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宇
总有那么一瞬间——或仰望夜空,或歌声飘过,又或者某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扑面而来——思绪堕入那沉淀的回忆之渊,去追寻某时,某事,或某人。
此刻,这些都没有,但是我依然想起了他——我高中以来的好朋友——阿宇。
大概是夜太深,寂静得心有些骚动不安。
大约将近一年没有见面了吧。上次见面还是去年年底,那个时候,他刚从南美的圭亚那——一个他去之前从没听说过的国家——回来,整个人黑得跟黑人似的,不过挺壮实的。
若要问为什么我如此地想念他:同床共枕过,街边赛尿过,陪你网吧看完整部《哈佛爱情》的男生,注定是一辈子的挚友。
我们认识已经有十年,十一年了吧,反正无所事事,我想借此好好回忆一下,回忆一下我和阿宇,相识,相知,相...的过程。
完全记不起和阿宇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了,肯定是在高一入学不久,足以证明我们不是一见钟情。高一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太多交流与交集。
高二的时候,我们被分到了同桌,然后,我们才渐渐熟悉起来,同桌的你。
这家伙,一看就是憨厚的样子。
不信,我给你描述一下长相:浓眉大眼,大耳朵厚嘴唇,鼻子说大不大,却有个大鼻头,大下颚,大骨架,170公分60公斤,看起来却很结实。
我喜欢这种厚实的男生,可能是因为我从小生长在农村,对于一切高山厚土般的存在都很有好感。
接触久了,发现他是那种豪爽与羞涩并存的人:比男生更男生,比女生更女生。
我经常跟他打篮球,他的口头禅是:上,怕毛啊!而他最喜欢的打球方式是带球往里面挤。
但如果女生恰好在这时候插一句:哎哟诶,阿宇什么时候也学会这么凶了。他准会脸红,然后语塞:我我一直就很男人,你不晓,晓得而已。而且说这话一定是低头玩球,不敢看那女生。哈哈!可爱极了!
即使你是一个极其懒惰,或者极其无趣的人,当你社会中走过一趟之后,再回忆起高中,都会觉得,那是人生中少有的光辉岁月——至少是不空虚的。
他们或者脸带豪迈之情说高中游荡在书山题海,或者唯恐避之不及般说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可我和阿宇却有着与众不同的回忆。
已经高三了,当大家都在秉烛夜读的时候,我和阿宇天天跑到网吧,只为了一部韩剧——《爱在哈佛》,并同时被里面的金泰熙迷倒了,我们共同的女神——有着天使的脸庞,青春而善良。
18岁的男孩子从稚嫩到成熟似乎总是在那么一瞬之间——不是因为稀拉的胡须,或若现的喉结,而是心中有了女生,或女神——幻想着怎样才能配得上,幻想着努力挣钱娶回家,不知不觉就真的成熟了。嘿嘿,多么纯真的18岁,多么怀念的18岁。
除开这件事,在我和阿宇之间的高中确实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奥,对了,我们还在西塔旁吃了一整只烤鸡,那是我第一次吃烤全鸡,挺好吃的。
时间拖着伤腿般缓缓地走向了高中的终点站——高考。
我的高考没有什么惊心动魄地可值得吹嘘的细节,作为班级第一的我和班级中游的阿宇,结局是显而易见的,我考上了名牌大学,而阿宇没有考上本科。
唯成绩论,残酷,却又是当今社会少有的公平的竞争机制。
即使我们知道,当前的一切决定不了所有,但是心有不甘又别无选择的我们总是寻求从头再来的机会,阿宇选择了复读——他想读本科。
于是,2006年的夏天,我背上南下的包裹,阿宇收拾着回乡的行囊。
在这之前,我家办了酒席,酒席之后,我和阿宇在山后的水库游了次泳。
此刻,这些都没有,但是我依然想起了他——我高中以来的好朋友——阿宇。
大概是夜太深,寂静得心有些骚动不安。
大约将近一年没有见面了吧。上次见面还是去年年底,那个时候,他刚从南美的圭亚那——一个他去之前从没听说过的国家——回来,整个人黑得跟黑人似的,不过挺壮实的。
若要问为什么我如此地想念他:同床共枕过,街边赛尿过,陪你网吧看完整部《哈佛爱情》的男生,注定是一辈子的挚友。
我们认识已经有十年,十一年了吧,反正无所事事,我想借此好好回忆一下,回忆一下我和阿宇,相识,相知,相...的过程。
完全记不起和阿宇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了,肯定是在高一入学不久,足以证明我们不是一见钟情。高一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太多交流与交集。
高二的时候,我们被分到了同桌,然后,我们才渐渐熟悉起来,同桌的你。
这家伙,一看就是憨厚的样子。
不信,我给你描述一下长相:浓眉大眼,大耳朵厚嘴唇,鼻子说大不大,却有个大鼻头,大下颚,大骨架,170公分60公斤,看起来却很结实。
我喜欢这种厚实的男生,可能是因为我从小生长在农村,对于一切高山厚土般的存在都很有好感。
接触久了,发现他是那种豪爽与羞涩并存的人:比男生更男生,比女生更女生。
我经常跟他打篮球,他的口头禅是:上,怕毛啊!而他最喜欢的打球方式是带球往里面挤。
但如果女生恰好在这时候插一句:哎哟诶,阿宇什么时候也学会这么凶了。他准会脸红,然后语塞:我我一直就很男人,你不晓,晓得而已。而且说这话一定是低头玩球,不敢看那女生。哈哈!可爱极了!
即使你是一个极其懒惰,或者极其无趣的人,当你社会中走过一趟之后,再回忆起高中,都会觉得,那是人生中少有的光辉岁月——至少是不空虚的。
他们或者脸带豪迈之情说高中游荡在书山题海,或者唯恐避之不及般说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可我和阿宇却有着与众不同的回忆。
已经高三了,当大家都在秉烛夜读的时候,我和阿宇天天跑到网吧,只为了一部韩剧——《爱在哈佛》,并同时被里面的金泰熙迷倒了,我们共同的女神——有着天使的脸庞,青春而善良。
18岁的男孩子从稚嫩到成熟似乎总是在那么一瞬之间——不是因为稀拉的胡须,或若现的喉结,而是心中有了女生,或女神——幻想着怎样才能配得上,幻想着努力挣钱娶回家,不知不觉就真的成熟了。嘿嘿,多么纯真的18岁,多么怀念的18岁。
除开这件事,在我和阿宇之间的高中确实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奥,对了,我们还在西塔旁吃了一整只烤鸡,那是我第一次吃烤全鸡,挺好吃的。
时间拖着伤腿般缓缓地走向了高中的终点站——高考。
我的高考没有什么惊心动魄地可值得吹嘘的细节,作为班级第一的我和班级中游的阿宇,结局是显而易见的,我考上了名牌大学,而阿宇没有考上本科。
唯成绩论,残酷,却又是当今社会少有的公平的竞争机制。
即使我们知道,当前的一切决定不了所有,但是心有不甘又别无选择的我们总是寻求从头再来的机会,阿宇选择了复读——他想读本科。
于是,2006年的夏天,我背上南下的包裹,阿宇收拾着回乡的行囊。
在这之前,我家办了酒席,酒席之后,我和阿宇在山后的水库游了次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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