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还是谦虚些好
某译者同志译毕Sebastian Faulks的代表作Birdsong (此作家就是去年授权写詹姆斯·邦德新作的那位,他自己透露,写作此书只费两周时间【我可能记错,但总之是时间很短】),写了篇日记(http://www.douban.com/note/34616931/?post=ok#last)
挺大胆,也挺有洞见,提出三方面的问题:
1)对于人们共有的体验,还有必要花大量笔墨细细描绘吗?
【上述两个问题针对文章中的性爱和血腥描写。】
2)快速的写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功?
【这本书的作家Sebastian Faulks是速写高手,估计他写的时间没有我翻译的时间长。】
3)母语作家的英文是否真的无可挑剔?
【我曾经长期抱着自卑的心理,觉得自己永远也比不上母语作者,这个问题是替与我相似的英文学习者问的。】
关于第一点,我认为Faulks的描写委婉,避免了某些不雅之词的出现,但如何译入中文,难度很大。这和两种语言的形态不同大有关系。
第二点,译者同学是说Birdsong一书里有错别字。
————
p.353
The horror of the entr'acte was bearable; they shuddered with the joy of survival, and chafed each other with the exhilaration of their relief. Their young voices rose like the squawl of starlings beneath the chandeliers.
这一小段里面有两个单词都拼错。chafed应该是chaffed,看上去只是个双写的问题,但是chafe的意思是“摩擦”,而chaff则是“揶揄”。squawl则有两种可能,一个是squall,是"哇哇叫"的意思,另一个是squawk,意为“刺耳地尖叫”,总之squawl这个词也是不存在的。编辑究竟是怎么让这种低级错误蒙混过关的,我实在是不能想象。
——————
“总之squawl这个词也是不存在的”,这句话说得实在太过言之凿凿,太过自信。建议翻译的同学们不要只依靠金山词霸,因为很多词都没有被收录。查Webster's Revised Unabridged Dictionary,Squawl条目下写着:“See Squall.”。
第三点,意思是说作者本身的英文并不是最好
p.439
Evans lay tight against the tunnel wall, like and unwashed and unqualified doctor listening for signs of hostile life.
这个句子的上下文是,工兵Evans怀疑有敌情,所以掏出了一个听诊器一样的东西来听动静。“unwashed”是说不干净,“unqualified”是说不合格,那么又不干净又不合格,这个工兵还和医生有什么相似点呢?我看就只剩下那个听诊器了。总之这句话放在文中很突兀,本来是中性偏褒义的语气,这两个否定的词一用,立刻给人贬义的印象。所以说,母语写作不全都是精华,里面的糟粕静下心来就能看到了。
——————
看了这位同学的这番话,我有点儿诧异。unwashed 和 unqualified 这两个词简直是这句话里的神来之笔。就像译者说的,“工兵Evans怀疑有敌情,所以掏出了一个听诊器一样的东西来听动静”,这一动作是不是挺像医生给病人听诊?可工兵Evans在地道里灰头土脸,与平日里穿白大褂、整洁干净的医生形象相差甚远,所以说“unwashed”,不知您能否感觉作家的幽默感?unqualified或可解释成工兵并非真的是医生(我倾向这种看法),或者是指Evans在工兵之道上还是个新手,有点手忙脚乱?
p.452
His flat, guileless face with its narrow eyes looked wonderstruck, incredulous that such a love had been permitted him.
我不确定最后半句到底怎么说好,但是上面这种说法应该是不正确的。如果是我改,我会写“incredulous that he had been permitted such a love”或者起码也要加个借此,变成“incredulous that such a love had been permitted to him”。
————————
incredulous that such a love had been permitted him.
这种倒装合乎语法规则,待我查过语法手册再说。
挺大胆,也挺有洞见,提出三方面的问题:
1)对于人们共有的体验,还有必要花大量笔墨细细描绘吗?
【上述两个问题针对文章中的性爱和血腥描写。】
2)快速的写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功?
【这本书的作家Sebastian Faulks是速写高手,估计他写的时间没有我翻译的时间长。】
3)母语作家的英文是否真的无可挑剔?
【我曾经长期抱着自卑的心理,觉得自己永远也比不上母语作者,这个问题是替与我相似的英文学习者问的。】
关于第一点,我认为Faulks的描写委婉,避免了某些不雅之词的出现,但如何译入中文,难度很大。这和两种语言的形态不同大有关系。
第二点,译者同学是说Birdsong一书里有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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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3
The horror of the entr'acte was bearable; they shuddered with the joy of survival, and chafed each other with the exhilaration of their relief. Their young voices rose like the squawl of starlings beneath the chandeliers.
这一小段里面有两个单词都拼错。chafed应该是chaffed,看上去只是个双写的问题,但是chafe的意思是“摩擦”,而chaff则是“揶揄”。squawl则有两种可能,一个是squall,是"哇哇叫"的意思,另一个是squawk,意为“刺耳地尖叫”,总之squawl这个词也是不存在的。编辑究竟是怎么让这种低级错误蒙混过关的,我实在是不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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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squawl这个词也是不存在的”,这句话说得实在太过言之凿凿,太过自信。建议翻译的同学们不要只依靠金山词霸,因为很多词都没有被收录。查Webster's Revised Unabridged Dictionary,Squawl条目下写着:“See Squall.”。
第三点,意思是说作者本身的英文并不是最好
p.439
Evans lay tight against the tunnel wall, like and unwashed and unqualified doctor listening for signs of hostile life.
这个句子的上下文是,工兵Evans怀疑有敌情,所以掏出了一个听诊器一样的东西来听动静。“unwashed”是说不干净,“unqualified”是说不合格,那么又不干净又不合格,这个工兵还和医生有什么相似点呢?我看就只剩下那个听诊器了。总之这句话放在文中很突兀,本来是中性偏褒义的语气,这两个否定的词一用,立刻给人贬义的印象。所以说,母语写作不全都是精华,里面的糟粕静下心来就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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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位同学的这番话,我有点儿诧异。unwashed 和 unqualified 这两个词简直是这句话里的神来之笔。就像译者说的,“工兵Evans怀疑有敌情,所以掏出了一个听诊器一样的东西来听动静”,这一动作是不是挺像医生给病人听诊?可工兵Evans在地道里灰头土脸,与平日里穿白大褂、整洁干净的医生形象相差甚远,所以说“unwashed”,不知您能否感觉作家的幽默感?unqualified或可解释成工兵并非真的是医生(我倾向这种看法),或者是指Evans在工兵之道上还是个新手,有点手忙脚乱?
p.452
His flat, guileless face with its narrow eyes looked wonderstruck, incredulous that such a love had been permitted him.
我不确定最后半句到底怎么说好,但是上面这种说法应该是不正确的。如果是我改,我会写“incredulous that he had been permitted such a love”或者起码也要加个借此,变成“incredulous that such a love had been permitted to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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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redulous that such a love had been permitted him.
这种倒装合乎语法规则,待我查过语法手册再说。