九岁后的日子就离不开寂寞了。对于很多人来说,寂寞是一个不好的词,总会让人想起颓废,孤单。但是对于我来讲,寂寞意味着自省和自在。
我并不讨厌寂寞,甚至是享受它,这个,是我说了千万次的话。也许是本身的性格因素,就算是最喧闹的地方,我的心也不起一点涟漪。
尚算年轻的我,通过身边长辈和朋友的经历,也略懂世事的艰辛。就算是有了前人的教训,我知道我还是会走回他们走过的错路,这也是人类不可避免的可悲规律吧。
如果说,我的心里有另一个“我”,这个“我”可以和我对话交流,并且这个“我”和自己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作为一个正常人心里肯定有阴暗的一面,但是心中的那个“我”,可谓是崇高的圣母,没有人类阴暗的一面,这样与现实矛盾的一个人,竟然会和自己相处得极为和睦,并且,最理解最包容我的人,是她。可能我已经有精神分裂的倾向了,不过,为了不赶走她,我坚决保守这个秘密。
我已经决定了,要去追寻我的梦想,我知道我会因为它而背叛很多人,我知道我会输。但是,我宁愿输给现实,也不宁愿输给我的理想。有理想的人不会输得太难看。
如果可以,让十九岁的我继续寂寞吧,我需要的是自省。
最后,生日快乐,小小声说。
回忆09
今天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我按照往年的惯例,写下日记。
2009年的确是很不平凡,因为我经历了人生的第一个重大考验。可惜,我在这次考验中失败了。输掉了我十八年的青春。我去了一个我不该去也不属于我的地方。我和我的朋友,家人分离,来到了与我家乡相隔八百里的地方。在那个虎窝,艰难地生存着。
也许这话说得有点夸张。但是一向依赖家里和朋友的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心中就只有恐惧,恐惧。所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慢慢离我而去。其实湛江和SG有个相同的地方,就是古老,缓慢。这种生活节奏很适合我。那些繁华的城市,生活节奏快得无法让人停下来思考,反省,对于我来说,是很可怕的。如果有一天,我没有思考我究竟做了什么,我究竟需要什么,那么,我一定是死了。或者,我将要死了。只有死了的人,才不会对世界有欲望。
六月,我知道了我的高考成绩,并不如意,但是也能上到一个比较好的普通大学。不过天有不测之风云。在报考志愿这场赌博上,我又输了。老妈很不开心,她认为是她的错,没有帮我挑好志愿。其实,我真的没有怪她。她为了帮我报志愿,熬了很多晚,问了很多人。甚至都忽略了外公生病了。要内疚的是我才是。来到这里的人,总会说,如果我知道会来到这里,我一定不会报到这间学校,我会报到广金。我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很遗憾的是,无论我怎么报,我始终都会来到这里,这就是命!
我不愿意出省,只能留在广东。如果我的分数高一点,我会报深大,深大今年分数奇高,所以第二志愿还是这里,我很讨厌金融类的专业,我无法欺骗我自己,因此,无论我怎么报,我来的始终还是这里。这是命,是宿命。我无法违反。
其实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对于我来说是很适合的。起码我可以沉醉在文学的世界上。虽然文学这个东西,虽然说是生活的产物,但是,起码还给我留有逃离现实的一寸地方。虽然这个专业在很多人的眼里并不是一个好专业,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路是我自己挑的,无论走的怎么辛苦,也值得,也无悔。我对很多人已经不能诚实了,所以,就让我对自己诚实点吧。
我不能欺骗自己,不能做到违背自己本心的事,因为,做了这种事,我会后悔一辈子,即使这件事在别人眼中是一件好事。
来到大学,我一直把我的感情掩盖起来。因为我还没有找到我完全可以信任的人。我知道我不会找到,因为我完全可以信任的,只有我自己。我喜欢和有心计的人在一起。倒不是因为我喜欢玩弄权术,捉摸心里。是因为,面对一个对自己坦承的人,你会矛盾,自己是不是隐藏太多了,是不是应该也坦承,但是她会不会在日后,拿自己的秘密要挟自己呢?而对于一个隐藏的人,我完全没有这点的考虑。
2010年就快来临,但是我还是找不到方向。只是更加觉得,一个人的生活很美。虽然有时寂寞,有时甚至歇斯底里,像个疯子,不过很棒!
HEY,新年快乐。希望你在十年后,能收到这封信,我衷心恭喜你,有勇气,幸运地多活了十年。29岁快乐!
世界上没有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人了,所以无论是多么客观的作家,都不能完全还原别人。
说回正题,本人尚算年浅,所历也不多,那些精彩的故事也从未发上在我身上。可以说,我一直处于平稳的内陆,到现在,开始扬帆出航,开始我的冒险之旅。
如果用一句话形容自己,那就肯定是:一个与寂寞相伴并自得其乐的“宅女”。如果生在古代,我一定是一个称职的养在深闺的女子。
与社会上“找人来陪”的风气截然不同,能一个人做的事,我都尽量一个人完成。甚至在别人看来,一个人做不成的事,我也做了。一个人散步不奇怪,一个人吃饭不奇怪,一个人去唱KTV也不奇怪。我所向往的生活,我所进行的生活,是在不完全脱离社会大众的情况下,独立自主的生活,在自己的空间独立思考,特立独行而不流于世俗。
一个人也许寂寞,有些人在寂寞里迷失自我,但我能在寂寞时找寻自我。并且能和心里的那个“我”进行交流,讨论人生,讨论理想与现实,讨论社会不敢正面讨论故意避忌的话题,讨论别人认为荒谬的话题,与自己讨论也许得不出答案,但心灵能得到解脱,不至于误入歧途。心里这个高大完美的“我”,只有在我感到寂寞时,她才会出现。外面的喧闹会把她吓跑。所以,不要害怕寂寞,寂寞会让你找回自己。
与其在自传中留下那些平淡得让人遗忘的事情,倒不如将这19年的思想记下,当作是一个珍贵的纪念吧!
婚宴
某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我正在玩电脑,阿妈把一张喜帖扔在电脑桌上,说:“我老同学女儿的婚礼,你有空就去吧。”我打开喜帖一瞧,陈李联婚。我便说:“我又不认识他们,该说什么好呢。尴尬死了。”阿妈瞥了我一眼,说:“嘿,人家才不管你是谁,我已经给红包了,别浪费我的钱了,吃够本才好回来!”于是,我匆匆披上一件外套,就被推出门了。
至少也让我看清楚新人的名字和会场地点吧。哎,这么大个人了,总不能把婚礼现场弄错吧。
本来出门就已经完了,现在已经过了入席的时间,我才勉强到达了酒店。我着急地扑到饭店的服务台,问:“今天是不是有个陈家摆酒呢?”服务员马上就知道我是迟到的宾客,马上就把我领到那个会场去。这时我的心才稍稍安定下来,还好还好,吃不到头盘菜,就吃多一点主菜,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了那个红包。
这个酒店真不愧是四星级的,金碧辉煌,光看吊在会场天花板的水晶大吊灯就已经值回票价了。会场大概摆了30席吧,每席几乎都坐满了人。只是没有往日在婚宴中见到的“XX联婚”的大金字,而且也没有见到桌上放着喜饼喜糖,可能是因为上菜收起来了。服务员领着我走了一圈,还要极力避开那些穿梭于酒席中打闹的孩子们终于在坐一群大叔大妈级的那一席找到一个空位。我迅速坐下,偷偷地观察一下坐在我周围的大叔大妈,他们见到中途插入的我坐下,也只是对我礼貌地笑笑,便不再理我,继续聊着不咸不淡的家常。看样子这群人也不是很熟,只是碰巧坐在一起而已。再瞄瞄隔壁桌的,一个穿着西装的疑似老板,正在分发名片,她身边的女士们拿到名片,眉毛和嘴角上挑,貌似很高兴。耳朵充斥着喧闹的谈话声。就连我想叫服务员冲茶也困难。哎,光顾着看,光顾着听,差点忘了自己的任务,于是我拿起碗筷,毫不客气地狼吞虎咽起来。
这时,一对看起来是新人的男女走来我们这席,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女人穿着黑色的裙子。我皱了皱眉头,现在的年轻人也真不懂得忌讳,穿着也不这么讲究。正想着的时候,这对新人款款走来,新人向我们举杯,“今天大家有心了,家母一定非常欣慰。”之后又寒暄了几句,便赶去下一酒桌了。大家有继续聊家常,并且我也加入到其中,和大叔大妈有一句没一句地答话。
酒足饭饱,大家心满意足走了。走出酒店的大门,身边走着一个时髦的女人,打着手机,兴奋地说:“你知道吗?这次丧酒没白来,我认识了一个公司的老板哦……”
我差点没跌倒在楼梯上,我才反应过来,这不是以个婚宴。
“铃铃铃”我的手机响起,是阿妈,“你在哪里呀,我打了很多次电话了,我记错了,婚宴是明天。你刚去哪了,喂喂喂?”
除了会场的布置不像个婚宴,那些举办的人,那些来参加的人,那里的氛围,不是与普通婚宴无异吗?
哎,这么大个人了,连婚宴和丧酒都分不清楚了,还白吃了人家一顿。回家好好反省去。
正想迈步回家,脚步却钉在地上,久久不能移动。
门外有声
他是个浅睡的人。任何细微的声音,都会让他从睡梦中惊醒。然后再也不能入睡。
于是,他搬到一个离市区很远的郊区,方圆十里就只有他一户人家。连电线天线都是他花大钱为他拉设的。没有人知道他住在那里,他不想被别人打扰。
他很有钱。他能从各种渠道弄到钱,他认为,只有钱,才是最好的伙伴,有钱就有了一切。他知道钱是会源源不断的来,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
在他休养的时候,他意识到,他遇到麻烦了。早些年,别人总是羡慕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现在,他可以很清晰地通过稀疏的头发看到头皮的颜色。以前号称是“铁胃”他,如今每次吃完饭都会被胃疼折磨好一阵子。更糟糕的是,他无论多么累,眼皮多么希望能合上,但是在夜深人静时他的头脑却是可恶的清醒。才年过四十,却患上了失眠症。他花了大把的钱,买了进口的安眠药。
搬进新家的第一天,他觉得心情很好。这里的空气很好,就算谁不着,也可以闻着很好的空气,能使他烦躁的心情平静一些。
幸运的是,他终于进入了久违的梦乡,好久没有试过头脑不清醒了。如果人每时每刻都这么清醒,那么,这个人绝对是活得很痛苦。有时,糊涂地活着,找到一个可以麻痹自己的借口,或许会活得容易些吧。
“你就算躲在这里也没用,我会找到你的。”门外似乎传来一个轻柔的女声。
他被这轻柔的女声惊醒,谁,是谁。谁会知道我在这里。这个女声好熟悉,好像是……
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十年前。
“你利用我家的关系向上爬,现在你拥有了一切,就把我和我家抛弃了,你实在可怕!”一个女人掩面哭泣道。
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她其貌不扬,没有高学历,却有着传统妇女应有的贤淑。十年来,她为了他,可谓是挖尽心思去帮助他。她的父亲是高官,她本应该嫁一个好人家,结果却与这么一个穷小子结合,还差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为了他的事业,她低声下气求他的父亲“帮忙”,找门路。为了他认为愚蠢的爱情,她把她的青春都奉献出去。可是,她输了。
这个男人看中的不是她,而是她的家境,是她家的关系网。他深信她可以帮他少走很多弯路就可以成功。就算他不喜欢她的无知,不喜欢她的愚昧,不喜欢她的一切一切。甚至看不起她愚蠢的爱情观。他都把这一切的不满深深地收在心底。比起残酷的现实,比起拥有高学历没有关系在求职场原地打圈的窘困,比起因为自己是来自农村单亲家庭而受人白眼,这些算得了什么。
她家出事了,身后的高台轰然倒塌。每个人唯恐牵连到自己,都远离她家。往日热闹的家,一下变得冷清。一纸离婚协议更是把她打到了地狱。
“这个帐户有我给你的赡养费,我还会帮助你父亲。这样,我们谁也不欠谁。”
“你是希望我向你说句谢谢吗?”她冷笑道。
“如果可以,请你尽快去办好离婚手续。”他并没有回答她。
“我会如你所愿的。”她终于相信,在利益面前,爱情往往不堪一击,何况,他对她根本没有爱!
之后,他们两再也没见过对方。她听说她患了癌症,好像,好像已经去世了。
难道门外是她的灵魂?她回来找他算账了?一个激灵,他坐起身。
不可能,他知道,就算他怎么伤害她,她也不会还手的。他太了解她了。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很好的傻女人。身在官僚之家,见惯了尔虞我诈,依然保持这那份纯真,这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可是这个“奇迹”并没有给这个女人带来多少的好运,她不仅为这个男人付出了青春,甚至还积劳成疾,失去了生命。原本她能活得更长一些的,赡养户口有足够的钱让她住上省最好的医院。可是她一分钱都未曾动用。既然她得不到他的爱,还要他的钱何用呢?她只是悔恨,她浪费了她人生最宝贵的十年,她就像这个世界的过客,未曾留下一点痕迹,就匆匆而去。钱财什么的她本来就不在乎,就让它到需要它的地方去吧。这个账户,就成了某所希望学校的资金来源。
“你不必费尽心思躲进这里,你的仇人会找到你,你知道你有多少仇家,你知道你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还是去有人的地方吧,起码有人能听到你的求救,否则,你连个躺进棺材的机会都没有。”门外的女声清晰地飘进耳朵。
是鬼吗?可笑,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他一直坚信这一点,所以,他才能做到“半夜敲门也不惊”。
可是,他的耳朵的的确确是听到声音了。他迅速下床,走进门。
他把耳朵贴着门,门外没有声响。通过猫眼窥探门外,没人。
一定是谁,想把他逼疯,来报仇。不要妄想把他打倒。
他果断地打开门。门外只有随风摇动的树叶和皎洁的月光,和偶尔缥缈的鸟鸣。他的腿一下子软了,扶着门,几乎是跌跌撞撞地进去。
他瘫在沙发上,好久好久,突然,他站起来,像疯了似的把家具,棉被一切能阻止声音传播的东西堆到玄关那里。
那该死的女声还是清晰地飘到他的耳朵,回响着,“你逃不了。”他也知道,除非他死了,否则他会一直听到这声音。
门外有声,来自人心的魔鬼。
我心中的鲁迅
这里的鲁迅,是我眼中的鲁迅。不可否认,人认识食物总是会带有个人的感情。如有偏颇,还请海涵。毕竟我离鲁迅的时代很远了。还请各位抱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态度看下去吧。
鲁迅是个聪明的人,应该这么说,他是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人。在日本学医到一半,却跑回来中国从文当中国的“心理医生”。
其实我在很久以前一直觉得鲁迅是个残忍的心理医生。他不同于别的作者,把人心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慢慢感化读者,治愈读者的心灵。很明显,这种疗法,只适合轻症、有自省能力的患者。而当时的鲁迅面对的已经是病入膏肓的人,他只能把这些人的心肝剖开,取出,向他们展现丑恶的一面,把他们残忍地逼到绝境,要不醒悟,要不死去。
例如他的《狂人日记》,看似是一个患了迫害幻想症的精神病患者的胡话。事实上,这个精神病是一个已经苏醒,已经有所觉悟的国人。只是他混在那群麻木的国人里。倒变成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了。这个“狂人”觉得村里的每个人都要吃了自己,就连自己的亲人,赵家的狗都对自己虎视眈眈。他的处境犹如十面埋伏,四面楚歌。
为什么国人想吃了他呢?我倒不觉得全市封建礼教所致。虽然说在封建社会,的确有“易子而食”这个不可思议的传统。而《本草纲目》中也的确有把人肉做药引子。不过,《狂人日记》的村民想吃这位狂人的原因还有一个,且听我说来。
文化对人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位狂人已经觉悟。他的思想正在或将会取代腐朽的思想。他的思想将会解放人性,人们由此会意识到,人的价值有与动物不同的社会性。人非机械非工具,是有自主独立性而不是统治者手中的玩物。当然,这些思想都会严重威胁统治者和封建礼教的得益人。因此,他们要想方设法地阻止这个思想的传播。
在这个封建又统一的社会,其封建的思想根深蒂固了,也许因为封建思想存在久了,根本没有人怀疑它的对错。《狂人日记》中的那句“从来如此,便对吗?”这一句话,便揭露了中国人所缺少的精神——怀疑精神。统治者用四书五经和改得面目全非的儒家思想来束缚老百姓的思维。人本来就有思维惯性。惯性地认为一直所做的事是正确的,惯性地排斥新事物。而这种惯性,最能体现在封建社会的人们中。因此,当狂人怀疑吃人是否正确时,他身边的人便开始排斥这种怀疑,让我大胆猜测以下,这些吃人者,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隐隐约约察觉到这种做法欠妥,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下,渐渐抹去这种异样感。后来就坦然接受了。如果有人提出反对,他们会毫不犹豫把那个人打倒。因为,心中坚守的信念岂是你一人能推翻的。
不错,社会分为一旦形成了便难以改变了。但别忘记,制造社会氛围的恰恰是人。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人并排走路,可是他们确实越走越快,于是,甲说看着乙真皮的,乙说是看着丙走的,丙又是说看着乙走的。谁都是领头人,谁都不是领头人。
这就恰好证明了一个特点,有进步性的思想在当代永远都是个异类,而且顽固的主流思想会想方设法打压它。但思想具有流动性,随着这个异类不断渗透,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它。所谓的主流思想也不得不吸纳它甚至被取缔。
《狂人日记》的出世,在当时来说无疑是一个异类。当时读惯了古文小说的人们一接触这小说,想必是觉得不足一提。反之,接受了新思想的我们,觉得里面的狂人很正常,吃人者和甘心被吃者才是不折不扣的狂人。把这个题目放到当今来理解,应该是:一个正常人记录他身边的狂人的日记。
如果想说鲁迅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倒不如说,他是个思想前卫的心理医生。他的文章便是给国人开的药方,至于有用没用,请看当今的中国人。
插队
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意这篇文章的出现,甚至希望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个词的产生。
话说在一个星期六,我与朋友去市区逛街。两人手牵手,从西区的宿舍一路小跑本区校车车站。谁知校车车站早早就排了一条长龙,我们赶紧跟到队伍的后面,后来我们的后面又陆续来了一群人。不久,校车来了,我们就一个个按照排的顺序上车。因为人数比较多,车上已经没有位置了,考虑到三部车也可能坐不下这么多人,所以就有了站位的出现。很明显,车要超载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没有怨言。周末,人多也是在所难免的,忍忍吧。
这是,一个女生突然快步走向队伍的最前头,站在车门前,她看到旁边的长龙前后的距离可以容下一个人时,就立刻插进去,眼光之敏锐,手脚之敏捷,动作之纯熟,深深“折服”了在场的人。后面的人已经按捺不住了,破口大骂,她也选择忽略,还招手,让排在后面的朋友也过来,只见她的朋友低下头,迟疑了一下,在一声声的鄙夷中,还是快步走向了车门。长龙中,有人骂自己的愚蠢,不懂得投机取巧,有人骂那个女生,占人便宜,有人默不作声,似乎见怪不怪了。我们的心中,“有序”这个词的分量,又抹轻了一点。
追风筝的人
曾经听说过这本《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值得收藏的畅销书,便起了好奇心。但一直没机会去读。前几日在学校的图书馆的书架上偶遇它,便想,这便也是一种缘分吧。于是便借下了。在某个寒夜,我开始挑灯夜读,进入书中的世界,我的心也渐渐变冷。
书中的两个主要人物哈桑,和他的主人阿米尔是从小就一起玩耍的朋友。哈桑的母亲莎娜巴是个风流的女人,生下哈桑后就跟别的男人远走了,而阿米尔的母亲也因难产而死,也因为这样,阿米尔始终得不到父亲的爱。因为他的儿子的出生夺走了他深爱的女人,他无法真正原谅他的儿子。但同时他又是哈桑的父亲。是的,阿米尔的父亲与莎娜巴号上了,虽然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但却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而这又是矛盾的出发点。好吧,书中的人物太多,这次,我就挑阿米尔老爷来说吧。
他是一个复杂又矛盾的人。
在镇上,他是被人们尊称为贤者,诚实的商人,还是一个慈善家。他呕心沥血,亲力亲为修了一座儿童院。他经常教育身边的人,偷窃和欺骗是世界上最严重的罪行。但是他有欺骗了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的朋友也就是哈桑的“父亲”阿里,还有他的儿子。当阿米尔实际赶走哈桑父子时,他用冷漠来惩罚他。却始终至死也没有把真相告诉阿米尔。他是带着谎言和污点去见上帝的。上帝会不会饶恕他呢?
如果从这方面认为他是伪君子,却又太武断。在阿富汗战争爆发时,他带着阿米尔做一辆卡车逃亡美国,途中被俄国军队截住。当某个军人提出要凌辱车上的女士时,阿米尔老爷立刻听声而出,保护那位女士,军人用鸣枪恐吓他,他面无惧色,最后折服了那位军人,予以放行。从中可以看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正人君子,在保护弱者方面。
他是个轻易原谅自己却不会轻易原谅别人的人。
他清楚知道哈桑是他的儿子,却又心安理得让他做仆人。虽然他很关心哈桑,但是由此至终却没有一点歉意。甚至连一个给哈桑和阿米尔的交代也没有。他已经原谅了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误,或者他不觉得那是个错误!而对他的儿子,他一直爱不起来,尽管他知道阿米尔一直努力讨好他。知道他后来得了绝症,才懂得珍惜和阿米尔为数不多的日子。
对于这种人,我恨不起来,也爱不起来。真正能够宽恕别人的人很少,真正去狠别人的人也很少。大多数人,都活在宽恕和恨得夹缝中。我便是其中痛苦的一人。
行走于城市间
《读城记》是易中天先生所写的,反映了当今城市的一些现象,颇有参考价值。
易中天在书中写道: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我尤其欣赏其中的“读”字。“读”不同于“看”,读的过程中,有挖掘,有思考的过程,不仅“入眼”,而且“入脑”。易中天不仅把中国的城市当作是书,而且还把城市当作是有个性的人来读,这些是之前的书所没有的难能可贵之处。
就以生猛鲜活的广州来说吧。这是我去过位数不多的城市之一。虽然我是广东人,但是我从那个宁静的小城出发到大都市广州,多半还是有点不适应。广州好比一个大市场,聚集的不是什么达官贵人,而是普通的小市民。夸夸其谈,能吹水的人并不能得到这些讲求实际的小市民的尊重,敢拼敢博才是光走人乃至广东人最看重的。广州人有着全国其他城市所没有的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因此,改革开放选择了广东,这是时势和地势的选择。
以生猛鲜活来形容广州是最贴切不过了。这让我想起了活蹦乱跳的海鲜,就算是被放进了蒸笼,也停止不了生命的跳动。一个猛字,凸现了广州人的冲劲,敢于食头啖汤的精神。有句话食这样说的:非典食广东人吃出来的。
作为一名动物爱好者,我食并不赞成吃野生动物的,啖同时,又不得不敬佩广东人的冒险意识。如果能吧这种买现南意识用于科研领域,一定会出成绩。
“民以食为天,连皇上也只是天子”(后半部分是本人小小的恶作剧)这句话在广州最能体现了。有句话是:吃在广州,穿在上海,说在北京,住在杭州。。虽然本人严重华裔天堂杭州是不是应该加上双引号,不过本人丝毫不怀疑持在广州的真实性。饮食绝对不是一个肤浅的话题,从一个城市中的饮食习惯可以看出那里的气候,地形和人文。这些以后再说。
接下来要谈的也是与我们的口有关的——语言。广州话是中国最难懂的几种方言之一,被内地人称作“鸟语”。这也是广州的开放程度和兼容程度不够的原因之一,易中天先生建议广州能大力推广普通话,来拉近广州很内地的距离,我觉得这是不够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广州与内地的部分城市开始对立起来,互相瞧不起对方。双方一旦有了成见,就难以心平气和交流,文化也不可能得到传播。所以,还需大家放下成见,平等相待,才能共同进步啊!
婚姻是否要门当户对
目前社会争论得比较激烈的一个话题,就是婚姻的门当户对。很多年轻人都会嘲笑这个古老的问题。的确,这个社会问题已经与女娲补天一样古老了,但是人们依旧不会停止讨论。
我们总会在电视剧里看到这样的情景,女主角喜欢上了家境贫寒的男主角,要固执地嫁给男主角。她不惜一切,甚至与家里人断绝了关系,和男主角私奔,浪迹天涯。说这是,为了心爱的人,放弃一切,放弃金银财宝。最终,他们虽然贫苦,却有着幸福美满的婚姻。大团圆结局。
这是理想化的生活,而实际上呢?他们过着贫苦的日子,女主角从小娇生惯养,吃尽山珍海味,如今终日为生计而发愁,当初的激情也在岁月中慢慢褪尽。生活如此单调窘困,她开始后悔,当初的举动实在是太轻率了。虽然他们彼此还是爱着对方,但是还是不得不对现实低头。既然如此,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大家和平分手,寻找各自的快乐吧。悲剧收场。
通过网络,我认识到一些适婚年龄的女性。她们的爱情经历可以编的上一本教科书了。她们曾经喜欢过家境不好的农村小伙子,可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与他们厮守到老的想法。原因是,家庭条件无法对称,自小就生活在不同的家庭条件里,没有共同语言。这样做朋友是很好的,但是要日日在一起就太痛苦了。而且从农村来的小伙子总有一种自卑感。就算女方并没有看不起他,他也终日怀疑女方家里人是否看不起他。与其这样不开心过日子,倒不如相忘于江湖,各自为乐。而有些和一些有钱弟子恋爱,男方的家庭也看不起女方,对方的家长不喜欢,无形中就给两人增添了一种压力,最终也因为压力而分手了。而现在她们的对象家庭条件差不多,有了共同的生活目标,有了共同的语言,就有了动力一起去奋斗,一起生活,日子虽然平淡,倒也美满。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但是结婚绝对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这其中涉及了两个家庭,两个人各自的朋友,其中牵涉到的人太多了。不要说这是夸张,许多夫妇不听当初亲友的意见,婚姻不能美满,结果还是离婚收场,伤害了双方的家庭。由此可见,某些家长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子女嫁给对方,还是有一定原因的。他们的生活阅历毕竟比子女多许多,自然是知道以长远的角度来说,对方是不适合自己的子女的。只是,子女无法知道他们的用心,只当是专制的家长制在作怪。其实,天底下哪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不幸福的呢?还望现在的年轻人对考虑,对方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毕竟,一辈子的事情,怎能马虎决定。只追求一时的激情,是过不了长日子的。门当还是要户对。
汉语言文学之我谈
顾名思义,汉语言文学就是与中国汉语和文学有关的。本专业对学生的文艺修养要求比较高,并且要求学生要了解我过关于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总而言之,该专业旨在培养有专业文学综合素质的多功能人才。该专业适用面广,被社会上戏称为“万金油”专业。
那么,在广东海洋大学,又是怎么样定位汉语言文学专业呢?我从专业导论上,获得一些信息。
广东海洋大学是意见普通的本科院校,单纯师资和生源来看,是无法与名牌大学相比的。因此,要想打造专业的研究型人才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条件的限制,我们大学便把培养人才的类型放在应用上,而非研究上。该大学在培养汉语言文学的人才上,注重培养应用型,这类人才完全是为了社会的需要。从文学院最近举办的活动来看,如诗歌朗诵,演讲,鲜有涉及深刻的学术讨论。这再一次体现了我们学校注重培养的是实用性人才非学术性人才。
当然,我并不觉得实用性人才就比学术性人才低人一等。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需要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来做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才能使社会不至于混乱乃至取得进步。找准自己的定位,每个人都可能成功。
了解这些以后,我们便要为自己打算了。在没有分专业方向时,也就要在大一,大二,我们应该努力找到自己的专业兴趣。在学习中,生活中,活动中都可以去挖掘。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专业方向有以下几个:师范、高级文秘、传媒。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大一大二时先旁听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课程,或者向老师咨询。
确定了自己要选的专业方向后,便要开始对自己的专业课程有纵向了解,进行深入的学习,同时又要注意横向学习。也就是要扩充自己的知识面,补充和自己专业相关的知识。成为“十字型”人才,才能在社会上有竞争力。
按照我的看法,我认为,本大学不是师范类院校,自然师范类专业比不上同级的师范学校。如果选择传媒类方向,那么,我们就竞争不过我们学校的新闻专业。我们只好选择综合性比较强的高级文秘。
文秘这个专业涉及面上比较广,几乎任何一个公司,不分大小,都需要秘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秘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秘书能抄抄写写,甚至要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懂得处理公共关系,几乎要把秘书当成多功能的打杂工。既然社会有这个要求,那么我们就要适应,并且跟上,甚至超过它。
秘书这个专业要求写作的能力比较高。因此在6613的计划里,我们要尽量尝试多种不同的文体,积累经验。前面我们说过,要成为“十字型”人才,因此单单是涉足秘书学是不够的。应该横向发展,涉足一些与办公有关的学科,如公共管理学,人力资源学等。
当然,如果有余力有条件,最后选修第二专业,拿多一个学位证书,也多一项傍身之技,前提是学好本专业。
虽然说汉语言文学专业是“万金油”专业。适用性广,但其实这也是缺点之一。因为其专业性不突出,所以人们往往轻视了它。我们应该要注意突出该专业的特点,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去专攻某一个方向,例如专门针对新闻,文学出版,营业公司的文秘部门核心。这样,才能在就业时找到落脚点。
总而言之,在大学四年里,尊重自己的兴趣,培养专业素养,确定就业方向,为成功做准备。
新说《孔雀东南飞》
有人说,《孔雀东南飞》里的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可谓是可歌可泣,缠绵悱恻,哀怨凄美。而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是因为封建的家长制。我却要说,焦仲卿的愚孝,刘兰芝的软弱,才是造成这一悲剧的主要原因。
焦母看不惯刘兰芝,想要把兰芝休了,焦仲卿竟然毫无反抗,照做不误,没有一点自己的主见。虽然说那个年代存有封建家长制,但是,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但是人总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能改变社会,总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吧。就算焦母的威严有多大,只要焦仲卿不从,她也没办法吧。好吧,就算是不能劝服焦母不休兰芝,如果是深爱着兰芝的,至少也和她一起远走高飞,何必落得个“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局面呢?好了,请各位收起手中的砖头,听我慢慢说来。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从这里看出,兰芝简直就是个完美的女人,放到现在当个中国小姐都绰绰有余了。再看“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焦仲卿也只是个衙门的衙役而已,换句话说,焦仲卿还配不上兰芝呢。他娶到兰芝,已经是几生修来的福分了。焦仲卿自己都会说自己娶到了完美的媳妇,应该要知足了。而我相信焦母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但是,公婆和儿媳总是有隔膜的,因为尤其是古代。古代男人一般在外面忙,而且经常三妻四妾,就算一夫一妻,也都是家长包办婚姻,很多婚姻中并没有爱情,过日子而已。古时候女人不能有自己的事业,“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造成大多数女人精神空虚,很容易把精神完全寄托在儿子身上,特别是那种“母凭子贵”的母亲,久而久之,儿子反而成为他们“精神上的丈夫”,这就是“恋子情结”。我觉得,焦母不幸就有这种情结。因此,越完美的媳妇,焦母就越不喜欢,
焦仲卿知道无法劝服母亲,所以他才让兰芝和他假离婚,还要“慎勿违我语”,把人家休了,还要人家为他守节一辈子,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后来得知兰芝要改嫁了,便出言讽刺,逼得兰芝要自杀。后来,两人共赴黄泉,合葬在一起,让世人缅怀。在生的时候不能在一起,难道死了就能做夫妻,笑话。
焦仲卿和刘兰芝未曾试过反抗,就已经认输了。焦仲卿的愚孝和刘兰芝的懦弱,导致了他们的悲剧。不要被现实的困难吓到,多去尝试,路总是会有的。地球是圆的,死路是不存在的。
校园暴力为何层出不穷
校园暴力最近成为了一个热词。最近就听到几个让我震惊的校园暴力事件。
云南:副县长之女率众对15岁女同学施暴(将脏卫生巾塞入对方口中)
河南:14岁女学生遭十几名同学围殴被逼下跪(即布鞋门事件)
西安:六名中学生群殴一名智障同学拍“暴力照”
我们发现,其实施暴者,大凡是一些有钱有权人家的子女。被欺负的,都是“弱者”。在这个校园,难道没钱没权,就注定要在校园里被那些所谓有权有势的孩子欺负吗?我真的不想称施暴者是“孩子”,他们虽有孩子的年龄,但是所作所为却让一个成年人感到心寒。
作为一个县长的女儿,非但没有在学习里有模范作用。反而还对同学大打出手,而且所用的方法又是极其侮蔑人格的。更令人气氛的事,由于施暴者的家庭原因,竟然可以使事实改写,可以让罪名减轻,就算被改过的“事实”多么不符合逻辑,也没有人敢去追究。因为,施暴者家有个当官的。所以,事实就是施暴者所说的事实。
因为一个女孩穿了一双朴素的黑布鞋,所以就遭到十几名的同学围殴。有很多人在看这段视频时都流下眼泪。这个女孩子穿的布鞋,就是以前我们小学时穿的布鞋,只不过现在经济发展了,已经不流行罢了。如果我们偶尔怀旧,穿穿以前的鞋子,是不是也要被殴打呢?
那个欺负智障的就更加没有理由了。现在的社会氛围恶劣,整个社会充斥着欺压弱势群体的气息.弱势群体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群体。就算没有意识去保护他们,他们也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我们不是动物世界里的一员,一个人文社会,不要求做到强者保护弱者,但起码双方都要在一个相对的平等地位吧。
另外,现在的未成年人接受的保护太多了,某些人借未成年保护,来保护自己犯下的过错。未成年就是好啊,就算犯错了,也不需要负责。因为他是受保护的未成年人,结果,别人的利益就没有保障了。某些法律专家称:未成年保护法是针对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而设立的,而不应该是包庇未成年人犯罪的工具。如果不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就会有更多的未成年人钻法律的空子为所欲为,以后就会发生比校园暴力更加严重的事情。
有些老师戏称,他们是体面的民工。没有自主权,要考虑某些学生与学校领导的利害关系来办事,有时也是情非得已。
归根到底,还是那些由学生家庭和学校,社会的组成的关系网“保护”了犯错的孩子,让他们不落法网啊!
自说论语
来逛天涯,发现网友对于《论语》的热情是有增无减,甚是高涨。而且从中也找到新的观点,似乎比传统的解释更让人信服。
从“不亦乐乎”说开去。以往人民的解释是,有朋友从远方来,难道不应该开心吗?如果单独看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与前面两句联系起来,那么就有些不通了。孔子在这一章里,是劝人学为君子。他一共说了三句话:第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讲的是学习方法。第三句话:“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讲的是个人修养。再一个就是本文所举的这句话。这三句话都是孔子对其弟子们说的,都是在教诲弟子们应该怎样去做,不可能中间的那句话是在讲自己如何如何地快乐。如果这么说了,倒是有点前言不搭后语的。所以现在有种新的理解,就是:有志同道合者一同学习,不也是快乐吗?至于其中的“乐”的读法,我更倾向读le,就像“钟鼓乐之”一样,单单的喜悦,已经不足以表达,只有借助钟鼓,才能表达孔子的欣喜若狂。
再者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以前的解释是,习是温习。但是我到不同意这个观点。百家讲坛上讲易经的曾仕强教授解释说,习是实践的意思。如果解释为温习,倒有点应付考试的意思了,而如果是实践,就能体现出古人强调学以致用的观点。而且在古代的科学,强调的也正是实用性,因此,后人的解释更符合孔子本来的意思。
为了某些需要,有时编书者不得不曲解古人的话,是非黑白,还是需要我们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从人的角度看鲁迅
鲁迅的生平故事在网上用搜索引擎一搜可是一大堆,无须多讲。我在这里想讲的,是我所了解的鲁迅,是一个普通人眼中的鲁迅,不可否认,人认识事物总是会带有个人的感情。我也不能说我所说的都是客观的,正确的。如有偏颇,还请各位海涵。毕竟我离鲁迅那个时代很远了,所知道的事情也只是前人流传的,不排除有以讹传讹之嫌。还请各位抱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态度看下去吧。
要想了解一个人,尤其是作家,就必须从他的作品入手。读作品,是最能接触作者思想的途径了。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往往在第一眼就能给某个事物定性。如果对某个作家不了解,最好先不要读其他作家对这个作家或其作品的解读。否则,人们会在读作品时带上其他作家的感情,而对这个作家的理解,也不纯是个人的理解了。当然,在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去看看其他学者对这个作家的评价,那是个不同思想的碰撞,生出理性火花的过程。这个过程能使你更加立体地认识一个作家,而不会偏左或是偏右。所以,在我没有读完鲁迅的作品之前,我不会轻易地去看什么解读。对于现在的我,这些解读只会使我混淆。
鲁迅的文章在小学和中学的课本是“随处可见”,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读鲁迅的文章就只有两个字的感受——痛苦。还能有比鲁迅的文章让人痛苦的东西吗?我还非常记得小学五年级的《给颜黎民的信》中的“周围的是黑洞洞的,碰一鼻子灰。”当时的我非常不解,怎么会黑呢?房子不是有灯吗?难道此人太穷,连灯也买不起。而老师也只是笼统的说是因为当时的社会太黑暗了。是个伸手不见五指,人吃人的社会。这些笼统的解释,对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自然是理解不了的。我对鲁迅的误会,就从这里开始,文字艰涩难懂,还要有错别字,最重要的是每本课本都要有他,简直就是要命!
直到现在,我依然不赞成把鲁迅的课本放到小学生的课本中。“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是有它的道理的。没有一定的阅历,没有对历史背景的了解,读鲁迅的文章简直是自找苦吃。那句“周围都是黑洞洞”,还是我在高中时,知道社会黑暗的一面,人性的丑陋,套上那句话,才理解一点。
鲁迅写过几部小说,《阿Q正传》、《呐喊》、《朝花夕拾》等。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阿Q正传》的阿Q和王胡的持虱子“大赛”,阿Q的“劈”和王胡的“剥”,短短两个拟声词,就已经把这个可笑的场景表现出来。不得不佩服作者用词的精炼。可见中国老百姓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无聊。阿Q就连当时生活在最底层最悲惨的小尼姑都得欺负一翻,却不敢得罪恶人赵太爷。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中国人欺善怕恶的恶劣人性。老百姓不敢反抗比他们更加强大的恶人,就只能欺负比自己更加弱小的善人,以此来找取心里平衡。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惜的是,就连穷困潦倒的阿Q,也只是把女人当做是生育工具,觉得自己都这么大了,屋子里竟然没有个女人,但是自己又找不到女人,想对吴妈下手。这种随便找个人过日子得过且过的家庭观在当时随处可见。对自己没有要求,对国家就更加不用说了。无论谁统治都好,做农民的只是希望有亩薄田,风调雨顺就满足了。其他的过家大事,就让匹夫去解决吧,匹夫是谁,管他呢。
再者就是鲁迅的《狂人日记》。古代有易子而食的说法,也经常听说人们用人肉来做药引。姑且不讲人肉是否有此药效。首先吃人这个“习俗”(在文中貌似吃人是一种习俗),就是难以理解的。吃人可不管你是不是吃者的亲戚,家人,只要又需要,就大可以冠冕堂皇的行使这项权利,而每个人似乎又有这个义务被人吃。而且不管大人在互吃,顺便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自己的孩子吃。当然,文中的吃人不是单纯地指吃人肉那么简单。吃人是象征封建礼教,像这种“易子而食”、“葬子养父”这种骇人的行为,统治者为了他们的政治目的,不但伤害无辜老百姓的肉体,还腐蚀他们的心灵。关键是,这一切非文明的举动,在当时竟然被认为是正常。
讲者
台上的讲者神采飞扬,抑扬顿挫,仿佛要用尽平生的力气,去完成这次的演讲。他身前的麦克风,也时常被他忽然抬高的声调而“哔哔”作响。讲到要点时,他抓起粉笔,用力地在黑板上客商几个字,粉笔哪里经得起他的用力,“啪”的一声就短了,弹到桌子上。仔细一看。桌子已散落不少粉笔头。而他的手指显然还未适应那瞬间变短的粉笔,手指甲划上了黑板,发出了让人战栗的声音。虽然讲室里装有空调,他的白衬衣已经湿透,可以从浸湿贴身的衣服中音乐看出他健康的肤色。
他挽起衣袖,双手撑着桌子,不难发现坦然的手臂也有微微的汗珠。因为有阳光的照射而闪闪发光。他扯开上衣最上方的一个扣子,似乎这颗扣子阻碍了他激情的演讲。他的话从喉咙喷薄而出,而且因为兴奋,他的脸部表情有些扭曲。
铃声响起,他的结束语伴着铃声,格外和谐。一阵热烈的掌声过后,他双手背后,昂着头,迎着阳光走出教室。
远走的回忆
我有时觉得,世界变得很陌生,就像是失忆的人,那以前叫得朗朗上口的名字,现在竟然叫起来却觉得生涩。明明只是一年前发生的事情,有时觉得离自己很遥远,但有时又觉得像在昨天发生一般。很矛盾。
昨天,无意中在抽屉底翻出一张模糊的照片,原来,那是小学的毕业照。由于当时天气不好,才照成那个样子。照片上的人就像是被打了格子一样,也只能凭着自己的感觉,来认人了。
好不容易把人认出来了,于是,童年发生的趣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上演了。
曾经有那么一个地方,是我们的游乐场,它没有任何的设施,要硬说它有,那就只有一个让摩托车经过的小斜坡。我记得,那里附近有许多比较陈旧的房子,还有一间被废弃的小屋子,那里便是我们的基地。
没个星期五,我都会跟跟小伙伴们去到那里,玩捉迷藏。那里有很多可以躲藏的地方,所以找起来很费劲,当时最有趣的并不是一味地躲起来,而是跟在那找的人的身后,陪她一起找。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捉迷藏是世界上最简单而又最让人快乐的游戏了。那时电脑并不普及,更不要说上网了,但我就是觉得以前比现在还要多姿多彩。
我想,无论我已经多少岁了,捉迷藏永远是我心目中最爱的游戏,就是现在那些网络上制作精美的游戏,也不能跟它相比。
还记得以前小学的零食:一个一角钱的冰袋+一张一角钱的辣片。即使我们知道那些是很不卫生的,但吃得依然畅快。小孩子,哪懂得不卫生的危害呢?以前,兜里有几块钱,就是别人眼中的羡慕的对象了。像现在,没有几十块就别想出去。
想到这里,心就痒痒的,想给4年没联络的伙伴打个电话,于是,就翻箱倒柜地找啊找,终于在床底找到以前的电话簿,又犹豫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拨号,结果,并没有听到那期待的声音,而是:“对不起,您拨的电话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再拨其他的人,都没有回音。
曾经是那样刻骨铭心的友情,就像断线的风筝,毫无征兆地,远去了。只有那曾经欢乐的回忆,还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一生,也无法忘却。
再次回到那地方,依然没有变化,只是,那里已经不属于是我们的游乐场,只是,旁边少了那天真活泼的伙伴。只是,心情不同罢了。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今天与明天
此文仅献给我亲爱的表兄弟们。
不知道应该用什么心情去面对我的兄弟们。我只知道,我们会分道扬镳,越走越远。我们相聚的时间只会有增无减。所以现在才倍感珍惜。
老大终于要踏上大学之路,他的羽毛已经丰满,时刻准备着展翅高飞。老三也已经考入理想的高中,开始艰苦的高中生活。老四也即将步入知识的殿堂,而不只是在幼儿园单纯的玩耍。巧合的是,他们三人都相聚在佛山,只留下我孤独一 人。
这里留下了我们涉足的痕迹,开心的,忧伤的,遗憾的……我们曾在这里留下了笑声,歌声,吵闹声,我们曾在这里建立的“正义”的基地,我们曾在这里把米饭撒了一地,我们曾在这里向着天空,许下美丽的心愿……我们,在这里留下了美好的童年。
请不要把它带走,让它躺在这里微笑吧!
-我们会长大,然后找工作,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的交集会越来越少,因此,才要珍惜现在相处的日子,让我们相聚的每一秒都变得精彩。现在的一切,以后就成为美丽的回忆。请念惜吧!
后记:突如其来的心情,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但愿明天更美好!
本能
不久以前的晚上,那时大概是两点吧,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我梦到有个人走近我的房间,然后他抓着我的手,这时,我就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其实当时只是自己压着自己的手而已。但是我并没有清醒过来,处于半醒半睡的状态中。理智不清的我以为这是真实的。我很害怕,恐惧的心促使我大声哭喊了起来:“妈咪,救命啊!”然后父母闻声而来,妈妈是首先冲进来。他们得知我是做恶梦时,安慰了我一下,就让我继续睡了。
当我清醒的时候,才发现,我刚刚的举动是多么可笑啊。什么都没弄清楚,就乱哭乱喊一通,还把父母吵醒了。不,绝对不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因此,我开始仰着睡,这样就一定不会再把自己的手压着了。我就这样仰着几个晚上,虽然是有点不舒服,但是没有再做恶梦了。这件小事渐渐被我淡忘了。
过了阵子,我无意中看到一本杂志,里面有个故事,是说一个间谍,潜入别国窃取情报,一直都在讲别国的语言,后来她结婚了,还怀了一个孩子。就在她生产时,巨大的痛楚让她无法承受,这时,她用了母语叫了一句:“妈妈呀。”就这这样,她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潜入别国十多年,就因为这样,她丢掉了生命。
有一些习惯,就算养成了很久,只要自己努力一下,还是可以改掉的。唯有本能,是一辈子也无法磨灭的。例如,依赖母亲。
三感火车
窗外的火车
说起火车,我是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从我懂事起,它就一直在我身旁。
我和铁路之隔只有一条几十米宽的马路。每天,无论我是否开心,无论我是否醒着,它都在我身边。有时同学来我家,就觉得难以忍受这轰咚轰咚的火车声,她问我,难道你可以忍受吗?你不觉得很难受?
难受?我从来都不会想到这个词。从我3岁开始,它就一直在我身边,从来没有离开。有时,感到烦躁,睡不着,心里就会盼望火车快快过,如果此时真有火车驶过,伴着有节奏的轰咚轰咚声,就会感到无比的踏实和舒服,也就可以快快入睡。现在的铁轨已经换成无缝铁轨,轰咚轰咚的火车声变成了轰~的声音,毫无节奏感可言。有时稍微把电视调大声一点,甚至完全察觉不到火车的驶过。
在搬来这里的初期,我们曾经想过要搬家,不过因为种种原因,还是没有实现,现在我们一家都说,没有这火车声,还真是不习惯呢!火车的存在,从“有形”到“无形”,从我们的“在意”到“习惯”,在到现在的有点“喜欢”。其实也在告诉我,如果开始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却没有机会改变现状,不如试着接受,说不定通过时间的摩擦,会有和谐的一天。
坐火车
我第一次坐火车,是在我6岁时,和妈妈、表哥一起去佛山探亲。因为是第一次坐火车,所以我非常兴奋,途中,我和表哥在高唱《樱桃小丸子》和《难兄难弟》的歌(当时这两个节目很收欢迎)。虽然我和表哥都很吵闹,不过没有一人会责备两个天真活泼的小孩。
等到火车到了广州站时,火车就调换车头,此时原本是“前进”的火车,就会变成“后退”。本来这是常有的事,不过一个6岁的小鬼又怎么会懂呢?我拽着妈妈,忙问:“妈妈,我们不是去佛山吗?为什么倒回去了呢?”此句“童言”一出,几个同车的旅客就笑了,坐我们对面的一对老夫妇就逗我们:“是啊,现在就要回韶关了。”
“啊,真的吗?怎么会这样?”我有点沮丧。然后,老夫妇就跟我们解释,我表哥算是弄明白了,不过我到现在还是不懂。可是没有关系,因为那句童言,打开了我们和老夫妇的话匣子,在广州到佛山这几十分钟的路程中,我们聊得很开心,给我第一次的火车之旅留下很好的印象。
自己驾车的活动性的确是比坐火车强,可是,这样就没有进站时欢欣雀跃的心情,也没有发车时对下一个新旅程的期待了。坐汽车,你经常看到的就是高速公路和收费站,坐火车,你可以看到农民伯伯和耕牛,偶尔还可以发现很漂亮的偏僻地……
火车站
有时亲人回来,我们都要去接车。要去买一块钱的站台票,穿过天桥,来到‘车道’,还要竖起耳朵,打醒十二分精神,留心广播,做好万全的准备。
如果他们坐的是中间车厢,那就要感到庆幸。如果是坐在一头一尾,那就要碰碰运气了。若他们坐的是车头,而我们却站在车尾的位置,这时就得以50米冲刺的速度向另一头赶去。因为我家的传统,无论去哪,行李一定是四五袋的,如果只有他们,是肯定拿不下来的。而且停车时间又不长。于是,四五人追着火车的一幕便开始了。
送车也是差不多。四五个人大包小包地挤上火车,安顿好后,又挤下去,站在火车外,静静等待发车,默默地挥手,有时还会跟着小跑一段。
无论是在车上还是车外,人们的心情都是一样的,亲友回来就是期待和欢乐,亲友回去就是不舍和思念。欢聚和离别的场景经常在同个车厢里同时发生。
其实,离别也不需太过伤感,就请期待下次的重逢,如果是欢聚,就要珍惜这次的相逢,因为始终有离别的一天。总之,以平常心对待吧。
现在的我,火车快快开,载着车上所有人的爱到目的地吧!
直面浮躁
这个题目是很无奈,也是很愤怒。对现在的书店的做法和社会的浮燥既无奈又愤怒啊!
一进书店,就被那些花花绿绿的彩色封面搞得眼花缭乱,而且也看到许多的学生堆在那里,好奇心促使我走去探个究竟,原来,他们在看书。
随手拿了一本封面非常漂亮的小说,翻了翻,里面都是讲了一些爱情故事,本人对那些书没有兴趣,就把书放下,再拿一本,更可笑的是,另一本书讲的故事跟刚刚的那本竟然是那么相似。于是,探索的心理促使我把书读下去。
故事说的是一个又帅又拽又有钱的男孩爱上一个又没钱又普通但是心地善良的女孩。后来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跟主角抢,但是没成功,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不就是两个家里条件和外貌都很好的男孩,一个很温柔,一个很拽,同时喜欢女主角,然后女主角就很为难地从中选择。
问了问身边的同学,他们给我的回答是:“这些是现在最流行的小说,你现在拿着的就是所谓的历史上最悲情的。”
我一脸茫然,这就是所谓的最悲情的小说,怎么在我眼中看起来是那么可笑?算了,不跟这些莫名其妙的书计较。去找我要看的书。
转了好几个弯,才找到我要的专柜,跟刚才的热闹相比,这里就显得冷清多了。竟然找不到林清玄的书,我便去问书店的售货员:“请问,林清玄的书在什么地方。”
店员摇摇头,竟然问我:“林清玄是谁啊,没听说过。”天啊,这里可是韶关最大的书店,那么出名的作家的文集竟然会没有?太不可思议了。
不甘心的我走出书店,向其他的书店进攻,结果,我把整座城市给翻了过来,也没有找到他的文集。第二天,我跟周围的朋友的诉苦,谁知,他们问了跟那个店员同样的问题,我无力的解释:即使你不知道他,也应该做过有关他文章的阅读吧。答案是:没印象。我默默地走开了,因为我知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应该有很多人读过他的《生命的化妆》,里面有一句话让我觉得很受用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 可惜,在表相上用功的人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
拙劣的文章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人的视线好的文章,是作家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个生命。
现在,有哪一本校园小说能够做到这一点?好一点的小说,充其量就能让人短暂地感动一把,最终就被人忘记地烟消云散。而那些精品,会让人一生受用,带给我们心灵最真实的冲击。
我对书的要求不高,只希望在一本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书里,能找到一句让我记住一辈子的话,便足够了。
我不能做什么,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而已。算了,就像林作家所说的吧,心美,一切,皆美。
论生死
我知道这个题目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觉得很严肃,甚至有人还会很忌讳。但我这个人就是直肠直肚的,有什么就说什么。
生与死本来就是个对立的话题,但我偏要把它拿在一起。记得小时候,我婆婆家对面的那栋楼有人跳楼自杀。而且自杀的理由,仅仅是因为被女朋友甩了,心有不甘,一气之下竟然去跳楼。我除了惋惜,更多的是不理解!我不知道失恋的滋味是怎么样。但是,我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自杀。为了那已经不存在的爱情?还是想证明他爱他的女朋友爱到可以去死?
我们没有权利去了结自己的生命,因为那是父母给的。我们的出生纯属偶然,记得我学过一篇课文,叫《我很重要》。我们能来到世界上已经不易,成长还更需要许多物质,仔细想想,我们吃了多少米饭,饮了多少水,才能有今日的我们,有血有肉有思想的我们!可惜,不珍惜自己的人太多了。
谁没有在困难时候退缩过?我想每人都有过吧。在困难时,我想过放弃,在失落时,我也想过结束生命。但最终还不是端端正正地站在这里。要活着的理由太多太多,要活得更好的原因就更多了。多到我们一生一世都说不完。
记得有一次,我的确很伤心,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是多余的人,于是决定,放假时选择离开。可笑的是,放假时竟然忘记了,还是像往常一样过着。放假后才想起来,此时才觉得,当初有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多么可笑。如果当初因为一时之气,就这样走了,该多么可惜啊。
虽然时常还会冒出这样的念头,但很快就会随着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想想,自己对这个世界已有太多的不舍,肩上已有太多的责任。放不下啊!
有时,会听见朋友说看了谁谁谁的书以后很想自杀。就是那本《悲伤逆流成河》。听说里面的人全部自杀死了。虽然我并没有看过,但是我觉得,作者太低估我们人类的生命力了。不论有多么悲伤,多么痛苦,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体内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力,我们有无比坚强的韧性,是绝对不会轻易言败的。
能够坚强的活着,就是勇士。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
很久没有像现在那么爽了。没错,我只是一个小孩,有许多大风浪没有见过。知道什么是风浪吗?就是那些在一瞬间可以把人给冲倒,但是它时间短,而且很快就会被人遗忘的物质。风浪过后仍然可以看见阳光。有什么大不了。
并不是说那些轻言死亡的人懦弱。因为选择死亡也必定需要勇气,但为什么就不能把这份勇气用在“活着”上呢?
有爷爷的春天
春天,本来是活力四射,充满生机的季节。可是,这年的春天,我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因为,朝夕相对的爷爷永远离我而去了,我再也见不到他,再也听不到他沙哑浑浊的呼唤。
再也回不到,儿时的清晨,两个老人和一个充满志稚气的小女孩肩并肩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清晨的清风带着一丝湿气,拂过脸上,带来一丝凉意,微微地湿润着略微干燥的脸。两个老人吃着昨晚的剩饭,经过奶奶精巧的烹饪,剩饭也变成美味的佳肴。小女孩吃着新鲜滚烫的玉米棒,香气把家里的小狗也引来了,小狗嗷嗷地乞求着,好像在说:“给我一点吧。”于是,小女孩啪地一声,把小半个玉米给折断,送到小狗的嘴里,小狗开始狼吞虎咽起来。这样的情景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但总不觉得厌烦,可惜,不会再有了,小狗在5年前就已经病死了,连阳台的主角之一——爷爷,也永远离开我了。
我清楚地记得,在爷爷去世后的那一个月,我每晚都会被同一个梦惊醒,然后泪流满脸,又在流泪中睡着。每当,看到那个已经经过装修的阳台,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就会隐隐作痛,虽然现在的阳台已经大变样,但是,那熟悉的味道,还在心头凝绕着,久久不能忘怀……
自从爷爷去世后,我疯狂地想要把他的照片都找出来,把他对我说过的话回想起来。但是,我竟然回想不起来他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自从爷爷在两年前中风后,我们已经甚少说过话了,我是个坏孙女……
还有不到一年北京奥运会就开幕了,我还清楚地记得,6年前,当奥委会宣布了北京为主办国时,我们约好了,08年,等我18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北京看奥运会。多么美好,又多么遥远的约定……
“我很想你,我很爱你!”我把所有的情感,甜酸苦辣,全部集聚成一句话,对着上空,用尽力气喊了出来,世界所有人都听到这声呐喊,唯独你,听不到了……
知道吗?这一声的背后有多少饱含着多少失落和思念。
人家说,思念是一根轻飘的羽毛,可以把人的思念载去对方那儿。可是,对已故的人来说,思念是一根沾满泪水的羽毛,它太沉重,飞不起来,只能埋藏在心底里,有时,人害怕看到它,因为它会撩起人心中的伤痛,有时,人希望看到它,它会密密地紧裹着受冷的心,给心保持暖和。
育人婆婆
我是哭着看完KOA写的《婆婆,我回来了》。对着电脑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对这一版看起来是毫无动感的文字流泪,却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就连现在在写这篇文章时,眼睛里还是含着泪花的。
真的,我的心又甜蜜,又心酸。仿佛我心里最丰富的感情,一块涌上心头。爷爷,奶奶,公公,婆婆,多么熟悉,多么令人尊敬的字眼啊!每当这些称呼由心底向嘴上流出时,脑海里就会出现老人家慈祥的脸,让我又甜蜜,又心酸。
我的婆婆是一个平凡的老妪,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每天就忙碌在家务活中。记得我懂事的时候,婆婆的头发还是乌黑,那时她才五十多岁。5岁以前我几乎都待在婆婆家,因为父母很忙,没时间照顾我。那时婆婆要照顾3个小孩,我表哥,我,我表弟。我们三个是三大魔王,经常出去胡乱溜达,又不知道时候回家。所以每到吃饭的时间,婆婆就会派公公去找我们,其实我们也就在附近,看到公公下楼就马上藏起来,跟他玩起抓迷藏。我们小孩子跑得快,老人家走得慢,当然抓不到我们,所以,公公只好等我们玩腻了,再带我们回家。那时我们觉得很好玩,可对老人家来讲,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陪我们跑来跑去,这是一种折磨。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婆婆拿棉被。棉被放在衣柜的最高处,需要凳子的帮忙,然后婆婆就摇摇晃晃地站上去,看到婆婆好像要摔跤,我马上跑上去,用小手臂抱着婆婆的小腿,用着大人式的口吻说:“婆婆,别怕,我扶着你。”
当晚,婆婆家里来了好多亲戚,婆婆将这件事情将给那些亲戚听,还夸我很懂事呢。其实,在我们觉得不在意的小事中,在他们的眼里,都会无限放大,变成世界上最伟大,最美丽的事情。
婆婆是一个老好人,随和得跟哪个人都谈得来。记得一次婆婆从佛山坐火车回来,路上有两个年轻人帮她放行李,于是就跟他们攀谈起来,得知他们家里住在乳源,到韶关总站后还要搭车去乳源,但是回到韶关的时候,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以,她就让那两个年轻人在家里住下了一晚,叫他们明天再回家。让两个毫不相识的人在家里住,这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不用怀疑,这绝对是真的。她总是善良得像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但是,却没有人会欺负她,骗她。她教会了我一点,只有自己主动真心对人,人家也会拿真心对你的。
生活是一场披着“欢乐”外衣的悲剧
我不想用哀悼的口吻来写这篇文章,事情过了这么久了,心中的悲伤也已经被时间慢慢冲淡。我还记得当初从我那个喜欢开玩笑的好友得知这个消息的情景。那是军训完的下午,我非常疲惫坐在宿舍,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她问我身边有没有易碎的东西,叫我放好那些东西,身体坐直,手找一个支持物,然后,她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跟我讲:“《蜡笔小新》的作者去世了。”她是很慎重地遣词,除了迈克杰克逊,臼井仪人是第二个她用“去世”这个词来表述一个人的死亡的人。她知道,《蜡笔小新》在我的心中的地位,或者说,《蜡笔小新》在她心中也有一个重要的位置吧。
她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放声痛哭,她只听到我在沉默了很久的一句淡淡的“哦”,沉默一阵后,她跟我讲,她有事忙,就挂了电话。我一直都很冷静,直到晚上和父母讲起这件事时,他们的一句毫无所谓的“那你就找其他的漫画看吧”,才给了我机会发泄我心中的悲伤。
我不是一个冷静的人,对于这件事反常的冷静的态度,我是好久才得出来个所以。重新再看《蜡笔小新》,发现这部喜剧一点也不好笑,或者说,这是一部以喜剧口吻来讲述的悲剧,快乐的人们,背后隐藏着无法用时间磨灭的辛酸,无奈。我的理解是,就算这是一个悲剧,也请把泪水和辛酸尽量收起,活下去。这个,是我看小新是收获的。
一定会有很多人反驳我的说法,从百度百科,还是多年来对《蜡笔小新》的认知,它都是定义为喜剧的。且听我举几个小例。
房东太太有半夜堆假牙的习惯。这听起来是多么滑稽。但是我们可以去好奇地推测这个习惯是怎么形成地。十几年前,她的丈夫和女儿因车祸死了,自己孑然一身,没有人和她说话,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无法驱赶孤独便涌上心头,于是她就更加思念她的亲人,无法入睡,那么,就找点事转移注意力,好让自己没这么难过吧,于是,十多年了,就有了这个在外人看来是滑稽,其实却无比无奈的习惯。
然后是我们长得一脸恶相其实非常善良的园长先生。一直被人误会是黑社会老大,不敢参加那些幼稚园园长的聚会,问路时会把人吓跑,把幼稚园的孩子吓哭,就连朝夕相处的妻子一大早看到她的样子都会吓一跳,自己看到自己笑的样子都想吐。在这个以貌取人的社会里,他是如此地尴尬和无奈。还好,他要面对的,不是心机复杂的大人,而是单纯的小孩。小孩也会以貌取人,但是他们可以更快地摆脱样貌的迷惑,来看清一个人的本质。大家应该还记得在单行本第十三册中那个衣冠楚楚的优雅幼稚园园长来挖角的事吧,后来松阪老师把一杯水浇在会把孩子分成上等和下等的园长,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就是喜欢对着那些流着鼻涕的小鬼,领着微薄的薪水,每天辛苦得要死。”在这里,我想多提醒句,不要被那些穿着西装的人形垃圾给骗了。
以貌取人,结果误会那些善良的人是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过于自信自己的第一感觉,而懒得去分辨好坏,把别人伤害同时也把自己放在尴尬的境地,这个应该是我们的通病吧。
接下来的例子一大堆了,太过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结果把自己强迫成性格扭曲的妮妮妈妈,因为现实所迫最终放弃了理想的梦雅的师傅,还有那个差点自暴自弃放弃自己的生命的松阪……
不是说只有哭泣,死亡才算是悲剧。我把悲剧的范围放宽了。人的意愿和现实冲突,最后人不得不接受现实,牺牲自己而迎合现实,也许最后也是笑着活下去,没有所谓的悲惨结局。我们大多都是违背自己的意愿,无奈的“积极”地生活下去。如果自己想通了,真正愿意过这种生活还好,无奈和不甘还可以减少一点,如果是非要强迫自己开心地过日子,其实自己并没有想通,那简直是生不如死。呃,扯远了。
最后讲一句题外话,我除了佩服小新,还佩服两个人,一个是梦雅,一个是苏珊。梦雅知道自己的理想很遥远,并且亲眼目睹身边的人为了和她相同的理想而一败涂地,最后尊严尽失时,还能有勇气去追寻那个看不见影子的理想,我真的很感动。苏珊能抛弃那么辉煌的过去,做一个空白的人,踏上一个坎坷的路,他知道,他会受尽歧视,不被人理解。他有那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大无畏气概。苏珊和梦雅都是会为自己理想不顾一切地拼搏的人。就算理想有多么遥远,就算理想在旁人看来是多么可笑。那些嘲笑他们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那种为理想拼搏后的无悔和满足。
不管大家是为了那份被抹掉的童年记忆而悲伤,还是为了少了一本可以消遣读物感到可惜,我真的是很感谢大家,还记得小新,还支持小新。一个以为自己是被遗忘的人,然后却发现原来有人一直支持他。这就是我的心情。
因为太激动了,所以我有点语无伦次了,以上都是我的个人见解,与很多人的价值观都是截然不同的,从来不敢奢望自己的想法会被人认同,我是抱着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心情来发言的,希望大家也抱着“我不同意你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态度来看这篇文。最后,谢谢。
聆听生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种垃圾广告便开始泛滥起来,就给大家随便举一则。
一个年轻的女人焦急地打电话给一个男人,说:“我……怀孕了,你快来××医院啊。”然后那个男的就以十万八千里的速度赶到医院,只见那个女人坐在医院的长凳上,看到那个男的来了,女人就娇滴滴地责问:“怎么现在才来,我早就好了。”然后那个男的就惊奇地问:“真的吗?”然后镜头一转,两排白衣天使就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还向你鞠躬,这时,屏幕上就出现一排字:三分钟无痛人流,帮助女性解决意外烦恼。然后那个女人又冒出来说:“就像在梦中一样,一点也不疼。”之后就是介绍那医院医疗设施如何先进,服务有多么地人性化。大概就是这样子。
开始无意看到这个广告,心里充满疑问,再次“体会”这个广告,我——愤怒了。
且不说那个女人,就说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做错事情,竟然没有勇气去承担责任,我觉得最过分就是那个女人,竟然可以轻轻松松地,没有一丝心痛,没有一丝惋惜,就把那个孩子的生命断送。那个,可是你的亲生骨肉,他是流着你的血,牵着你的心的孩子啊!
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么一篇文章,就是那些医生,要把一个孩子拿掉时,竟然发现那个孩子在不停地闪缩,脸上都是惊恐的表情。当这段录像放出来后,在场的准妈妈们都流下了眼泪。那是一个一直被我们认为是无意识的弱小生命,在面临死亡时,他的本能,让他做出反抗。即使是还没出生的婴儿,也会害怕死亡的啊!
我有个邻居,他们领养了一个女婴,听说是从农村里抱回来的,抱回来时,不足3天。她的父母抛弃她的原因很简单:重男轻女。虽说现在是提倡生男生女一个样,但这种封建思想在农村还是根深蒂固。每天都可以听到她的哭声,真不明白,她的母亲怎样狠得下心,把自己的女儿送出去,那可是十月坏胎,用尽多少心血,才孕育出一个生命!难道,她就只值那二十张一百元的硬梆梆的钞票?
不明白,真的不明白,血浓于水的骨肉情连小孩子都懂,为什么那些大人偏偏就装不懂呢?
有什么理由,要非得舍弃自己的骨肉不可?我想来想去,就只有一个理由:就是那些人,已经没有承认这是个生命而不是玩物的勇气了。
白糖糕、绿茶、油条
故乡的白糖糕不很甜,而且几乎只有在喝早茶的时候才能吃到。不过,在爷爷家那边,总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下岗阿姨,每天清早都会准时推着有玻璃盖的小车,而小车里面,放着白糖糕,下脚,油条,糍粑等传统的的早茶点心。味道做得还挺地道。而且不要去茶楼就能吃到地道的点心,多么方便。因此,招来了不少的客人,有晨练的老人,忙碌的上班族和学生。每当这位阿姨一推出小车,就引来许多人,其中,有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喜欢吃白糖糕,因为它松软而不腻,味道甘甜,不上火,易饱肚,特别适合像我爷爷这样的牙齿不好底子又热的老人家。早餐喝一杯茶,吃两块白糖糕,就够了。童年的我经常跑去爷爷家完,于是,我也爱上了白糖糕。
本来小孩子是不喝茶的。但是用果汁送白糖糕又太过甜腻,我也便学起了喝绿茶。干枯的绿茶和甘甜的白糖糕是早餐的“神雕侠侣”,如果再加上一根油条,那便是人间最惬意的享受了。不过,我们家族是热底,容易上火,油条是吃不得的。至少在两老的监护下,是不能光明正大地吃的。我只好偷偷攒起零花钱,趁两老打瞌睡不注意时,溜出去,拿四毛钱买一根油条(本来是一块钱三根的,但是一个人吃三根太冒险,只能买一根)。其实我是很害怕阿姨揭穿我的“罪行”,好在,她没有在两老面前提起,至少在我在场时没有,不过以后我在偷吃时经常会被家里抓个现行,不知道她是不是两老的卧底呢?
白糖糕,绿茶,油条这三样简单的食物,便撑起了我童年的记忆。让我在夜里静静回味。如今,爷爷走了,油条也不敢吃了,连白糖糕也要在茶楼才吃得到。兴许茶楼的味道更地道,KFC三块多一根的油条更健康,绿茶也更细腻。但是,那种熟悉的味道陌生了,再也找不回了
生命如梭
忽然觉得自己就像坐在一条小船上,摇啊摇,不知漂到哪一方,没有目的地,或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
有时会碰上急流,差点撞上水边突兀的岩石,粉身碎骨,还不知道目的地就出师未捷身先死。
有时平平缓缓的,可以摸到水中游动的小鱼,有心情看看沿途的景色,会觉得不远处就是我要到的地方。
有时漂到浅处,搁浅了,就想呆在船上,等待涨潮的来临,一辈子待在这个让我搁浅的地方算了。
可是会想,起码怎么也要去到那个地方看看吧,漂流的机会就这么一次,不去看看那个所谓的目的地总是不甘心。于是,还是怀着一丝希望,一丝期待,半点乐观重新出发了。
小船虽然破,虽然会搁浅,虽然会渗水,可是我坐在上面呀,虽然身不由己、无可奈何,我总会想,就算是再小再破的船,运用得当,它还是会载着我到我想到的地方吧。
于是,我又乘这条又小又破的独木舟,带着不安和期待,哼着小调,重新出发了,也许往后的旅程艰辛无比,或许会淹没在风雨中,我还是守着我的独木舟,漂着到更远的地方。
寂寞十九岁
如果说前面的十八年还算是阳光灿烂,那么,十九岁后的日子就离不开寂寞了。对于很多人来说,寂寞是一个不好的词,总会让人想起颓废,孤单。但是对于我来讲,寂寞意味着自省和自在。
我并不讨厌寂寞,甚至是享受它,这个,是我说了千万次的话。也许是本身的性格因素,就算是最喧闹的地方,我的心也不起一点涟漪。
尚算年轻的我,通过身边长辈和朋友的经历,也略懂世事的艰辛。就算是有了前人的教训,我知道我还是会走回他们走过的错路,这也是人类不可避免的可悲规律吧。
如果说,我的心里有另一个“我”,这个“我”可以和我对话交流,并且这个“我”和自己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作为一个正常人心里肯定有阴暗的一面,但是心中的那个“我”,可谓是崇高的圣母,没有人类阴暗的一面,这样与现实矛盾的一个人,竟然会和自己相处得极为和睦,并且,最理解最包容我的人,是她。可能我已经有精神分裂的倾向了,不过,为了不赶走她,我坚决保守这个秘密。
我已经决定了,要去追寻我的梦想,我知道我会因为它而背叛很多人,我知道我会输。但是,我宁愿输给现实,也不宁愿输给我的理想。有理想的人不会输得太难看。
如果可以,让十九岁的我继续寂寞吧,我需要的是自省。
最后,生日快乐,小小声说。
回忆09
今天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我按照往年的惯例,写下日记。
2009年的确是很不平凡,因为我经历了人生的第一个重大考验。可惜,我在这次考验中失败了。输掉了我十八年的青春。我去了一个我不该去也不属于我的地方。我和我的朋友,家人分离,来到了与我家乡相隔八百里的地方。在那个虎窝,艰难地生存着。
也许这话说得有点夸张。但是一向依赖家里和朋友的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心中就只有恐惧,恐惧。所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慢慢离我而去。其实湛江和SG有个相同的地方,就是古老,缓慢。这种生活节奏很适合我。那些繁华的城市,生活节奏快得无法让人停下来思考,反省,对于我来说,是很可怕的。如果有一天,我没有思考我究竟做了什么,我究竟需要什么,那么,我一定是死了。或者,我将要死了。只有死了的人,才不会对世界有欲望。
六月,我知道了我的高考成绩,并不如意,但是也能上到一个比较好的普通大学。不过天有不测之风云。在报考志愿这场赌博上,我又输了。老妈很不开心,她认为是她的错,没有帮我挑好志愿。其实,我真的没有怪她。她为了帮我报志愿,熬了很多晚,问了很多人。甚至都忽略了外公生病了。要内疚的是我才是。来到这里的人,总会说,如果我知道会来到这里,我一定不会报到这间学校,我会报到广金。我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很遗憾的是,无论我怎么报,我始终都会来到这里,这就是命!
我不愿意出省,只能留在广东。如果我的分数高一点,我会报深大,深大今年分数奇高,所以第二志愿还是这里,我很讨厌金融类的专业,我无法欺骗我自己,因此,无论我怎么报,我来的始终还是这里。这是命,是宿命。我无法违反。
其实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对于我来说是很适合的。起码我可以沉醉在文学的世界上。虽然文学这个东西,虽然说是生活的产物,但是,起码还给我留有逃离现实的一寸地方。虽然这个专业在很多人的眼里并不是一个好专业,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路是我自己挑的,无论走的怎么辛苦,也值得,也无悔。我对很多人已经不能诚实了,所以,就让我对自己诚实点吧。
我不能欺骗自己,不能做到违背自己本心的事,因为,做了这种事,我会后悔一辈子,即使这件事在别人眼中是一件好事。
来到大学,我一直把我的感情掩盖起来。因为我还没有找到我完全可以信任的人。我知道我不会找到,因为我完全可以信任的,只有我自己。我喜欢和有心计的人在一起。倒不是因为我喜欢玩弄权术,捉摸心里。是因为,面对一个对自己坦承的人,你会矛盾,自己是不是隐藏太多了,是不是应该也坦承,但是她会不会在日后,拿自己的秘密要挟自己呢?而对于一个隐藏的人,我完全没有这点的考虑。
2010年就快来临,但是我还是找不到方向。只是更加觉得,一个人的生活很美。虽然有时寂寞,有时甚至歇斯底里,像个疯子,不过很棒!
HEY,新年快乐。希望你在十年后,能收到这封信,我衷心恭喜你,有勇气,幸运地多活了十年。29岁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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