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朋克
第一章 痰症时期
一
1644年的崇祯埋葬在1644,距今已是六个甲子又十年。听说那个甲申年的春比往常来得更冷,也更绵长,以至于南京城墙上遍布的从去年初秋就开始变红的捆石龙,到了是年四月份,依然艳红如火,仿佛要把皇城的老城砖重新烧制,好抵挡义军那震山的炮火。然而这座落寞的南帝都城墙,终没迎来大汉中土最后的帝皇。
第一代皇帝动用了二十余万工匠历时二十一年修筑起这座坚实的城墙,所用城砖则达数亿。高大的城墙蜿蜒盘桓达六十余里,像一条人间青龙护卫着南京城。修筑龙皮的是各省运来的青砖,每块重达十余斤,而龙皮下的龙骨,则是由江西一省烧制的白城砖砌成,每块重达二十斤。这些名贵的白城砖又称“瓷砖”,由江西高岭土烧成,质地坚硬,密不渗水,砌作墙肚子如龙骨般撑起整座城墙,所谓“青龙白骨”也。江西省小小一条袁河两岸,就遍布上千个大小砖窑,军士役民采两岸白泥作坯制砖。这些白泥即高岭土,洁白细腻,松软润滑,粘而不散,粉而不沙,调水作坯后,刻上产地州府县及制砖者名号,即付烧制。烧白砖必用煤炭窖,不可用柴薪窖,柴薪窖烧出的是青砖。煤窖内每放一层煤饼,就放一层砖坯,最下层垫上芦苇引火,昼夜挑灯烧制,即成白城砖,其质千秋不败。合格的城砖将搭载六浆课船,顺袁河而下出赣江,赣江再出鄱阳湖,鄱阳湖出长江,乘长江之浪即可直抵南京城。倘若是城砖不合格,罪可杀头,所以制砖者因畏罪投窖自焚,以免连累家人者,亦偶有耳闻。袁河边上的分宜县,就有因不肖煤商提供的掺和黑泥的劣质煤饼,燃烧火候不足导致砖窑出产嫩火砖的事故。因是白泥烧制的白城砖,初时看不出嫩火之症,待运到南京砌入城墙时,却因一场暴雨浸淋而崩解坍塌。朝廷按砖上铭文严加追责,制砖者三十六人问斩。其中有一户周姓砖匠,本是制砖三十余年的老匠人,自责老眼昏花,未能察觉症候,羞愧而投窖自焚。次日待窖火烧尽,家人本欲取出老匠骨灰安葬,却发现窖中竟无余灰,而更奇的是城砖一块块竟如黑玉般油黑发亮,光可照人,以手抚之,却感冰冷细腻,与窖中余温大相径庭,以手敲之,其声清脆有如磬音,时人皆惊诧不已,啧啧称奇。本是人体各种元素与高岭土奇妙反应的火的艺术,造就的这种黑玉奇砖,当时人却称之为魂砖,认为是老匠人的三魂七魄煅入了城砖中成为砖魂,才使砖块黑润发亮,质性冰冷,这在当时传为一桩奇谭。由于窖中无余灰,家人便用这些黑玉般的魂砖砌成衣冠冢,墓碑仅刻“明砖匠周汉圻之墓”八字。听说这座衣冠冢历经六百余年,墓砖分毫无损,色泽黑润如初,而千里之外的南京城墙,已坍塌崩裂三分一有余。不过现如今的分宜县,却再也找不到这座老砖匠的坟冢了,只听说是在文革械斗中,有一派的自制投石车缺乏石弹,就把墓砖连同碑石一并拆去当弹药了,而且据说这种二十斤重的弹药十分威猛,能把敌对派占据作堡垒的钢筋混凝土大楼轰开个大窟窿,砸死里面的反革命分子,所谓鸡飞蛋打,就是这种效果。至于这些黑弹药,则已消失在历史的洪流里,难寻所终了。
历史就像一卷二手磁带,可以翻过来,可以倒过去,还可以一遍遍的听,但有些地方破损了,音质就比较模糊,已经听不太清,另有些地方,则可能被重新录过音,原来的声音已被抹去,再无法还原。作为普通听众,这些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卡带了,还得取出来重新卷一卷。历史有正史,也有野史,就像九十年代那些盗版录音带地摊,有李双江的《红星照我去战斗》,也有邓丽君的《甜蜜蜜》,如果耐心找一找,可能还藏着一卷《Hotel California》也说不定。笔者手上就有一卷奇怪的录音带,不知道是正版还是盗版,一手还是二手,是《红星照我去战斗》,还是《甜蜜蜜》,总之音质有些模糊,也不知有没被人重录过,现在就卡在了文革时期的投石车这段,而这段又是最没意思的部分,所以我们不妨倒下带,倒回到1634年的分宜县,那一年是崇祯七年。
崇祯七年,虽然大明朝一道道城墙被攻破,但分宜县已经不再烧城砖了。当时的分宜县,正流行一种奇怪的痰症。得此症者,既非头痛,又不发热,既不流涕,又无咳喘,不似伤寒之症,而且症状只有一样——喉咙发痒,频频生痰。全县上至县令,下至乞丐妓女,十有八九都得了这种痰症,没有得的,很快也会被传染。听说这种病靠视觉传播,只要见到他人吐痰,自己也会喉咙发痒,当时的老百姓就是这样认为的。县里只有两位大夫,分别在城东和城北,得痰症的人很多,所以无论哪一个大夫的门诊,都是门庭若市,大排长龙。听说最高峰的时候,看病的队伍从城东排到城西,从城北排到城南,两列队伍交叉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大十字。这就是说,全县的人都在排队看病。这样的队伍,一排就要一整天,所以有些民众,干脆三更天就带草席过去,打着地铺排。这和今天青年朋友排队抢购朝鲜国偶像团体的演唱会门票,是一个道理,只不过大明朝的时候,朝鲜国还不是很红,当时易容术的发展,也还在起步阶段。这里说到了排队,说明中国人排队的传统古已有之,但不用排队的人也古已有之。不用排队的人有三种:第一种是流氓地痞,因为没人敢惹流氓地痞;第二种是官差老爷,官差先行,是历朝历代的传统美德;第三种是富贵人家,富贵人家坐着高头马车过来,随行的家奴揣着一包红布裹好的银子,没理由要和死老百姓一起排队。一个人不用排队,证明他不是老百姓,这点古今没什么不同。不过后来的老百姓都不打算排队了,因为听闻大夫也不过开些治伤风感冒的药,也没什么效果,而且排到后面的人,药材都用完了。城东的大夫,只好叫大家回去喝醋,城北的大夫,则叫百姓回去煎板蓝根,三碗水煮成一碗云云。
老百姓谨遵医嘱,有的喝醋,有的喝板蓝根,但这两者都有副作用。醋喝多的百姓,都得了胃溃疡,天天放屁打嗝;板蓝根喝多的人,则导致脾胃虚寒,经常拉肚子,拉到脸色发蓝,活像个青面鬼。最重要的是,这两者都没有把痰症治好。老百姓见病治不好,慢慢也不以为意了,只是浓痰如梗在咽,常常要一吐为快,生活起居略有不便,其他似乎也没什么,甚至到后来,大家都忘了这是个病。明朝的老百姓活的很随性,无论何时何地,有痰就吐,这和今天小孩子急屎急尿,在大街上拉下裤子就屙,是一个道理。如果用佛洛依德的理论来解释,就是小孩子还处在肛门期,而大人还保留了口腔期的特征,也就是说,成年人嘴里吐个痰的快感和小孩子撅起屁股拉屎时的快感,是一样的。当然,分宜县的老百姓吐痰是迫不得已,并非要体验排泄的快感,这和今天的情况是有不同的。随着痰症的流行,分宜县的大街上就都是痰,又黄又绿,把街面铺成湿滑的一层。街上本是永乐年间铺成的青砖路和石板路,明朝的排水系统也相当先进,但因为全县的老百姓喉咙发痒,都要吐痰,浓痰把下水道都堵住了,以至于街上积了一层一寸厚的痰浆,成了泥泞的泥浆路。本来痰这一事物,经风吹日晒,不足一日就会风化成灰,飘入空气中,成为浮尘,但因得痰症的老百姓,吐的都是半两重的浓痰,这些痰中的水分子被胶质锁住,很难晒干,而就算晒干了,新吐的痰又覆在旧痰上,所以分宜县路上的痰从来没干过,而且越积越厚,最厚时,能淹到人的脚脖子。如果碰到阴雨天,不单痰干不了,路上还要积水。
这种情况对住在城南富人区的富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城南背靠袁岭七峰,地势较高,长年都不会积水,而且富人出行都乘车马,只需在马蹄铁上刻上斜纹,车轮再缠上铁链,车马就不会在痰浆里打滑了,就算车马不通的地方,还可由家奴背过去,所以并无大碍。普通老百姓就会有点麻烦,因为普通百姓没有车,也没有宝马,只能搂起裤管,光着脚丫在痰浆里踩。痰浆又潺又滑,人在其中行走,一个不下心,随时会摔成泥猪疥狗。老百姓一边吐着痰,一边趟着痰浆慢慢走,就像蛞蝓在自己的粘液上蠕行一样,一些背着货物行李的老百姓,则更像是蜗牛。假如这种状况持续下去,说不定老百姓的脚就会进化成蜗牛蛞蝓那样扁平宽大的腹足,这在进化论上是成立的。假如真是这样,那么未来世界的景象,就是双足退化了的富人,乘着飞行器在空中穿梭驰骋,而地面的普通老百姓,就在自己分泌的粘液上蠕行。由于蠕行实在太慢,人们经常误了办事的时辰。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县里的木匠就做出一种船鞋,就是用槐木做的船状的鞋子,能把脚盛在里面,痰并不会漫进来。人踩着这种船鞋,像踩滑轮一样在痰浆路上滑行,就会像风一样快。踩这种鞋是要点技术的,因为船鞋下方只有船的龙骨着地,而龙骨只有半寸宽,所以大概又类似踩冰刀,一个不慎,不但会崴了脚,还摔得一身浓痰。这种船鞋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刹车,所以老百姓又不敢滑太快,基本保持今天自行车的速度,因为路上除了其他穿船鞋的老百姓,还有富人奔驰而过的宝马车。被马车溅得一身痰是小事,要是滑太快撞上了,就是严重的交通事故。这件事说明,虽然明朝还没有交警,但老百姓还是很守规矩的,要不是达官贵人实在太不守规矩,老百姓也不至于起义闹事,大明朝也不会灭亡。
崇祯七年,北方的老百姓连连起义,南方的老百姓还很安分守己。分宜县的各行各业在痰的世界里依然运行良好,秩序井然,这大概就像嘉靖皇帝二十年不上朝,朝纲也没有崩坏一样,老百姓能自己活得很好。痰症时期,老百姓各家各户都备有痰盂和痰桶。家里各个角落都摆上一个痰盂,痰盂满了就倒到痰桶里,痰桶满了就倒到大街上,同时只要把门槛加高,街上的痰就不会回流到屋子里。这说明从那时起,中国的老百姓就有很多聪明才智,能适应各种特殊时期的生活,而且痰症时期,还发展出一些新的礼仪风尚。比如有客人来家里拜访,第一时间给客人端上一个痰盂,比端上一碗清茶还来得要紧,假如是贵客,还要敬上家里最好的镀金痰盂或青花痰盂供客人使用。主人和客人分坐八仙桌两侧,桌子前方再摆个青花痰盂,这在当时,颇有雅趣,蔚为风尚。夏季里,孩子们把街上的痰当泥浆玩,大人们则把浓痰挖起来砌房子,砌的房子特别坚固;冬天里,浓痰由于盐分很高,所以跟海水一样,不会结成冰,只是比春夏时来得更浓稠。这时候的痰,由于吸附了一年的灰尘,已经从黄绿色,变成青黑色的了。春节时分,老百姓还抠起地上的痰,用来贴春联门神,省了不少浆糊钱。
痰症时期还发生了很多奇闻轶事,但笔者在这里不急于记述,因为经过长篇大论,本书的主人公却还未请出来,以至于读者可能会误会,我在写一篇奇怪的历史考据论文。其实不是这样的,笔者这本书,是一本关于发明创造的历史小说,主人公就是明朝末年著名的科学家宋应星先生。宋先生生于万历十五年,在崇祯年间来到分宜县做老师,在此期间写成一本叫《天工开物》的著作。他来时,痰症才刚刚开始,他离开时,痰症还没有结束。在笔者的这本书里,宋先生是一个科学家、发明家以及教育工作者,还是音乐家、建筑师和武器研究人员。本书提到一个叫“岚汖居”的高层建筑,足有金茂大厦的高度,还提到很多千奇百怪的发明创造,其中就包括类似坦克的火药武器,听说在抗击清军时,创造了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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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龙 赞了这篇日记 2014-08-31 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