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汉中屠狗事件的公民关怀(二)
整理自己关于本次事件的言论,预备将来稍作修改,或一字不改地用于下一次事件。
(一)5月31日
这些狗在临死的那一刻该多么恐惧、多么不明白发生的事情啊!
打狗的人中居然有那么多喜气洋洋的女性!
(二)5月31日
(背景)某宠友看了天涯帖里支持杀狗的言论后说:“看了天涯的帖子和回复,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天涯的傻逼真多!”
黍黍:没错! 但现实的问题是,这些被咱的优越感摁下去的人手持棍棒——即便这次没有,下次说不定也会加入到喜洋洋的打狗队伍中。
看宠坛的帖子久了,常常会觉得很难过。
杀狗、虐狗、遗弃狗……这些事情里,往往都是好心的人、正常的人过得不痛快,他们不知道怎么办,他们难过、他们跟自己做斗争“要不要捡这只狗”,还满是自责和愧疚……
以前有人总给我推荐吴思的《潜规则》(嘻嘻,软广告^_^),写法风格的原因,总也没看下去。只记得里面总结了一条“淘汰清官“的规则。
放大来看,我们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似乎都存在“淘汰好人”“折磨好人”的规则。
你只有把底线放得越低,你才能过得更好,你才能看着这一切,稍稍舒服一点。
(三)6月1日
(背景)陕西当地某救助组织的宠友汇报新情况:“今天当地对于打狗开了个会。会议结果,暂停打狗,但是不知道是会议精神传达需要时间还是怎么。
当地人的反映--现在打狗仍在继续! 据说是所谓的自发组成的打狗队。
黍黍:狡猾! 既达到了打狗的目的,又试图摆脱当权者的干系。
昨天跟一位朋友说起这事,同时也说了黑河的事。
她说,难道他们(官员)不知道从黑河的事情中吸取教训吗?
我愣了一下,慢慢才明白她是在认真地说。
看来不同社会环境下的人,考虑问题可以差别这么大。
我们这里何曾会指望当权者把黑河的事情当作教训?!
黑河事件中,舆论、民意尽管起了作用,但当事人并没有受到处罚。
后来者有后来者的利益,没有制衡,有得无失,他们为何要领这个教训?
这位朋友还注意到有犬主精神崩溃的细节。她说这太危险。
我说,没有人在乎小人物的崩溃。
我们有民意,但是这民意不会变为选票,这民意不足以大到可以成为权力者的教训。
(四)6月2日
某宠友:担心其它地区会不会效仿(汉中)啊
黍黍:所以这件事和黑河事件的后续处理就至关重要。
有利益没惩处,自然有人跟着学。干嘛不学? ——官场的成本核算。
(五)6月3日
某到处宣传“疫区说”的人:疫情发生。扑杀完全正确。
黍黍:这位热衷“疫区说”的同学,疫区的划分和宣布是有一套程序的。
我们且不说8个死亡病例真假与否,即便是真,那么这8例的具体信息在哪里?
这8例死亡是不是真的与狂犬病有直接关联?
以H1N1为例,患者身上需能分离到流感病毒,后有HI实验,sequencing结果等支持。
做到这一步也只能是说明该患者感染了H1N1,至于该地区能不能被宣布为疫区,是哪一级,这又得经过一番确证和考察。
陕西汉中屠狗事件中,你从哪里判断出事发地是疫区的?至少我在中国CDC(疾控中心)网页上没有看到。你看到了?
(六)6月3日
同为上述人:疫情发生。扑杀完全正确。只要不杀人就行了。
黍黍:从这里可以看出,你的底线是不杀人就行。在这个底线之上,你能理解和接受的事情可能比很多人就多一些。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以不杀人为底线,总还有比这稍微好一点的东西大家在追求。
站在你的底线上看,在杀狗事件中也有危险的地方,比如滥用社会公器,比如集体暴力。
如果说一开始大家是在直接反对杀狗行为的话,那随着事情的一步步发展,我们还希望揭示这些相关联的事件后面更深层次的东西。
这些东西不厘清,你的不杀人的底线就非常容易被突破,这样的例子远的不说,单就是眼前的百年,也不甚枚举。
虽说历史的进步有时候是个笑话,但我们也不妨稍稍试着把底线提高一些。
这样,改变或许有。
反之,必然无。
(七)6月5日
我感觉问责的重点是否除了控诉血腥杀狗,还要强烈地追问为什么狂犬病在汉中发生?
很显然,后者是因为长期缺乏健全的管理犬只的法规政策导致,再加上事件发生后政府反应失当、处理问题简单粗暴、无合理程序,不仅无助于保护群众,还制造了人们的不安和恐慌。
这样一来,就把关注的重点从狗是否有病转向了人是否有罪责(本来这也是问题的本质!),或者说,即使有狂犬病,也是人之罪。
这就避开了养狗人和不养狗人的矛盾,将问题转化为对不合理政策的建设性意见,转化为对渎职者的追究,揭露他们事发之前的失责、事情进行中的血腥无人道以及现在的瞒骗手段,这才更会引起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关注和愤慨,同时也有利于后续的动物立法。
(一)5月31日
这些狗在临死的那一刻该多么恐惧、多么不明白发生的事情啊!
打狗的人中居然有那么多喜气洋洋的女性!
(二)5月31日
(背景)某宠友看了天涯帖里支持杀狗的言论后说:“看了天涯的帖子和回复,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天涯的傻逼真多!”
黍黍:没错! 但现实的问题是,这些被咱的优越感摁下去的人手持棍棒——即便这次没有,下次说不定也会加入到喜洋洋的打狗队伍中。
看宠坛的帖子久了,常常会觉得很难过。
杀狗、虐狗、遗弃狗……这些事情里,往往都是好心的人、正常的人过得不痛快,他们不知道怎么办,他们难过、他们跟自己做斗争“要不要捡这只狗”,还满是自责和愧疚……
以前有人总给我推荐吴思的《潜规则》(嘻嘻,软广告^_^),写法风格的原因,总也没看下去。只记得里面总结了一条“淘汰清官“的规则。
放大来看,我们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似乎都存在“淘汰好人”“折磨好人”的规则。
你只有把底线放得越低,你才能过得更好,你才能看着这一切,稍稍舒服一点。
(三)6月1日
(背景)陕西当地某救助组织的宠友汇报新情况:“今天当地对于打狗开了个会。会议结果,暂停打狗,但是不知道是会议精神传达需要时间还是怎么。
当地人的反映--现在打狗仍在继续! 据说是所谓的自发组成的打狗队。
黍黍:狡猾! 既达到了打狗的目的,又试图摆脱当权者的干系。
昨天跟一位朋友说起这事,同时也说了黑河的事。
她说,难道他们(官员)不知道从黑河的事情中吸取教训吗?
我愣了一下,慢慢才明白她是在认真地说。
看来不同社会环境下的人,考虑问题可以差别这么大。
我们这里何曾会指望当权者把黑河的事情当作教训?!
黑河事件中,舆论、民意尽管起了作用,但当事人并没有受到处罚。
后来者有后来者的利益,没有制衡,有得无失,他们为何要领这个教训?
这位朋友还注意到有犬主精神崩溃的细节。她说这太危险。
我说,没有人在乎小人物的崩溃。
我们有民意,但是这民意不会变为选票,这民意不足以大到可以成为权力者的教训。
(四)6月2日
某宠友:担心其它地区会不会效仿(汉中)啊
黍黍:所以这件事和黑河事件的后续处理就至关重要。
有利益没惩处,自然有人跟着学。干嘛不学? ——官场的成本核算。
(五)6月3日
某到处宣传“疫区说”的人:疫情发生。扑杀完全正确。
黍黍:这位热衷“疫区说”的同学,疫区的划分和宣布是有一套程序的。
我们且不说8个死亡病例真假与否,即便是真,那么这8例的具体信息在哪里?
这8例死亡是不是真的与狂犬病有直接关联?
以H1N1为例,患者身上需能分离到流感病毒,后有HI实验,sequencing结果等支持。
做到这一步也只能是说明该患者感染了H1N1,至于该地区能不能被宣布为疫区,是哪一级,这又得经过一番确证和考察。
陕西汉中屠狗事件中,你从哪里判断出事发地是疫区的?至少我在中国CDC(疾控中心)网页上没有看到。你看到了?
(六)6月3日
同为上述人:疫情发生。扑杀完全正确。只要不杀人就行了。
黍黍:从这里可以看出,你的底线是不杀人就行。在这个底线之上,你能理解和接受的事情可能比很多人就多一些。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以不杀人为底线,总还有比这稍微好一点的东西大家在追求。
站在你的底线上看,在杀狗事件中也有危险的地方,比如滥用社会公器,比如集体暴力。
如果说一开始大家是在直接反对杀狗行为的话,那随着事情的一步步发展,我们还希望揭示这些相关联的事件后面更深层次的东西。
这些东西不厘清,你的不杀人的底线就非常容易被突破,这样的例子远的不说,单就是眼前的百年,也不甚枚举。
虽说历史的进步有时候是个笑话,但我们也不妨稍稍试着把底线提高一些。
这样,改变或许有。
反之,必然无。
(七)6月5日
我感觉问责的重点是否除了控诉血腥杀狗,还要强烈地追问为什么狂犬病在汉中发生?
很显然,后者是因为长期缺乏健全的管理犬只的法规政策导致,再加上事件发生后政府反应失当、处理问题简单粗暴、无合理程序,不仅无助于保护群众,还制造了人们的不安和恐慌。
这样一来,就把关注的重点从狗是否有病转向了人是否有罪责(本来这也是问题的本质!),或者说,即使有狂犬病,也是人之罪。
这就避开了养狗人和不养狗人的矛盾,将问题转化为对不合理政策的建设性意见,转化为对渎职者的追究,揭露他们事发之前的失责、事情进行中的血腥无人道以及现在的瞒骗手段,这才更会引起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关注和愤慨,同时也有利于后续的动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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