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大考研真题:2012年中南财大知识产权初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简述题
1、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一元归责原则: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二元归责原则: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为在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种观点为在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王利明将过错推定责任分为一般过错推定和特殊过错推定。特殊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侵权行为中,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证明有法定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表明自己的无过错,才能对损害不承担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用特殊过错推定。
2、用商标的功能分析商标的显著性
(1)商标的含义(见书本)
(2)商标的功能(见书本)
(3)商标的来源区分功能直接决定了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也正是因为商标具有显著性,才能真正实现商品的来源区分。
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使他们能够选择自己的商品,就必须在其商品上有一个醒目的商标,让消费者容易识别。而通过不同的商标,消费者可以判断出商品或服务出自不同的企业,从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同样,也因为商标是区别商品的标志,如果它本身不具有显著性,就无法将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3、简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及其意义
(1)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概念。(见书本)
(2)意义:公共健康权;药品领域降低价格的手段。
(2013年论述题 重复考点)
4、简述商业秘密与专利的联系与区别
(1)商业秘密的含义。
(2)专利的含义。
(3)商业秘密和专利均属于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二者的本质特征就是其客体的非物质性,然而,二者又具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概念不同;
构成条件不同: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即秘密性)、能带来经济效益、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即保密性),其中采取保密措施是保证不为公众所知悉的重要保证,也可以说采取保密措施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范畴。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则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有效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是以其保密状态的存续期间为准,只要严守秘密,并且不被新技术所取代,其保护期间是无限的。而专利的专有使用权有法定的保护期,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之后,专利权将会自行消灭,相应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任意使用。
权利和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阻止他人以不正当方法使用其技术秘密;专利权人对专利技术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5、酒吧背景音乐 大巴车上影视收费的原因
(同2010年简述卡拉OK厅交纳版权费的原因)
二、论述题
1、论述知识产权权利体系与有形财产权利体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权力体系具体包括:
1.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含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权)、专利权(含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含技术秘密权、经营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2.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含服务商标权)、商号权、原产地标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
3.经营性资信权。包括形象权、商誉权、信用权、特许经营权。商业人格利益泛指经营领域中诸如商誉、信用、形象等各种资信。资信类财产本身不具有外在的形体,其无体性指向的是一种商业人格利益。这种商业人格利益在产权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被赋予无形财产权基本品格。
有形财产权利体系是指以所有权为核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有形财产的权力体系。
(二)知识产权权利体系和有形财产权利体系的联系主要体现在其权利的私权属性,其共属于财产权体系。
我国的财产权体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即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形财产权制度、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形财产权制度、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在有形财产权范畴中,除所有权外,还应包括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空间利用权、典权、居住权、相邻权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在无形财产权范畴中,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外,还应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特许经营权等非物质性权利。其他财产权包括债权、继承权以及一些具有独立意义的财产权,如股权、信托权、票据权利等。该类权利有些是请求性财产权,有些则是兼具物权、债权属性的特别财产权。
(三)知识产权权利体系和有形财产权利体系的区别主要有:
(1)权利客体不同;
(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知识产权的限制很多(时间性、地域性等等);
(3)效力不同;
(4)取得方式不同;
(5)知识产权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性质。
2、讨论商标抢注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见曹新明论文:《商标抢注之正当性研究——以“樊记”商标抢注为例》
三、法条解读(著作权法合作作品)25
四、案例分析(专利复审)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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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一元归责原则: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二元归责原则: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为在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种观点为在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王利明将过错推定责任分为一般过错推定和特殊过错推定。特殊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侵权行为中,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证明有法定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表明自己的无过错,才能对损害不承担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用特殊过错推定。
2、用商标的功能分析商标的显著性
(1)商标的含义(见书本)
(2)商标的功能(见书本)
(3)商标的来源区分功能直接决定了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也正是因为商标具有显著性,才能真正实现商品的来源区分。
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使他们能够选择自己的商品,就必须在其商品上有一个醒目的商标,让消费者容易识别。而通过不同的商标,消费者可以判断出商品或服务出自不同的企业,从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同样,也因为商标是区别商品的标志,如果它本身不具有显著性,就无法将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3、简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及其意义
(1)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概念。(见书本)
(2)意义:公共健康权;药品领域降低价格的手段。
(2013年论述题 重复考点)
4、简述商业秘密与专利的联系与区别
(1)商业秘密的含义。
(2)专利的含义。
(3)商业秘密和专利均属于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二者的本质特征就是其客体的非物质性,然而,二者又具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概念不同;
构成条件不同: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即秘密性)、能带来经济效益、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即保密性),其中采取保密措施是保证不为公众所知悉的重要保证,也可以说采取保密措施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范畴。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则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有效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是以其保密状态的存续期间为准,只要严守秘密,并且不被新技术所取代,其保护期间是无限的。而专利的专有使用权有法定的保护期,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之后,专利权将会自行消灭,相应的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任意使用。
权利和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阻止他人以不正当方法使用其技术秘密;专利权人对专利技术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5、酒吧背景音乐 大巴车上影视收费的原因
(同2010年简述卡拉OK厅交纳版权费的原因)
二、论述题
1、论述知识产权权利体系与有形财产权利体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权力体系具体包括:
1.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含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权)、专利权(含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含技术秘密权、经营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2.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含服务商标权)、商号权、原产地标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
3.经营性资信权。包括形象权、商誉权、信用权、特许经营权。商业人格利益泛指经营领域中诸如商誉、信用、形象等各种资信。资信类财产本身不具有外在的形体,其无体性指向的是一种商业人格利益。这种商业人格利益在产权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被赋予无形财产权基本品格。
有形财产权利体系是指以所有权为核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有形财产的权力体系。
(二)知识产权权利体系和有形财产权利体系的联系主要体现在其权利的私权属性,其共属于财产权体系。
我国的财产权体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即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形财产权制度、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形财产权制度、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在有形财产权范畴中,除所有权外,还应包括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空间利用权、典权、居住权、相邻权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在无形财产权范畴中,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外,还应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特许经营权等非物质性权利。其他财产权包括债权、继承权以及一些具有独立意义的财产权,如股权、信托权、票据权利等。该类权利有些是请求性财产权,有些则是兼具物权、债权属性的特别财产权。
(三)知识产权权利体系和有形财产权利体系的区别主要有:
(1)权利客体不同;
(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知识产权的限制很多(时间性、地域性等等);
(3)效力不同;
(4)取得方式不同;
(5)知识产权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性质。
2、讨论商标抢注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见曹新明论文:《商标抢注之正当性研究——以“樊记”商标抢注为例》
三、法条解读(著作权法合作作品)25
四、案例分析(专利复审)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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