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tical Community
Political Community是管辖权吗?不止,因在同一国家,法律不是对所有人使用。如所得税法。
所以,更是政治权力。
Political Community的组建是通过自愿的吗?这其中有问题,即人们可能不是自愿的,而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比如我不想当中国人,可是要去外国成本太高了,去不了,只能待在中国。这可以说是自愿?或者是框架中的自愿?那框架的范围多少才能算自愿?
自愿是可能的吗?自愿是可行的吗?自愿是可欲的吗?
考虑稳定性,一个社群如果太自愿了,就不一定稳定了,也有犯罪问题。
考虑多样性,如何在一个同质性的社会里保持多样?
Andrew Rehfeld, The Concept of Constituency: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 Democratic Legitimacy, and Institutional Design
考虑 homogeneity 异质性的选区难以考虑国家利益,其代表难以达成一致。
stability 选区必须保持稳定。
因此,作者提出了一个选举方案。 假如众议院有300个人,每个公民抽一个号码,抽到相同号码的人在一个选区。这样一来,就使得一个地方的人就相当于一个众议院的缩影,他们会更加关注整个国家的利益,而非仅关注个人的利益。(在信息化条件下,这个显然可以实行。) 这显然是一种理性视角,期望大众从个人利益走出,进行关于国家的理性辩论,很多进路都希望民主政治达到这一效果,比如协商民主理论,公共领域理论等等。可是地域的问题谁来代表?地域本来就应该是利益的一种,如果承认多元主义理论,显然必须承认这一事实,如果不承认多元主义也 必须看到,目前的 多种理论都承认利益多元的现实,只是认为利益的相互影响、国家社会的互动形式不一样罢了。
移民问题:
阻止的理由:
1.文化保护。
(1)移民威胁本土文化。
(2)文化正当想,保护文化限制外国移民是正当合理的。
反驳:文化本来就是一个混合的概念,尤其在今天。
2.集体自决权。
移民是一种权利,防止自己受饥荒等灾害。如果不让他移民,那就是侵犯了他的权利——移民权。
问题是,移民权和主权冲突吗?有人认为,一个国家就相当于一个俱乐部,不想让你进来就不进来。
反驳:(1)做出决定是应该包括利益攸关者。
(2)个人的权利原则不能运用于集体和国家。 国家不同于俱乐部,因为国家的公民是没有选择的,不是自愿的;国家提供及其重要的服务。(对外来者生命攸关)
(3)说移民损害了国人经济利益,包括工资和工作,是错误的。见Dylan Matthews, Washington Post: “Five Things Economists Know about Immigration” 。开放不能降低了产品价格,反而提升了工资。还有,Lant Pritchett, “The Cliff at the Border”
(说到底是可以交易的权利,也可以采取一个司法案例,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先借助他人的东西,之后再付钱,就没有问题。这就解决了所谓生命垂危的移民问题。)
所以,更是政治权力。
Political Community的组建是通过自愿的吗?这其中有问题,即人们可能不是自愿的,而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比如我不想当中国人,可是要去外国成本太高了,去不了,只能待在中国。这可以说是自愿?或者是框架中的自愿?那框架的范围多少才能算自愿?
自愿是可能的吗?自愿是可行的吗?自愿是可欲的吗?
考虑稳定性,一个社群如果太自愿了,就不一定稳定了,也有犯罪问题。
考虑多样性,如何在一个同质性的社会里保持多样?
Andrew Rehfeld, The Concept of Constituency: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 Democratic Legitimacy, and Institutional Design
考虑 homogeneity 异质性的选区难以考虑国家利益,其代表难以达成一致。
stability 选区必须保持稳定。
因此,作者提出了一个选举方案。 假如众议院有300个人,每个公民抽一个号码,抽到相同号码的人在一个选区。这样一来,就使得一个地方的人就相当于一个众议院的缩影,他们会更加关注整个国家的利益,而非仅关注个人的利益。(在信息化条件下,这个显然可以实行。) 这显然是一种理性视角,期望大众从个人利益走出,进行关于国家的理性辩论,很多进路都希望民主政治达到这一效果,比如协商民主理论,公共领域理论等等。可是地域的问题谁来代表?地域本来就应该是利益的一种,如果承认多元主义理论,显然必须承认这一事实,如果不承认多元主义也 必须看到,目前的 多种理论都承认利益多元的现实,只是认为利益的相互影响、国家社会的互动形式不一样罢了。
移民问题:
阻止的理由:
1.文化保护。
(1)移民威胁本土文化。
(2)文化正当想,保护文化限制外国移民是正当合理的。
反驳:文化本来就是一个混合的概念,尤其在今天。
2.集体自决权。
移民是一种权利,防止自己受饥荒等灾害。如果不让他移民,那就是侵犯了他的权利——移民权。
问题是,移民权和主权冲突吗?有人认为,一个国家就相当于一个俱乐部,不想让你进来就不进来。
反驳:(1)做出决定是应该包括利益攸关者。
(2)个人的权利原则不能运用于集体和国家。 国家不同于俱乐部,因为国家的公民是没有选择的,不是自愿的;国家提供及其重要的服务。(对外来者生命攸关)
(3)说移民损害了国人经济利益,包括工资和工作,是错误的。见Dylan Matthews, Washington Post: “Five Things Economists Know about Immigration” 。开放不能降低了产品价格,反而提升了工资。还有,Lant Pritchett, “The Cliff at the Border”
(说到底是可以交易的权利,也可以采取一个司法案例,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先借助他人的东西,之后再付钱,就没有问题。这就解决了所谓生命垂危的移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