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红尘中的玫瑰!(里面少量资料是来源于百度百科)
偶尔翻开旧上海的老照片,看到一个女子,没有绝世的美貌,唇上的那抹红依旧遮不住眉间透出的那丝清冽,不能用冷漠形容,因为她太爱生活,太会品味生活;不能用哀愁形容,因为她爱的透彻;可能就像泉水般清澈,也像泉水般有些刺骨。
最早爱上她,不是因为那些她笔下女子们的爱情,而是她漫不经心写下的一篇篇有关自己生活的散文,懒散的文字就像一只曼妙的猫在钢琴上留下的脚步,妩媚中跳出些俏皮,忘却了年龄的存在,用最纯真的心品味着点滴生活。还记得那篇关于写玫瑰的散文,玫瑰化身成精灵,在最后要离开人间时用最不忍的心情离开,花瓣也就这样轻轻地落下,没有对俗世的怨恨,只是带着一点点哀愁。
最喜欢那部《红玫瑰与白玫瑰》,女孩是白玫瑰,女人是红玫瑰。男子在年轻时向往着红玫瑰似的女人,在成熟后又被白玫瑰似的女孩吸引。女孩太过纯洁,女人太过浓烈。似乎每个男子成长的阶段都会出现这样的女子,她们都美好的令人窒息,在各自最灿烂的年纪陪伴着男子成长。就像文章里写的那样,男人拥有了红玫瑰,白玫瑰就像窗外的月光,令人神往,而那一抹红色就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男人拥有了白玫瑰,红玫瑰就成了心中的一抹朱砂,不可缺少,而白色就成了蚊帐那惨淡的、令人厌恶的白。只是最后女孩都难逃变成女人的宿命,由于本身太过洁白而无法妖艳,无法婀娜,无法吸引,无法留住身边原本向往洁白月光的男人。只能用一件件精美的白旗袍,一块块手绢来凭吊自己心中逝去的洁白。而当女人洗尽铅华时,那张枯槁的面容,那颗曾经激情澎湃的心却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红玫瑰和白玫瑰,一方凋零一方赏。
记得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的确,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在她的散文里,到处散发着上海名媛们衣着的考究,又展现出一个女艺术家不同于常人的审美情趣。还记得有一篇文章里她对颜色的见解,喜欢红配绿,却着实厌恶红配紫。她没有给出原因,以她的性格也不喜欢太过去解释什么吧。我想大概是她能感受到大自然赋予红配绿的强烈对比而碰撞出的生命力吧。
张爱玲自己也如她笔下的那些痴情女子一般,爱了,就不顾一切的爱下去。我觉得这也正是她最吸引我的地方,也是她最可爱的地方。喜欢看个时代那些富家才女们的爱情,并不是歧视平民女子的爱情,而是欣赏她们对待爱情的态度,有些许专横,有些许霸道,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她们是那么的鲜活,在爱情中忘我的投入,不计回报的付出,只因为她眼里的那个他,纵使他是坏蛋,纵使他薄情,纵使他最后抛弃自己,但爱上了终究是爱上。只能认命,她们不会去怨谁怪谁,只是待在原地等他,自我疗伤,独自一个人回味着这份爱情即将燃烧殆尽的激情。
我是在看完《色.戒》后了解张爱玲与胡兰成的那段虐恋了。之所以用了虐恋这个词,只是觉得这段感情张爱玲投入了太多,心碎的太深,才情也随着这段漫长的感情而慢慢挥发消失。不能责怪这段感情的任何一人,因为我相信当这段感情进行时,当他们间还有爱情时两个人都真心付出过。要不然像张爱玲这般聪慧的女子是不会为这段爱情甘愿沉沦的。爱的博大是我送给张爱玲在这段感情后期对胡兰成的付出,怕心爱的男人在奔波中受苦,寄去自己所有的稿费,哪怕自己被文坛所唾弃,所排挤,最后只能远走他乡。
有人说张爱玲是世俗的,但是我觉得能世俗得如此精致除此之外别无第二人可以相比。读她的作品你会发现她对人生的乐趣的观照真是绝妙!张爱玲的才情在于她善于发现,并写下来告诉你,让你自己感觉到!她告诉你,但是她不炫耀!这样的不强势,这样的平易近人却又是这样的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读她的文字,没有多么华丽的词藻、多么绚丽的句子,一个个平平淡淡的小字串联在一起构成了最动人心魄的文章。
上海常德路195号的常德公寓,无疑是一幢非常女性化的大楼——肉粉的墙面夹杂咖啡色的线条,多半是时间的关系,这幢大楼看上去有些暗暗的色调,仿佛沾染了灰的,旧日里女人用过的胭脂扣。楼前一排梧桐,倒是依旧生气勃勃的模样。 这坐落在静安寺附近热闹街头的房子,便是才女张爱玲的公寓旧居,当年的名字是爱丁堡公寓。1939年,张爱玲与母亲和姑姑住在51室;张爱玲1942年搬进了65室,直至1948年。她笔下妙趣横生的《公寓生活记趣》,说的便是住在这座大楼里的喜忧了。
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厌倦了大都会的人们往往记挂着和平幽静的乡村,心心念念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告老归田,养蜂种菜,享点清福,殊不知在乡下多买半斤腊肉便要引起许多闲言闲语,而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这是张爱玲《公寓生活记趣》中的一小段,很显然,这位上海大小姐是不习惯也是不喜欢田园生活的。她就是喜欢那种小资的情调,有咖啡、花茶或是红酒,有留声机、书和沙发,当然美丽的衣物断然是不能缺少的。
“自从煤贵了之后,热水汀早成了纯粹的装饰品……梅雨时节,门前积水最深。街道上完全干了。我们还得花钱雇黄包车渡过那白茫茫的护城河……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咕滋咕滋锉过来又锉过去,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仁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下来”,她这样写道。
她自不是一个喜欢抱怨之人,小小的抱怨中体味到的是对生活的热爱和细心,有股小女孩的天真,青石榴之味定不是人人都品尝过的。在《公寓生活记趣》中还能体味到更多生活琐碎的乐趣,比如“下了一黄昏的雨,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回来一开门,一房的风声雨味,放眼望出去,是碧蓝的潇潇的夜”,再比如“提起虫豸之类,六楼上苍蝇几乎绝迹,蚊子少许有两个。如果它们富于想像力的话,飞到窗口往下一看,便会晕倒了罢?”真是妙趣横生,足以让人回嗔转笑的。毕竟,有什么好计较的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静静写完这篇文章,又一次忆起这位绝代风华的女子,思绪的尘埃随风飘散,只留下一朵娇艳的玫瑰在等待凋零......
最早爱上她,不是因为那些她笔下女子们的爱情,而是她漫不经心写下的一篇篇有关自己生活的散文,懒散的文字就像一只曼妙的猫在钢琴上留下的脚步,妩媚中跳出些俏皮,忘却了年龄的存在,用最纯真的心品味着点滴生活。还记得那篇关于写玫瑰的散文,玫瑰化身成精灵,在最后要离开人间时用最不忍的心情离开,花瓣也就这样轻轻地落下,没有对俗世的怨恨,只是带着一点点哀愁。
最喜欢那部《红玫瑰与白玫瑰》,女孩是白玫瑰,女人是红玫瑰。男子在年轻时向往着红玫瑰似的女人,在成熟后又被白玫瑰似的女孩吸引。女孩太过纯洁,女人太过浓烈。似乎每个男子成长的阶段都会出现这样的女子,她们都美好的令人窒息,在各自最灿烂的年纪陪伴着男子成长。就像文章里写的那样,男人拥有了红玫瑰,白玫瑰就像窗外的月光,令人神往,而那一抹红色就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男人拥有了白玫瑰,红玫瑰就成了心中的一抹朱砂,不可缺少,而白色就成了蚊帐那惨淡的、令人厌恶的白。只是最后女孩都难逃变成女人的宿命,由于本身太过洁白而无法妖艳,无法婀娜,无法吸引,无法留住身边原本向往洁白月光的男人。只能用一件件精美的白旗袍,一块块手绢来凭吊自己心中逝去的洁白。而当女人洗尽铅华时,那张枯槁的面容,那颗曾经激情澎湃的心却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红玫瑰和白玫瑰,一方凋零一方赏。
记得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的确,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在她的散文里,到处散发着上海名媛们衣着的考究,又展现出一个女艺术家不同于常人的审美情趣。还记得有一篇文章里她对颜色的见解,喜欢红配绿,却着实厌恶红配紫。她没有给出原因,以她的性格也不喜欢太过去解释什么吧。我想大概是她能感受到大自然赋予红配绿的强烈对比而碰撞出的生命力吧。
张爱玲自己也如她笔下的那些痴情女子一般,爱了,就不顾一切的爱下去。我觉得这也正是她最吸引我的地方,也是她最可爱的地方。喜欢看个时代那些富家才女们的爱情,并不是歧视平民女子的爱情,而是欣赏她们对待爱情的态度,有些许专横,有些许霸道,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她们是那么的鲜活,在爱情中忘我的投入,不计回报的付出,只因为她眼里的那个他,纵使他是坏蛋,纵使他薄情,纵使他最后抛弃自己,但爱上了终究是爱上。只能认命,她们不会去怨谁怪谁,只是待在原地等他,自我疗伤,独自一个人回味着这份爱情即将燃烧殆尽的激情。
我是在看完《色.戒》后了解张爱玲与胡兰成的那段虐恋了。之所以用了虐恋这个词,只是觉得这段感情张爱玲投入了太多,心碎的太深,才情也随着这段漫长的感情而慢慢挥发消失。不能责怪这段感情的任何一人,因为我相信当这段感情进行时,当他们间还有爱情时两个人都真心付出过。要不然像张爱玲这般聪慧的女子是不会为这段爱情甘愿沉沦的。爱的博大是我送给张爱玲在这段感情后期对胡兰成的付出,怕心爱的男人在奔波中受苦,寄去自己所有的稿费,哪怕自己被文坛所唾弃,所排挤,最后只能远走他乡。
有人说张爱玲是世俗的,但是我觉得能世俗得如此精致除此之外别无第二人可以相比。读她的作品你会发现她对人生的乐趣的观照真是绝妙!张爱玲的才情在于她善于发现,并写下来告诉你,让你自己感觉到!她告诉你,但是她不炫耀!这样的不强势,这样的平易近人却又是这样的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读她的文字,没有多么华丽的词藻、多么绚丽的句子,一个个平平淡淡的小字串联在一起构成了最动人心魄的文章。
上海常德路195号的常德公寓,无疑是一幢非常女性化的大楼——肉粉的墙面夹杂咖啡色的线条,多半是时间的关系,这幢大楼看上去有些暗暗的色调,仿佛沾染了灰的,旧日里女人用过的胭脂扣。楼前一排梧桐,倒是依旧生气勃勃的模样。 这坐落在静安寺附近热闹街头的房子,便是才女张爱玲的公寓旧居,当年的名字是爱丁堡公寓。1939年,张爱玲与母亲和姑姑住在51室;张爱玲1942年搬进了65室,直至1948年。她笔下妙趣横生的《公寓生活记趣》,说的便是住在这座大楼里的喜忧了。
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厌倦了大都会的人们往往记挂着和平幽静的乡村,心心念念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告老归田,养蜂种菜,享点清福,殊不知在乡下多买半斤腊肉便要引起许多闲言闲语,而在公寓房子的最上层你就是站在窗前换衣服也不妨事!这是张爱玲《公寓生活记趣》中的一小段,很显然,这位上海大小姐是不习惯也是不喜欢田园生活的。她就是喜欢那种小资的情调,有咖啡、花茶或是红酒,有留声机、书和沙发,当然美丽的衣物断然是不能缺少的。
“自从煤贵了之后,热水汀早成了纯粹的装饰品……梅雨时节,门前积水最深。街道上完全干了。我们还得花钱雇黄包车渡过那白茫茫的护城河……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咕滋咕滋锉过来又锉过去,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仁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下来”,她这样写道。
她自不是一个喜欢抱怨之人,小小的抱怨中体味到的是对生活的热爱和细心,有股小女孩的天真,青石榴之味定不是人人都品尝过的。在《公寓生活记趣》中还能体味到更多生活琐碎的乐趣,比如“下了一黄昏的雨,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回来一开门,一房的风声雨味,放眼望出去,是碧蓝的潇潇的夜”,再比如“提起虫豸之类,六楼上苍蝇几乎绝迹,蚊子少许有两个。如果它们富于想像力的话,飞到窗口往下一看,便会晕倒了罢?”真是妙趣横生,足以让人回嗔转笑的。毕竟,有什么好计较的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静静写完这篇文章,又一次忆起这位绝代风华的女子,思绪的尘埃随风飘散,只留下一朵娇艳的玫瑰在等待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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