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厢情愿的空等
情人节这天,并没有什么不同。我照往常一样,起来去爬山。回来洗漱、吃饭、看书。
我想起来昨晚上接到的两个特别的电话。之所以特别,是因为这两个号码在我的手机里是没有名字的,我通过尾数来区别——这两个人都是我最近的相亲对象。其实,从这一点上就看出来,我压根就没有诚意和人家谈朋友,我时刻保持着随时拜拜的姿态,一旦觉得要把话说断了,不需要删除,这些号码自动成为陌生人。
一个是约我七夕看电影的电话。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我还要加班!这似乎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每次我想拒绝别人的时候,加班是无往不胜的法宝。谁也没有办法剥夺你买到更好的面包的权利!我不喜欢这个人,绝大多数是因为他和我见面的全程都在佩服我,你好厉害,你的工作太难了……张爱玲说过,女人对于男人的爱,多少是带点崇拜性的。没错,我不要求我的男朋友多么能干,但至少不要被我比下去,事实上不行,气势上更不行。
另一个是让我无话可说的电话。因为我一想起来,这个人说他想卖鸡蛋灌饼,而我可以去卖酸菜肉丝面的梦想,就觉得心灰意冷。再加上他说了一句让我下定决心放弃尝试的话:我在看你的照片,这小眼睛,真有魅力啊!好吧,我承认,我有点矫情,明明别人在夸你,你却不领情。我没有行业歧视,所有的人都在为拥有更好的生活而奋斗,只是途径不同。但是卖酸菜肉丝面确实和我的梦想有着天壤之别。朋友说,我不希望多年以后,当我衣冠楚楚地去看你的时候,你正系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顶着油腻的头发,坐在柜台前,吐着唾沫数零钱……可能,她的形容有些夸张,毕竟,李嘉诚也是靠卖塑料花发家的。但是,这个世上的李嘉诚有多少呢?我不喜欢童话故事。
其实说了这么多,重点只有一个,就是我没看上人家。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他不管做什么都是好的;但你若不喜欢他,他无论做什么你都会挑毛病。
说说我喜欢的那个吧。说喜欢其实有点言之过早,因为我们没有见过面,他不知道我叫什么,不知道我长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他现实中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像照片中的那样成熟稳重,是不是空间里展示的那样多才多艺。我喜欢上的只是一种感觉,一个影子,一个我自己塑造出来并通过一些模糊的映像合成的理想形象。也许见过了太多和我三观差别太大的人,渐渐麻木,偶尔有一个比较理想的光影,那种希望之火便又死灰复燃。
安易如在《惜春记》里边写到:只觉得像走了几万里的羚羊,只为找到水草丰美的地方,但是沿途太多荒芜景象,渐渐失去了对归宿的幻想。没错,在他没有出现之前,我是失去了幻想,但是,他的偶然出现,让我又看到了希望之光。以我这等孤傲之人(这是别人对我的评价),是断不会做出主动去联系一个男人的举动的。可是,这一次我拿出了莫大的勇气,我要试试,他到底是不是同道中人。
于是,我找到了他的QQ。趁着那晚喝了很多的酒,毫不犹豫地向他发送了邀请。我没想到现在危机四伏四通八达的网络环境,竟然还有不设防就能通过的号码。
但是他不在线。
我洗完澡出来已经十一点半了,睡意正盛。但是,他竟然和我说话了。他问我是谁。我知道这是正常的,是本能的发问。可是我也很高兴啊。这样和他聊天不就顺理成章了么!
我当时很瞌睡,记不清和他聊什么了。就感觉他这个人很单纯,很健谈。他说女孩子一个人出差,要照顾好自己啊!他难道是对每个人哪怕是陌生人都这么周到而有礼貌么。
我主动结束了话题。我不想让人家以为我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子,半夜和陌生男人聊天。
我第二天起来看见,他查看我照片了。可惜,除了三年前那张稚气未脱的照片,余下的都上着密码。我也并不想解除密码,因为靠脸蛋来迷惑别人很不靠谱,也可以说是我对自己的容貌不自信。
我很喜欢韦庄的《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长这么大,我没喜欢过任何人。小时候,班上有个长的特别帅的男生,和我是前后桌,我们又在同一个组里——优秀组。那时他似乎是个很好的人,因为他从来不取笑我个子矮。我看不到黑板上的练习题,几乎都是他抄下来给我;有一次我流鼻血,他又是端水,又是拿毛巾的,照顾的很周到。最可笑的是,我那时的闺密还让我替她向他递情书。这些让我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好珍贵。若说喜欢,这应该是第一次我有点喜欢的人。可惜,现在我们早成了陌路,一个在天之涯,一个在地之角。其实,与其说喜欢不如说是我硬要强加给自己的情感。毕竟,而立之年的末尾,竟然没有谈过恋爱,连喜欢的人都没有一个,岂不是很悲惨么?
我妈妈和我说,孩子,遇到喜欢的你要主动去争取呀!她总是不相信我压根儿没有喜欢的人。这种话,她百问不厌,一直要追溯到我的学生时代。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我是一个相信感觉的人,这在大部分人眼中,是属于不食烟火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者。这世上真正的浪漫能有多少,更何况,我们都是平凡的尘埃,何必妄想开出灿烂的春花呢。
但是,我总是不死心。那些相亲的对象,我看一眼就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要我勉强自己,人生又有什么乐趣可言呢?
这些天,我总是想尽各种可能的又顺理成章的话题和他交流,然后我又主动结束谈话。留有余地才能保持神秘么!
但是,我慢慢发现,他似乎并不想和我深入沟通。我不怪他,毕竟素未谋面,隔着虚无缥缈的网络,谁愿意倾尽心脾呢。这一次,他和我说,现在有事,一会聊。我的心刹那间沉了下去。这是一个不好的信号,这个“一会”有可能就成为永恒。我每次拒绝和别人说话,都会以“有事”打掩护,然后顺理成章的将“一会”延长成了无期。
原来,我每次拒绝别人的时候,竟是这样无情么?
我和这个“他”,到目前为之,只停留在网友的状态。也或许,他只当我是一个寂寞的女子。他没必要为我的孤独负责。
我似乎陷进了死胡同,进无门,退不甘。
我以为自己可以为一个喜欢的人“不能羞”,因为茫茫人海,能遇到,便是莫大的幸福。但是我忘了,我们根本没有遇到啊,所有的感觉、错觉,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一场空等。
也许,这里就是终点了。我应该马上撤退,重振旗鼓!可是,我又该何去何从呢?
我想起来昨晚上接到的两个特别的电话。之所以特别,是因为这两个号码在我的手机里是没有名字的,我通过尾数来区别——这两个人都是我最近的相亲对象。其实,从这一点上就看出来,我压根就没有诚意和人家谈朋友,我时刻保持着随时拜拜的姿态,一旦觉得要把话说断了,不需要删除,这些号码自动成为陌生人。
一个是约我七夕看电影的电话。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我还要加班!这似乎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每次我想拒绝别人的时候,加班是无往不胜的法宝。谁也没有办法剥夺你买到更好的面包的权利!我不喜欢这个人,绝大多数是因为他和我见面的全程都在佩服我,你好厉害,你的工作太难了……张爱玲说过,女人对于男人的爱,多少是带点崇拜性的。没错,我不要求我的男朋友多么能干,但至少不要被我比下去,事实上不行,气势上更不行。
另一个是让我无话可说的电话。因为我一想起来,这个人说他想卖鸡蛋灌饼,而我可以去卖酸菜肉丝面的梦想,就觉得心灰意冷。再加上他说了一句让我下定决心放弃尝试的话:我在看你的照片,这小眼睛,真有魅力啊!好吧,我承认,我有点矫情,明明别人在夸你,你却不领情。我没有行业歧视,所有的人都在为拥有更好的生活而奋斗,只是途径不同。但是卖酸菜肉丝面确实和我的梦想有着天壤之别。朋友说,我不希望多年以后,当我衣冠楚楚地去看你的时候,你正系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顶着油腻的头发,坐在柜台前,吐着唾沫数零钱……可能,她的形容有些夸张,毕竟,李嘉诚也是靠卖塑料花发家的。但是,这个世上的李嘉诚有多少呢?我不喜欢童话故事。
其实说了这么多,重点只有一个,就是我没看上人家。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他不管做什么都是好的;但你若不喜欢他,他无论做什么你都会挑毛病。
说说我喜欢的那个吧。说喜欢其实有点言之过早,因为我们没有见过面,他不知道我叫什么,不知道我长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他现实中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像照片中的那样成熟稳重,是不是空间里展示的那样多才多艺。我喜欢上的只是一种感觉,一个影子,一个我自己塑造出来并通过一些模糊的映像合成的理想形象。也许见过了太多和我三观差别太大的人,渐渐麻木,偶尔有一个比较理想的光影,那种希望之火便又死灰复燃。
安易如在《惜春记》里边写到:只觉得像走了几万里的羚羊,只为找到水草丰美的地方,但是沿途太多荒芜景象,渐渐失去了对归宿的幻想。没错,在他没有出现之前,我是失去了幻想,但是,他的偶然出现,让我又看到了希望之光。以我这等孤傲之人(这是别人对我的评价),是断不会做出主动去联系一个男人的举动的。可是,这一次我拿出了莫大的勇气,我要试试,他到底是不是同道中人。
于是,我找到了他的QQ。趁着那晚喝了很多的酒,毫不犹豫地向他发送了邀请。我没想到现在危机四伏四通八达的网络环境,竟然还有不设防就能通过的号码。
但是他不在线。
我洗完澡出来已经十一点半了,睡意正盛。但是,他竟然和我说话了。他问我是谁。我知道这是正常的,是本能的发问。可是我也很高兴啊。这样和他聊天不就顺理成章了么!
我当时很瞌睡,记不清和他聊什么了。就感觉他这个人很单纯,很健谈。他说女孩子一个人出差,要照顾好自己啊!他难道是对每个人哪怕是陌生人都这么周到而有礼貌么。
我主动结束了话题。我不想让人家以为我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子,半夜和陌生男人聊天。
我第二天起来看见,他查看我照片了。可惜,除了三年前那张稚气未脱的照片,余下的都上着密码。我也并不想解除密码,因为靠脸蛋来迷惑别人很不靠谱,也可以说是我对自己的容貌不自信。
我很喜欢韦庄的《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长这么大,我没喜欢过任何人。小时候,班上有个长的特别帅的男生,和我是前后桌,我们又在同一个组里——优秀组。那时他似乎是个很好的人,因为他从来不取笑我个子矮。我看不到黑板上的练习题,几乎都是他抄下来给我;有一次我流鼻血,他又是端水,又是拿毛巾的,照顾的很周到。最可笑的是,我那时的闺密还让我替她向他递情书。这些让我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好珍贵。若说喜欢,这应该是第一次我有点喜欢的人。可惜,现在我们早成了陌路,一个在天之涯,一个在地之角。其实,与其说喜欢不如说是我硬要强加给自己的情感。毕竟,而立之年的末尾,竟然没有谈过恋爱,连喜欢的人都没有一个,岂不是很悲惨么?
我妈妈和我说,孩子,遇到喜欢的你要主动去争取呀!她总是不相信我压根儿没有喜欢的人。这种话,她百问不厌,一直要追溯到我的学生时代。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我是一个相信感觉的人,这在大部分人眼中,是属于不食烟火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者。这世上真正的浪漫能有多少,更何况,我们都是平凡的尘埃,何必妄想开出灿烂的春花呢。
但是,我总是不死心。那些相亲的对象,我看一眼就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要我勉强自己,人生又有什么乐趣可言呢?
这些天,我总是想尽各种可能的又顺理成章的话题和他交流,然后我又主动结束谈话。留有余地才能保持神秘么!
但是,我慢慢发现,他似乎并不想和我深入沟通。我不怪他,毕竟素未谋面,隔着虚无缥缈的网络,谁愿意倾尽心脾呢。这一次,他和我说,现在有事,一会聊。我的心刹那间沉了下去。这是一个不好的信号,这个“一会”有可能就成为永恒。我每次拒绝和别人说话,都会以“有事”打掩护,然后顺理成章的将“一会”延长成了无期。
原来,我每次拒绝别人的时候,竟是这样无情么?
我和这个“他”,到目前为之,只停留在网友的状态。也或许,他只当我是一个寂寞的女子。他没必要为我的孤独负责。
我似乎陷进了死胡同,进无门,退不甘。
我以为自己可以为一个喜欢的人“不能羞”,因为茫茫人海,能遇到,便是莫大的幸福。但是我忘了,我们根本没有遇到啊,所有的感觉、错觉,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一场空等。
也许,这里就是终点了。我应该马上撤退,重振旗鼓!可是,我又该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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